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骨头抚摸你+ 作者:苏西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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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骨头抚摸你+ 作者:苏西妖精-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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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后院的菜园子里,高铮站得直挺,扬着脖儿跟发战书这人对峙,见我来了,唇角一弯。
  
  冬日暗弱的阳光下,他是如此光辉灿烂。
  
作者有话要说:周杰伦同学这样说:“……后来女主还是把男主抛了,然后男主奔腾了,复仇了。。。欢欢喜喜再一起了。。 ”
这留言真的把我逗笑了,很可爱的表述
可另一方面,这种猜测也很有代表性啊
我想说的是,下面发展若真这么狗血的话,是不是显得小苏太没水准了(尽管真就水准不高)……
话说四月,虽是真人真事,却一直遭抨击说太狗血
所以这篇,我自己可以控制其发展的故事,咱不能让它再这么不受待见不是
所以大家继续猜°°° 
                  二五
  
  黄花城回来那晚,我不眠、不知足、不遗余力地吻他,吻遍了他。我要他静静别动,接受我的洗礼。我一遍遍叫他名字,他用指尖回应。
  
  不剩力气,迷糊间听得他清醒地问,“你对他也这样过么?”
  
  “没有……”从来没有。这是种臣服,哪曾有人令我甘愿过,屈尊过。
  
  他的呼吸渐渐稳下来,天蒙蒙亮了。
  
  。
  
  奏鸣结束,年末渐至,冬季进入冗长的第二乐章。
  
  我妈终于亲自打来电话,却不是慰问或妥协,她快人快语:我不是劝你回来的,我现在反而赞成你跟他过一段日子,体会一下和穷小子在一起能过什么样的生活。但我把话先撂给你:以后等你深切体会到你妈当初所言不虚、唏嘘你妈有高瞻远瞩的眼见、想打包回府的时候,不要放不下面子,亲妈不会笑话你。我家大门常打开,开放怀抱等你。
  
  我对着话筒放声大笑。心说,您哪里是高瞻远瞩,分明是舐皮论骨。
  
  她显然对我的放肆大为不满,慷慨陈词道,尚尚你现在笑得再响都没用,看谁笑到最后。
  
  我妈在那头口若悬河之时,高铮一直在翻《探险》杂志,那目光停留在某页大图上,迟迟不移。放下手机我凑过去跟着一块看:标题的一篇文,配图是海中凸浮出的岛屿一座,云白山绿水蓝。“这么入神儿?”
  
  他不知飘到哪里去了的思绪被我拨了回来,他拥过我一起,“觉着这儿怎么样?”
  
  我拿过杂志,翻了翻前后几页的插图,美是美,但,“要下结论,那得身临其境。景观拍出照片来,即使没PS过,也大多都是美的,信不得。不过……”我看看文字,大意是此岛沿海平原上各地区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段几乎荒无人烟,生活水准虽然近年来有所改善,却仍低于A国大陆本土,岛上工业不发达,有气候、风景、美丽的海岸线等极优良的天然条件,但旅游业尚有待全面开发,大多数岛人都已移居外地云云……由此可见,“这地儿旅游业不发达,似乎相当值得一去。”
  
  “嗯。”他赞同,玩笑似的说,“桑,咱俩偷渡去那儿做岛民吧。”
  
  岛民岛民……我想起曾几何时无意间读到的一个小故事,很久了,我却一直清楚地记得,由衷地喜爱。
  
  话说一有钱没闲的富翁在一美丽的小岛上度假,他躺在沙滩上沐浴着阳光,仰着蓝天白云,吹着清新海风,呼吸着纯净空气,享用着饕餮美食。他得意地问身旁的岛民,“你一定很羡慕我吧?”岛民奇怪地看看他,“我羡慕你什么?”富翁说,“我可以在每年假期都乘坐私人飞机来这美丽的岛上享受这美好的一切。”岛民答,“这有啥好羡慕的?我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能在这里做这些事情。”富翁无语。
  
  我把这个故事说给他听,加上一句,“这位同学啊,我十分乐意跟你去做岛民。咱不用去A国,甭干偷渡这么危险的事儿,咱就去平谷或密云老实儿做俩村民就行。”
  
  高铮听后久不言语,用眼神许诺我,再以吻封缄,随手把杂志扔到地上,宽衣解带,一件一件地褪去我的衣服,温柔辗转。
  
  他在享受慢的极致。 
  
  入冬之后,高飞已不再在我们的亲热的时候被隔离到门外,它早已习惯了我们的旁若无人之姿,也早已看腻了我们的肢体与招式。这会儿它自个儿撒着欢,登窗台、跳门槛、钻桌底,与床上这边厢的绸缪缱绻,形成快与慢的鲜明对比。
  
  粗人我能坚持读到最后一页的书不多,《慢》是其中一本。昆老调侃着主张阅读、生活、做愛,都要品位,要讲究个“慢”,那乐趣要从“慢”中细雕而来,“太激奋就不够细腻,品位不到好事前的种种妙处就匆匆奔向欢乐”,一意求高。潮便无乐趣可言。现代性病症,“速度”为首,它拉得我们离生活本身越来越远。“试想一个人在街上走,他正试着回想一件事情,可是一时想不起来,所以它会自动慢下来;而另一个人想忘记刚刚发生的一件不愉快的事,所以他愈走愈快,似乎想以速度拉开距离,把这件事忘了。”速度使我们健忘,而“记忆乃缓慢而生”。
  
  “速度是技术革命送给人类的礼物”,为卓别林的《摩登时代》痛快大笑后,又有几人去解悟这七十年前的默片所阐述的问题?要追求最大利润,后工业化社会中的逐个细节无一不提倡快,一切都用速度来丈量与实现,时间被切割成一块块独立的个体瞬间,记忆中的往事是大片留白。
  
  这个追求疾速的时代,也“将会是个被遗忘的时代”。
  
  高铮显然是这时代所剩寥寥无几的懂得慢之绮霓的人之一。他用大脑而非器官做愛,每一个动作都是思考,每个眼神是透析,每个触摸是品读,每个喘息是回味,每个亲吻都是铭记,每个高。潮都是融会贯通。他慢条斯理地,把吻一个个送到我身体的每个角落,刚柔并济。那风度犹如跳着探戈的一把火,升腾在我的经脉里,恍惚中,我分明已身抵岛屿,在碧海浪尖上翻滚着。
  
  潮退,浪花仍缱绻。我翻了个身,礼尚往来。
  
  我用舌尖膜拜他,从耳后绕至脖颈,再一路向下,锁骨,胸膛,肋肌,腹沟,最后停留在器官。它晶亮、滚烫、坚硬,饱满的轮廓,鲜嫩的触感,我爱不释口,慢慢挑逗,慢慢吸吮,慢慢深入。上方传来他隐忍着的呻吟,那节奏伴着那音色,销魂过最动听的情话,穿过我耳膜,穿过我脑海,穿过我骨头,直抵我灵魂最深处,抚慰。
  
  爆出来那刹,他试图拿开,被我止住。那味道,我生不出一点厌,反而喜爱得紧。没有交。合,这个爱却做得持久而余韵十足。呼吸渐渐平稳下来,高飞也玩累了,静静趴在地上,三只都一动不动。
  
  这平衡被高铮的一个问句骤然打破:
  
  “你小时候……就是像刚那样儿……舔棒棒糖的吧?”
  
  。
  
  天越来越冷,雪越下越频,路面结的冰越来越厚,常不得及时铲除,高铮骑摩托去上课,我总不放心。他倒不以为意,笑说去年冬天就这么过来的,从无意外。从这里到他的教学楼,公车搭不上,走路却要将近半小时,于是我心里再忐忑,却也只能由了他去骑。只是天天在家里等他时,不免担忧,每每他进门那刹这颗心才放下。终于理解舞台上或银幕里那些守在窗台不时张望、等待男人归来的女子的心情,我如今也沦落至此啊。
  
  偶尔也会在干冷寒风中带高飞出去遛弯儿,顺便去T大东门等他下课。在街边买热乎乎脏兮兮的烤红薯,高飞似乎并不喜爱,只晃着尾巴蹦跶,我自己边等边吃,留一半给高铮,一起揣着暖和和的肚子去超市买肉买菜买大米,俨然新婚小两口儿。
  
  冬是进补佳季。日经锻炼,我的厨艺已今非昔比,有了长足长进,光食谱就换了仨,一本比一本先进,会做的菜一道比一道高级,类别已从家常菜升至宴客餐。高铮大力享用之余亦大加赞美,每顿都说这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菜。我就问他,那上一顿呢?他又都耍赖答,都好吃,都是最好吃的。真是不打草稿啊,一问就露馅。我膨胀的自信心与可以信赖的肯定最终是张帆给授予的——我拿这点小身手宴请他和露露,席间好评如潮。我拍了好多照片,菜的,高铮的,张帆和露露的,但愿都长久。
  
  去买了新的藤椅,这次不敢再闹了,只“坐”,不“做”。照着《针织入门》打毛衣,那书里的示例图真不通俗,就连我这个平时靠画图挣钱的人都看了好几遍还没看懂,怎么都绕不对,最后愣是借助力学系同学的点拨我才把毛线勾搭正确,原来即使做家庭妇女也需要良好的3D思维呀。在椅子上端着棒针,心里却满是挂念,怕外边天冷路滑他摔着,无法集中精神,常马虎出错,于是拆了重织,织了又错,错了再拆,如此反复。我本许诺说定会在年底前奉上这爱心牌温暖毛衣,可如今眼瞅着元旦了,连个腰身都没织出来,真该自掌嘴巴。更无奈是高铮对此很是期盼,像个追文的似的,时时催我更新,天天问啥时候完结,我向他再多讨要些日子,他却用弃坑威胁我,我心说你敢再催,再催我就停更,直接交给书商出版上市,让你熬几个月等结局。
  
  屋子供暖不足,我却从没受过罪:体寒的我夜里就是冰块一个,体热的他揽我入怀给我暖身子;或者睡前折腾一下,折腾到俩人的身子都冒热气,就这样顺势紧偎在一起,便丝毫不觉得冷,彻夜安眠。
  
  新年姗姗来到,我收到副羊羔手套,皮毛一体,当真保暖实用。他低昧地说,“这是我能找到的最厚的了。”
  
  “要那么厚干嘛?”
  
  “……你是真不明白,还是明知故问?”
  
  “当然是明知故问,就想听你说。”
  
  他没辙,垂着眼,“越厚某人爱你越深呗。”
  
  于是我用裹着全城最厚羔皮手套的双手捂着脸偷着乐。
  
  日子这样蜜里调油地过着,完美得让人不敢相信却又真真抓在手里,我以为它会自此一路美好下去,殊不知云谲波诡才是人生本质——不久后,当我再度回望这一秋半冬的完美时,不禁感叹好光景为何只此一季地短暂,依稀恐惧我那余生,大约永不会再有这样的油蜜了。
  
  
  
作者有话要说:甜蜜告一段落。
文至此,还剩下差不多三分之一吧,原以为新年以前能完结,可没能如愿。
这里跟大家告个小假:年底非常忙,所以这承前启后的一章就是今年最后一次的更文了。
元旦过后我再杀回来哈,谢大家理解关注支持。
谢谢元老ann的留言,很受鼓励
青同学,我遂你的意,pia你一下:甜蜜都能把你弄哭,有点出息行不
也感谢所有最近浮出水的和新来捧场的朋友,谢谢支持
SO各位,元旦后见:…) 
                  二六
  
  我对天气与路况的担心果然不是多余。
  
  一月底,一个如常的中午,我做好了饭如常等高铮回来,心却一直跳得慌,作图总笔误,毛线总错针,高飞总乱吠,一切都不如常地不对劲。算算他下课已有一个小时,往常十分钟就到家,今天却迟迟不见人。昨夜我们折腾到很晚,他今早出门走得急,忘记了头盔在家,我因此而格外忐忑。
  
  拨手机,里头又传来中国移动“您所拨叫的用户已关机”的机械女声,和前三十次一样,猜他是自从下课就没开过机。菜彻底凉透了,我方寸也已彻底大乱,不再坐得住,穿好衣服,去学校找他。
  
  教学楼里人头攒动,学生们都赶来上下午头节课,按他的课表,这时间他是没课的。我截住一人,问力学系大四的男生住哪个宿舍、怎么走,之后就依其指引奔了去。楼下传达室的大爷一边查看花名册,一边问我,“你肯定你说的这人是这宿舍的?我怎么从来没听过这名字啊,这楼里还没有我不认识的人呢。”
  
  “我也不确定,可如果力学大四的都住这儿,那就没错,您不认识可能是因为他不住校……大爷我有急事儿,您要是找不到,就随便叫一同班的学生下来也成。”
  
  大爷按了个号,喊了个名。两分钟后,一男生走过来问我,“你找高铮?”
  
  我急忙点头,“你是他同学?”
  
  “是啊,可他不住这儿,他没住过校。”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今儿他来上课了么?”
  
  “哟,这我还真没注意。”他打量我,“你是……?”
  
  我想了想,不知对面这男生对自己的年纪是怎么判断,说是他女朋友恐有负面影响,便间接了说,“家人,我是他家人。”
  
  “噢,”他掏出手机,“你等下啊,我问问别人。”他从电话录里挑了个名字,拨通,那边传来清脆女音——怪不得先问我身份。
  
  “XX啊,今天高铮来上课了么?……哦……之后呢?……哦……哦,好,我知道了,谢了啊。”他结束通话,对我说,“上了,他不怎么缺课的,就是很少跟我们一块儿吃饭,我同学说他下课之后就骑摩托走了,跟平常一样,应该是回家了吧。”
  
  果然不是学校有事,离我所担心的又近了一步。我向他道谢离去,六神无主,实在想不出下一步该找谁了。不管啥都是直到用时方恨少,此时此刻我才发现自己竟没有任何他认识的人的电话,无论朋友还是家人。可稍推理一下又觉得即便有也没用,他若是和他们在一起,必定会给我打电话,不会放着我惶恐,何况和他在一起这么久了,从没听过他提到过哪个朋友,想必是几乎没有。
  
  眼下这情形,我想不出若非出了意外,还能有其他何种良性可能。原路往家返,芒刺在背。
  
  半路又拨了N次号,最后一次竟然通了,电话那头却不是他——不是好征兆。提心在口,我急急惶惶地叫,“高铮?高铮?”
  
  “叫高铮是吧……这位小姐你打来得正好。”
  
  “什么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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