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霁血 +前传+番外 by:霍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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霁血 +前传+番外 by:霍湮-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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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咧嘴笑,伸长手来揉我头:“傻瓜,过去的没必要想,将来的想了也没用,不如看着现在,那才是最真实的。” 

如此豁达的人是怎么在这尔虞我诈的社会取得今天的成就的? 

我好奇起来,随口问道:“秦先生的人生目标是什么?” 

“目标?”他抓抓头,嘿嘿地笑,“过理想生活吧。有大把钱花,有美人可以欣赏。”(叹气,猴子毕竟是猴子啊……) 

我瞪着他愣是一口气没接上来。没进取心到他这个地步还能事业有成,我算开了眼界。 

“咳,这算是活着的理由?”我追问,潜意识里希望他能给我一个合意的答案。 

他却闭上一直咧着的嘴,突然不说话了。 

我以为我说错了什么,也就不好意思再开口,有些抱歉地看着他。这问题的确是我有所唐突。 

沉默中,他垂下眼淡淡一笑。 

“我活着,是为了等一个人。” 

胸口似乎被鞭子抽了一下。他的表情犹如晴朗天空中突来的一场阴霾,无端令我郁闷。 

“等到了么?” 

他点点头,看向我。琥珀样的瞳仁里有一种深刻而沉溺的东西,那是我看不明白的。 

“我已经见到他了,但是我还在等。”他扬起嘴角,笑容一扫脸上阴郁,“我在等他重新爱上我。” 

有什么随着他咒语般的一句话一起撞到心里去了。我面对他的凝视竟然移不开视线,就好像第一次见面时那样,连心脏都被灼痛。 







潜意识里清楚认识到,我还是我,只是身体里某个部分起了变化。 

尽管曾经热衷于心理学研究,但爱情这个词于我来说依然陌生。故事里王子对公主的一见钟情经理论证明身理需求大于心理需求,然而那算是爱情;白头相对执手偕老也许习惯与默契多过于激情,然而那也是爱情。怎样的感情可以叫爱?我不明白。或许正因为我不懂,才轻易被感动了,感动于那个人对爱情的执着。 

十七年来,不是没有女孩子向我示过爱,但对其中任一我都没有心理与生理上的反应。由于早已习惯在人前淡然处之,我的内心也很少会被撼动。所以我不知道,这样的感动算不算爱情…… 







午夜,寝室里仍然热闹着,却不是我能融入的。我带着混乱的思绪,决定出去走走。 

背后响起铁门上锁的声音,我踌躇了一下,走到街边拦了辆出租车,报了个常去的酒吧名字。 

我不喝酒,但却喜欢看别人喝酒。尤其是心情不好的时候,看看那些人醉生梦死,倒也能安慰自己并不是唯一无为的一个。 

酒吧门口停着一辆银灰色宝马,一边蹲着个人正掏心掏肺地呕吐。 

秦相侯! 

我甩给司机五十块钱头也不回的跳下车,冲到那人跟前拉起他,摸出手帕递上。 

他刷白脸自顾自吐着酸水,缓了半天才抖着手接过手帕,没抹两下手一松又给掉地上了。惺忪两眼看我好一会儿才认出我是谁。 

“小纪啊?哎……那什么,我没事……” 

瞎了眼的才看不出他有事呢!这是往死里喝啊!那张表情无辜的脸让我莫名火起。我摸出他口袋里的车钥匙把他塞进汽车后座,自己座上驾驶席,忍不住一拳擂上方向盘:“说,住址。我送你回去!” 

他喘了两口,指指仪表盘边上的液晶显示器,全球卫星定位。好家伙,果然是精英备车。一脚油门下去,三秒内加速到180码,无视路况照着显示器上路线飞驰。 

后座上又一阵干呕声。 

“纪,哎,那谁,没忘了考驾照吧?怎么还跟F1似的……” 

“去年刚拿。”我不跟他计较他那些不恰当的用词,心里止不住地气闷。 

一路上我试图静下心来分析自己的心理,他却在后面一直折腾。好不容易到他家楼下,他跌跌撞撞自己下了车,没走两步就往地上趴。我架起他走进电梯间,他还有点意识,朝我伸了五个手指。 

“五楼?” 

他想了想,伸出另一只手,再加上三根。 

我连拖带抱把他弄进电梯,按了八楼。好在他不重,瘦的跟猴似的,白长那么多身高。 

这家伙还是不懂得照顾自己。搂着他没几两肉的瘦腰,我被自己心里突如其来的念头唬得一愣,这样责备得心情,竟像是对熟捻已久之人自然的流露。 

甩头不作多想,拿钥匙开了他家房门。房间亮起灯的同时,似乎有一团白影自墙角一闪而过。我没在意,把他往沙发上一扔,进浴室随便找了条毛巾盖在他脸上。他烂泥一样瘫着,嘴里含糊呢喃。我站在沙发前看了他一会儿,确定他不会再闹了,便转身打算离开。电话偏偏在这个时候毫无警兆地响起。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起来。 

“猴子你没事吧!不是说去吹吹风怎么吹着吹着人就不见了?我跟老赵找你半天!喂喂……醉死啦?说话呀!” 

这个……应该不是打错的电话。我清清喉咙问对方:“请问你是找秦相侯先生?” 

线那头的呱噪嘎然而止。我喂了两声,那人才再度开口:“你哪位?” 

“我,呃,他一个朋友。碰巧看见他醉在路边,就把他送了回来。” 

那人“哦”一声,立刻又一通话鞭炮一样砸下来:“唉,还真辛苦你了。这猴子酒品不好,酒量又差,今天被人摆了一道,挺不住了。这一晚有的折腾,我先跟你打个预防针。啊对了,他要醒了告诉他我和老赵已经把金胖子搞定了,明天下午还有个会,让他别睡过头。那就这样了,我代表公司先谢谢你。改天让猴子请你吃饭,拜拜。” 

不等我接话,那头“吧嗒”挂了。 

我苦笑,猜想那或许是他的助理,敢情他们今天是谈生意呢。谈生意谈到酒吧?真是怪老板怪助理外加怪客户。 

这通电话一接,我立即变得肩负重任,今晚倒也不得不留下了。沙发上某只醉鬼突然蹦起来往浴室冲,我只好跟进去,他边吐,我边帮他洗脸,最后干脆让他就着水龙头冲凉。 

别怪我粗鲁,实在是因为没有照顾醉鬼的经验。看他一身狼狈,湿嗒嗒沾了不少秽物,于是我认为该让他洗个热水澡换身衣服。 

热水倒是随开随来,很快放了一浴缸。我把他身上的西装衬衫丢到一边,却在解他皮带的时候突然别扭起来。都是男人,他有的我也有,可我还是没敢多看,三下五除二让他躺进浴缸,自我感觉逃一样跑出去帮他找睡衣。半天才从他卧室衣橱深处翻出一件维尼熊印花的棉布睡衣,显然这人平时不常穿。莫名地,脑海中想象出他笑得一脸奸诈地说:我平时爱裸睡。顿时一阵血气上涌,禁不住脸红。 

再进浴室时却惊出我一身冷汗。他整个人居然沉到浴缸底部,躺着一动不动。要不是看到还有气泡自他鼻孔冒出来,我真要以为他呜乎哀哉了!手脚并用把他打捞上来,幸好还有呼吸,也不敢让他继续洗了,半干不湿地把他塞进那套有些嫌小的睡衣,一路拖进卧室扔上了床。 

一抹脑门全是汗。以为暂时能松口气了,不料他这时候又高一声低一声开始叫唤。 

要水,我送了一杯到他嘴边,大半让他喷在了我身上。 

一会儿喊热,我找不到空调遥控器,只能帮他用扇子扇风。 

一会儿又喊冷,我把能盖的统统压到他身上却被他拳打脚踢掀到一边。神智不清的他好像要找什么东西,双手不停摸索,最后拽住我的手整个人都往我身上蹭,险些掉下床。 

不得已,我只能自动爬到他身边给他当抱枕用。好在他的床够大,能让我将就一晚上。 

就着样他终于安宁了。除了时不时含糊地喊着一个名字。开始我以为他叫的是我,因为发音听起来实在很像。但我知道那绝对不是纪煦尹三个字,因为他对那个名字说:“你再敢不打招呼一个人跑路,看我下辈子还理你!” 

他喊的,是他一直在等的人。 

枕在我胸口的他呼吸逐渐均匀,我却睁眼瞪着天花板了无睡意。心情意外地复杂,有些悲哀,掺杂着喜悦,期待而忐忑。心口有许些滞闷,感觉有许多话要说,却什么也说不出口。 

天朦朦亮的时候,我才迷迷糊糊打了会儿盹。醒来时被近在咫尺瞪得老大的一双眼睛吓了一跳。 

“你醒啦?”我慌忙坐起来,意识到自己不经主人同意就留宿实在欠缺礼貌,一时有些手足无措。 

他直直看了我好一会儿才哑着嗓子说:“帮我拿点退烧药,药箱在床头柜里。” 

我一惊之下去摸他额头,竟是滚烫的。 

“怎么烧起来了!我送你去医院。”我慌慌张张想拉他起来。他无力一笑推开我的手,指指床头柜说:“没事,大概是昨晚上洗澡时候受的凉,吃了药发身汗就好了。我不太喜欢医院那种地方。” 

他的话不由让我脸上发热,强烈的负疚感伴随而来:“昨天晚上你都知道?抱歉,我不太会照顾人。” 

他抓抓头,不好意思笑笑:“知是知道,不过基本上行动不受大脑控制。我酒量不好,还没谢谢你送我回来呢,不然我说不定就横尸街头了。” 

我知道他是安慰我。拿了药倒了水送到他手里,他手一软差点就把水泼了。一量体温,39度7。我执意要他去医院,他死活不肯,嚷嚷着要去上班,还赶我回学校上课。我一气之下甩手就走,临跨出门槛之际却听见他长叹一声,自言自语了一句:“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傻?要留下他不过一句话,我却希望是因为另一个理由。”然后是他招牌式自我解嘲哈哈一笑,接着咣当一下,有重物坠地。 

我重新折回他的房间,帮他拾起地毯上的杯子,抹干水渍,把他摁回床上掖好被角。 

“在你病好之前,不介意我留在这儿吧?”我问他。 

“不需要。”他顽劣地扬起眉毛,“内疚吧?内疚死你!” 

他的脸烧得酡红,眼睛却是晶亮的。我心里一动,不由自主伸手帮他把额前凌乱的头发轻轻理到脑后。 

“内疚是另一回事。我要看牢你,因为我担心你。” 

他笑起来,露出一口整齐的牙齿:“你好像把我当小孩。” 

“的确,有时候我会有你小我许多岁的错觉。” 

他大笑。笑着笑着,便看着我不说话了,那表情就像上次说起他爱人的时候一样。这次,竟然让我鼻子发酸。 









2 

最后我还是说服秦相侯去了医院。在他挂盐水的空挡回寝室收拾了些细软,顺道买了两本保健食谱。直到接他回了家我才想起告诉他昨晚上的那通电话。 

他不以为然,俨然不把工作当回事,吊儿郎当地说:“一切有小麒担着,还有老赵在,不用我操心。”然后开始滔滔不绝地跟我讲他的特助兼大学死党董麒的英雄事迹,包括那个人尽皆知的外号董小脚,只因他不仅人矮,脚也不是一般的小。讲完董麒又讲老赵。那是他在江西旅游时遇到的一个司机,老实巴交和他一见如故,正好他缺个专用司机,就给顶上了。说到江西,他一脸怀念地告诉我在那儿还有两个铁哥们,一起出生入死过,割头换颈的交情,只是自他们结婚以后来往得便不太勤快,距上次见面也快两年了。 

我静静听着,从他得感慨中听出他的寂寞。这样的话他该是好久没和人畅快地说过了,直到药力上来,他才住了嘴昏昏睡去。我坐在床边呆呆看了他好一会儿,心里有些不平静,却又说不清道不明。 

拿着菜谱往厨房走,想让他吃点什么补补,一进去却被眼前的东西吓了一大跳—— 

一头银白色的动物窝在厨房一角,正在啃我刚买来的鸡! 

好在那鸡已经是杀好了的,不至于鸡毛鸡血满地。但一只长嘴尖耳的食肉动物突然出现在民宅里,一时间让我觉得诡异非常。这个秦相侯连养的宠物都是那么奇怪。 

仔细研究之下,我确定它是一头狐,体格比黄鼠狼大一些,但比狼犬要小。它看见我走近便停止进食,竖起脖子静静地望着我。然后那对清澈幽深的眸子微微眯起,似乎在冲我笑,笑容似曾相识。我告诉自己狐狸是不会有表情的。 

地上那只鸡绝对是不能再利用了。我叹口气,转身从冰箱里拿出两个鸡蛋。炖个蛋糊吧,虽然还需要尝试。 

再去看那只狐狸的时候,它已经无声无息地离开了。墙角只留下几块碎骨,证明我刚才不是看花眼。 

两个小时候后我实验成功,作出了一碗色香味俱全的炖蛋。先前的失败品我秉承不浪费粮食的原则统统扫进肚里,暗暗发誓从今起再也不吃炖蛋。 

秦相侯已经醒了,半倚在床头。看到我万分小心地把碗交到他手里的时候还不忘调侃一句:“我的厨房还健全吧?” 

我不理会他嘴贫,注意力集中到蜷在他身边的那只奇异的狐狸身上。 

“霞儿,你让开,给小纪坐!”他隔着被子踢踢狐狸,狐狸纹丝不动,别过头丢给他一个白眼。我惊讶于自己对动物表情的丰富想象力和秦相侯对它的称呼。 

“怎么,你的宠物也叫霞儿?”我记得这个名字是素心居店主的昵称。我知道他们之间的交情不一般,然而替自己的宠物取这样的名字,其中的暗示不言而喻。我不想八卦,却不由自主。 

他微微一愣,抓抓头:“啊,霞儿不是出远门了么,临走时托我照顾它来着。我图方便就这么叫它了,其实叫它吃白食的应该更合适。” 

狐狸好像听懂了他说的话,朝他猛呲牙。他咧开嘴回敬,然后一脚把狐狸扫下了床。看样子他恢复得挺快,已经有力气和宠物打架了。狐狸忿忿地咕噜两声,蹭到我脚边有要我替它出头的意思。我忍不住笑,蹲下身让狐狸爬到我腿上,抚摸它缎子样光滑的皮毛,有种老朋友般的熟捻油然而生。 

“这是什么品种?野生的吧?”我问他。很少有人拿狐狸当宠物养,这样银白的狐狸更是少见。 

他瞄了眼我腿上的狐狸,笑得神秘兮兮:“这是珍品,全世界只剩这一只了。你看它的尾巴就知道它有多奇怪。” 

狐狸赶紧把尾巴紧紧藏在肚子下面,楚楚可怜地望着我。他又在一旁怂恿:“霞儿你害什么羞,他又不是外人。” 

好奇之下我把狐狸整个抱了起来,它的秘密也就跟着暴露在空气中。原来它的尾巴竟然是开岔的,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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