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是今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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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是今非[1]-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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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往后阿宝姑娘就派给三小姐使唤了。”珠儿礼貌而疏淡地说完,留下阿宝转身而去。
  “看什么看,眼珠瞪那么大小心掉下来的!”阿宝悻悻地睥她一眼,大刺刺地进了屋,自己给自己倒杯茶,没好气地坐了下来。“十一娘可真没错看你,一夜之间你就能央着最是没心没肺的森爷进了凌府,还害得十一娘今儿个给那徐阿冉堵在门口骂了整整一下午,居然还蛮不讲理地要玉红楼出钱给你买丫环。哼!话说回来,这要不是看在森爷的面子上,十一娘怎么会忍得下气?”
  阿宝看看金凤那张还没反应过来的脸,冷哼一声:“所以说,蚌鹤相争,渔翁得利。金小姐,我家十一娘说了,你若是就此认了这阿仨的命,那我立马掉头就回;若还是她船上认识的那个……那个金凤,那我就得留下来,至于有没有机会上位,就看你自个儿的造化了。”
  金凤这才明白,敢情是徐阿冉去玉红楼挑衅,燕十一娘明着没有发火,暗地里却是借机派来八面玲珑的阿宝搭伙自己拾掇她。
  这……她略一迟疑,碰着阿宝扔过来的轻视的目光,是呵,在她们眼里,自己一定是有够笨拙、有够青涩的,否则,又怎会连一个小丫环都够资格教训她。话说回来,阿宝是燕十一娘调教出来的丫环,浸淫玉红楼那种上下品人通吃、妙媚色艺之处,别说腹藏识人达意之丘壑,便是普通的举手投足,也自有寻常女子难以齐肩的韵味。确实是目前的她之最需求。
  要不要这样的“帮助”?
  还用想吗?她吸口气,盈盈走到阿宝面前,提起茶壶稳稳往她手中的杯里续上热水,浅了声气说:“阿宝姑娘,还请代金凤谢过十一娘。这往后,人前委屈你做个丫环;背地里,我再补称‘先生’。”
  阿宝就着这只杯子喝了一口茶。眼前的金凤果然是块还未雕琢出来的璞玉,聪慧得一点就通、一通就动,她要是再长进点,恐怕连十一娘都看不出深浅来的。到那时,自己可真就只有给她提鞋的份了。想到这,她笑起来:“不敢,三小姐,叫声‘阿宝’就好。再怎么说,你是森爷的女人,来了凌府,这往后的日子,还得请你多多照应。”
  “好说!”
  凌府三小姐的生活,也是好说二字。她在家习惯了早睡早起,而凌府上上下下、包括阿宝,却跟夜猫子似的,天黑就来精神,天亮则不睡至日上三竿不起。于是,金凤黎明即起,没有长房、正室请安的繁琐,府中一派清静,或看书,或在小花园里喂喂金鱼,随心所欲。
  来了这些个日子,她从未在晚上见到过凌森,大多数时候,是中午正在吃饭时,他略带着些刚起床的惺忪出现,冲大家笑笑,然后,匆匆地扒两碗饭,匆匆地带着保镖阿威和小武离去。留下的人该干嘛干嘛,只有天不怕地不怕的徐阿冉会对着他的背影尖酸地嚷两句诸如“家花没有野花香”、“外面的女人是宝,家里的女人是草”之类的话。
  金凤的到来没有给这幢女人成堆的府邸带来多大影响,她倒是因着没自阿宝的到来中受到影响而觉得有些诧异。那丫头不是应该教她吹拉弹唱、风情妩媚吗?怎么每天除了指点着她保养皮肤、画画淡妆之外,别的什么也不做。
  “你想学什么?”在她终于忍不住开口质疑后,阿宝一边仔细地涂着指甲油,一边懒懒地问。
  “嗯……譬如说行走姿势呀、语言动作呀……”
  她话还没说完,阿宝“扑哧”笑出声来,引得指甲都涂坏了一块:“我的三小姐,你可别说你长这么大还不会走路的。”
  “不是这意思,”她涨红了脸,急急摆手,“我是说,如何才能走出风韵,一举手一投足都充满……充满魅力。”
  阿宝涂完指甲,将双手举高,在阳光下前前后后翻了两遍,放低。复问道:“你觉得我这个动作美吗?”
  金凤愣住,她还真不能用美或丑来形容这个非常普通的运作。
  “玉红楼四大花魁,水姑娘最是俏皮,总是蹦蹦跳跳,从来就没有好生走路的时候;云姑娘身子不好,没有丫头扶着定是出不了门的;冬儿姑娘性子冷傲,连带着到哪里头都是昂得高高的;佟姑娘最规矩,只不过,她喜欢穿洋人的高跟鞋,所以,个子稍矮的恩客,大都不敢与她同行。若她们都象三小姐这样依着条不变的规矩行动,玉红楼的四朵金花可就变成一朵了。”
  阿宝炯炯的目光投向她:“只要没有不雅的动作,你高兴怎么做就怎么做,正因为你是随着自个儿的性子做出来的,举手投足,才全是你三小姐特有的韵致。就象我刚才那个动作,独一无二,喜欢阿宝的人就觉得美到了极致;不喜欢阿宝的人,视同未见。所以,十一娘说,女子之最美,在于她自己相信自己是这世间绝无仅有的一个!”
  自信!
  这个词国文老师教过、强调过,但是,金凤真正悟到,却是由一个比她还小的女子嘴里说出。

  06

  傍晚时分,金凤正和玲珑在小花园里散步,忽然见着凌森的车亮着白晃晃的灯光进院。她俩有些愕然:今天怎么回来得那么早?
  急忙迎上去,正好见着他与阿威搀着肩膀上裹着纱布的小武下车。凌森满脸怒气,一双眼阴冷深沉,令得金凤不自觉地打了个寒战,这一刻,才明白他这飞龙帮帮主之位,果然不是浪得虚名。
  见他身上点点血迹,她勉强压下害怕,定神问道:“怎么回事?您受伤了吗?”
  玲珑悄悄自身后扯扯她的衣角。
  却还是迟了。凌森挑高眉,紧抿着的嘴唇厌烦地吐出两字:“滚开!”
  金凤呆怔住。
  屋内的人闻声出来,管家陈嫂似是见惯不怪地赶紧扶过小武进屋。凌森随后,冷声问阿威:“通知老二、老三、老五了吗?”
  “已经着人叫去,应该快到了。”
  “来了叫他们直接进书房,安排……动作要快,我他妈倒要看看,是……”随着一行人往房里走去,凌森咬牙切齿的说话声越来越小、越来越远。金凤却仍然定定站那。
  “他是这样子的,平时还算好,遇事脾气就出来了。森哥的心思里,除了霸业,便是兄弟,女人……!”玲珑半是解释半是自怜般摇头叹说。
  金凤醒来,强笑道:“没事,时间不早了,我也该休息的,二姐请自便。”
  说完,她转身往自己房里走去。一直跟在身后的阿宝走到无人处,冷着声气自言自语说:“整天吃了就睡,睡醒了又吃,活脱脱就是只猪!”
  “你……!”金凤转身,有些恼怒地盯着她。这丫头想说什么?
  “不是吗?你早说你进凌府就只为做只猪,也免省了我在这里的苦差事。”
  “那好,你告诉我,我能做什么?”金凤直直地望着阿宝,然后,故意嗲了声音说:“森爷,今晚我想侍侯您;森爷,让奴婢帮你脱衣服好是不好?”
  夏夜闷热不堪,可听了这话,阿宝却似裹入了阵寒风里,冷得浑身起鸡皮疙瘩。她撇撇嘴:“玉红楼最低级的姑娘都不会说这种蠢话。”
  “三小姐,十一娘常教姑娘们:若要男人迷上你的美色,你只需天天打扮得光鲜照人即可;若要男人迷上你的才艺,做到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便行;可是,若要男人爱上你、甘心情愿在你身上大把大把地花银子、甚至不顾家中发妻寻死觅活也要赎了你从良,所花的心思、所下的功夫、所受的煎熬,自非常人可言。可你看看你自己,打自做上这个阿仨后,每天躲在房里,要就看书,要就望月,别的什么也不做。也罢,今天话也说到这儿了,你就给个实话吧,也别把我耽误在这,你到底想不想出头,想不想骑到徐阿冉的脖子上去?”凌府的生活沉闷而枯燥,哪比得上玉红楼闹热鼎沸,阿宝早就已经不耐烦呆下去了,巴不得她说个“不”字好脚底抹油开溜的。”
  想不想骑到阿冉的脖子上去?金凤心里一声耻笑。她也有她想做成的事、想达成的目标,虽然,理想与过程一直模模糊糊在心里塑不成形,但是,绝不能就认为是那个徒有一副凶悍外表的徐阿冉。
  “阿宝,既来之则安之,我不是个会亏待人的主,往后,但凡我有的,也都是你的。只不过,你话虽有理,可落在实处,究竟该怎么做呢?”金凤有些苦恼地停在房门口。进去,就又过了一个太平日;不进,又会有什么样的命运在等待着她呢?
  “我也不知道?”阿宝耸耸肩。
  凌森与几个兄弟议完事出来,天已经开始有些发白了。听见声响,书房外大厅里,正踡在沙发中浅寐的金凤惊醒过来,揉揉眼:“森爷,你们忙完了?”
  “你还没去睡?”凌森依旧沉着脸,眼里布着丝丝血红。看见金凤,他惊讶万分。
  “以为你们谈不了一会,在这等着等着就睡着了。”
  “你找我?”
  看见凌森后面跟着的一群人,她显得有些局促,抿着嘴小声地说:“我见您衣服上有血,不知道……不知道有没有受伤,所以……”
  她的话引来这帮人善意的哄笑声,一下子打破了自书房里带出来的沉闷。
  “森哥,还不脱了让三小姐看看伤在哪里!”
  “就是就是,森哥,脱呵!”
  ……
  “我……我去给你放水冲凉。”说完,金凤红着脸慌慌张张地跑开。
  身后,几个粗鲁的汉子更是乐开:
  “还不快去呀!”
  “森哥,小心越冲越热哟。”
  ……
  凌森跟着笑起来:“也是,都辛苦了。大家就在这洗个澡,睡一会吧,反正也不急这一、两天的。”
  踩着越发放肆的笑声,凌森走进浴房。鑫凤正往木桶里掺热水,见着他,刚褪下去的红晕又爬了上来。她那番不带丝毫做作的害羞落入凌森眼里,自成派风情。
  “您没受伤吧?”
  凌森摇摇头:“没有,那是小武的血。妈的,仇敬丹!”他恨恨地念出个名字。仇敬丹?金凤皱皱眉,这名,好熟! 蓦然,她想起在玉红楼时凌森说付青云得罪的,就是此人。一个愣神,手顿在了那。
  “晚点你去帮我看看小武那有什么需要照应的。”凌森没有瞧出她的不妥。
  “喛!”金凤应道,将毛巾搭在他肩上,“您自个洗着,我去帮您弄点早餐。”
  天色过早,连陈嫂都还未起床,金凤只得亲自去看看厨房有什么可以弄给他吃的。
  在沙发上踡了一夜,自觉定是蓬头垢面。金凤去厨房之前想先回房间理理梳妆。一推开门,她就见着付青云正愣愣站在房里。
  瞬间,天地黯色。
  “这是……你的房?”付青云先反应过来。他昨日在锡矿厂忙了一天,晚上又被叫来商量对付仇敬丹,真还是觉着有些累了。本想去自己常住的那间客房休息一会,不料,进来却见屋子已是大变样,正感惊愕,看见了金凤。
  两两相望,再见是什么?
  对付青云而言,她只是他众多猎物中的一个,别无其他。
  对金凤而言呢?
  是恨!
  是犹如噩梦一样夜夜纠扯着她的心四分五裂、痛不欲生的恨!
  只不过,她再不会做出在船上时的那种傻事!
  “付二爷!”金凤轻启红唇,弓身浅浅地向他施了一福。
  她不再是那个曾经单纯得尤如一张纸般透白的苏雨晴了!付青云有刹那间的失神,脑海里一个女孩笑得天真而炽热:“吴晓,你笑一笑嘛,今天我生日哟,就想你笑给我看看……”那不是现如今的金凤!眼前这女子,不过只是盈盈一礼,便告诉了他所有的前尘往事都已被隔断;也不过是淡淡一句,同样告诉他两人从今陌路相行。
  她不是雨晴,雨晴做不到如此深沉。
  “付二爷,需要我叫丫环引你去客房吗?”
  她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声音将付青云自恍惚中拉回来。他有些郝然,自己是谁?是飞龙帮的拆白魁首,居然让一个刚出道的小丫头给惑住,说出去真让人笑掉大牙的。
  “不好意思,我以前住的是这间房,陈嫂没告诉我已经换给你了。”眼见屋里的女子装饰与气息,他立刻明白自己走错房了。
  那怎么还不给我滚出去?见他依然脚步停滞,金凤心里暗骂,面上却不敢有半分表露。她擦身越过他入内,在镜前拢拢头发,见他仍旧若有所思地望着自己,无由来地,做了个这几日她天天在镜前演练的动作:表情似笑非笑,本是定定然的目光,忽然,随着眼珠一圈灵转之后,斜斜地飞落在他脸上:“付二爷,还有什么吩咐吗?”
  恰似万籁俱寂中,听得一声长锁轻扣,记忆中那个浑身散发着书卷味、蕴纯藏雅的女子,就此被锁入当中。唯余眼前这个带着稚嫩却已夹上了风情的飞眸,令得付青云似被冻住了般连呼吸都觉得冰凉透肺。
  他说不出话,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得点点头,落荒而逃去。
  痛快,真是痛快!金凤就象在夏日午后喝了杯凉自深井里的酸梅汤,从头爽至脚。她没想到如今的自己居然还会有欢乐,而且,来得这么快、这么多。
  付…青…云!她笑着,一字一字清楚地念。
  凌森冲过凉出来,金凤已经把早餐摆上了桌:两碗清汤鱼丸面,一壶袅袅冒着热气的苦丁茶也在晨光乍现中泛着透亮的清碧。凌森的记忆里,早餐总是与午餐合为一顿,至于晚饭,要么是在刀光枪影里被取消,要么就是歌舞声中一大桌子人大杯喝酒、大碗吃肉,他就没有早茶、早餐的概念。然而此时,看着桌上的热乎,看着她斟茶递水,他竟然有种微妙的欢喜。
  原来,清晨自成番美丽,只不过,他一直没有留意到。
  “幸好我平时好早起,厨房里总给备着材料,要不,还得委屈你候着我到外面去买。好吃吗?”
  就金凤说这两句话的功夫,凌森已经狼吞虎咽地把自己那碗面下了肚,抬眼意犹未尽地望着她的碗。她笑着将只吃了两筷子的面推给他:“森爷若是不嫌……”
  凌森毫不客气地接过来,一边大口大口吃面,一边含糊地说:“别老是森爷森爷地叫,那是外边人的称呼,跟着大伙叫森哥吧。”
  “您怎么说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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