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尾草落谁家/忆尽还落繁花处 作者:澈三少
文案
她只是小白穿越女一枚,原想就这样平淡地蹉跎一生,却被一众天之骄子痴缠。
明明是个丑女,却被人认成狐狸精。
她仰天长啸大笑三声,鄙视上苍,可是结果却……令她只想感叹“悲剧!”
好不容易挨到出宫,不料却失足坠崖。
被好心的变态相救后,她想继续蹉跎一生,然而一个令人琢磨不透的男人悄然的改变了一切。
多年后,铅华洗尽,暮然回首
桃花盛开的季节
那人是否依然在那
注意:因为现在螃蟹横行,所以有些东西省略了。晚来的同学请自行想象。
标签:宫廷侯爵 灵魂转换 乔装改扮
主角:甄梓菡,季陨泱,齐凛轩 ┃ 配角:齐贤墨,凌浠未,唐瑾佳,唐安然 ┃ 其它:轻松,虐文,略微小白
第一章 一切的起源
我懒懒的躺在摇椅上,身上盖着上乘的丝绸面料被子,任阳光暖暖的洒在身上。伸手拿起手边的镜子,我左看看右看看,满意的一笑。
就是这副皮囊,就是这个效果。
镜中人没有瓜子脸,有的只是一张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脸,细看还有双下巴的轮廓,不大不小的眼睛却因为双凤眼而显得略微小了些,淡淡的眉毛,勉强算挺的鼻子,没有饱满圆润的耳垂,唯一让人值得高兴自豪的是有一张粉嫩的樱桃小嘴。
可就是这么一张五官,组成了我的脸部皮囊。
“哎,你瞧,三小姐又照镜子了。”隔着院子的小木栅栏,我清晰地听到了一个丫鬟的对另一个丫鬟的窃窃私语。
扯开嘴角一笑,我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说。
我在甄家女儿辈里排行老三,上头的两个姐姐没一个不是美若天仙,两个哥哥更是英俊潇洒,不知道有多少公子少爷闺中姑娘的心迷失于这四人。
而我的爹娘一个是当年轰动一时的俊才状元郎,一个是一笑一颦都美入人心的京城才女,按理说我再不济也应该混进相貌优秀的行列里,可是随着我的年龄越来越大,我的相貌越来越不出众。小时候还有人说可爱,等到了现在的十六岁已经完全和外面摆地摊的阿婆家女儿一样了,相貌普通到不能再普通。
“小姐,外面的丫鬟又开始了。”坐在我一旁的红衣皱着一张脸替我鸣不平。
“嘿嘿,红衣,随她们讲,又不是第一天了。你应该习惯了才对。”我边笑边翻看手里的书,这是我托红衣偷偷帮我从外面买来的爱情小说。我实在是不愿意读那些历史传记的书,以前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把我折腾的够呛,而我并不打算重蹈覆辙,所以这种没营养不耗脑细胞的爱情小说最适合我。
“哎,小姐你……”红衣忍不住抱怨我。
我摆了摆手,知道红衣接下来肯定又要说:想小时候,小姐你也是很可爱的啊,小姐你怎么一点都不注意自己的外貌啊云云。
其实我知道自己的外貌,比谁都清楚,毕竟看了两辈子了嘛。
上辈子因我在吃青团的时候,同寝室的人在讲一个笑话。我一激动,于是就去见阎王爷了。
到了阎王爷的府上,才知道自己被钩错魂了,且我的阳寿还没尽。可是翻了本子之后,阎王爷说虽未尽但也快了,还有1年。为了补偿我,于是在我那不屈不挠的奋力顽抗之下满足了我的愿望——保持上辈子的容貌。不过也说了会给我一个考验;毕竟我只有1年的阳寿,重新让我投胎岂不是太便宜我了?
但为什么要自己那平凡庸俗的容貌?答案很简单,因为我坚信:庸俗的脸到了一定境界也是美嘛!尽管我不知道那个境界是什么样的境界,也不知道存不存在那样的一个境界。只是打心眼里不希望自己变一张脸,那样我看着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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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你该进屋了,外面阳光再暖也是带凉。”红衣很尽职的说道。
心里大大的叹一口气,就因为那病,上辈子身体倍好倍健康的我在这里动不动就感冒。尽管心里一万个不愿意,我还是挥了挥胳膊让下面的人将我的摇椅放到屋里头,要知道这个摇椅可是按照现代的摇椅模板做的,人一躺上去就不愿起来了。
“小姐,别躺了。”红衣见我一进屋便又躺了下去,急忙喊道。
“红衣,你怎么今天一下午都是那么着急的样子?”我有些无可奈何的说道。其实我只是想窝在摇椅里啊,就是这样一个小小的愿望,她今天还是老拦着我。
红衣被我说了之后,做委屈状的看着我,“小姐,难道你忘了?今天晚上丞相府有约,你要和二小姐以及二少爷一起去的呀。”
我恍然大悟的拍了下脑袋,是啊,还有这件事。我尴尬的抬起头,一脸愧疚的看着红衣轻声说道,“对不起啊,红衣。”
爹在官场待久了之后发现还是不当官的自在,便上奏皇上请命回乡。可谁知皇帝不愿放爹回去,曰爹为两朝元老,硬是赐了一个太师的闲职给了他。
大哥长我五岁,一个满肚墨水的文人。因大哥有很强的洞察力且能力很强,前年皇上还封了礼部尚书的职位给大哥,说起来算是继承爹的衣钵。
二哥长我两岁,同大哥相比较之后,人都能够很明显的感受到他们两人的性子不同,二哥好武,对武的钻研程度不亚于我乐于在这个不发达的古代制作现代东西的程度。
大姐长我四岁,是本朝威武大将军的正妻,两人的感情如胶似漆。尽管爹只有娘一个妻子,可是我知道在那之前爹曾经取过一个妾,所以大姐的婚姻才是我的典范。
或许因为二姐和二哥是龙凤胎的缘故,两人在很多方面都相似的厉害。最直接的表现便是二姐和平常的姑娘家不一样,好武。记得皇上还赐予过二姐“武”郡主的封号,但是说来大姐也是“文”郡主,记得那段时间,文武郡主名声大噪。
这样看来家里五个孩子中,最闲最不出众的应该是我了。
我除了能在这个科技尚不发达的古代制作现代物品之外,似乎就没有什么特长了。琴棋书画只能勉强见人。
用大哥的一句话概括就是:你除了性格温顺些似乎就没有优点了。
而这个性格温顺指的是我怕死。
只要别人一生气,我立马就心惊胆战了,并且顺着别人的意思说话。说的好听点叫温顺,说得难听点就是倒戈。
“红衣,更衣吧。你知道我穿哪套的。”我有些无奈的说道。说实在的,要不是看在二姐的面子上,想我一个连路都懒得走的人真不愿意去。
闭着眼睛假寐,任由红衣帮我换衣,盘发。
“小姐,好了。”
我睁开眼看着镜里的我穿着墨绿色宽袖高腰的衣服,头发被梳成了一个最简单的鬓,两股被拧起来的辫子从脖子处垂至胸口,脸也微微的沾了点胭脂。虽然我还是那么普通,不过看上去好歹也像个大家闺秀了,于是满意的朝红衣点了点头,笑着说,“不错。”
“小姐,时间差不多了,我们该走了。”
“走!”我心情一好,手一挥,豪迈的说,“顺便把我的那个新靠垫带着。”
刚走到前门,便发现二姐和二哥已经整装待发的样子了。二哥穿着淡蓝色的袍子,发丝在空中轻轻的飘扬,满脸笑意的骑着那匹被我叫做“小白”的白马,煞是英俊。
“韶儿,快点。你二姐等不急想去丞相府了呀。”二哥眉开眼笑的指了指马车,然后努了努嘴说,“你二姐现在正紧张着呢,不过你别理她,和二哥一起骑马去。”
我微微一愣,一向不知紧张是何物的二姐也会紧张?但在看了二哥那种猫偷腥的表情后,接着我便也反应过来了。能让二姐紧张的也只有丞相府的那位公子了吧?
“好。”我咧开嘴角一笑,向红衣手指了指身后的马车。
红衣在接到我的暗示之后,心领神会的带着那个宝贝靠垫上了马车,而我则轻松的骑上二哥的小白迈向丞相府。
一路上我靠在二哥后背上,轻轻哼着歌。
曾经我也靠在一个人的背上,他骑着自行车带着我转遍整个校园,只因为我一句“我要看遍学校的桃花!”,可那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我心里想着过往的事情,却不知就是这场赴宴竟成了日后一切事情的起源。
作者有话要说:给各位看文的客观送上“王老吉”凉茶。
若是看到虫子,想要抽我的话,先喝茶,喝完了,请轻轻的抽我TAT。
第二章 初见正太
二哥的骑马技术很好,靠着他的后背轻哼着小曲,感觉一眨眼的功夫就到了丞相府门口。二哥下马后朝我一笑,一边摇头一走到我旁边,带着无奈的语气说道,“你什么时候才能学会自己下马?”
我会上马但是却不会下马,不知道自己这个情况是不是真的很愚蠢?所以我自动忽略二哥的话,只管搭在他的肩膀上,然后轻轻一跳安稳落地。
进了大门之后;看到的是管家,他一见我们,立马训练有素的走来弯下身子说道,“甄家公子小姐,大少爷在莲藕厅已等候多时。”
“有劳陈管家了。”二哥爽朗一笑,我看着他的笑容,不停地在心里埋怨,祸害啊祸害啊。
我小步移动的走在二哥身后,不停地打量着丞相府,耳边传来叮咚响的流水声,随着流水声望去竟是一个小型瀑布,在瀑布的最底处,水花轻溅。而瀑布边上有一座亭子,四根柱子一个亭顶,没有过多的繁华修饰,只是普通的样式。但是亭子彻头彻尾的纯白,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
不愧是丞相府,够奢侈,连瀑布都有。我在心中暗想。
“钟离胤,好小子,好久不见。”耳边忽然传来了二哥兴奋的声音,全然没有之前的温文尔雅。
“然塬,好久不见。”钟离胤露出迷人的笑容,随后望向二姐笑着说,“姌雅,近来可好?”
我瞬间瞥见二姐的脸宛如熟透的桃子般嫣红,她害羞的点了点头,“钟离公子费心了,我很好。”
我知道钟离胤前阵子北上去处理事务,可是也只走了半年而已。但二姐看钟离胤的表情却像是分离了一个世纪般。有些受不了二姐欲言又止的状态,于是我迅速的扯开嘴角朝钟离胤灿烂一笑,讨好的说,“钟离哥哥好。”
“韶儿长高了,也越来越漂亮了。”钟离胤边笑着说边揉着我的头发。
我嘴巴一扁,做出不高兴的神情,不满的嚷道,“钟离哥哥,你这话真不是一般的假。想必全京城的人都知道甄家三小姐相貌不扬啊。”
“但是他们不知道韶儿的嘴巴是一流的快。”
听了他这话,我只得无力地附和说,“是啊。”
也真亏他说得出口了。但是既然有求于人,还是乖巧点好。我拉了拉钟离胤的衣袖,做出可怜兮兮的表情说道,“钟离哥哥,我到花园里去玩会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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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了主人的允许,我便带着红衣去花园里兜转。
以往都是钟离胤来甄府,所以尽管我和钟离胤相熟却从未来过丞相府。之前在花园里不经意的一瞥,让我原本毫无焦点的眼眸突然发亮,只因我看见了亭子旁的桃花!
想我每日坐在院子里心心念念的便是希望自己种的桃花快点开花,然后我就可以酿制桃花酒了,淡淡清香的桃花酒是我的最爱。
我带着红衣走进亭子,却赫然的发现石凳上已铺上了厚厚的羊绒垫。心里迅速的做起了对比,这丞相府不仅有瀑布有亭子,就连亭子里都用了这种羊绒点,待遇果真很好呀。等哪天我有空了我也要把府里的院子如此装饰一番。
我笑嘻嘻的挑了一个最大最厚的垫子,懒洋洋的靠在栏杆上,扭了扭身体,寻了个最舒服的姿势,伸手对红衣说,“红衣,帮我把那个垫子拿下吧。”
“小姐,你都多大了?还总是抱着这样的垫子,若是被大公子看到了你又该被说了。”红衣尽管唠唠叨叨的说着,却依旧递过来那个垫子。
伸手接过红衣新缝的那个垫子,咧开嘴角对红衣说,“还不是因为这个垫子是红衣你亲手做的嘛。”
这是真话,可是更真的话是因为看着这个垫子我能够想起上辈子的那个人。垫子上的图案是我和他最爱的阿狸。他总说我像一只可爱的狐狸,总是那么狡猾的耍着小聪明,总是那么让人束手无策,总是让人担心。
他对我的包容,天下鲜有。
“红衣,你回我二姐那里吧。一定要帮我瞧仔细了她的表情。”恍然间有了淡淡的伤感,我不想让红衣知道,于是摆了摆手说道。
红衣也不愧是从小伺候我的贴身丫鬟,立马心领神会的眨着眨眼睛说道,“小姐,知道了。”
我目送着红衣远去的背影,低头迅速的从腰间的荷包袋子里拿出怪味花生,不亦乐乎的吃着,香喷喷的花生配上脆脆的外皮,让我实在是流连忘返。我“卡拉卡拉”津津有味的吃着,边吃还要边注意红衣有没有回来。
我体质从小偏热,辛辣食物更是不能吃,偏偏我一到冬天就对怪味花生情有独钟,因为以前那个人只喜欢在冬天吃怪味花生,而我会做怪味花生只因为他说,“亲爱的,我想吃你做的。”
想得太入神,我完全没有注意到有人走进了亭子。待我睁开眼时,发现我正对上了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吓得我“哇”的一声,随后条件反射的想推开眼前的人。可是还不等我动手,我就被人擒住了。
“大胆!竟然敢对少爷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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