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你一直在争取?”志皓记得他们是血缘之亲。
“我本以为,虽然我们不会在一起,但是既然我爱他,也仍然可以爱下去。我可以试着专心爱一个人,不要任何回报,反正对他好是我自愿,能看到他的笑容,一切都是值得。我想了很多种情况,我想我可以忍受他爱上别人,我甚至可以帮出谋划策,结婚,生子……这些我通通可以接受。我以为这就是全部了,我可以放心去爱,不会给他压力,但还是忘记了一点,我不能接受他不重视我。”靳辰慢慢坐起来,把双膝抱在胸前:“既然我还是有底线,还是会有要求,那么,他还是会受到压力,所以不得不放弃了。”
“靳辰……”志皓苦于口拙,根本想不出有什么话好安慰,憋了半天,只好问:“肩膀要不要借。”
“好的,谢谢……”靳辰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听出不半点波澜。
16.
小小的度假屋只有一张床,不过这一次靳辰没有拉着他开玩笑,说什么百年修得共枕眠之类的俏皮话,从柜子里翻出两个睡袋,一个睡床上,一个睡地毯,反正夏末秋初的日子,地气还没有开始寒下来。
又一次忘记拉窗帘,志皓又一次悲惨的早起,洗漱一番,换上前一天托镇上人买的宽大本地T…恤,独自到山木里去跑步,这是神仙的地头,早早晚晚都要享受到,否则一时三刻一到,便会被贬下凡间,在繁华吵闹的都市里搏命。
等跑完一圈回头,靳辰已经起床在做早餐。
“你还有这一手?”志皓啧啧称奇。
“我小时候在美国留学,为免坐吃山空一直不敢请佣人。”
长条吐司面包切片切边,裹蛋液下平底锅去煎黄,铺上过油的薰肉,生菜和青瓜。果然是美食国度,连最粗糙的三明治都可以这样精工细作。一个国家的时间花在哪里都是看得出来的啊,想必法国的经济是永远也别想超英赶美了,志皓感慨,回头一想,那伟大祖国岂不更加没戏?
三明治松软香鲜,配上牧人刚刚送来的新鲜牛奶,天……这样的日子再多过几天,还怎么下山做人?
萧志皓虽然心里惶恐,嘴巴却不停歇,一手牛乳一手三明治,左一口,右一口吃得不亦乐乎。
靳辰吃到一半,忽然大笑,原来志皓的嘴角沾了一粒薰肉,乍一眼看去活似媒婆,志皓被他笑得一怔,茫然不解,神态更加好笑。
“你这里,有东西!”靳辰双手占满,只得挑挑下巴。
“唔?”志皓同样没得空手,只能用手背胡乱抹一下,谁知肉没抹掉,更加了一笔番茄酱,靳辰马上来了兴致,继续指点,眼见萧志皓好好的一张脸稳步向小丑进军。也算是他机灵,看到靳辰满眼的笑意,知道又是离坑不远了,难得的机灵了一回:“你骗我?”
“哪有?!”
“哼,肯定是在骗我!”志皓故作生气,没等他回过神,靳辰已经靠过来,恍惚中,他的鼻尖似乎轻擦过颊上,然后一个温润软腻的东西在唇角边一划,温热的呼吸扑到耳边,却又散去。
人们喜欢说晴天霹雳和五雷轰顶,但这些词都不足以形容萧志皓此刻的心情,他甚至先花了三秒钟的时间才想起来自己是谁,又花了五秒钟的时间去想眼前这人是谁,接着又足足想了十秒才记起刚刚发生了什么,当想明了这一切之后,他再次陷入一片迷惘和怀疑中。
于是当他终于确定自己不是疯了、傻了、呆了、幻听了、幻视了,穿越了……而是真真切切的,莫名其妙的,毫无理由的让一个男人给占便宜了……那已经是5分钟以后的事了。
他阴鹜的抬起头,发现罪魁祸首正神情自若的照吃照喝。怎么办,现在要怎么办?他脑中急速旋转,发火么?暴跳么?翻脸么?但是要发作也应该当场发作才对啊,哪有呆了这么久之后再拍桌子的?
志皓不无悲愤的想起曾经听说过的一个笑话,说是某寝室四人夜话,有人说了个十分经典的笑话,大家都笑得要死,只有一个人没笑,于是他们就想,这家伙还是真是定力够,想不到,又过了一阵,大家都要睡着了,那个原来没笑的,终于笑了起来:哈哈,真是好笑……
妈的,不能怪他反应慢啊!
是这事太邪门了啊!萧志皓仰天长叹。
“噫,你吃饱了吗?”靳辰似乎刚刚发现他的异样。
你个死猪,明知故问!
“你一直盯着我干吗?我脸上又没有刻字。”
有!左边刻着五毒教主,右边刻着四大恶人,脑门上两个大字——贱人!
“哎,你脸色很差,是不是生病了?”
志皓眼看他手伸过来,顿时大惊失色,怎么可能还会让他碰到,急忙往后躲,却没想到这山乡小地方,凳子忒不牢靠,仰面一交跌翻在地,痛得龇牙咧嘴。
苍天啊!你怎么就不开眼的啊!
算了,你不开眼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算我没说。
17.
因为大清早的离奇性骚扰事件,志皓始终脸色难看,偏偏靳辰同学如此聪明伶俐之人,居然七七八八问了一堆不相干的话,完全不得要领,到最后居然不耐烦的嘲了他一句:大姐,你生理周期来了吗?
……
志皓被他气得暴走,几乎想趁着四下无人做了他,替天行道,大不了一命偿一命!
不对,这样看起来怎么这么像——殉情?
算了,还是不要!志皓一阵恶寒。
“走啦!去钓鱼,东西都借好了!”靳辰又过来缠他。
据说恶魔和天使一样也有明亮的笑容,只是恶魔背后有一条箭头形的尾巴,但如果他不转身,你就看不到。此刻笑容明朗的靳辰就活脱脱是一只不转身的恶魔。
碧空晴云,一湖如镜,两岸的矮山上长满大叶子的树,天还没有开始冷,叶子只边缘染上了一轮颜色,十分悦目。
良辰美境啊!
只可惜人不对,志皓斜眼瞄向恶劣分子,那小子只将杆子搁在架子上,一手扶了,人则平躺在船里,吹着悠悠的风,晒着柔柔的太阳。
“猪,这么会享受!”
“人生得意需尽欢,将进酒,杯莫停,与尔同销万古愁。”靳辰微微眯眼。
“哈,想不到你居然这么有文化,你不是香蕉人吗!”志皓自然嘲他。
“其实这几句诗背得是错的。”靳辰神色一黯:“人生得意的下句是:莫使金樽空对月;将进酒,杯莫停,的前句是岑夫子、丹丘生:呼儿将出换美酒的下句才是与尔同销万古愁。”
志皓已经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是不想搭腔,莫名其妙的觉得有些气闷。
“他很奇怪,会背很多的古诗,说出上一句就知道下一句;还知道许多冷僻的生字怎么发音,我那时总喜欢拿他当百科大辞典来用,看到不认识的就直接发消息问他。但是他居然一直分不清Gucci和LV的LOGO,教他很多遍,完全没有用。”
“为什么爱他?”志皓忽然对这个问题好奇,十分强烈。
“因为他好。”
“这叫什么理由?”志皓不满。
“我们说一个人漂亮,有时会说他眼睛大,或者嘴巴小,其实只有当你说不出来她哪里特别美的时候,那才是真的美。我觉得他哪里都好,所以说不出具体理由。”
志皓轻叹:“居然有人能让你下这种评论,他简直像长着三头六臂。”
靳辰笑:“相信我,他决不是妖孽,他是一个十全乖乖好人。”
的事,都这么置信的表情,靳辰却只无奈的挑挑眉,爱上一个人能有多少理由?我觉得他好,便是全部。
然而时过境迁,有时连靳辰自己也会疑惑,为何会爱上他,纠结在心,念念不忘。是因为那人从来不提要求吗?他不会向他讨要未来,他令自己欢乐,完全的轻松,没有任何压力。
可靳辰却也坚持相信那人是值得爱的,只因为当他在自己背后站立,用那样欣然的表情说:“你洗发水的味道很好闻”时,自己的心跳如鼓;只因为他会在自己难过的时候忧虑,然后说:会过去的,有我陪你。
只因为他难过时无措的表情,只因为他微笑时害羞的神情。
只因为到现在拿手机,看到那个名字时仍会觉得悸动。
志皓闷闷不言,气氛顿时尴尬下来,靳辰是怪卡,怪卡的意思就是他常常可以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而不去管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志皓却是正常人,胸闷的感觉越来越强烈,眼看无人救他,他只好自救。
“我饿了……有没有东西吃?”
“这么快就饿?还说我是猪。”靳辰十分鄙视,从袋子里翻出三明治来扔给他。
人类的心情最神奇,可以主宰一切,此刻他心情不佳,三明治也自然不如早上的来得好吃,一口一口咬下去,食不甘味,心不在焉。
“我一直都以为美食是人生是最大享受。”
又有感慨?志皓已有三分不耐。
“我那时只要搜罗到美食,总是忍不住第一时间送到他手上,可他总像你现在这般,一言不发,默默吃完,要追问,才会说声好吃。我有一次赌气,在汉堡里夹大把盐,他居然也这样吃下去,问他有什么感觉,只说有点咸。”
“你对着你的历任恋人,也是这样念念不忘的把他挂在嘴边吗?”志皓终于忍不住。
“当然不!”
“那为什么在我面前说个不停?”
“但……因为,你不是我的恋人啊!”靳辰疑惑,却又若有所思:“其实这么多年了,我还是第一次在别人面前说他的事,都这么多年了,我终于可以开始回忆有关他的事……”
志皓大震,后面的话已经听不分明,对啊,他在气什么?要他闷什么?那个人本是他逼供似的逼出来的,是他惹得他忆起不愉快的往事,他借出一双耳朵来听倾诉也是应该的,更何况,靳辰说并不多,他的举止也全不过分,他根本没有任何悲悲戚戚的样子惹人心烦。
那么……萧志皓,你在这里算是生得什么气?
志皓一身冷汗,忆起今早那半个吻,是的,他很生气,非常的生气,气得要暴跳。但是从心底上,他可有过半点的恶心感觉?一个男人,被男人非礼,不是首先要觉得恶心别扭才对的吗?
为什么?
志皓偷偷看靳辰的嘴唇,忽然觉得刺目,心脏砰砰乱跳,耳根已经烧红。
天……他隐隐有不祥的预感。
18.
“你讨厌他?为什么?最多,我以后不在你面前提他的事。”靳辰看出他脸色不对,十分疑惑。
“我只是为你不平。”志皓强笑,找借口开脱。
“你干吗要为我不平,他又没什么对不起我,他只是最后没有同我在一起,又不曾做错什么。”
好伟大……志皓直直看进他眼睛里,一双深褐色的眸子,倒映碧水蓝天,清澈的不见一丝渣滓。他相信他是真心的,相信他不是在矫情,如果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人,一定会被这句话感动到哭。但是,同样的原则,他以此要求自己时是伟大,推广开来要求别人照做时,却变成了残忍与矫情。
是的,这世界还是普通人来得多,要求别人陪自己一起做圣人,这也是一种过分。
“我还是饿,我们去弄点东西吃吧!”天太蓝,水太静,风太缓,这么小的船,困在这方寸之地,会觉得发疯。
“好吧。”靳辰看着桶里两条不大不小的鱼,颇有点不情不愿。
“另外,他的事,你愿意说,我就听,毕竟是我招惹你想起来,就算被你烦得两耳流油也要奉陪的。”志皓的声音里有少见的温柔,靳辰冷不丁听到寒毛乍了一身,颇为怀疑的回头看了一眼。
是的,物质决定意识,马克思哲学第一条真理不可违,但意识的反作用亦是强大无比,足以让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
志皓对花一向钝感,有人曾与他说月季不是玫瑰,他要反应很久才转得回神,可如今坐在玫瑰园里,忽然明白为什么人人都拿玫瑰做爱情的圣物,浓烈、郁馥、带着微酸的几乎要腐败的气息,太像爱情的痴迷沉沦。
怎么会这样,志皓看自己的手指,忽然间很多事情都可以想通。他做了多年的经纪,经手的艺人有比靳辰更花的,更过份,更恶劣,他从来明哲保身,决不会犯傻到提醒劝告。可是遇上他,忽然就变成冲动新人,多年功力尽毁,只因他想让他变得更好。
太可笑了,萧志皓,你在搞什么?
这个人不是你可以觊觎的,在他手下死掉的亡魂无数,那样如梦如幻的美人他都可以随便放弃,你又算什么?
更何况他还是个男人。
你是有未婚妻的人,青梅竹马,相识多年的好友,彼此知根知底,结了婚,生小孩,养大教大,一生不知道会过得多么充实迅速。
“哎?饿死鬼?吃饭了……”靳辰在房间里高喊。
“来了!”志皓努力微笑,扑扑身上的土,还好清醒得早,再不能这样犯傻下去了。
生活与靳辰之前描绘的全无分别,每天早上去跑步,踩过带着晨曦的青草地;去牧人的草场帮忙放羊,看他们挤牛奶羊奶,做成奶酪,新鲜买下,无论是煎羊排还是煮蘑菇汤都是会让人上瘾的美味。多看了几次,发现靳辰做菜也就这么几招,不过是煎煎煮煮,把现成配好的调料狂撒,但是对于一个单身男人来说已经算是神技。
只有志皓忽然变得前所未有的乖巧,不再冲动吵闹,靳辰的所有问句,他都会点头称是,搞到当老板的开始不好意思,只得说:大不了那五成薪水还是照样加给你好了,男子汉大丈夫怎么好为这点小钱委曲求全。
志皓喏喏连间,心里却苦笑。
这方草地像是有毒,日子过得比别的地方慢,每一分钟都丰满厚实,在这里享受生活最好的方式就是沉默。靳辰果然不再提有关那个他的事,也不提及他的历任情人,只是交换童年的趣闻,志皓由此知道他十四岁时就独自去纽约求学,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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