《我的跟屁虫啊爹 by 狂逸(养子,相恋) [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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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跟屁虫啊爹 by 狂逸(养子,相恋) [年上]-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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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他的味道跟七号是同类的,我就闻到了啊!”他的小虫们味道都是很特殊的,能跟它们相同,他想要忽略也很难。 
  这个鬼炼倒是没有想到。他虽整天都跟儿子在一起,但却不似他,一直泡在虫堆里,自然也无法得到这一类的感觉。 
  蓝鸢无聊的趴在鸟巢里,东弄一下西按两下,就是睡不着。鬼炼见他实在没趣,黑暗中那两人也等待得快不耐烦,考虑了半晌,道:“鸢儿想不想看爹练功?” 
  练功?那好啊! 
  蓝鸢兴奋的点头,随即却又失望的摇头。鬼炼宠溺的把他抱入怀,补充道:“爹叫那个人也来跟爹一起练给鸢儿看,怎么样?” 
  儿子喜欢看人打架,这是被境里一帮武痴给带坏的。 
  “要看要看!爹快叫他来玩!” 
  这次可不是“玩”了,但鬼炼不打算告诉他。把沉睡的小妖弄醒,叫它守好儿子,又骗出儿子把七号暂借于他。 
  “就在上面看,不能出声,也不要下来,知道吗?” 
  “知道知道!爹快练给鸢儿看吧!” 
  提气纵身一跃,轻巧的落地。 
  鬼炼重新点燃还温热的火堆,光亮分明的显出他的身影。他也不着急,慢条斯理的拨弄火堆。 
  “把它给我。” 
  黑衣斗篷男人(你们知道他是谁)鬼魅般的出现,乌木手杖被他当成剑,直指鬼炼。 
  “它,什么?我这里没有你要的东西。”凉开水般的话,说明此时鬼炼的心情还不错。 
  “少装蒜,鬼皇!把你手上那只噬魂虫给我,再让我放你一点血,说不定爷我心情好,就放过你一命。” 
  “我儿子的宠物你也敢想,找?死——” 
  鬼炼突然发难,操起拨火棍一个旋身贴近斗篷,带着火星的木棍舞出华丽的剑花,眼花缭乱中不断刺向斗篷。 
  被逼退几步,斗篷狼狈的稳住阵脚,枯瘦的眼里爆发出精光,手杖一横,这回轮到他发难了! 
  两人都不是近身战的高手,此刻却都同时选择了实打实。一个是迫不得已,一个,纯粹是为了儿子找点看头。 
  准确的说,鬼炼手里的已不再是一根拨火棍。令斗篷震惊的是,他的手杖与它相碰,发出的竟然是金属的铿锵声! 
  两人贴身战了近百招,斗篷仍无法伤到鬼炼分毫。他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体内的巫力更是有枯竭之势,可瞧那鬼皇,怎么看怎么觉得他很悠闲! 
  这一认识,让斗篷顿感大条,怎么会这样,可从没听过使御剑术之人的武功也强啊!且听说这鬼皇可比仙人还美上几分,根本不会近身战的! 
  MMD,到底是谁在放假消息,下回碰到非虐死他不可!(只可惜,你只能想想来过干瘾咯,命保住再说。) 
  鬼炼逗他玩了会儿,也觉得没啥意思了。打架这事儿,等级相差太远,对高手来说也是一种折磨。特别是在能将对手轻易秒杀的情况下。(秒杀,游戏里的用语,大概就是瞬间挂掉对方吧。) 
  “你,出来。”鬼炼冷语。 
  谁?自顾不暇的斗篷哪还有心思顾及周围,闻言惊悚的后退一步,让本来已经打算出手的人钻了空子,霸道的劲风急速呼啸而至,斗篷措手不及,狼狈的滚出去。 
  三个人,两站一窝,成三角阵势沉默对立。 
  斗篷干裂的浊眼一眯,手杖举到胸前。两人却不给他使巫术的机会,联手袭来去。来人使一把厚背大刀,但楞是跟鬼炼的拨火棍暗中拼了个平手。 
  斗篷堪堪抵住,但刀气也将他再次震出几米远,撞上后面的一棵大树——上面正好是看“表演”的蓝鸢。 
  “哈,哈。哈哈哈哈~~~~鬼皇,秦旗主,也不过如此嘛。呼、呼呼~~愚蠢至极。” 
  斗篷疯狂的仰天大笑,死灰的眼里迸发出诡谲的强烈光芒。对上巫师,居然还敢跟他武斗拖时间,摆明了是给自己撅坟墓! 
  “糟!”秦汉突然想到什么,他惊道:“楼兄,他的巫术能……”话音突然中断,秦汉“哇”的喷出口鲜血,猝然倒地。 
  鬼炼皱眉,并不出手帮助秦汉。那不关他的事,倒是那个会武功的巫师,稍让他惊讶。不过,他的笑声……太难听了。 
  拨火棍挑起一粒石子,猛的一击,只听乌鸦般的尖笑声立即中止,斗篷痛苦的倒地翻滚——他的肩骨碎了。 
  “啪啪……爹好厉害!”上面的小人儿倒是看得开心。 
  蓝鸢对这种场面习以为常了。 
  亲眼见过蛇坑里的蛇宝宝们吃人,也见过他实验失败后动物尸体惨不忍睹的模样。血腥伴他就如吃饭喝水般自然,和理所当然。不是他在意的,其他都可以无所谓。包括,生命。 
  鬼炼无奈,纵身跃上树顶,将半个身子已探出鸟巢外的儿子重新安放好,有罗嗦的把安全事项重新叮嘱个遍,已全然不在于下面的情况。 
  还是蓝鸢发现得早,否则斗篷就要被发狂的秦汉给活生生撕成碎片了——不过也差不多。 
  即使他会武功,但巫师的身体终究不如武者强悍,一会儿的功夫,斗篷拿手杖抵抗的那只手已被秦汉硬生生扯断,分家。 
  鬼炼是不想理会的,但太过血腥的虐杀,他不想单纯的儿子看到。遂飘身而下,在发狂的秦汉拧掉了斗篷的双臂,朝他的双腿进攻前,御剑将斗篷彻底分尸,除了那双手臂,什么都没有留下。 
  秦汉突然没了猎物,茫然顿住。又闻到身边有活物的气息,不分对象的返身攻击鬼炼,武器就是他的一双手。鬼炼也来兴趣了,挑起秦汉的大刀扔过去。既然要打,自然是得拿出他的最强实力。 
  等于是放虎归山,得到武器的秦汉,突然停住,斜刀点地,垂下头毫无动静。 
  …… 
  他需要发泄,而不是抑制。 
  斗篷太阳穴上的巫师标记还未完成,说明他不能真正控制发狂的秦汉,也不能彻底让他变成只为巫师自己存活的狂人,秦汉的疯狂也仅是暂时而已。 
  “来吧。”薄唇轻启却是冷彻心扉。这是鬼炼的战斗状态。 
  秦汉抬头,发红的双眼堪比野兽。 
  一道土黄的光影闪过,大刀斩在鬼炼胸前,小剑被强横的力量逼退几寸。 
  有趣。实力中等的人被狂化后能有如此跨越等级的提升吗?不知道这是以什么来做代价的。 
  仅是几寸的距离,狂化后的秦汉仍无法给鬼炼造成实质性的威胁,但麻烦倒是不少。他的速度让鬼炼在应付之余少看了儿子几眼,郁闷! 
  要知道,宝贝很少为他骄傲喝彩,投在他身上的注意力也一天比一天短,好不容易等来这么个机会,却不能让自己尽收眼底……秦汉,你惹火我了! 
  诶?爹怎么也学起玉衡,把人家的衣衫割成条条装?夜里这么冷,他会感冒的! 
  还会,死。(当然,秦汉该好运他碰到的是蓝鸢。) 
  秦汉可不止衣服成条条装,连衣服下的皮肉,都成条了。 
  剧痛加实学过多,在昏迷前他终于恢复了神智,看来他还记得他中巫术后发生的一切,惨淡的对鬼炼道声谢,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他同样中了巫术却安然无恙,但这已经不是他可以知道的了。他再次昏迷过去。 
  等他再醒来,天已微亮。 
  楼家父子早已不见踪影,这是理所当然的,人家肯如此出手相助,已算不错了。 
  咦?身边有个小竹筒,还有张纸条? 
  “七号借你,问你们的巫师怎么用。不准让我儿子的宠物遇到任何闪失。” 
  苍劲的字迹,透露出傲然的霸气,不用猜,定是鬼皇楼鬼炼。 
  这可令秦汉疑惑了,七号?就竹筒里的那条黑蛇有什么用?秦汉不抱任何希望,仅是感激鬼皇替他们解决了最大威胁。相信在反沙蛇的联盟里,少了这么个潜力无穷的新生巫师,实力定要大打折扣。 
  要知道,在整个大漠里,攻击型的巫师是决定战场的关键。 
  但,传言中残虐冷酷的地狱鬼皇,为何会出手相助?这可与他们清心之境的原则不相符啊! 

  第十六章 一剑倾心 
  说实话,王宋这几天真的很郁闷。不明白是否因平日太多老实还是没跟总管打好关系。在近十个之多的管事中,偏偏挑中他来做这个只能用棘手来形容的任务。那帮小子,对他简直太不厚道了! 
  接了这个护送任务也就算了,为什么出发的时候老爷还把小魔星给偷偷塞到队伍中,等他发现后想送她回去,却已身不由己了。 
  “王叔别这样嘛,爹这也是想让倾心多看看,积累些江湖经验,这对她以后也有好处的。” 
  王宋听旁边俊逸青年的话,暗自叹息。老爷的打算他不是不知道,毕竟都是相处了半个人生的老伙伴了,这点默契还是有的。但,他是轻松了,却苦了他这一小小的管事! 
  说得倒是好听,恐怕肯放小魔星单独出来,只是想过过难得的清净日子吧?自从小魔星出世以来,沈庄上下就没消停过。 
  现在也是,自从队伍出庄几天以来,就没真正好好的行过路。本来两天就能到第一个城的,这一次却是足足走了五天。 
  估计依他们的这个速度,等大会完了他们都还到不了。 
  “啊,到了到了!二哥你看,好高的墙,好大的门啊!” 
  在队伍的正前方,出现一座显然是军事堡垒的城,近十五米高的青铜色城墙,在艳阳下泛着生冷的气息,犹如一个铜铁巨人,守着魔轩皇朝的半壁江山。 
  第一次见到如此的庞然大物,沈倾心非但没有半点的拘谨,反而兴奋的上窜下跳。趁大家都在看要塞城没注意,沈倾心策马一溜烟冲出队伍,向那铜铁巨人冲去。 
  “小姐,回来!”王宋急得吹胡子瞪眼,何奈沈倾心已跑远,根本没听到。(就是听到了也当没听到) 
  队伍已停下,近五十的列队不怎么整齐的排在大道上,来往的行人奇怪的打量这些人,有识货的已认出队伍马车上彩绘的图腾,那是北方仅次于凤天堡的第二世家,沈庄。 
  有心人把这庞大的队伍看在眼里,对沈庄这次如此重视这武林大会感到不解。 
  即使武林大会涉及了各门各派的利益分配,但长久以来的势力范围都没有过大规模的更动,因为各家的势力都在自己的土地上生根扎底了,不是说变就好变的。他们这样的纯商家更是不会受到多大影响,以往只是派个代表去意思意思就够了的,可这次,来得那么诡异和……意味深长。(P事,想得太远了。) 
  “王叔,别急。你在后面照顾大家,我去看着倾心。等会儿在客栈汇合就行。驾!”沈庄二少爷,沈一剑策马追去。 
  王宋欲言又止,毫不以他的言语而放下心来,反而更是担忧。但一剑是少爷,他跟老爷的关系再怎么好也只是下人身份,除了听命,他还能如何? 
  可但愿伏世城里别出现什么强人,否则武痴的二少爷又会不顾一切的找人家单挑了。背景不如他们沈庄的还能解决,否则就不好收拾了,何况还有个惟恐天下不乱的三小姐倾心。 
  王宋不想还没事,一顾虑,左眼睑突然一通猛颤。 
  “左眼跳,意味什么?” 
  “大人,是‘左眼跳灾,右眼跳财’。”侍卫恭敬道。 
  神啊,请怜悯小人,别让灾难降临吧…… 

  “倾心!你给我停下!”震天的吼声在沈倾心背后暴响,沈一剑快速策马奔来,将她拦截下。大道上行路的百姓皆惊恐的闪避。那样的快速,被沾到可不是撞飞那么简单。 
  沈倾心却不惧他,仰起白净文秀的小脸笑嘻嘻的直说二哥太慢,她还是故意放下速度在等他呢! 
  身边没有人盯梢,沈一剑在沈倾心的“微笑”攻势下也放开故作老成冷静的伪装。两人默契的一笑,偷偷打了个“合作愉快”的手势,相偕进城。 
  “这位公子和小姐,请下马。城内不许骑马。” 
  在巨大的城门前,两人被守城的士兵拦下。 
  沈一剑也没听说过有城内不许骑马这一条规矩,就更别说是第一次出门的沈倾心了。 
  沈一剑没下马,准确的说是他没有要下马的意思。拿马鞭挠挠后背,居高临下道:“什么时候的规矩,本少爷可没听说过。” 
  “对!二哥,我看是他们故意找我们麻烦,不如……”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沈庄的少爷和小姐,岂是我们这些下人敢找麻烦的。”拦下他们的士兵给沈倾心的话惊出一身冷汗。就算再借他几个胆,他也不敢招惹这地头蛇。拦下他们之后,才看到两人马鞍上的家徽“沈庄”,犹如一道刺眼的警告。 
  “既然如此,尔等还不快快让开!”沈一剑大喝。在他身下的高大骏马也不安分的来回跺步,且已有不少怕事的百姓惊恐的躲开。 
  几个士兵不安的对望,不确定是要坚持执行城主前不久才下达的这道命令,还是给这二号的地头蛇让道。 
  周围的人越来越多,已被堵在城门正中央的几人给堵塞了交通。城内的人出不来,城外的人也进不去。 
  沈一剑对自己造成的效果还是比较满意的,他扬扬得意的俯视一干乱了阵脚的士兵,也不再进一步逼迫。他享受这种主宰的优越感。 
  沈倾心只觉得这种情况很有意思,也从没见过如此多人,虽然他们的穿着和样子都很“奇怪”,但对她这个无比活跃却从未出过山庄的小女子来说,是拥有巨大吸引力的。她挂着张白净文秀的小脸,策马在人群中穿行,就算碰到了人也不在意,这可比她平日恶整人来得轻巧多了。 
  百姓们对这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可是敢怒不敢言,只好躲远些,免得无故遭殃。 
  但越是如此,麻烦偏偏就越要找上门来。 
  沈倾心原本乖逊的白马突然仰身嘶叫,朝人群中几匹同主人一道静声看热闹的普通马匹冲去。因为来得突然,谁也没多防备,数人被硬生生撞倒。 
  人群中立刻传出惊恐的尖叫,也包括被这一幕吓坏的沈倾心。还好她反映快抱住了马脖子,否则白马仰身的那一瞬,就能把她摔得够呛。 
  “倾心别怕,二哥救你!抱紧马脖子!” 
  沈一剑策马赶开人群,又制造出更多的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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