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江湖
CP:靓仔南*山鸡
01车、女人
我不是个滥情的人。
30年来,喜欢过的东西,想得起来的,不过两样——车,还有女人。认识我的都知道,我不是个挑剔的人。混得再好,我也只是个古惑仔,不是贵公子,没得讲究。但那两样东西,决不能将就。
一部合用的车子实在可遇不可求。哪怕是原装的林宝坚尼、法拉利,开起来不顺手、没感觉,哪怕名牌在我看来也是废物,没得商量。何况合手合脚合眼的车子,全港可能就一部。坏了没得换的那种。所以更要当心,要爱惜地开,要定期作保养。
但如果有一天,真的坏了、没得修了,也只能扔掉。到时候,能凑合,就再买一部。不能凑合,就坐别人的车。没地选。就像人总要睡觉吃饭,拉屎拉尿。你是大哥,出门总不能骑自行车。
要车真对胃口,就算全毁、撞得连渣也不剩,也是不会忘记的。哪怕以后有了新车或再也不开车了,也只会越来越觉得,以前那辆车有多好、多顺手。说实话,也许那时候早记不清那辆车长什么样子,是什么牌子,但是引擎的声音、方向盘的手感、哪怕是车门关上的那个瞬间——“砰”的一声,是永远不会忘记的。
女人也一样。
对我来说女人和车子,是一个的道理。
我的女人在我23岁的时候死了。对。就是没得换的那种。就在我眼前,被我的仇家,一枪、一枪、一枪、一枪地干掉了。
一共四枪——心脏、肺、下体,最后一枪,打在她脸上,脑袋被打爆了。
我不是没有这样打爆过别人的头,也不是没见过这样被别人打爆的头,更不是天真得没想过有一天自己的头可能也会被别人这样打爆。
但我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有一天,我的女人,那个会“南……南……南哥”地,叫我的小结巴,那个笑起来傻得令人心疼的女人,会这样被别人打爆头,在我眼前。
哪怕我是铜锣湾陈浩南,我也没有料事如神的本事。
还是那句话。我终究不过是个古惑仔。
记得就在她死的前几天。我告诉她。我对喜欢的女人,就像对我喜欢的车。答应了她,开了就会记得作保养。
结果。最中意的车,还在。那部被有眼不识泰山的、傻傻的她偷走的红色MR2。我保养得很好。
最中意的女人,却保不住她的命。
第02章
02兄弟
我陈浩南,出来混靠三样东西——够胆、够义气、兄弟多。
这是句屁话。
小弟可能很多。但兄弟,过命的那种,没几个。
兄弟是什么?是缘份,是命,没得挑的。兄弟,是一辈子的事。不会变。
别人是不是这么想,我无所谓,至少,我是这么想的。
我们五个从穿开裆裤的时候就认识,然后一起长大、一起出来混。
我们的确一起“出生”……但没能一起入死。
95年蕉皮在澳门被人砍死。然后,98年大天被推下天台,坠楼摔死。当初一起的几个毛头小子,现在还剩下一半。在黑道上混,就是拿命在搏。这个道理我们都懂,从正式跟B哥的那天起就懂。
但“懂不懂”和“能不能接受”是两码事。当蕉皮挣开我的手,挡住追兵,用他一命换我一命的时候,我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他在我身后被一刀刀砍成肉酱的声音,到现在我做梦都会听见。
如果可以选,我宁愿,永远不明白。
用手足折裂的痛换一个明白,真的不值得。
不想再有其他人明白这种痛,所以努力不让他们再出事。结果,大天还是为山鸡死了。那时候我终于知道,这种道理,每个人都要亲自试一次才会记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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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天出事的那晚,我想我可能真的快疯了。
前一晚还一起喝酒聊天的兄弟,今天却倒在一片血泊中,面目全非。身体像被撕掉一条胳膊一样,火辣辣的,钻心刺骨的痛,痛得让我发疯。
山鸡一出现在现场,我就像疯狗一样扑上去,把他当众死死按在地上,强扭着他的脖子,让他的脸,那张明明已经快三十了,却始终能笑得像个孩子一样没心没肺的,根本就不能算出色的脸,对着大天那张摔得变了形的死不瞑目的脸。
这个动作很熟练,对他,我常常做这个动作——按住他的头,把他整个人压在身下、摁在地上。只是那次,我确实对他起了杀意。恨不能,亲手把这个祸害的脖子就这样扭断,从此一了百了。
他被吓坏了。看到大天尸体的时候,就吓坏了。没有任何抵抗地被我放倒,然后,一个大男人就像个孩子一样,趴在地上失声痛哭起来。哭得那么甘脆。哭得那么无助。哭得撕心裂肺。哭得人心烦意乱。
这算什么?做错事。哭就能补救么?
兄弟,死不瞑目,横尸人前;大嫂,被人强奸,重伤住院。这一切,全都是为了帮他实现那个幼稚的梦想——屯门的堂主。
混黑社会不是小孩子过家家酒,想要什么,就可以去争去抢,大不了被大人揍一顿可以了事。混黑社会,是要搏命的。要什么,就一定要付出代价——兄弟的血,甚至是命。这个道理,他明明是懂得的,为什么偏偏要忘记。在这个时候忘记。
现在,人死了。哭有个屁用!!
被我干要哭,哭了照样要被我干。哭!他妈的有个屁用!人死是不能复生的!
一拳、一拳……一拳、一拳,发狠地擂在他背上,每一拳都不留余地。恨不得就这样把他活活打死。
可是……
打死了,又怎么样?
只是再少一个兄弟。再痛一次。已经死了的人,还是一样不能复生。
我放开他,终究还是对他狠不下心。临走又补了一脚,在他背上。那时,我已经累得脱力,那一脚踹得勉强,不知道他有没有事,自己却失去了平衡。心里恨自己无能,已经多过恨他愚蠢。
之后,我一个人是怎么走出那个围满警察的现场。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我一直在问自己一个问题:究竟,还要死多少人!
一个混黑社会的,在死了两个兄弟之后,这么问自己。
是不是很好笑。
黑社会人命如纸。是人都知道。但死的是兄弟,过命的那种。还是会痛,痛得让人发疯。
第03章
03人在江湖
96年,我们栽在澳门,损兵折将。山鸡被三个女人留在葡京的暗店风流快活的时候,其他人被阿坤的贱招逼到了阎王殿的门口。四个手无寸铁的傻瓜、四把假枪、一辆报销的小货车,要对付百八十个拿着西瓜刀的亡命之徒。生死天定。
大天能打,包皮能跑,蕉皮机灵。或许本来他们都能跑得掉。我却一时冲动,送了兄弟的性命。我心高气傲受不了被人愚弄的耻辱,只顾砍人泄愤杀红了眼,忘记自己不是超人,不可能在别人的地头以一敌百。越杀越兴起,不退反进,杀入敌阵。最后,是蕉皮用自己的命让我清醒。只有留得青山在,才能不怕没柴烧。
也许那时天真的要亡我。兄弟的命只得一条,救得了我不被明刀砍死,救不了我被暗计陷害。逃出生天后的第二天,山鸡的女人在我床上被人先奸后杀,我却不知道那个犯人是不是我。
洪兴规矩,犯二嫂的人绝不能留。明知道是阿坤的诡计,但没有证据、木已成舟。
我不想争辩,甚至觉得完全无所谓。蕉皮死后,我夜夜噩梦,已经身心俱疲,好几次在白天看到蕉皮冲我打招呼。我只想早点脱身,和小结巴两个人过普通人的生活。在送走一个兄弟之后,我只想从那个叫江湖的地方脱身。
但不能不为其他几个考虑。阿坤心狠手辣,我怕他们几个劫后也不能余生。尤其是山鸡。
我那时虽怪他好色误事,但并不真的希望他那天也在现场。那种情形,在多十只山鸡,也一样被人宰了煲汤。砍人,我们几个是好手,以一敌十也不是办不到,但是空手入白刃,却论谁也没有这个本事。他去了一样于事无补。
更何况他不是我,他做不到让兄弟帮他垫背。他去了,就一定会陪着蕉皮,我甚至可以想象他抱着蕉皮被一起砍死的样子。他去了。我只会多梦见一只血肉模糊的鬼。
我只是气他被人利用,还不自知。出事之后,不是反省,而是在两个人都不知道明天在那里的情况下找我寻衅。他玩女人,因私废公,连累兄弟丧命,一样是大罪。
那个晚上的雨很大,我们两个落汤鸡,站在满是垃圾,泔水粪便横流的阴森小巷,仇人一样相看两相厌。
我没有来得及开口骂他做事不分轻重,他却先质问我,为什么动他的女人。兄弟为一个莫名其妙的女人反目,这不是电视台八点档的烂戏码。为什么事情一牵扯到女人,他就会变得像头蠢驴。我很想动手揍醒他,但逼着自己冷静,听他把屁放完。
他发言的重点在于我不该动他的女人。他既然不信我,我没话好说。但是最后的结语,却欠人教训到极点,他大声问我是不是以后他和他的女人都要被我干。
如果我事先就知道听完他的胡言乱语我会更恼火,那我一定不会给他那个开口的机会,而是直接动手,男人之间的问题终究还是用拳头解决比较简单明了。
可惜我不知道。所以错过了动手的最佳时机。
那句话后,我和他都没再开口。
我只是瞪着他,心里已经乱成一团。雨打在身上,只觉得彻骨的冷。
他却整个人重重靠在阴湿的墙上,像充分发泄之后完全脱力一样,放松地低下头,用头顶对着我,眼睛却盯着自己的脚。很久,才平静下来,抬头看我一眼,然后微微一怔,马上别过头去,开始用力咬嘴唇。那是后悔的意思。大概看我的表情,知道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
很久以后,他告诉我,他抬头看我的时候,恰好电闪雷鸣,我看起来,就像冤死后索命的鬼,誓要把他拆骨入腹的凶狠和心寒。当时我确实不知道自己究竟是用什么样的眼神看着他,但心寒是绝对不会错的。
僵持了很久,在天快亮的时候,他看着身旁的垃圾堆,喃喃说了句对不起。我没有听见。但很巧的,在他说完之后,我忽然决定开口说些什么。我们是两个被追杀的人,没有空闲浪费在淋雨和发呆上。
我迫着自己冷静,催眠一样告诉自己。他不把我当兄弟。没关系。不恨他。我还把他当兄弟,不想他被人利用了一次又一次。
去台湾。有他表哥照,更安全。也不用看着心烦。更不会心寒。
做了这样的决定,就不打算看他的眼睛。于是看着另一边的垃圾,顺着之前的话,和他彻底撕破脸,逼着他猛龙过江。
激将法对别人可能有一没二,但对他,百试百灵,这点自信,作了那么多年兄弟,总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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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眨四谌莺凸澴啵瓦B想表達的重點也有所改變。不知所作的努力是否能夠得到認可地說。
第04章
04身不由己
那个时候,我不过是阿坤计划里的一个小小的棋子。
这其实算不上什么天大的秘密,冷静想想线索很是清晰明了。我不过是B哥的头马,阿坤和蒋先生是平辈,根本没道理针对我,除非他瞄准的是我背后的人。但那时却始终想不到这一点,直到阿坤在龙头会议上用我的事做借口向蒋先生逼宫时,我才发现。
结果蒋先生下台,转战荷兰。我就当场被踢出洪兴,然后直接进了警局,罪名可笑,在里面打了个转,连头发都没来得及剃就重回社会。
这个结果不算最坏,从此和洪兴一刀两断,在我看来算不上坏事。
只是放心不下山鸡,不知道他一个人在台湾平不平安。他走之前,我让大天转给他一块劳力士,这是我能尽的最后的一点心意。他收下,是希望我好过一点。但终究和我再没联系。那时以为和他从此再难见面。
我出监后搬去西贡,避开过去社团的弟兄。小结巴、大天他们执意跟着我,我就和他们一起从新开始。
洪兴群龙无首。阿坤抢班夺权。从此都只是洪兴的事。我只当社会版的新闻,翻过就算。
西贡是个很不错的地方,海鲜很好味,民风也淳朴,没人知道洪兴陈浩南,我远没有自己想的那么有知名度,但我只想做个普通人,所以这勉强也可以算作西贡的一个好处。
十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算短。刚够我从头来过,走上正轨。
日子一开始不是很好过。B哥全力和阿坤斗法,顾不了我周全,我自己也完全没有基础,出来混的时候太小,根本不会去打算以后。小结巴怕我受不得气,问我会不会重新摇旗。我忍气吞声存够钱开了一家露天吧,买了条狗给她算作回答。她很开心,但为我可惜,在她眼里我从来是英雄,自然不希望我虎落平阳。
洪兴的动荡局面在我走上正轨之后,也成为了过去时。B哥好像和阿坤达成了某种协议。忙里开始能够偷闲。找到我,邀我回去,我拒绝。
不是不信他。我十四岁就跟他,根本把他当作我亲老爸,他要我为他死,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他亦很器重我,把我当儿子一样看待。但现在物是人非,他虽还是洪兴的大哥,但已经大不如前,难以自保,也一样很难保得住我。我和他都知道这点,所以我没有明讲,他也不强求,提过一次就算了。
我不再做小时候呼风唤雨一呼百应的梦,只想好好过现在的生活。B哥也明白我的决心,只当我的露天吧是个可以放松,闲话家常的地方。每个月都回过来几次,权当度假。
那个时候,我真的以为,就可以这样过一辈子。
B哥最后一次来西贡,告诉我,他想早点抽身,打算和家人一起移民,安享晚年。
但是他没想到,他和阿坤十几年的兄弟,翻脸之后,那个王八蛋可以狠绝到这个地步。那次闲聊不过一个月,他就被阿坤抓到机会,杀光全家。几百克的垃圾毒品全部打进动脉不说,B嫂和两个小孩也被浇上水泥,活埋在飞鹅山。事发后三天才被发现,挖出来的时候,只能三个人一起烧灰装罐。
出殡那天,在场所有人都知道,是哪个王八蛋做的,但没人说话。洪兴没人有胆挑衅行事绝门绝户的阿坤,警察也只希望息事宁人,欢度九七,草草用“黑帮仇杀”了事。B哥风光一世,最终却死不瞑目。仇人逍遥快活,死人空有一场盛大得可笑的葬礼。
跪着捱过洪兴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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