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淑女3-惹火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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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女3-惹火淑女-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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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文
  哈啰,各位好久不见,典心又来了,大家记得我吗?可别把人家忘得一干二净,我会哭的喔!
  什么?为什么隔了一段日子才又出现?嘿嘿,还用问吗?当然是我又拖稿喽,而且这一次拖得可严重了,按照旧例,温柔婉约的编辑冠如再度被我气得失去理智,据侧面消息得知,只要看见冠如对着电话咬牙切齿时,十之八九都是接到我拖稿时的求饶电话。啊,冠如冠如,我对不起你,原谅我啊,冠如,请恢复你的温柔婉约吧。
  写完《双面淑女》后,我学着埃及蜗牛,跑去夏眠了两个月,终于在冠如的鞭打,喔,不,是冠如温柔的催促下,《惹火淑女》也让我写出来了。
  这个夏天真是热啊,原本就不快的写稿速度变得更慢了,待在冷气房里写稿。但是一直开着冷气也不是办法,冷气吹久了皮肤会干燥,月底收到电费帐单时,妈妈可能会气得把我踹出家门。各位,请告诉我该怎么躲过这个热得可怕的夏天吧!
  这本书里有提到酒店,蜜儿是漂亮的酒国名花。话说当年,典心还是个幼儿园小娃娃时,住家附近突然开了几间酒廊,当时正逢台湾经济起飞,酒廊的生意好极了,每天就只看到穿着华丽高衩旗袍的女郎,打扮得花枝招展,漂漂亮亮地招摇过市,让邻近的小女孩们看傻眼。
  小小年纪的典心询问妈妈,那些大姊姊们是什么人。典心的妈则含蓄地说,那些大姊姊们是从事服务业的。尔后,典心语带羡慕地说:“那我长大也可以跟那些大姊姊一样,穿着漂亮的衣服去做服务业吗?”
  直到现在,我还能清楚地回想起妈妈惊恐的表情。回家后妈妈以最快的时间打点家具,找到新房子,三天后我们就搬离那里,虽然从此就与“服务业”无缘了,但是到现在,我还是觉得那些小姐们穿的旗袍好漂亮。
  收到读者们的来信,心里好高兴,但是我回信好慢,请你们要等我喔!你们真的想看唐心的故事吗?我也好喜欢她,关于她的故事心里已经有底了,一定会写的,不过得先让我解决她的这一票叔叔们。
  大略整理了一下大家的问题,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许多人都对我的笔名感兴趣。“典心”当然是笔名,最当初是好友在念着字典里笔画为“吉”的字,我从里面挑了两个字凑出这个笔名的。
  那时还有一堆候补的名字,都是另一个朋友列给我的。朱朵朵、杨朵朵、绿柚、水柚、唐柚……
  据冠如说,我列的这几个名字里,只有“典心”还算有点美感,其它的几个名字,有些恶作剧的嫌疑,还有,她不懂我为什么一定要那个“柚”字。
  绿色的柚子……这样不好吗?我当时还觉得挺可爱的说。
  不论当初过程如何,“典心”这个名字是最后的决定,它被印在我的书上,成为我之后的笔名。所以啦,这名字的来源并不浪漫,只是我随意挑出拼凑的。
  对了,解释一下这本书的书名好了。《惹火淑女》所写的蜜儿,并不像是一般人所以为的火辣热情,当你们看到她的楚楚可怜时,可别大呼被我骗了,我写的不是惹火女郎,而是一个惹到火的女人。至于那团火,当然就是男主角雷霆了。
  下一本书的男主角是哪个外表优雅,实际上高深莫测的商栉风,书名也想好了,是“黑市淑女”,这可是冠如跟我一起想出来的,大家也请继续捧场吧!阿里阿多!
  楔子
  雨在下着,看来像是永远都不会停止。
  很深的夜里,台北市郊某间破败的铁皮屋里,传来凄厉的喊叫声。从残破的窗户看入,可以瞧见床铺上躺着一个面黄肌瘦的中年女人。
  女人原本是美丽的,但是因为长年的操劳,以及病魔的折磨,她的美丽成为明日黄花。她细瘦的双手在半空中撕抓着,像是想抓住什么。
  家境清贫,在雨夜里只点了一盏灯,更别提是去请医生了。角落里有两个女孩紧紧拥抱在一起,眉清目秀的姊姊,抱紧怀里年仅九岁的妹妹。
  两人不敢入睡,视线不曾离开过在木床上咒骂嘶喊的母亲,隐约感觉到,母亲的痛苦似乎将在今晚结束。
  “水,拿水给我!”床上的女人喊道,转头看着角落的女儿,瞪大的双眼没有焦点,充满着血丝。
  年纪较长的女儿匆忙以颤抖的手端了杯水给母亲,在靠近床畔时,手腕被枯爪般的手紧握住,她咽下一声惊呼,手中的杯子掉落,水溅湿了地板。
  “你啊,就跟我当年一样漂亮,再过一些日子,那些男人会追着你跑的。”床上的女人露出笑容,像是在回忆。她稍微撑起身子,对着角落的小女儿招手,抚着小女儿的小脸,难得的流露出母亲的温柔。“你们都漂亮,但是红颜薄命,我给你们生了这张脸,到底是不是害了你们?”
  大女儿摇摇头,张开唇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她能够感觉到,握住她手腕的手是多么冰凉,冷得不像是人类的血肉。连棉被都不暖和,无法温暖病人的身体。
  家中值钱的东西,早就被妈妈的最后一任情人带走,唯一值钱的只剩下她跟妹妹。只是,她的母亲虽然不太尽责,但是还有着最后的尊严,守护了姊妹二人,没有将她们也推去“变卖”。
  “妈妈,漂亮不好吗?”小女儿怯生生地问,眨着美丽的大眼。
  躺在床上的女人苦笑着。“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想起她的一生,因为美貌而在众多男人间周旋,她想追逐最好的生活,到最后却什么也得不到。
  她握住两姊妹的手,开始剧烈地咳嗽着,一口气便在胸间。她急切地交代着,眼前已经逐渐昏黑。“记住,不要相信男人,绝对不要相信男人!他们只会让你伤心,在得到之后就不会爱惜。千万不要爱上他们,那会让你受苦一辈子的……”她咳嗽着,激烈得像是连灵魂都要咳出来。
  两个女儿努力拍抚着母亲的背部,直到那阵咳嗽停止。只是,母亲所停止的不仅仅是咳嗽,就连呼吸都停止了。床上的母亲逐渐变得冰冷,在灯光之下,两人颤抖地退开,只能紧紧抱着对方。
  “妈妈?”小女儿试探地问着,眼泪已经滚到眼眶边。
  “嘘,妈妈睡了,永远的睡了。”大女儿咬着唇忍住眼泪,知道母亲已经结束了长久的痛苦。“别怕,还有姊姊在。”她的眼睛闪烁着决心,知道无论如何都要将妹妹扶养长大。
  那一年,冷蜜儿十五岁。
  第一章
  台北的夜里仍是十分热闹,大量的霓虹灯闪烁着,喧闹的气份让人愉悦,男女酒客的喊叫声,以及大量的笑声让人沉醉其中。这一区是台北有名的销金窟,四处酒店林立,打扮美艳的烟花女子,画眉描目地等着酒客自投罗网。
  “纸醉金迷”是这一区里最负盛名的酒店,因为客人涵盖各界的厉害角色,所以采取类似俱乐部的会员制,不是任何人可以随意踏入的,而能在其中工作的小姐,自然有着过人的美貌,以及惊人的手腕。
  一部豪华轿车在“纸醉金迷”的门前停下,一个前额微秃的中年男人匆忙下车,接着必恭必敬地转身,打开后方的车门,脸上堆满了讨好的笑。
  “先生们,这就是我提到的地方,请各位下车。”他搓着手,笑着说道。
  三个高大却气质各异的男人走下轿车,俊期的模样引来不少女性倾慕的眼光。这几个人全都是出色至极,有着英俊的外貌,以及强健的体魄,再加上那身考究的打扮所代表的财富,几乎可以让所有女人着迷。而烟花女子的目光当然精准,一眼就看出这几人是上等的猎物。
  接着跟在男人身后跨出豪华轿车的,竟是个年仅七岁的小女孩。那漂亮的眉目与三个男人都不相似,眼睛里有着好奇,她瞪大了眼四处瞧着,看来十分聪明伶俐,还有几分傲然的气质。在小女孩身后,头发花白的管家也跨出轿车,看着四周浓妆艳抹的女人瞠目结舌。
  前额微秃的男人看见小女孩时,眼里出现一抹懊恼,却不敢阻止,只能拿出手绢拚命擦汗。
  杜丰臣率先佣懒地说道:“小恶魔,你不该跟来的。你老爸要是知道你来这种地方,非剥了你的皮不可。”
  唐心扮着鬼脸,才不理会大人们的拒绝。她生来聪明,好奇心也比一般人强,早就好奇极了那些人嘴里所说的“招待”到底是什么?“放心,他不会知道的。除非,是你们之间有人多嘴的去告密。”她瞪大漂亮的眼睛看着眼前几位叔叔,之后落在管家身上。
  今晚的冒险活动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这个死跟着不放的管家。她甚至欺骗管家,她是想去见识成人的社交环境,而管家却硬是要跟来。
  “只要小姐付我加班费,我就不会去告密,不过我要提醒你,我的夜间费用可不便宜,你知道的,老人家不太能够晚睡。”莫管家实事求是地说道,平静而不客气地大敲竹杠。
  “请问,你是出租车吗?夜间费用还要加成?”唐心讽刺地问。
  “我是管家,最优秀的管家,如今沦为你的夜间保母已经够委屈我了,跟你多收些费用是十分合理的。”莫管家仍旧保持微笑,看着唐心气呼呼的小脸。
  三个大男人也看着她,商栉风是一脸的纵容;雷霆则是冷哼几声,不跟她多加计较;就只有杜丰臣还不死心,存心跟唐心杠上。他们全是“太伟集团”中被人传说已久的高级干部,平日里神龙见首不见尾,要不是奉了总裁的命令,前来了解公司内有干部受贿的传闻,也不会群聚在这里。
  至于唐心,则是总裁唐霸字的女儿,年仅十岁,却有着过人的智商,聪明得让人头疼。
  唐心咬咬牙。从小被训练,加上本身的机灵,她当然不会被管家轻易打倒,钱是小事,进入酒店冒险才是她梦寐以求的。眼看就能进入酒店冒险了,机会难得,她怎么会错过?
  “不过我想,老爸要是知道我来这种地方,会被剥皮的人可不只我一个。你们知道的,老爸最喜欢实行连坐法,要是被他知道这件事,大家的皮都要绷紧一点。”她转怒为笑,不再理会管家,低头玩着自己的手指头,偷瞄着眼前众人,发现那个领着他们前来的陈经理已经脸色苍白,看起来像是要昏过去了。
  “要是被警察发现你到酒店来,我们都要去吃牢饭的。”杜丰臣嘀咕着,心里清楚已经无法拒绝她。
  “放心,要是遇上警察,我会逃得很快,绝不会被他们捉住的。”她轻松地说道,然后率先步上豪华的红毯,在目瞪口呆的众人面前进入金碧辉煌的酒店。
  莫管家认命地跟在后头,嘴里还在嘀咕。“是啊,每次遇到事情你都逃得很快,然后我这个逃不快的老人家就要负责帮你收拾善后。唉,我命苦啊!为了一点微薄薪资就要被一个小女孩欺负糟蹋。”他深深叹了一口气。
  “你称那些钱叫‘微薄薪资’?”杜丰臣挑起眉头,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自己的岳父大人。“那些钱可不少啊,足够让你到加勒比海买下一座私人岛屿,然后跟一堆穿比基尼的美女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莫管家看了杜丰臣一眼,再次怀疑自己的宝贝女儿为什么会选择嫁给这个男人?“你这是在指责我贪得无厌?”
  杜丰臣“嘿嘿”地干笑几声,一脸无辜地解释道:“当然不是,岳父大人怎么可能是贪得无厌的人呢?”他很聪明地知道,实话是必须保留在心里的。
  不再浪费时间,众人鱼贯走入酒店。
  ※※※
  陈经理是这里的老顾客,今日据说带了不得了的客人上门,酒店自然不敢怠慢,不但将众多花枝招展的小姐往专属包厢里送,就连酒店的女当家沈红都亲自进包厢里敬酒。
  其实,光是包厢里那几个俊朗的男人,就足够让小姐们趋之若鹜了。在这一行里,客人多是年纪一把、脑满肠肥的老男人,难得见到单身又多金的年轻男子,小姐们努力地劝酒献殷勤,脸上堆满了笑。
  “几位都是‘太伟集团’的高级干部?今天能招待各位可真是荣幸。”当家的沈红笑着说道,端起酒杯一饮而尽,不愧是昔日的酒国名花,喝起酒来十分豪爽。
  “好说,沉小姐客气了。”商栉风淡淡地笑着,模样十分斯文有礼。一个美艳的女郎挂在他的肩上,一脸着迷似地靠在他耳边劝酒,而他看来仿佛很习惯这种场面,只是微笑着,不给予任何响应。
  “早就听说经营这间酒店的负责人是个女中豪杰,今天一见果然不凡。”杜丰臣举杯,看来却有几分的讽刺,冷眼斜睨着不停靠上来的女人。他虽然也是花丛中的老手,但是结婚之后已经收敛许多。老婆现在虽然远在日本,但是他也不敢多加放肆,况且岳父大人就在一旁瞪大眼睛盯着,他哪能妄动?
  至于莫管家则是远远地坐在角落,挑着眉头观察着唐心所谓的“成人社交环境”。
  “什么女中豪杰,还不是靠各位大老板们帮忙才撑出的场面?”沈红脸上摆着职业的笑容,知道眼前这些男人是得罪不起的。
  雷霆则是从头到尾坐在角落不发一语,严酷约五官没有任何表情,几个女子试探性地上前劝酒,却得不到任何反应,干脆就放弃了。只是他高大强健的体魄,以及那冷傲的气质,却又吸引了众多的目光,小姐们只敢在旁边窃窃私语。
  要不是为了调查,雷霆很少涉足这类风月场所,女人虚假的笑让他感到不耐。他沉静而冷漠,不适合热闹,在聚会时只会坐在一旁喝酒。或许是职业使然,因为长年负责“太伟集团”的安全问题,让他随时随地都是在警戒状态。
  唐心坐在豪华的沙发上晃着脚,看来怡然自得。“原来,酒店是靠男人们捧场捧出来的。”她恍然大悟地晃着头,喝着杯子里的果汁。虽然成功进入酒家里,但是几位叔叔严格得很,还是不准她喝酒。
  “啊,这位可爱小姐是哪位的女儿?”沈红问道,状似亲昵地想拍拍唐心,却在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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