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事本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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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事本末-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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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me : zy   Date : 02…04…2005 14:11  Line : 589  Read : 388  
  '8049' 纪事本末   

    
  《纪事本末》作者:ASK 

(一) 

我,主词。 

动词,发呆。 

现在式。 

时间副词,在一个燠热的午后,约三时。宁静街角,泡沫红茶店,气氛够冷清。开敞的木头空间,双面自然采光,红砖大柱黑木围栏竹桌竹椅,黄金流苏圆滚胖灯笼,廉价复古。没有玻璃窗,偶而车过人过,声浪和著热浪涛涛涌入,先没顶,再退潮,最後回归平静。顶上四叶风扇无力瞌睡呀呀转,似梦还醒。 

阳光够力,烈烈泼下,无车经过时,街景便如墨泽初凝的油画。 

刚点上今天的不知道第几根烟,店里除了我的另一个唯一客人走过来,对面好整以暇坐下,嫣然一笑,清脆嗓音宛如一地碎玻璃:「可以请我抽根烟吗?」 

女孩连自己的饮料都端过来了,半杯冶红石榴,杯缘滚滚肥露,再浓些就会教德古拉失去理智的那种。不待我回答,自顾自地取了一根烟,十元的打火机也能半做作地点出女性妩媚风情。她端著脸颊,面朝外,半眯双眼徐徐吐了一口烟,长长细细散开如纱帛。纤纤莲花指,烟灰轻弹。 

无言。 

人是可悲的动物,为的是挥之不去的社会性。比如说,懒得交际,懒得说话,懒得应酬的此时,还是会因为冷漠和不礼貌而感到罪恶。但,我仍决定低下头来,读我的书。 

大约一根烟的时间。 

「在看什麽书啊?」女孩伸手过来翻看封面,真是够暴虐。 

「唉唷!世界文学名著咧!真不简单啊!」讨好和嘲讽各一半。 

薄伽丘,十日谈,义大利方言文学经典。文学美名的骨子里,入眼尽是十四世纪的活色生香,比如说,翻开书叶这一章,「把魔鬼放逐到地狱去」。所以,我忍不住噗哧笑出。 

「好啦好啦!终於开店营业了。」 

「什麽开店营业?」不懂。 

「刚刚在那边看你,就觉得你这人一副『暂停营业』的样子。真不巧,我这人啊,最喜欢去敲这种门了,管它三七二十一,都要推门进去瞧一瞧哪!谁知道是不是真的不营业啊?」 

「干嘛这样?」 

「好玩啊!」女孩啜了一口血汁,鲜美无比的样子:「你干嘛相信一块死牌子说的话?」 

我低头,不答腔。 

「又怎麽了?说话嘛!」 

「清洁中。」 

「你喜欢动物吗?」 

「不喜欢。」 

「帮你做一个心理测验:狗、猫、鱼,三种动物选一种,你养哪个当宠物?」 

「都不要。」 

「不行!至少选个不讨厌的。」 

「养蛇好了。」 

「你怎麽那麽不合作啊?」半发娇嗔:「一定要狗、猫或鱼三种的其中一个才行!」 

「好吧!」真是无奈:「鱼好了。」 

「从这个测验可以看出你的性格和感情态度哦!」女孩兴致勃勃地分析起来:「首先呢,喜欢狗的人,基本上友善热情,很好客,人际关关系很好,但是在感情方面,有时候会太过博爱。想想看嘛,喜欢狗的人哪个不是看到狗摇尾巴,就情不自禁被黏过去的?」 

「再来看看喜欢猫的人。喜欢猫的人通常艺术家性格很重,神经质,很敏感,独占欲很强,因为猫是除了主人之外六亲不认的动物,所以喜欢猫的人,对另一半也常会神经兮兮地要求百分之百的忠诚哪!」 

「哦!」我应道。 

「至於会养鱼当宠物的人嘛……」女孩把上身倾了过来,微笑注视我的眼镜:「养鱼的人跟鱼之间隔著一层玻璃,隔的远远的,水跟空气,谁都不打扰谁。每天只要洒点饲料就好了,想到的时候看个几眼,忙起来两三天不管也无所谓,也不用带它出去,也不用处理它的排泄物,反正隔著玻璃隔著水嘛!一切都不脏手。」 

「所以呢?」 

「所以啊,喜欢鱼的人,基本上是自我为中心的人,唯美主义,理想主义,个人主义,在感情方面也一样,只重视自己的感觉,不喜欢负责任,不顾别人感受,」她甜蜜一笑:「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你啊!是个超级自恋狂!」 

「几年级?」 

「高三。」 

「高三还跷课?」 

「你还不是一样?」 

「我又不用联考。」 

「你喜欢什麽样的女生?」 

「不知道。」 

「有没有女朋友啊?」 

「没有。」 

「你觉得我的短发漂不漂亮?」 

「很好看。」 

「谢谢。」「你到底喜欢什麽样的女生呢?」 

「不知道。」 

「哎呀随便说说看啊!个性啦、长相啦、条件啦……」 

「……真的想不出来。」「喂!你……要不要跟我上床?」 

(二) 

九月,晴朗早晨,骑车赴约。 

停车於骑廊,豪豪在对街落地窗内微笑,远远招手。菩提掩映咖啡馆,幸福摩卡香。 

几个月未见,豪豪漆黑如炭,才剪过的短发,竖直如钢丝,粗粗的好扎手,他解释是海水浸泡的缘故。注册前一星期,他们系上夏末旅行,花东泛舟,绿岛垦丁一连狠狠玩了七天水。 

早场电影,行人零落的街头,买串晶亮糖葫芦,一路啃至公园,划足一小时的船。我说:「然後呢?」豪豪说,不想让屋顶扣著,提议飙车上山。 

非假日,山上无人,荒烟蔓草几枚坟。朔风野大,牛仔衬衫凌空翻舞,飞扬似斗蓬。山前山後皆迷蒙都市,两人站在崖沿栏杆前,俯瞰尘烟满城,灰灰的好悲情,一时无言。 

牛仔长裤,黑色单薄背心,豪豪说:「冷。」走到身後环住。 

「你怎麽还是这麽瘦?」他说。 

「我们是不是太久没见面了?」 

作爱时,豪豪骑在我背後,明显较粗鲁,晕眩撞击,干了一回不够,比往日多要一回。野狗般哈哈喘息,直至软瘫,耳边阵阵抽搐。「不够!不够!这样还不够!」彷佛听他吁吁这般说,但是,再也无能为力,好忧郁。 

「我们是不是太久没有见面了?」 

豪豪将保险套卫生纸卷成一团,空投,准确射篮。赤裸盘坐背对著我,水染灯影,描到他肩头去了。点起一支烟,袅袅烟丝,烟味好颓丧。我说:「你在想什麽?」 

「我在想,真希望你依赖我再多一点。」 

依赖,情人的本能。 

无声无臭无形无色,虚无本质,却重甸甸地证明存在,关系的存在。豪豪常用眼神幽怨地、无声地说:「依赖我,证明你的爱。」 

以晶的心理测验来分类,豪豪表面上看起来像是养狗当宠物那种人,其实骨子里是不折不扣的猫型男子,情到深处成独占,喂予很多很多缠绵爱意,耐心等著,等著对方心甘情愿爬过来,仰首,让他套上两人环链相扣的,身体的心理的,狂喜贞操带。 

多年之後,我将在月明之夜,切切念起十七岁末期,曾经,有个男孩趴在床缘织梦,有个男孩伏在床上微笑聆听。 

梦说:等你上了大学,我们租层小小的公寓,种满一屋黄金葛,常春藤,鲜红茑罗。种很多很多,哗啦哗啦爬满一地。 

「养一只猫?」 

「不养猫,养狗!」男孩坚定说:「我讨厌猫,咱们养只大狗,圣伯纳或秋田。白天放它在家自便,晚上拿狗当抱枕,偎在地毯上看电视、听音乐、聊天、作爱……」 

「不念书啊?」 

「书也是要念的,有空再念。我会很忙的,因为要拼命打工赚钱付咱俩的房租生活费水电费交通费娱乐费……」 

「一人付一半?」 

「不行,你得让我养……不要吵,就是这样,你让我养,」男孩自顾自地继续说:「假日我们带狗去海边露营,生一堆营火叫狗看著,然後咱们去海里裸泳。等到白天,我们就在沙滩上打排球,玩飞盘,飞盘掉到海中就叫狗游泳去捡回来……」 

骑车送豪豪回家,习惯分手的巷口,他说:「回学校後,打电话给你。」 

「好。」 

「打电话给我?」 

「好。」 

多年之後,在尝过生命里那难以忍受的轻之後,我将懊悔,未在梦的契约上盖下手印。我将逃避现实地想:「如果一切重来的话,我会生死与赴。」那时,我会又难过又痛悔又甜蜜又怀念地,相信。相信现在所不相信的梦,与未来。 

但是此刻,夜风好清凉,呼啸奔过黑暗街心,我的胸膛亦随之自由鼓涨。 

谁家未眠窗口轻轻在唱—— 

我和我的孤独,约在微凉的、微凉的九月。 

(三) 

晶後来一回问:「gay的家庭是不是大部分都不正常?」 

我侧头想了许久:「不会啊!」 

豪豪的家再正常不过了,每回去他家忍不住就想,所谓天伦乐就是这样,双亲皆中学教师,典型的严父慈母,兄友弟恭,全家和乐融融,春兰秋桂常飘香。後来认识的许多朋友,除了一两个单亲,一两个快变成单亲之类鸡毛蒜皮小事,也瞧不出啥了不得的大问题。 

有一次,墨条被相熟的辅导室老师央去帮忙整理档案,回来笑翻了。他说,我是登记有案的问题学生,惯性跷课,单亲家庭,而且家长不配合学校管教,宜多加观察留意。 

乍听此事,我嘴巴张的大大的。 

虽然也觉得很有趣,可是还是觉得怪怪的,就像明明不觉得自己笨,却被骂白痴,那种反驳嫌费力,在意太多余,却仍不是滋味的感觉。 

老爸一定不知道,後来,我们之间变得那样远远的,是因为他对我说:「我一直都相信你,我相信你知道你在做什麽。」 

而事实上,我常常是,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麽。 

老爸啊老爸。 

已经忘了自何时开始这样叫他了。 

事实上,老爸一点也不老。木村拓哉,日本超级美少年,每回在杂志上看他姣好容貌镶在雪滑铜版纸,冷冽如水晶,我总直觉想到我年轻的、漂亮的老爸。 

十多年前,爸爸自军中退伍那日,妈开始哀哀阵痛。他们是大学一毕业就结婚的。爸说,军中放假,匡当匡当小火车慢慢摇,心中一迳急著。回到家,奔上长长的公寓小楼梯,推开门,年轻的妈妈就冲过来,冲得背抵墙壁跳上身来。他们会迫不及待地缠绵接吻爱抚,挣扎著牵绊著拖拖拉拉由玄关客厅一路火火烧到卧室,囤积的爱念欲念排山倒海,一天可做上五六回。 

老爸笑著说,从来不讳言性事。他说因为,我是他最亲爱的儿子。包括妈妈离开之後的那些女人们,春花秋露,乍聚乍离,我可以扳著手指数家珍般算上好几轮,记得比老爸还清楚。我从未见过她们其中任一个,因为老爸绝不带她们回家,有个青春期的孩子,永远是他拒绝纠缠的最佳藉口。 

我很爱、很爱我那美丽的、纤细的、善感的老爸。尤其是,妈妈离开之後,我们相互陪伴的这些年,在他醉後痛哭的某些夜晚,我紧紧抱著他,喃喃说些只有他懂我懂的、温柔的安慰的话。他会杂乱的泣诉著对妈妈的思念,那时,我总觉得,我应该是他的爸爸,他的哥哥,他的保护者。 

我上超市张罗吃喝家用,打扫房居,清晨定时当闹钟叫醒他,不准他赖床,然後两人一起大口吞咖啡嚼奶油土司,赶著搭电梯下楼,他开他的车,我骑我的车,呼啸奔驰赶那永远摧魂的升旗典礼。自从高一某天我细细地把家里的开销入账理了一遍,耐心讲给老爸听之後,家里的钱财就归我管了,亏他大学念国贸,就是搞不来这些琐碎。之後,老爸在外头负责赚钱,我在家里负责管钱,两个人快快乐乐的一起花钱,我不知道像老爸这样的人,靠著贩卖广告创意,居然可以赚进那麽多钱,至少,永远都衣食无缺。 

高一那年开学第一天,我拿了老爸的提款卡和驾照,替自己买了一部红白炫亮NSR,我总抄著僻静小路骑至学校附近,再走进学校。 

我是没有驾照,老爸看到车子大喊漂亮抢著骑,完全不在乎驾照不驾照。他说:「你会买它就表示你有自信驾驭它,又何必罗嗦!」事实上,连车我都开得比老爸稳多了,车身上那些大大小小的擦撞痕迹全是老爸的杰作,连我看了都要叹气。 

我们的生活,快乐而平衡,除了偶而,酒精出轨。当他哭的惨惨的,哀哀的,叫人看了要自心底疼起来的时刻。老爸这样的男人,天生就是会勾起身边人赤裸裸的,原始的,母爱。 

我真的,很爱很爱我的老爸。我常想像木村拓哉,蹲跪在洒满阳光的床沿,咕咕唱支儿歌,朝著肥嫩嫩圆滚滚的小囡囡,嘟起嘴来,笑得多温柔,年轻的小爸爸。挚爱的妻子扎长发成马尾,笑坐一旁,忙著折叠刚自架上收下的,漾满阳光香味的衣裳。那时,我叫他Daddy,黏黏糯糯的童音。我亲爱地说:「Daddy,I 
                  love you。」「Mommy,I love you 
                  too。」 

爸妈不是离婚。他们只是,无限期分居。 

有一种情侣,他们爱对方至深,但是,在一起就是无法快乐,我的父母大概就是这类。妈妈现在应该过得挺好,重作学生,独自在那冷冷的,寒寒的欧洲静静沈淀,上封信是在斯堪地那维亚寄来的,心灵之旅,愈近北极便愈发剔透了,语句间,尽是满足与平静。信尾末注:「好好照顾Daddy,跟他说,M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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