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个恋爱假(寄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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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个恋爱假(寄秋)-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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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他鱼吃不如教他如何钓鱼,这是她在过去穷困的生活中学到的生存法则。

    而她适时地用在和她有类似遭遇的人身上,让他们拥有受人尊敬的自尊和骄傲,不用看人脸色、求人施舍,一样能活得有意义。

    “哎呀!你来晚了五分钟,阿银说这几天会有客人来,要去镇上买几只老母鸡回来炖,你去的话可能找不到人。”

    “什么?!那怎么办?大厨赶著要调味品。”要是再驾著牛车来回一趟,恐怕太阳都下山了。

    “没关系啦!张秘书,我们都认识你,尽管去阿银的杂货店搬,回头我会告诉她一声。”他们这些老人闲著也是闲著,帮忙传个话也不费力。

    “谢谢你,阿财伯。”幸好他没白走一趟,不负所托。

    “免谢了,不过你家的小陈哪去了?怎么他的小黄换你照顾?”看来真好笑,有些不伦不类。

    还是习惯小陈坐在上头框喝,人家看起来比较……稳重,没有半点不自在。

    持缰的手一僵,隐约听见笑声的张志明呵呵地苦笑,“小陈休假,我代班。”

    为免太多难以招架的问题接踵而来,他连忙客气地和一群乡间老人道别,挥起绿竹条拍向牛屁股,它甩了甩尾巴往前走,拖著牛车远离众人的取笑声。

    阿银婆婆的店真的不远,不一会儿工夫就看到瓦片盖顶的平房,而平房后面是加盖的两层楼房,是阿银婆婆煮饭和夜里休息的居所。

    有了阿财伯他们的保证,拿出购物清单的可怜男人开始当起搬运工,最重的米先搬到车上,接著是油和醋,一箱一箱地叠起来数,看看数目符不符合。

    但是很奇怪的,他找来找去就是找不到张大仟要的盐,架子上只有几包面粉和糖。

    “怎么会没有呢?”

    不死心的他像个贼似的翻箱倒柜,虽然动作不是很粗鲁,可是也不算轻手轻脚,从背影一看真的很像贼在闯空门,连细缝处也不放过的翻找。

    突地,一道人影遮住射入屋内的光,他抬头一瞧没看清来者的面容,因为背光的关系,戴著棒球帽的“男孩”看来十分瘦削。

    “嗨!小朋友,老板不在家,你要买东西请到别处去。”他不方便充当店员,毕竟每一样商品的价钱他并不清楚。

    “小偷。”声音很低,像变声期的孩子。

    “咦,你说什么?麻烦你说大声点,我没听清楚。”哎呀!怎么把木炭放在这里,老人家要是不小心绊倒可就不妙了。

    张志明动手将整袋黑炭搬到较显眼的门口堆放,他的用意很简单,烤肉用的木炭太黑了,他怕阿银婆婆视力不佳,一不谨慎忘了它们的存在,难保不会有意外发生。

    可是此举看在不明白他用意的人眼中,简直是胆大妄为的偷窃行为,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把店里的东西往外搬,还明目张胆地用牛车运送,根本是目无法纪的行为。

    扳高帽沿的“男孩”愤怒的瞪视,随手抄起一旁的木棒,对著他一挥。

    “你是小偷。”

    “小偷?”他指指自己,一脸诧异。

    “趁著老板不在大搬特搬,真是可恶。”让人不齿。

    不会吧!居然说他是小偷?“你误会了,我不是小偷,我是来买日常用品。”

    “骗子。”更可耻。

    “是真的,我没有骗人,瞧瞧我手上还有购物清单。”他忙著证明清白,没注意到身后摆了一箱矿泉水。

    对方瞧他走近,连忙大喝,“不要过来,小心我用木棒敲破你的头。”

    他做出打击的姿势,令人好气又好笑。

    “我再一次重申我不是贼,我真的是来买东西的。”他配合的举高手,一点也不认为对方具有危险性。

    以身高来说,他要制伏他实在是易如反掌,不需要费太多劲即能夺下他手中的武器,他怎么可能是自己的对手?!

    为了释放善意,表示自己是无害的,张志明没再上前一步,站在原来的位置和他沟通,以示诚意。

    “你付钱了?”他问。

    “还没有,我们一向……”月底结算。

    还没说完的张志明被一句冷嗤声打断,他为之愕然。

    “贼。”

    “嗄?!”

    “不告而取谓之偷,学校老师没教过你吗?”明明是贼还不承认,睁著眼睛说瞎话。

    “呃,这个……阿银婆婆刚好不在……”所以他只好自己先拿了。

    “什么烂理由,你想骗三岁小孩不成?把你车上的东西全给我搬下来,一样也不准留。”他休想把杂货店当他家的冰箱。

    “不行,不能搬,我家老板赶著用。”要是迟了,她真会剥下他一层皮。

    男孩眼一眯的抡高坚硬无比的木棒。“你要是敢搬,我就让你好看。”

    很想叹气的张志明和颜悦色的说道:“小孩子不要学大人说狠话,你让开些别让我撞到,我真的有急事要办,耽搁不得。”

    和大人讲道理已经很难了,何况还是一个孩子?真要能沟通他大概可以去布道了。

    “我不让,你若再走一步我就打你。”正当防卫不算攻击,对方是个贼。

    “呵呵……别玩了,快回去写功课,你挡不住我的。”这孩子真有趣,非常有正义感。

    适合当警察或检察官。

    “试试看才知道。”

    禁不起人激的男孩高吼一声,持著木棒朝他冲去,使出全身力气一阵乱打,管他打到人还是砸到柜子,猛力地挥舞著手臂就对了。

    没想到对方真会一棒挥下的张志明怔了一下,左肩硬是挨上一记,当他回过神想举臂阻挡时,身体各处早挨了不少下棒子。

    当然,他不能老处于挨打的一方,伸手打算制伏冲动的男孩,谁知他一个后退撞到了四角方正的硬物,重心不稳地直往后倒。

    而他反应很快的趁机拉住男孩胸前的衣物一起倒下,免得他趁他没防备能力时打破自己的头。

    砰!

    两人跌在一堆纸箱上,破箱而出的矿泉水滚落一地。

    “咦,怎么软软的?好像女人的……”胸部。

    “啊!色狼!”

    棒子当头劈下,张志明还是没看清楚趴在身上那人的长相,在他眼冒金星之前只看见一头如瀑的长发披散下来,一顶蓝色的棒球帽即在下一刻盖住他的眼睛。

    昏迷前,他很明白自己捉到什么。那是个女人,不是男孩。

    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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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囡囡呀!你怎么这么糊涂,居然把阿明打晕了,要是人家有个意外,看你如何向他的父母交代。”

    看著躺在木板床上、两眼紧闭的男人,被唤作囡囡的女孩十分好奇的观察他的脸,并用食指戳他额前肿起的小山,让他在昏迷中仍抽痛的皱一下眉。

    虽然她知道下手是过重了,可是她一点也不认为自己有错,一般人在看见那种情况都会和她有相同的反应,以为那是个来大搬家的贼。

    何况他也有不对,老板不在家就该走人了,哪有人自行动手搬东西,而且还不付钱就想离开,能不叫人想歪吗?

    所以错不在她,挨打是他活该,幸福镇又不是只有一间店,有钱还怕买不到东西呀!

    想起他昏迷前做的事,心中有气的她实难释怀,她拿起油性的黑色麦克笔在“仇人”的左边眼眶四周画圈,涂成贱狗的黑眼圈,然后吃吃地发笑。

    捉弄人真是一件有趣的事,她好久没这么轻松过,放个长假是对的。

    “哎呀!囡囡,你在做什么?都二十三岁的大人了,怎么还那么顽皮,快把他脸上的墨水擦干净,要是人家醒来瞧见了多不好意思。”她就难做人。

    她假装一脸忏悔的说道:“阿嬷,这个擦不掉啦!有防水功能。”

    嘻!等他清醒就有好戏看了。

    “唉!你这孩子什么不去玩,干么玩阿明的脸?真是皮得不像话。”好好的一张脸被她涂成这样,还能不能见人呀!

    阿银婆婆拧了条毛巾帮床上的张志明拭脸,用布包著冰块往肿大的包一敷,她都替他疼了起来,怕他会被这一棒敲傻了。

    可是闯祸的是自小疼到大的小外孙女,真要责骂也舍不得,人心是肉做的,哪里能真对她多加责罚。

    幸好自己走到一半忘了带钱包又折回来,不然她的囡囡就要变成杀人犯了,而且杀的还是镇长的得力助手──忠厚老实的阿明,她一定会被全镇镇民怨死。

    “阿嬷,阿明姓什么?”她一时好奇地问道。

    “好像姓张吧!你问这个干么?”她现在比较担心的是要不要把他往大医院送,如果他一直昏睡不起可就糟了。

    虽然镇上的赤脚仙说他不打紧,只是头上受到重击暂时昏迷而已,只要休息一会儿就没事了,可是人没醒来她就安不下心。

    “没什么,只是觉得有人叫张阿明很好玩而已。”现在还有这么土的名字,真是笑死人了。

    “什么张阿明,人家阿明的名字很好听,他叫志明啦!你不要乱改他的名字。”志明、志明、多好呀!很有志气的明天。

    老一辈的人都认为“志明”是个非常有意义的名字,满街的志明好用又通俗,国台语皆通又不拗口。

    可是在现代年轻人听来,不笑的可能没几人,它绝对有令人爆笑的诱因,很难克制得住。

    “志、志明……”嘴角弯起的囡囡原本不想笑,但是……“天呀!哈……张志明、张志明……哈……阿明……他居然叫志明……哈……他的春娇在哪里……”

    春娇在台南。

    昏昏沉沉间听见自己的名字,张志明潜意识在心里回了一句,眼皮沉重得几乎张不开。

    吵得耳朵发疼的笑声让他快忍不下去了,他努力地翻动眼皮好张开眼,想看看到底是谁在笑,为什么这么没有公德心的扰人安眠。

    慢慢地,一道光渗入眼缝,他瞧见头顶上有一盏摇来摇去的小灯,还有几根年代久远的横梁,看起来有点像民初时期的房舍。

    然后,昏迷前的记忆一点一滴的回复了,他想起这里是阿银婆婆的杂货店,而他应该是躺在阿银婆婆惯常休息的小木板床上。

    难怪他觉得腰酸背痛、浑身不舒服,骨肉快要分家似的,没一处舒服的。

    “阿明,你醒了呀!”噗哧!不能笑、不能笑,一定要忍住。

    一道黑影笼罩住上头的光,他很吃力地想辨识是谁在叫他。

    “咦,你是谁?”很陌生的脸孔。

    对方稍微挪了一下,视线还有点模糊的张志明瞧见两条长辫子,接著才看到一张戴著黑框眼镜的脸,像在观察什么一样近距离的看他。

    说不吃惊是骗人的,但在李元修的调教下,他表面力求平静的回视,不让别人发现他心里在想什么。

    “哎呀!三八,我就是你的春娇啦!是不是我变得太漂亮了,所以你认不出我了?”

    听到外孙女故意发嗲的声音,阿银婆婆笑得眼都眯了,连忙要她别再淘气了。

    但她回她一个“才不要”的鬼脸,举止三八地勾起莲花指,继续逗弄志明兄。

    “春娇是很漂亮,而且胸部很大,可是……呃,你的缩水了。”明显少了好几个罩杯。

    “什么,你这大色狼,谁叫你看我胸部了?”可恶,居然敢嫌她小。

    “哎、哎哟,你……你打到我头上的包了。”天呀!痛死了。

    吐吐舌头,囡囡心虚的伸回右手往背后一搁。“谁叫你不认识我,只认识我的三十四D。”

    她就不信这样的尺寸他还敢嫌,她拍的内衣广告可是大受欢迎,每个人都说她非常有料,饱满有型。

    “可是春娇是F罩杯,两颗木瓜都快满出来了。”而且据说常常买不到合适的内衣。

    一听到F罩杯,她的表情顿时变得很难看。“你还没断奶呀?干脆在家里养头乳牛好让你喝个饱。”

    她的意思纯粹是“喝”牛奶而已,别无他意,可是一说出口就显得一语双关,她也立刻察觉不对劲,莫名地红了双颊。

    “所以我离家出走了,摆脱巨乳恶梦。”他真的很怕胸部大的女人,担心在做那件事时会窒息而亡。

    “巨乳恶梦?”她咯咯地笑起来,接过外婆的水煮鸡蛋轻揉他额上的肿包。

    “你为什么要离家出走?”

    看见镜片后的闪亮双眸,张志明略微失神了一下。“因为春娇是我家里为我安排的未婚妻,而我不想任人摆布我的婚姻。”

    因此他逃了。

    其实颜春娇可是少见的美人胚子,除了名字耸了一点,她的姿色不会输给选美皇后,胸大、腰细、腿长,标准的葫芦型美人。

    可是他们从小就生长在同一个小镇上,念小学时还坐隔壁,他实在没法忘记她小时候流鼻涕、挖耳屎的种种劣行,一听父母要将他们凑在一起,他连夜就跑了。

    虽然他曾多次力劝父母打消原意,但是老一辈的坚持叫人没辙,他只好自食其力的长期抗战,看春娇会不会等不下去嫁给别人。

    “哇靠!你们家还活在封建时代呀,不过春娇跟志明也满配的,我看你不妨考虑考虑。”那世界上就多了一对笑话夫妻。

    他没好气地横睇她一眼,“我跟你也很配,干脆你委屈,我凑合地将就一下。”

    电视上的春娇和志明到最后是分开的,他不会让别人操控他的一生,包括生养他的父母。

    “呸呸呸!是口水满天飞的呸,你想将就我还不肯迁就呢!”她突然恶作剧地弹了下他额头肿块。“你,高攀不起。”

    噢!疼。“你多高?”

    青竹蛇儿口,黄蜂尾上针,两者皆不毒,最毒女人心呀!他总算见识到了。

    “一六七。你问这干么?”他近看还满有型的,但不算是帅哥。

    “我一百八十二公分,为什么说我高攀不上你?”是她配不上他才是。

    他没说出口的是,他家是台南望族、大地主,最繁荣的那条街是他们家的地,什么百货公司、商店街林立,全仰赖张家鼻息过活。

    而他是一根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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