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海星尘+我的蝴蝶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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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海星尘+我的蝴蝶梦-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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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再一次吹起来,张仲文手里那本打开的书,轻轻翻飞着纸页,上面密密麻麻的字迹好像讲述了一个很长也很复杂的故事,然而纸页终于被风吹到了最后,在这温柔长夜里悄悄关合。淡淡云天里,流星划落银河;夜色之下,青纱幔帐吹起道道悠香,听蛙声阵阵,看太平清凉。 



我的蝴蝶梦 

良辰吉时遇见了你 
前世未醒今生醉 
午夜乱饮缠绵的酒 
紧闭双眼看见谁 
梦中的蝴蝶寒香翅 
亮如飞星伴我身 
莫怕前途多黑暗 
待到天明又一春 

朝思暮想难为了我 
殷勤容易开口难 
是非真假无聊的事 
铅华洗尽他是谁 
梦中的容颜暖双唇 
远上九宵耀我心 
莫愁去日无痕迹 
此心无悔记当时 

青摇绿柳江南岸 
玉雕银树长白山 
霓虹寂寞钢筋塔 
落樱古木红线签 
三更酒醒风雨骤 
长街洗得旧衣衫 
我本无名异乡客 
孤身飘零天地间 
走遍了山川二十年 
看遍了百花仍娇艳 
蓦然回首惊迷梦 
何处飞来泪光蝶 
频频挥手挥不走 
翩翩绕落绕指前 








飞过了清明到谷雨 
飞过了白露是秋分 
你是蝴蝶梦中飞 
污泥凡草难流连 
海棠镶绣牡丹红 
批上金丝化锦缎 
飞过了唐诗入宋词 
飞过了金绢上画廉 
自古多情搓贫贱 
野草怎比好花鲜 
黎明既醒蝴碟梦 
温柔尽处起东风 
飞过了海市起蜃楼 
飞过了夜深化霓虹 
我心未死仍留恋 
不问来生爱红尘 
痴迷不醒蝴蝶梦 
谁是蝴碟梦中人 











(一)死 









我永远忘不了我第一次看见死人时候的情景,我忘了我具体有多大,五岁,六岁?那个死人是我家的邻居,死的时候四十七岁,他是冻死的,傍晚的时候出去串门,在朋友家里喝了点酒,回来的时候可能有晕向,一头栽进雪地的大沟里;不知道是先昏了还是睡过去了,总之第二天早上被人发现的时候已经是半膨胀的一大块冻肉。奇怪的是他的嘴是张开的,好像生前在呼喊过什么,很多黄的绿的东西从他的嘴里流出来,冻成颜色诡异的冰坨;眼睛紧紧闭着,有一点血红色淤在眼眶周围,那种感觉在很多年之后我看见王菲的时候总是不知不觉地回想起来。他冻成了一个奇怪的形状,棺材是装不进去的,所以需要用火烤,大家都希望把尸体加热一下能够恢复成比较体面的形状将他下葬;可是后来的效果比任何恐怖片都恐怖。在一圈柴火中那个尸体坐了起来,眼睛也是睁开的了,整个院子里发出灭绝人寰的惨叫,他的老婆,他的女儿,吓得抱头鼠蹿。我的爷爷和我本来是在看热闹,现在终于坐不住了,他在我耳边耳语了几句,我茅塞顿开,很是开心。 
我跳过那不高的火苗,从坐起来的人的上衣口袋里拿出了一叠钱,然后照着他的胸口踢了一脚,他嘴里的脏东西吐了出来,然后翻身躺下去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看了我一眼,我只是忙着数钱;我今天仍然记得很清楚,二十八块四毛,我爷爷小心地把钱藏好之后;然后让我把尸体的鞋子扒下来;他用火来烤尸体的脚心,烤了一个多小时,尸体终于伸展成接近于人的形状;以至于死者亲属对我们倆千恩万谢。我爷爷用那些钱给我买了一套敌后武工队的连环画;里面有很多方脸盘浓眉毛今天已经很罕见的政治气质型帅哥;我看了好久;应该还剩很多钱,不知道被我爷爷做什么了。 
现在想想,我的爷爷真的是一个蛮变态的人。他是地方上有点名气的大夫;但他丝毫不在意儿童心理学,他喜欢让他当时唯一的孙子我去接近死人,尸体,断手,断脚什么的。几乎每次有人家里死了人,他都带我去看,都会告诉我这个人最后怎么死的,为什么会有这种死状。其实他当时的观点并不科学,甚至有迷信和他个人主观臆想色彩;但我今天已经因为脑血栓变得不能说话的爷爷教会了我一生中所学会的最重要的一个事情,那就是他告诉我,培养了我,死,或者说死亡,并不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甚至远远不是可怕的事情。这种变态的培养使我从一岁到十七岁,从来不知道什么叫恐惧,什么叫害怕;一个连死都不怕的小孩还能怕什么呢?所以我今天想想都觉得自己青少年时代真是一片空白,错失了很多精彩的的人生内容。例如我到电视剧里面夫妻感情不好吵架要离婚的时候,总有一个小孩楚楚可怜地窝在床底下角落里,或者一脸鼻涕一嘴泪地摆出那种亲爱的爸爸亲爱的妈妈请给我一个温暖幸福的家庭吧的鬼样子,我就气不打一处来。这种情况我一般这么处理,在他们吵到骂道我没心思看电视的时候,我就直接去厨房拎起菜刀;丢在他们俩之间,说:“要么你们用菜刀砍死我,一了百了,谁也不用推给谁;要么就小点声,没看见我在看动画片么。” 









(二)活 
                  (上) 









这个世界上悲惨有很多种,我就是那种少爷的脾气小厮的命。我没有用小姐的身子丫环的命这个句子,是因为凡是见过我的人都知道我头角峥嵘;我们办公室里只有两个男员工,老外来了找人,想不起我们的名字,于是用形容词借代,我对面的小马是the 
                  pretty one;,而我是the creepy 
                  one。 
为了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我真的是绞尽脑汁了。 
实际上我家里条件真的是很富裕的;我父亲是一个奸商,母亲家是土地主;但是当穷凶遭遇极恶的时候,会伤及很多无辜;我非常不幸地诞生在一个战场中央,成为两个家庭争夺仇恨诽谤互相出气的火力点。我的祖父母们对我是很好的,这种温柔幸福持续到我十岁左右,当我姥爷死掉和我的爷爷得了脑血栓之后,我在家里的地位就和小猫小狗差不多了。我妈妈在照顾癌症晚期的我的姥爷的时候,我的父亲有了充足的时间花天酒地;我一个人在家里,现在说起来都很可笑的,我那个时候个子特别矮,东北老家的屋子老式样的电灯拉绳的开关,高高挂在堂屋中央,我站在凳子上都够不到;于是晚上只能黑着,我们家有电视的,可是我妈妈不让我看,那个时候说电视会影响小孩的视力,于是她用锁头把电视锁起来。黑暗里我坐在我家的炕上,不吃不喝看太阳落到山那片的坟地里去。我的妈妈有的时候好几天不回家,她让我去我的姑姑舅舅家里吃饭;可是我的表哥表妹们总笑话我,我那个时候有这一种奇怪的自己都不能理解的自尊心,现在也是,我怕被拒绝,怕被嘲笑,所有我的态度就是漠然回避。记得那个时候我家的菜园子里有很多水萝卜,我饿的时候就去园子里拔几个红萝卜,用屋檐上淌下来的雨水冲一冲,噶吧噶吧就吃了。 
我从来没有向我的家人抱怨什么;也没有当他们的面流过一滴眼泪。我的出世态度就是四个字:爱咋咋地。这是一句东北话,意思就说,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我不在乎。 
既然我没有父母亲人来爱,我只能自己爱自己;我们家书蛮多的,为了打法黑暗和空洞无聊的时间;我很小的时候就看过太多世界名著和歪理邪说,换句话说,看了很多小孩不应该看的东西,导致我形成了今天奇形怪状的世界观和人格特质;也因此十年后的我只看漫画和卡通,鄙夷一切文艺理论和哲学思想,乃至宗教。我最讨厌两种人,一种就是势利眼趋炎附势;第二种就是神棍子讲法说玄。人活着就要脚踏实地,有命的时候不要追求那么多虚幻;所谓穷算命富烧香;好好的地过眼前有的日子,比什么都强。可是我想是这样想的,可是我这一辈子似乎总摆脱不了很多神神鬼鬼封建迷信的东西,有的时候我自己都头大。熟悉我的朋友看到这里笑笑就可以了,哈! 
我九岁那年,我的奶奶强迫我背井离乡;飘洋过海之后,我来到了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亚洲第一强国日本,寄人篱下在我一个表姑家里。这个千人骑万人干的娼妇总想把她那一套封建糟粕和变态伦理强加给我,她以为我一个九岁的小孩很好欺负;但是她太小看我们少先队员了,我进她家门的第一天起就清楚地辨明了阶级形势,坚定了斗争立场,第一不给他们家任何人跪式礼仪,第二不在有他们家人在的场合说日语,第三他们要是敢打我,我就去厨房拎菜刀。 
就这样,我从一家被踢到另一家,九洲我都走遍了,最后我奶奶气得没办法,最后给人赔礼道歉一万次把我接了回来,四年过去,我发现家里一切都变了。 









(三) 
                  活 
                  (下) 









我在仕途上还可以,我赶上我们国家高校最后一班不要钱的车;以不高不低的分数上了一个还算体面的学校。但是那个时候我父母正在分割财产,导致我的生活费和各种开销成了一个尴尬的话题。请容许我臭屁地说一句,我读本科那一年只有十六岁;按理来说,还不需要自力更生。但是我这个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个性,使我过早地把心眼往钱眼里钻,我发现这个世界上能给我安全感的东西不多,钱是比较有效的一种。兜里有钱,晚上睡觉都很踏实;就没有饥饿,没有寒冷,没有焦急,没有恐惧;老掉牙的理论了,是吧 
                  。 
我读书的年龄小,可是青春期后的我的人变化是巨大的。我这只毛毛虫没有化成蝴蝶,但是飞蛾还是有一大只的,呵呵。开学的时候没有人注意到我的年龄,因为我能说会道,见多识广,会和领导搞关系,为人又是天真可爱型的(想吐就吐吧,哈哈)所以我非常顺利压倒性地成为我们系的政治统治者,先是班长,后是学生秘书长,十八岁那年光荣入党,而后是学生主席。没有人知道我是多么讨厌我的父亲,可是后来我发现,我在钻营鬼蜮伎俩方面基本就是他的翻版,而且我不是我爸爸那种锋芒外露,我是那种装傻扮痴呆背后吊小绳,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类型。我最大的本事就是,只要我想,我算是玉皇大帝我也能给他呼悠瘸了;保证他还一脸感动地觉得我这小孩真实在。 
但是大家都知道,学生在政治上的优势不可能给你带来经济上的实际收益,我需要钱,需要钱吃饭,需要钱抽烟,需要钱买我爱玩的游戏机和相关软件。我唯一的谋生本事就是说话,我的日语很流利,蒙日本人都不成问题;大学里是英语系,也是有优势的;我在大学时代里上蹿下跳做过翻译,做过导游,做过推销;甚至还盗卖过D版光盘(我发誓没有黄色的,真的没有,真的没有,你们相信我!)在九十年代末的长春,我一个月可以赚到两千块;这个数字今天都是惊人的。我良好的储蓄观念导致我后来去英国读书头半年除了微薄的奖学金还可以吃得起麦当劳。 
可是我很后悔,我在本科生的时候没有好好读书,没有好好学点东西。 
我觉得我活得是很好了,在我的记忆里,我的农村同学一个月只有七十块的伙食费;而我那个时候过年还给我妈妈买了一件皮大衣;我内心里是很洋洋得意的,在我读了一年大学之后,我对自己的人生有了一个很明确的计划,那就是,快点把这狗屁大学的书读完,然后在北京啊大连啊之类的城市里找一个专业对口的工作,然后把我妈接出来,工作个三五年之后攒钱买房子结婚,公务员也好,企业员工也好,平平淡淡地,高高兴兴地。 
那个时候我只有十七多一点,甚至那个时候我还模模糊糊的有几个女朋友,那个时候我是这样打算的,可惜,人算不如天算,能算不如不算,算来算去,真的就像歌里唱的那样,那一年让一生改变。我不但记得那是那一年,我还记得是哪一天,那是1998年9月14日的晚上,那天晚上我和我的几个同学吃了二十块钱的烧烤,我喝了点酒,七点多一点的时候,我想起来我要把自己的书包和眼镜忘在了教室里,我真的记得我在出了宿舍口的小道之前还犹豫了一下,要不要去拿。 
我那天迈过的不是一条柏油路,而是我的前世今生,我走的代价最昂贵的一条路。 









四 
                  命 









一生之中总是有那么一个时刻,你遇见那个人,你为他戴上枷锁,流下眼泪,你用他的存在见证自己的价值。 
直到有一天,你发现他只是一场梦;这场梦醒了,你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你。 
有一个很老的歌里唱道,用我一转身离开的你,用我一辈子去忘记。 
我们国家的大学里的青年,有两条出路,一个是混,一个是学。学很简单,就是努力读书,争取考研出国著书立说修身而已;混这个词就很复杂,凝聚了太多我们国家几千年文明历史的精华,在我看来,就是钻营,就是用智力和运气的人生赌博;大学里的混还只是为了到社会上混的一种打磨,但是这个过程,的确是可以分出高下低劣生死两命的。我在大三前混的真是不错的,但我觉得主要是我运气好,很有无心插柳柳成荫的意思;我并不看中和在意那些什么乱七八糟的党群关系留校户口之类,可是命运就是这么奇怪,有些东西你越不在乎,它就让你丢也丢不掉,拦也拦不住。而有些人做着梦都想升官发财出人头地,可是每每天不遂人愿,时乖命蹇,镜花水月竹篮打水,这也是为什么总有那么人天天哭着喊着觉得自己怀才不遇的原因;有的人总觉得自己应该读清华北大,有的人总觉得自己该镶金嵌银出国留洋,有的人总觉得自己应该是明星名流被人万千宠爱——但是他们都没有,我真想不出那些东西有什么好羡慕有什么好沉醉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之路,草木一春之中,最宝贵的东西其实就在自己身上。 
我宿舍对面的兄弟K就是这么一个天真可爱的人。 
他的高考分数很高的,她的母亲是上海人,不知道小的时候给他灌输了什么因此他的第一志愿是南方一所很有名气的学校,她的姐姐也是这个学校的,他没有考上落到了第二志愿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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