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意绵绵(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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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意绵绵(网络版)-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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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看来,懒散惯了的孟觉是没有这个心思的,他一直想要从旁激励一下,不叫这块璞玉埋没;现在机会来了,当然要好好敲打。
  “你看我,一说话就跑题!好了,言归正传。”刚才那些话是对故人之子说的;现在主任又恢复了官腔,“勇于发表自己的意见正是每个药物监督管理工作者的职责。敢于发难,是好事,是好事嘛!但是,按照《格陵市药物监督管理条例》,AF0093确实已经达到了上市的标准。杜工是按照规章制度处理,没有问题。”
  孟觉听他终于回到正题上,略沉吟了一下,回答道。
  “我今天的态度也确实急躁了。但是我始终认为由患者承担药物风险,是不负责任的做法。”
  主任看了看表,不想耽误晚上的应酬,于是一边说话,一边站了起来:“这样,你把你的想法整理一下,尽快写个报告直接交给我,我们可以再讨论嘛。还有,明天有FDA的考察团要来,你准备准备,明天和我一起接待一下……这些官员,你应该要熟悉一下的。”
  孟觉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收拾了一下,拿上礼物,准备去找罗宋宋,坐在休息区的西装男见他出来,立刻挥长了双手喊他。
  “孟觉!”
  同样坐在休息区的庞然没有想到他也是等孟觉的,不由得愣住,眼睁睁地看他一边笑嘻嘻地称赞“你们药监局的休息区布置得很不错嘛”一边把孟觉拖走了。
  等到了楼下,孟觉才轻轻挣脱。
  “我不认识你。”
  西装男不以为意地耸耸肩,一派香蕉人的派头:“你的dimples so impressive,我一眼就认出你了。”
  他笑的太猥琐了。孟觉看了他一眼,拔腿就往外走,西装男的声音从身后紧追了过来。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孙玦。高中以前住在格陵民主大道,高中毕业后去了美国,现在FDA工作。”
  孟觉停下脚步,转过身来;西装男仍然好脾气地笑着,虽然笑得有点猥琐。
  “你是‘花无缺’!?”
  春末夏初,夜来的越来越晚了。
  天空是淡淡的灰蓝色,暮色里伯牙路上车来车往,行色匆匆的路人,都奔着家的方向。
  没吃晚饭的罗宋宋现在觉得有点饿了,但是想到家就在不到三百米的云阶彤庭里,心头便是暖暖的。
  和骨德咖啡厅签订了工作合同之后,她回家去收拾了一下,没想到一开门,她愣住了——刚拖过的地板上两行脏脏的鞋印,始自顾家琪的房间,终于厨房旁边的厕所。
  她以为顾家琪还在厕所里,但是厕所的灯关着。再仔细看鞋印,不禁失笑。
  每个鞋印中间又有一个小小的鞋尖的印记,看来是踏着原先的鞋印又跳回去了。
  罗宋宋轻轻地叹了口气,正巧孟觉的电话来了,她赶紧下楼去等孟觉。
  但孟觉不是一个人来的。从克莱斯勒里下来的还有一个穿得特别正式的青年男子,明明长得眉目齐整,可就是浑身透着一股猥琐劲儿。
  孟觉兴冲冲地问罗宋宋。
  “罗圈圈,你猜他是谁?”
  罗宋宋摇了摇头。
  孙玦也有些讪讪,毕竟曾经欺负过罗宋宋的,现在看见罗宋宋长成了个秀气的大姑娘,难免想起当初落在她身上的那些拳头。
  虽然孟觉已经替她报了仇,但年少时的荒唐往事,让孙玦十分愧疚,不知道能不能补偿一二。
  “我……我是孙玦,以前……以前揍过你来着,你记得不?”
  罗宋宋心想,哪有人这样说话的,揍过你,还问你记不记得。突然她眼前一亮。
  “你是‘花无缺’?你高中毕业后去哪里了?”
  “我去了美国。”
  “那‘小鱼儿’呢?”
  孙玦浅浅一笑,真是说不出的娇羞。
  “我们两年前结婚了。”
  “啊!?”罗宋宋和孟觉都不免大吃了一惊。
  “惊讶什么?”孙玦突然明白过来,嗨了一声,挠挠头,“哎呀!胡小瑜是女孩子!你们没看出来?!”
  那个穿红色喇叭裤,细声细气的小个子原来是女孩子啊!
  孟觉和罗宋宋对视了一眼,笑得弯下腰去。孙玦原来还有点不开心,但是看他们两个笑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于是也渐渐地咧开嘴角,嘿嘿嘿地笑了起来。
  就这样一笑泯恩仇了。

  第二十六章

  孙玦和胡小瑜虽然做过小流氓,但本性并不坏。深究起来还是因为父母长期在海外工作,疏于管教的原因。尤其是当孙玦在国外被黑人打得头破血流,却没法像孟觉一样借助集体力量反抗的时候,更是深深地领悟出了八荣八耻的第九层奥义,那就是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为荣,以好勇斗狠,敲诈勒索为耻。
  “我不是研究员。我只是一个小会计师。”当他们在伯牙路上的一家南京馆子坐下来的时候,孙玦谦逊地聊起了自己的职业,“因为少年时的罪过,上帝罚我以数别人的钱为生。”
  信了洋佛祖的人,境界就是不一样。明明是赚钱的行当,能被他说的跟钉十字架似的痛苦。
  “胡小瑜呢?”
  “她生了孩子之后就留在家里做全职太太了。这是我的女儿艾米莉。”孙玦拿出皮夹给他们看照片,“小瑜喜欢研究食谱,我们打算这两年赚够了钱,回格陵开一家小餐馆。餐馆的名字都想好啦,就叫风尘三侠。”
  他娓娓道来,这属于他们一家三口的面向大海,春暖花开;罗宋宋神往之余再听他说起餐馆的名字,不知道羡慕还是好笑了。
  “假如再生一个,难道要叫四大名捕?”
  孙玦一脸痔疮发作的痛苦模样,连连摆手。
  “不生了,不生了。生艾米莉的时候小瑜吃尽了苦头。别光说我啊,你们呢?还没结婚?”孙玦看一眼罗宋宋光溜溜的无名指,“我和小瑜已经赶上你们了,要加快速度啊。”
  他倒成了情感热线,语重心长。孟觉和罗宋宋均是语塞,不知如何反应才好。孙玦是青梅竹马质变为神仙眷侣的成功典范,见他们表情尴尬,就知道他们的感情指数尚在阈值上下波动,自己做了偃苗助长的祸首,懊恼不已。
  幸好这时菜陆续地端上了来,便也不扯这些了,亲亲热热地吃了一顿饭。饭间只是谈些闲话,孙玦在此次考察中兼任翻译和向导,所以先于其他成员来到格陵准备,多年未回祖国,不由得感叹格陵变化之大,差点在扩建后的格陵机场里迷路。又闲谈起自己上机前还在忙着签电子支票簿,转一笔款项到NIH(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的泛基因组学实验室——在资本家手底下做事,真是一分一秒也不得喘息。
  孟觉正在帮罗宋宋夹菜,听了孙玦这样说,不由得眉毛一挑,立刻心领神会,没有接话,只是叫罗宋宋多吃一点。
  罗宋宋抬首对孟觉微微一笑:“你们聊你们的,我吃的很饱了。”
  那笑容无比温存而安定,叫坐在对面的孙玦无来由地心头发热。他在娇妻和稚女的眼中也见过这种毫无保留的眷恋与依赖。具有丈夫和父亲双重身份的人,格外地敏感,当然知道这种眼神意味着什么。
  “你还是话很少。”
  罗宋宋笑而不语,给孙玦的茶杯续上水。孙玦故意要逗她,举起茶杯。
  “你不说话,恐怕是还讨厌着我呢。这样,我以茶代酒,向你陪个不是,行不行?”
  孟觉朝椅背上一靠,微笑地看着罗宋宋,他对她有信心,今天能够独立应付这个莽撞而又诚恳的孙玦;罗宋宋放下茶壶,搓了搓潮湿的指尖。
  “这不是茶,是茅根薏仁水。格陵近海,湿气重,春末夏初的时候多喝点茅根薏仁水,对下火有好处。”
  “你果然还是老样子。”孙玦不自觉地摸摸脸上几颗顽固的暗疮,“这么云淡风轻的。给我一句话嘛。”
  “你刚才动筷前,将每道菜都拍照留念。尤其这一道‘金陵一对好鸳鸯’,你还专门请厨师过来,询问原料和做法,仔仔细细地记下来。”
  “是啊,我要开餐馆,当然要收集资料。”
  “一个这么疼老婆的人,不会坏到哪里去。”罗宋宋淡淡地说,“我又怎么会一直记恨你。”
  孙玦顿觉十分畅快,一叠声叫服务员拿啤酒。孟觉没开车,所以推不过,只好陪他喝了两杯。
  孙玦没喝两杯就已经醺醺然了:“这时候怎么能不喝酒!喝点酒不是更有男人味么!罗宋宋,你说是不是?你说孟觉是不是太清秀了,就是少点男人味!”
  罗宋宋一怔的同时脸也红透,只好含糊地说了句少喝点,就借上厕所遁了。饭后孙玦秉着以抢着付账为荣,以白吃白喝为耻的精神,把账单付了。
  “你们一定要到马里兰来玩。我带你们去爬华盛顿纪念碑。八百多级台阶啊,我硬是把胡小瑜给背上去了!你们放心,我没有醉,我只是很高兴,真的,能再次遇到你们。孟觉,明天见。”
  于是两人送孙玦上出租车后,就在伯牙路上慢慢踱着,等孟家司机来接孟觉。
  两个人,四只手,这样随着身体晃荡可惜了,贸贸然去牵又冒犯了,于是只好都揣在口袋里。
  这是他们第二次压马路,有一种无法言明的甜蜜。
  经过骨德咖啡厅的时候,罗宋宋说:“刚才没有告诉你,我找到工作了。在这家咖啡厅里弹琴。”
  孟觉着实替她高兴,但是又不免担心:“你的手受得了么。”
  罗宋宋点点头。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从家里搬出来之后,手已经好了很多。”
  孟觉忍了又忍,才把“让大爷看看你的小手”这句话给咽下去;他感觉这样做确实挺登徒的。
  “看来新居的风水很好,旺事业,利健康。”
  又经过一家宠物店,靠街的橱窗做成透明的多宝格式样,有一格里放着一只浅篮,浅篮里两只花白相间的小狗互搭膊头,舌头在对方脸上舔来舔去的,十分亲热。
  罗宋宋本来就很喜欢小狗,这一看简直都迈不开步子了;孟觉站在她旁边。
  “下次有空,我们去姬水看mary吧。”
  “嗯。”
  橱窗上映出他们俩的样子,孟觉依旧是那么的眉清目秀,唇红齿白,而罗宋宋看着自己光光的额头,和乱七八糟束在一起的头发,幽幽地叹一口气。
  “师母说,我梳点刘海会好看些,你觉得呢?”
  罗宋宋一说完就后悔得恨不得咬舌自尽——这句话简直是有点女流氓调戏纯情少年的意思了;而孟觉显然是被这个问题骇住,眼神都不知道往哪里摆了。
  “我……我不知道。我没有看过你留刘海的样子。”
  只不过是平平淡淡一句话,只因为彼此心中有鬼,便有些惴惴不安了,深怕多说多错。虽不说话,但也挽不住时间飞逝,克莱斯勒准时在云阶彤庭边上等着孟觉呢。
  孟觉对罗宋宋说了再见,可是罗宋宋没有走的意思,更是一副欲言又止的羞涩模样。
  夜幕滋生出多少误会!月色将罗宋宋的沉默ps成了爱你在心口难开的模样。孟觉一腔柔情蜜意,只恨自己刚才为什么不说“有没有刘海都好看”,便去握罗宋宋的手腕,轻声道:“怎么,不舍得我走吗?我明天还来找你。”
  罗宋宋:“我……我要礼物啊。你是不是忘了。”
  孟觉大窘;他感觉罗宋宋的手腕一转,但并不是要抽回的意思,而是轻轻地抚上了他的手背。
  两个人加在一起都五十岁了,更何况孟觉是连罗宋宋的底裤都见识过的,竟然因为就这么水到渠成地牵了一下小手,心跳的跟新生儿似地激烈。
  只想一辈子和她这样牵着手,不要松开;一松开,也许她就走了。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拿出车上的礼品盒的;罗宋宋轻轻地说了声谢谢。但孟觉没有放手的意思。
  “这份礼物不好。下次,下次再送你更好的。”
  “怎么不好?”
  “因为我好像不用再等了。”
  罗宋宋一直看到他的眼睛里去,四周的灯光都倒映在孟觉的眼里,在长长的睫毛的掩映下,慢慢地朝她荡漾过来。
  他吻上她的脸颊的时候,罗宋宋在想,为什么他比别人多了一对酒窝,可也盛不下此刻的满满爱恋呢。
  “真走了。”
  “嗯。”
  克莱斯勒慢慢滑出去的时候,一直没有作声的司机突然开口。
  “七少,恭喜。”
  “恭喜什么。”
  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孟觉一眼,他为孟国泰开了二十几年的车,是个寡言少语,甚少表露情感的好司机。
  要知道司机和秘书这两个职业,往往知道最多的秘密,所以忠心和少言是第一位的。也正是因为他具有这样的优点,孟国泰一向将他视为心腹。
  但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晚上孟觉的快乐感染了他。而一个很高兴的人,总是会有点饶舌的。
  “七少还记不记得,有一年的暑假,我每个星期都要送罗小姐去姬水做理疗。”
  “记得。”
  司机似乎极力地在想一个恰当的形容词,良久才艰难地吐出一句。
  “罗小姐的心思终于拨乱反正,走上正轨了。”
  孟觉久久没有回应。司机觉得自己这句话也许已经得罪了他,有些忐忑。
  “我想买台车。有没有好推荐?”
  他诚心地请教——原来他只是在想自己的心事,并不在乎司机说了什么。
  他听见的,都是罗宋宋的声音;他看见的,都是罗宋宋的身影。至于未来,那也一定是关乎罗宋宋的,美好的未来。
  罗宋宋回到家里,重新拖了地,洗了澡,换了睡衣,坐在床上,把孟觉送的礼物打开。
  是一盏狭长如同天鹅颈般的玻璃台灯,水晶的灯柱,鹅黄色的灯罩。
  她也不过是个小女人,所以也是很喜欢这种娇俏而简洁的小玩意儿的,更何况是孟觉送的,哪怕他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送给她,她也会用这样虔诚的心思去欣赏和抚摸。
  台灯亮起的那一霎那,就像孟觉在她面前睁开了温柔的眼睛。罗宋宋觉得自己的心也被填满了,幸福而充实。
  温暖的灯光倒使她想起来,孟觉不是没有送过她礼物。
  家里那盏双子灯,是好久好久以前,手还没有受伤之前孟觉送的——他好像蛮喜欢送她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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