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颊儿鼓鼓像土拨鼠,
她是人见人皆爱笑她个两句的胆小鬼,
去提款机领钱险遭抢,
多亏蓝色酒馆帅帅女酒保出手相救,
从此没事来买个醉,交交朋友共享寂寞;
只是那酒馆老板也太鸡婆,见她欠保护,
要个男人跟着她好免受恶狼袭击,
可救美骑士没人长得像他这种坏人脸啦,
她生物本能见了他自然装死昏倒,
期待他会怕麻烦把她丢路边就好,
怎么他竟将她抱回家当宠物养,
还天天在她床上熊熊冒出吓她好几跳,
说要训练她的小小胆坚强一点……
楔子
「咯咯……你别再乱动嘛!给我十分钟就好,颜色太暗了,让我调淡些。」啊!光线偏了。
喏!又要重来了。
「第七次。」外形儒雅的年轻男子轻抬苍白手臂,温厚的指指腕表,表示时间正一分一秒的消逝著。
他的表情是纵容的,带著深刻的宠爱和眷恋,以近乎著迷的神态注视眼前慵懒又高傲的猫似女子,为她内敛的知性美所吸引,无法自主的跟随她的身影移动,终至沉沦。
以现今的审美眼光看来,她绝不是令人惊艳的美女,唇有点过宽、眉太粗,眼神精利充满批判意味,对时事表现强烈不满,有改革之意却无行动的决心,语蔑神傲微露高贵气质,非常叛世和反传统。
照理说这样狂放不合群的性格理应受众人排挤,处处受限有志难伸,亲不近友朋疏,孤零寂寞独揽一室清冷,形憔发白数夕景。
其实不然。
对人文气息浓厚的北大校区而言,她的美是无形的,隐隐散发属於东方佳丽的秀外慧中,冷雅而不受控制的张狂,仿佛冰雪中出生的女神傲然眄世,所有的言行举止都受到众神的祝福。
她是骄傲的,也拥有骄傲的权力,因为她就是北大的骄傲,一个撼动国际的知名女画家,北大美术系所的客座讲师。
「什么第七次?你考我机智问答不成。」换了张画纸,她重新著上色彩。
「同样的话你已经说了七回,我能说服自己没有八这个数字吗?」男子含蓄的说道,眉眼含笑的看著她。
「那么把八跳过吧!我允许你用九取代。」魅人的扬唇一笑,倨傲神采洋溢冷傲魅力。
起身走向半身裸露的男子,纤纤细指抚上他平滑胸膛,似有若无的轻轻挑逗,勾起他低喘的呼吸声,浓重的布满情欲。
该说她是高明的挑情能手,轻易的将男人的灵魂摆弄指掌之间,令他欲死欲生的甘为臣子,深深受困她眼波流动的情意。
他是多么爱她呀!情愿粉身碎骨,融入她体态娇盈的身躯。「吾爱。」
低沉的轻唤,饱含对她执著的爱恋。
「是的,我的爱。愿意陪我到天涯海角吗?」诱惑的蜜唇轻启,轻吐著世界上最动人的情话。
男子笑著将大胆放肆的情人搂入怀中,耳鬓磨蹭著她滑嫩肌理。
「你知道我无法反抗对你的迷恋,毁灭我吧!狠心的希丝莉亚。」
第一章
「咦!老板,你也赶搭怀旧风呀?很少看到这么令人感伤的黑白相片。」感觉心好酸。
一名手持「蓝色酢浆草」的电子新贵指著墙上一张泛黄相片说。
「呵呵呵……你是刚来的客人吗?那张相片早在开张那天就贴上了,你大概没注意到。」因为被布幔挡到一角吧!显得特别寂寞。
James那小子越来越混了,散慢的只顾著想念他远在英国的大小姐,浑然忘了他的一再叮咛,墙上每一张相片都是由他走遍世界各地收集而来,弥足珍贵得之不易,必须多用一份心力照顾。
可是那滑溜的身影老在寂寞的客人中穿梭,端著张骗死人不偿命的阳光笑脸周游列国,以为自己是万人迷的出卖「色相」,每天忙里忙外比他这个「和蔼可亲」的老板还忙。
这该说是他这老板的光荣吗?小兔崽子勤勉上进,能让客人带著满意的笑容离去是他最大的贡献。
不过呢,九十分的成绩还有十分的不完美,居然令长期光顾的老主顾忽视他心爱的收集品,其罪可不轻,回头得说说他,省得他作太多白日梦而忽视他们维也纳森林的特色。
他们贩卖寂寞也收集寂寞,同时留下一则则动人的故事。
「是吗?这张相片的背景看起来有点熟悉。」似乎曾在哪里见过。若有所思的男客端起酒杯轻啜。
Kin轻松的扬唇一笑,眼露惯常的迷人神态。「记得那幅在罗浮宫展示经年的『相思亭』吗?」
「咦,还真的挺像的,简直一模一样。」略显惊讶的发出惊叹声,他特意靠近点看个仔细。
「你没瞧见上头题的三个小字吗?它就叫相思亭。」他应该在店里摆支放大镜,以免眼拙的客人看不清楚。
瞧!他多窝心呀!面面俱到的关心每一位朋友的福祉,不让他们心有遗憾的满载而归。
来到维也纳森林只有满满的欢笑与快乐,在这里寂寞的人可以得到满足,赶走一天的不快和烦躁,获得心灵上的平静与祥和,重新面对叫人厌恶到极点的人际关系。
这里没有Menu,一切随兴的像回到家中一般,只要你能忍受表情很酷的女酒保Hermit率性的脾气,以及一年四季都住在北极的钢琴师Narcissus那张冷脸,随时欢迎你光临他们这间小酒馆。
「啊!真是相思亭耶!你怎么拿得到这张具有历史意义的相片?」太宝贵了,足以列入国宝。
神秘的眨眨眼,Kin的眼神变得深远。「想听一则美丽的故事吗?」
一听到老板又要讲述墙上相片的动人传奇,大部份的客人都自动走近,人手一杯Hermit为他们调的酒,好奇的找了个适当位置或坐或靠的准备聆听,生怕错过精采的一段。
「那是关於三○年代的爱情故事,有位年轻有家室的棉花商人爱上当红的文艺女青年,为她抛家弃子的不顾一切,只要两人能厮守在一起,他们愿意和全世界反对他们爱情的人战斗……」
可是爱情不一定全是甜美甘醇,其中也有挫折和痛苦,五味杂陈的吊人胃口,看似一帆风顺却波涛暗起,一幅震惊全中国的裸女画作唤起卫道人士的强烈不满。
以现今眼光来看那绝对是足以传世的美丽作品,笔法细腻而优雅,充满中国女性雅致压抑的曲线美,不浮夸、不遮掩地展现出赤裸裸身体,一点也不害羞的告诉世人情欲不是男人的专利,女人也渴望拥抱的快乐。
她是中国第一个主张女权运动者,鼓励被礼教束缚五千年的传统女性勇於追求自我,走出悲情的旧时代迎接新生。
不幸的是她是女人,处於父权社会的禁锢下,她的行为等於异教邪说,即使有北大学生的一致力挺,但终归逃不过迂腐的教育体系,她也是第一个被以「行为不检」而开除的大学讲师。
「舆论攻讦和学校压力双重打击连番而来,自觉中国已经没希望的她决定返回法国定居,拥有法国国籍的女权代言人无法容忍自大的中国男人污蔑她的崇高灵魂。」
「你说的不会是中国近代最受推崇的风云人物希丝莉亚吧?!」她悲情的一生叫人一掬同情的眼泪。
几乎没有人不知道她的传奇事迹,小说、传记经常改编她的故事,甚至搬上萤光幕,她是个颇具争议性的话题人物,即使她已经不在人世,可是她的作品仍为後人所赞叹,不被时代潮流所淹没。
「嗯,她的一生等於葬送在她自己手中,她太骄傲又过於自信了,导致日後一连串的不幸。」
和情人相约渡口码头欲共赴异乡,情结不散的直到永远,她以为情真意坚就能渡过所有难关,因此一早就到约定的地点,脸上毫无忧色的等候情人到来。
由清晨等到黄昏,再由黄昏等到深夜,承受风寒露重的孤独身影不曾有过动摇,直到黎明破晓时分还等不到爱人的出现,高傲的她受不了被遗弃的难堪,愤而撕毁情人的船票独自离开。
「可是她的情人并不是故意失约呀!而是被家人强行扣留住。」最後他还是赶到码头与她相会。
只是迟了一步,船已起航。
「但是她不知情,一个人孤孤单单面对没有爱情的生活。」没多久太平洋战争爆发了,两人也从此失去联系。
「他们後来真的没有再见过面了吗?」感觉很心酸,因一时的自尊而错过今生的最爱。
Kin笑笑的想抽口烟,蓦然想起他还在工作。「相思亭是为她所建,也是她等待情人一天一夜的所在,直到那年冬天她死在自己寓所,他们之间再也没机会碰面。」
这是一个时代悲剧,也是她不肯放下身段使然,否则故事的结局将会圆满的传咏一世。
「咦,对了,那个女画家叫什么名字来著,一时间倒是想不起来。」明明就在脑子里了,偏偏爱玩捉迷藏的考他记忆。
「方良,她叫方良,北方大户人家的女儿。」不然也供不起昂贵的开销,女子学画在当时的民风算是奢靡的嗜好。
可惜战争把一切都给毁了,就算她想回家也无家可归。
「喔,方良呀!我记得这个名字……」本名少了法文名字的诗意,难怪他会记不牢。
电子新贵的话才说到一半,一道非常惊慌又怯懦的身影突然像喝醉酒似,横冲直撞的撞进一堆听故事的人群中,大喊著——
「谁叫我?谁叫我?我是方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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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么好笑吗?
干么每个人都当她是可爱的小狗摸摸她的头,笑得前俯後仰无法自制,好像她天生是个笑话,专门为取悦众生而出生,光看她一张脸就觉得很爆笑。
她也不想长得像长毛吉娃娃,个子不高已经很悲惨了,再加上一头怎么梳也梳不直的蓬松乱发,半夜醒来一经过镜子前会猛然吓一跳,以为自己被狗附身了,差点惊声尖叫。
以二十一世纪的眼光来看,方良善永远也构不上美女的行列,顶多清秀看起来不伤眼,勉强用廉价发夹固定的鬈发远看像狮子,但绝对不能近看,否则她还没见著人的长相,会先听见一阵冲口而出的笑声。
人的样貌是遗传基因决定的嘛!和她本人一点关系也没有,要笑请到她那对不负责任的爸妈面前笑,她不接受这种因她无法控制的事而起的讥辱。
可是……可是……唉!叹气再叹气,她还是提不起勇气发出不公的抗议,双肩缩得让自个更像只可爱小狗,一声大气也不敢吭的装缩头乌龟,希望人家不要注意她的存在。
没办法,她胆子的确比一般人小很多,而且不太会说话常会得罪人,更害怕和不认识的陌生人相处,见到身材像大树的男人会拔腿就跑,以为是要抢她皮包的坏人。
听说她以前胆子没这么小,还挺凶悍的,可是不知遭逢何事後变得见影也怕,整个人如同老鼠一般有缝就钻,绝对绝对不和恶势力抗争。
「人家真的叫方良善嘛!有什么好笑的。」一脸沮丧的她趴在吧台边较不起眼的角落,自怨自艾的喃喃自语。
她真想去烫个平板烫或理光头改变一下造型,惊世骇俗总好过到处被人取笑,要不是她周遭的人一致力阻她疯狂行径,也许她心一狠真理个三太子头吓死他们。
不过她的胆子只有一咪咪,心里想得多却不敢付诸行动,因为那些特别「爱护」她的亲友团一定会开扁,逼她戴爆炸头出门。
「他们笑是喜欢你的意思,用不著垂头丧气。」
一杯淡橘色微染红晕的酒放在她面前,没有起浮的声调像带苦笑意。
「Hermit,你可不可以叫他们不要喜欢我,我长得没那么好笑啦!」方良善小声的道,怕旁边的人听见她的声音。
说来也算一种巧合,有一回饿得受不了的她想到超商买泡面止饥,走到一半发现钱不够,她只好去提款机领她所剩不多的钱应急。
谁知她穷还有人比她更穷,连比卫生纸还薄的一千块也抢,她完全呆住的不知该做何反应,一句「抢钱」拖了三分钟才喊出口,她想她得吃一个礼拜的白吐司配开水打平开支了。
这时候一道骑士般的英勇身影突然由後出现,非常酷的不发一语追上抢匪,腿一扫、手刀横劈,再来个俐落的回旋踢,漂亮的结束一面倒的战局,将她可怜的一千块还给她。
当她瞧清楚英雄的长相时,她两颗豆子眼立刻眯成心形,情不自禁的将对方当偶像迷恋,後来才晓得人家居然是女的。
「不是好笑是可爱,头发蓬蓬的好像土拨鼠。」Hermit忍不住笑出声,随即收敛怕伤到她的自尊心。
但是,来不及了。
「我像土拨鼠?!」方良善震惊得脸都白了,更加丧气的抬不起头见人。
完了、完了,她又多一项可爱动物的称谓,她这辈子别想有出头当美女的机会。呜……好想哭喔!遗传基因误了她一生。
现在去整形不知来不来得及,如果她不怕被乱棒打死,或许可以先存点钱到韩国,那边的整形十分盛行。
「咳咳!其实你长得很……很有个人特色,是属於耐看型的女孩。」Hermit本来想说可爱,但被那两道小白兔似的哀怨目光一瞅,赶紧以清咳盖过去。
她真的非常可爱,宛如橱窗里摆设的绒毛娃娃,眼睛一眨一眨像玩具,让人一见就想笑。
其实她已经相当克制了,能忍住不笑出声音,像James根本不敢走得太近,担心笑太多下巴会中风得不偿失,每每在附近绕了一圈又躲到角落偷笑,其行为真不值得学习。
「你乾脆说我长得很岳飞,也许我心里还会平衡些。」方良善的脸挤成一团,一副委屈的模样。
「岳飞?」什么意思。
「精忠报国。」
一旁忽然冒出近乎忍笑的男音,如鬼魅般迅速飘过到店门口大喊,「欢迎光临!」然後是一张大大的阳光笑脸。
「嗯。」这下也装不了酷的Hermit转过头假装替她加冰块,嘴角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