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闲陵作揖,打哈哈,“对不起啊,刚才日光太耀眼了,刺得我眼睁不开,本人不是故意打搅两位”。她有自知之明,明面上的年纪相差那么多,心理年龄也差的离谱,二人的身家气质,天上地下,泾渭分明。她才不要拿热脸倒贴冷屁股,那是变态!
青衫少年一愣,刚才她明明就是一副痴迷的样子,转瞬就变的无所谓,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他还要争论,被自家公子阻止,脸气得白煞白煞的,狠狠的剜了书闲陵一眼。
书闲陵当做瞧不见,示意王怜卿也不要声张,细心的给他倒水,拿干粮给他,王怜卿小脸可怜兮兮的,书闲陵拿他当孩子待,温柔的摸摸男孩头顶,“乖,吃午饭!”
白衣少年惊讶的看着这一幕,这女孩也不过是十二岁年纪,和男孩相差无几,怎么老成的似个大人?
王怜卿的眼泪,似断线的雨珠子成缀的落下,她拿他终归是当不懂事的孩子对待,他明明也瞧见她刚才一霎那的失魂,那对主仆,生的都美,是女子都该着迷的。在东山城里,要说长相,王怜卿尚自信十足,如今见了比自己长得更好的男人,自卑自鄙的情绪,一起潮涌,狰狞着,呼啸着挤入脑海,纤长的睫毛,害怕的一颤一颤,像极了扑火的蛾翅,她再不会要他了。
书闲陵一下子没辙,好好的,怎么哭起来?唉,这里的男人动不动喜欢落泪,跟琼瑶剧男主一样难缠,她哄过女儿不哭,哄过朋友同学不哭,就是没应对男孩的经验,“唉,我说小伢子,哭的一把鼻涕一把眼泪,你分清楚啊,千万别把鼻涕擦进嘴里,唉,唉……我是说大实话,你又不是演员,怎么就不能大胆的擦鼻涕?”韩剧里的主角们,冬天穿着稀少,还要演哭戏镜头,有鼻涕流下,也得照旧演戏。
王怜卿不要活了,自己的丑摸样,都被她瞧去。
青衫少年看戏似的,觉着这一男一女很有意思,忍不住笑出声,笑声才发出,他瞧不起的女孩却狠狠的瞪了他一眼,眼底的冷冽奇寒,冻的青衫少年一时哽住,不敢则声。
白衣少年侧头打量着书闲陵,眼底兴味盎然,这个女孩很有意思,她可以装傻躲避是非,却不容身边人被他人轻看,她对男孩的态度,值得寻味。
青衫少年稍一回神,女孩竟敢瞪他,他能轻饶?走近书闲陵,一把揪起她衣襟领,蛮横的道:“道歉,对我道歉!”
书闲陵叱一声,意图挥开青衫少年的手,他力气却大,书闲陵愣了,原来这位是会功夫的主,力敌不成,只能智取。
“我说委婉啊,知道好男不和女斗否?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否?知道唯小人与女子难养否?”
三个问题一齐抛出,不等青衫少年作答,继续丢一枚重磅炸弹:“我爹说,这样子是要娶你做小侍的!”
青衫少年手一抖,避瘟疫一般的远离她,明眸闪现一线闳幽粲落的艳绝丽色,婌婉傲然,手中却多了一把利剑。青峰森森,杀气淋漓。
书闲陵一呆,解了危及,却加重了危机祸及性命。赶忙抱头鼠窜,姿态不雅的蹲地装怂:“不带你这样的,占尽俺便宜,还要杀俺灭口!”
青衫少年气的大喝一声,手上青峰眼看着落下,却被他主子拦住,“叶青,不要莽撞!”
叶青狠狠的瞪着,不甘心这么便宜的放过女赖皮,“公子!”
白衣公子坚持,叶青收起青峰剑,站在主子身后,一言不发的盯着远方。
书闲陵做作的拍拍胸脯,搂着王怜卿低声安慰,叫他不要怕。
白衣公子好奇,“你当真不怕叶青杀了你?”
书闲陵冷笑一声,不符合她年纪的神态,自尊自重,不容他人小看“毁人十分,必先自毁三分,大世家里出来的人物,若没几分自觉自省,怕日后的下场,还不如我们这些小百姓!”
叶青身躯一震,转过身,第一次仔细的打量女孩,布衣之中有闲人,这女孩果然不俗,与众不同!
主仆二人相视一眼,明了各自所想,这女孩杀了可惜,不如留她性命,看她日后有甚作为。白衣公子立身,步下亭阶,依旧柔和完美的面庞,眼底匀磨浓墨一般的华彩,却是用晶然莹白的冰片雕琢成,清濯漓汤。嘴边冷然的笑意溢出,“他们到底还是追来”。
树荫缝隙中流洒的日光伴着树阴,在他的白衣上,天然勾画了一幅自然色,他的步伐稳健,贵气十足,对即将来临的侵犯,不甚在意。
书闲陵挽着弓,凝神静气,拉王怜卿护在身后,所谓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怕自己和王怜卿被别人当做关联商品给友情惠顾了。
广袤的大树林,一眼望去,只看见满眼的绿,突然现身的十几个黑衣人,让书闲陵感觉新奇和丝丝恐惧。大白天还穿夜行衣,佩服。
叶青看了一眼书闲陵和王怜卿,“有机会,你们就逃”。书闲陵微微一笑,别人友善,她就会回礼,点点头,不说话。
叶青对着黑衣人开口,“她们二人是不相干之人,你们要打要杀,尽可冲着我们来”。
恶女扑花
黑衣人集体发出切声,冲上来,二话不说的开始打群架,书闲陵警惕万分,不待黑衣人靠近,拉弓张弦,起手回手间,动作利落干脆。
十几个黑衣人,攻势精力全在白衣和青衣身上,一个黑衣人察觉背后不对,回首间箭矢穿体,正中了心口,连话都来不及说,惨然倒地。旁边的黑衣人有两个冲书闲陵来,剑气迎面,压力巨大,书闲陵咬牙挺着,先发一箭伤敌,后挥弓抵挡剑芒。
白衣少年的身影,若抑若扬,旋进旋退,似舞蹈般惊鸿宛转,初时还可辨眉目,到后来,动作快的令人目不暇接,敌人轻易的便丢了性命,尚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死的。
白衣少年眼观八方,见书闲陵应对不了,凌空向攻击她的黑衣人发出一掌,黑衣人立刻萎靡倒地,没死透,嘴里还微弱呻吟。
书闲陵朝白衣少年看去,他的神情,虽不能够看的十分清切,但这救命之恩,她却是记下了。觉着他御敌时的样子,容光夺魄。
书闲陵的战斗力更加充沛,眼到心到,离弦之剑,梭如流星,瞬间又伤了几个黑衣人,叶青的剑不是吃素的,他一人就牵制了好几个黑衣人,见书闲陵加入战局后情势大好,手底下更是狠厉,血污了脸也顾不得擦。
王怜卿第一次见到人杀人,黑白分明的瞳眸里,掩不尽的悚然惧怕,第一次见识了书闲陵的神勇,晓得关键时不能干扰她,不能分她心神,他怕的离谱,仍旧默默的静等一切结束。
十几个黑衣人不死不休,拼尽了最后一人。白衣少年和叶青消灭了大半敌人,小部分的是被书闲陵在其背后抽冷子,毫无提防的暗算了。
王怜卿吓傻了,呆愣愣的维持着一个姿势,血脉僵硬的犹如风干的尸体。书闲陵碰了碰王怜卿,轻声呼唤,“怜卿,怜卿,吓傻了?”
王怜卿神智混沌,脑子里尽是呼啦呼啦的声响,‘吓傻了’三个字,奇异的刻入脑海,一个念头油然而生,眨动着无辜的羽睫,眸底的脆弱,一击而碎。
书闲陵心生不详,乌鸦嘴也没自己灵光吧,不确定的再问,“怜卿,怜卿,”她的语调古怪,不自觉的变成神婆喊魂的调调。
白衣公子嘴角轻撇,这女孩真要是捉鬼天师,肯定会被鬼捉。
叶青再一次失笑,觉着这女孩好逗,“喂,你是天师吗?你在收魂压惊啊?”
书闲陵心里焦急,对叶青的调笑很是厌烦,语气不善,“别人的苦难在你眼里,是取乐逗笑的点子吗?”
叶青冷脸,对她刚衍生的一点好感,破败殆尽。
死小孩,叶青心里暗暗的骂着,殊不知,他自己才是别人眼里的小孩。
王怜卿彻彻底底的‘傻’了,因为,书闲陵是真的在关心自己,这出戏终究要唱下去,心里甜丝丝的,如同幼时吃过的冰镇西瓜,那时母亲仍在世,在富人家里当差,拿了少爷吃剩的半块西瓜薄片给他,王怜卿吃在嘴里,觉着世间的美味就该是如此。
王怜卿的母亲长相不美,三十六岁的年纪娶了十八岁的父亲,他们之间,没有真感情,至少父亲单方面不曾有,王怜卿的长相多承袭了父亲,但,母亲永远是生他养育他的母亲。书闲陵不经意间给与的温情,它的重量甚至超过了他父亲。有时候,爱人的力量远胜过亲人。
“你是谁?你是我的妻主吗?”演绎着纯良小白兔,王怜卿装痴卖傻,享受着书闲陵的焦灼不安,他微微得意,目光触及白衣公子,白衣公子眼底的了然,惊得王怜卿小脸蛋惨白失色。
白衣公子并不打算揭穿男孩拙劣的小把戏,事不关己;那女孩被骗的团团转,正应了下句:关己则乱;这才像十二岁的小女孩,没事充什么大人。
叶青看着主人,惊讶公子难得的好心情,公子居然有意要看女孩的笑话,公子有多少年没这般开心了!公子给大多数人的印象:士族的贵俊,他举止雅驯,谦谦有礼。性子虽冷清淡然,但内心深处一直深藏着最真实情感,到如今,还没有哪个人能轻易的叩启公子的心扉,挖掘出世间最美的灵魂。
书闲陵感觉为难,王怜卿的这个问题不好答,回答‘是’,她就给自己套上了一具婚姻枷锁,对象还是个小孩子;回答‘不是’,生怕吓着了男孩,打击了他脆嫩幼小的心灵,对待儿童问题,真的好棘手。
书闲陵突然记起,老爸当年,对妈妈说过一句至理名言,对待孩子要像对待倔强的小毛驴一样,顺毛捋,要像可亲的阿凡提大叔一样。
于是,书闲陵无比纯真,非常恳切的对小白兔,米斯特王说了:“哎呀,你这孩子,真不懂事!我是你亲姐姐啊!”
王怜卿浑身上下,血液逆流,如同见了鬼,嘴唇抖颤着,样子好不可笑。
书闲陵感觉奇怪,有些猜疑:“咦?怜卿,你都好了?亲情的力量无穷大哈!”
白衣公子意外的看了眼书闲陵,这女孩大智若愚,看似驽钝但心机可怕。这样的人,利用好了,是最尖利锋芒的武器。想到此,他发出邀请,“小妹妹,若你有了闲暇时间去趟京都,你可以凭这面木牌前往叶府找我”。
书闲陵坦然接过木牌,嗨,人家是世家出身,也吝啬成这样,乃世间少有!她自己抠门,如今遇见了同道中人,心里平衡了很多。他若是欧也妮葛朗台的爹,她就是欧也妮葛朗台的亲妈了。
书闲陵笑眯眯的,两眼挤成了一道□,两颊的匏囊肉抖动的不停,白衣公子突然想起府里养的胖犬阿黄,阿黄流着哈喇子,到处问仆人们讨肉骨头时,就是这样的表情。
白衣公子凑近叶青的耳朵,说了几句悄悄话,叶青憋啊憋的十分幸苦,努力的维持,保证自己不失态,但一再的想到了阿黄,最终破功了,控制不住的哈哈大笑,书闲陵又保持着憨笑状,叶青笑的跺脚,嘴巴几乎开咧至耳垂,活像一只狐狸。
书闲陵当然不是真傻,瞧叶青这小子乐的,笑吧,笑吧,谁傻谁知道,瞧那德行!
白衣公子指尖叩了几响,潇洒从容,将几人的眼光如一条直线皆吸收过去,连呼吸之声都不可闻了。
白衣公子和叶青走了,他叩响指的动作,永远的印入书闲陵的心中,二人走的远了,她依旧矗立风中,人走就走呗,还摆弄个造型,真祸害人啊。
王怜卿装傻不成,心里惴惴不安,好害怕被她看不起,唯一能发泄的,只有自己的眼泪。
书闲陵转身看他时,这小子还真把眼睛哭成了兔子眼,血红血红的瞳布满血丝,叹口气,“你年纪还小,尚不懂得哪些是亲情和爱情,把我当做是你的亲姐姐吧!”
王怜卿哽噎着,怕被她厌烦,不得已点头,只盼留在她身边。
路边雏菊迎风绽放,王怜卿以花自比,勾勒伤怀,摘了一朵小雏菊插在发束,心事静静藏,笑容苦涩,心早已冰冷的绝望,一路上更加沉默,不苟言笑。
书闲陵也觉别扭,这小子以为是自己是杰王子啊?越瞧着王怜卿,越觉着他出落的清丽脱俗了,莫非是他发间插了□花的缘故?
书闲陵不甘落于人后,也摘了桔黄的花骨朵,插在发髻上,寻着一洼雨水临水自照,照了好一会,自觉没趣。
她怎会不知王怜卿的心思?碍于情面,不好揭穿他的谎言,说到底,还是情之一字害人,自己都这么胖了,王怜卿怎么还会倾心于她?
莫非,她具备了犀利哥的忧郁气质和巨星范儿?
二人都如锯嘴的葫芦,守口如瓶,将此事抛开,各自不提。
书闲陵手里有了叶府木牌,行程有了目标,到了牛皋县城,她就打听了些国事朝政,当朝的左领相也姓叶,莫非,白衣公子是叶宰相的家人?
叶家不仅是女帝的得力左膀右臂,更是女帝的亲戚,叶家的三公子是女帝最宠爱的侍君,女帝后宫,佳人无数,唯独钟爱这位叶三公子,据说,已经到了独宠专房的地步,怪不得白衣公子底气足,果然是高门大阀的大家族!
书闲陵想着黑衣人的刺杀,那些人有恃无恐,战死最后一人,连最后的报信人都不需要,说明这些人都是死士,不死不罢休!叶公子一定会平安无事,武功那么高,人又聪明,切,搞得自己好似多了解他似得,书闲陵暗讽自己,癞蛤蟆想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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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九饮长寿酒,《离骚》有“朝饮木兰之堕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之句,菊花酒久服能轻身延年,牛皋县城县城里,各家都在品菊花酒,礼节走访,相互馈赠。
书闲陵见王怜卿好久未展欢颜,便带着他四处转转,散散心!
有位令狐善人广邀县民一起赏菊花,品长寿酒。这位令狐善人家资丰厚,富甲一方,行事颇讲义气,黑道白道,多有她的至交,且从不以贫贱度人。据说她家的独生儿子有一年生病,需北方罕见的冰莲入药,令狐善人正焦急时,有一位不留名的贫贱之士,分文不收的赠莲,那人曾经受过令狐善人的好处。远近的人们,听闻此事后,称道不休,道是好人有好报。
令狐善人经此一事,更加的乐善好施,书闲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