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权派”医生,不出意外就是下任院长。
有些读者指出,根据秦玄旌的描述,我的长相也非常不错,(……这个你们自己决定吧。)认为这也是我吸引护士们的原因之一。
不管怎么样,我还没从病房区出来,就接到了李楷的电话。——好小子,我正等着呢。就看你们有什么诡计。
李楷听见我接了电话,就展现出了激动帝的本性:“镇言兄!你可接电话了!”
什么呀,他不就打了这一次电话。“我的手机一直没动静,怎么说我才接电话?”
“我之前打了好多次你办公室的电话!”李楷激动地说,“你不在办公室吗?我都急死了!”
“到底什么事?”怎么会让李楷兄如此着急?
“刚才有个人给我打电话!她告诉我说,明天是秦玄旌的生日!”李楷激动难掩地试图平静下来。
“哦。是吗。”我又使出了这一招。
果然李楷又不负众望地上钩了:“你居然这么不在意?!我告诉你——”
下面还是由我来转述李楷的意思。李楷大体上讲了这样的一件事:秦玄旌的一个朋友,正好也是他的一位女性友人(……)。这位红颜知己告诉他,秦玄旌明天的生日,他们一群人打算大操大办。那个武臣肯定会到场,甚至他所属的天王级乐队Real都会全部光临。——李楷的女友是那个乐队的大粉丝,听他无意间透露这个信息之后,一定要跟他一起去。李楷在征求红颜知己的同意时,对方甩下一句话:“作为交换,必须带着洛镇言一起来。否则,门都没有!”李楷也不知道那位红颜知己是怎么知道我的存在的。但是,为了圆他女朋友的终极梦想,李楷哀求我一定要跟他一起去。
——说实在的,我跟秦玄旌并不算熟悉。虽然我对她很好奇,但是就这样去参加别人的生日庆祝会,实在是唐突。
我告诉李楷,我需要考虑一下。结果刚刚挂断这一通,我就接到了另外一通急电。是医学部长打来的:“洛教授!”
学部长绝对不会主动给我打电话,除非出了非常要紧的事。“学部长。”我心里一紧。
“现在出了一件紧急的任务!XX省的人事厅厅长现在需要紧急手术。你必须马上赶到XX省!”医学部长的声音听起来非常焦急,“这种难度的手术只有你能做!”
完了。现在不用我考虑了。——XX省虽然很近,但是这种手术一台下来起码要6至8个小时。现在是晚上7点钟,再加上来回赶路,我要想赶回来至少得在明天晚上10点钟以后。现在我连衣服都没法换,只能直接穿着白大褂出发了。身上什么都没有,只有手机,必要的证件和不多的钱。
医院外,有一辆挂着XX省牌照的车正在等我。我上了车以后,司机就马不停蹄地发动了。我抓紧最后的时间赶紧打电话给李楷:“我明天肯定去不了了。现在有紧急手术,情况很特殊,我不能透露。”
李楷听起来就像快死的人,但他也没有办法。紧急手术被谁摊上了,谁也推不掉。
现在天色渐晚,我坐在风驰电掣的神秘座驾上,披星戴月赶往XX省省立医院。真的,现在的我疲劳不堪,还要赶着手术,压力太大啊。看来,我这心外科“神之手”的称号也不是能随随便便保住的。
上次,跟秦玄旌一起坐在车上的时候,她曾经让我不自觉地感慨,人生的轨迹就如同道路。现在我又想起了这个感性的比喻:仲夏,夜色渐浓的时分。我是这无尽道路上的一个旅人。赶往某个方向,但心中想着另外一些事情。
还有另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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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五)仲夏夜旅人
_________秦玄旌视角回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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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的讲座并没有受到什么关注,虽然上次在中央礼堂开过了备受瞩目的美学讲座,但是学生们的热情似乎还是不高。——怎么说,我的价值似乎还是体现不出来。
难得的是,今天倒是有很多本科生过来听讲;不过这种努力是徒劳的。他们根本就听不懂,很多前卫的文学概念甚至是他们闻所未闻的——他们大部分都是“文学爱好者”,而文学爱好者是学不了文学理论的。
没一会,我的预言就应验了。本科生们开始焦躁不安,睡觉的睡觉,走神的走神——反正我不在乎。——最出格的是一个坐在第一排的本科生,是个看起来黑黑胖胖的女孩——她正拿着一本书,看的鼻涕一把泪一把……
我吓得一跳,不会吧,今天我讲的有那么差么?
后来才发现,她根本就没听我讲什么,而是专心致志地阅读自己的书。——这本书的封皮真漂亮……等一下,我似乎也买了。——这不是,这不是……这不是林纾锦的《昔祭》吗?!
——我去,这么有力啊!读者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啊!……洛镇言先生都做过些什么,这么煽情……
不行,我也好想看。
好不容易等今天的讲座结束了,我抓起还藏着《昔祭》的包往家里赶。家里一片漆黑,因为司徒京今天告诉我,她有事和宁莘商量,晚上不回来了。
太好了,这种久违的独自在家的感觉。——我冲进书房,第一时间开始阅读这本力量可怕的“类自传”。
开场的第一句就把我震倒了:“我愿意以任何代价交换初遇你的那年”
我的个心哟~一个标点符号都没有!——这不就是传说中的……某个和豆制品有关的网站上,势力最庞大的“逼组”宣传开来的“银镯体”文学吗?(银镯体文学:只有那种爱带银镯,穿棉布长裙,留海藻长发的安妮宝贝式“女子”才写得出来的装逼文学。)
但是先撇开这一点不谈。——洛镇言先生看来功力深厚,做出了让林纾锦这样的美女时隔多年还是念念不忘的举动,真当得上“风流倜傥”四字。不,书里印了很多武臣的剧照,现在我的想象中应该是长着武臣脸的洛镇言先生(或者是长着洛镇言脸的武臣)。
后面就没有再出现没有标点符号的“银镯体”文学了。——不过其风格还是过于纤细了一点,有造作之嫌。比如:“我看到湛蓝的天,知道那是你的眼。”——想抒情不是坏事,但是洛镇言先生的眼睛不是那样的!……我知道林作家是想表达洛镇言先生当年,眼神清澈,是美目青年——但是,这个手法实在是不合适!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甚至出现在对话里:
女:“我们的爱,是不是有期限。”——注意,这个地方没有问号,是个句号!
男:(宠!溺!的微笑,但眼中又隐含着一丝忧郁)“傻瓜。”
我看到这里,狂笑不能言。——不是在嘲笑林纾锦作家的功力不够,而是再脑中想象洛镇言先生的这副苦逼样时,我实在忍不住了。——哈哈哈,一丝忧郁!!!哈哈哈!“傻瓜”!!!这话洛镇言先生说过?!啊哈哈哈哈!
我害怕和洛镇言先生面对面接触,有一个原因就是他的眼神,看起来太冷静了,就像手术刀。——那里面根本就不是忧郁!要是他有一丝一毫的忧郁,我就不会怕他了——我会嘲笑他!但是,现在我怕他。所以,忧郁是绝对没有的。
有读者告诉我,洛镇言先生可能是在和林作家分手之后,人格上发生了转变。但是,一个医科生,从学生时代就要面对手术和解剖,眼皮都不能眨一下——哪有功夫忧郁?
算了,这个问题先放一放,以后有机会再求证。现在我来接着看。
说实话,这本书不像大家现在看的这本《女教授和他们》,情节性那么强。也就是说,林作家试图用一种接近于散文体的文风来写小说。——对,是有这个流派,散文体小说。但是,高中课堂上,大家就都学过,散文讲究的是“形散神不散”。这句话都被说烂了,但是至今连我都不知道如何拿捏——林作家也是,犯了这个很容易犯的错误:形散,神也散。林作家的小说情节,就隐藏在大段大段的抒情段落中,犹如地龙,藏头不露尾,很难抓到。不过,认真看还是能看到——有些时候,如果一部小说就是作者本人的经历,就免不了像现实生活一样,缺乏戏剧冲突,会显得相对平淡——但是贵在真实可信。
林作家的这本书《昔祭》就是这样,相对来说平淡松散,但是比较真实。大家都知道,一些细节是完全无法伪造的——比如告白,比如第一次牵手,比如初吻,比如分手时的感觉。老实说,林作家的书很欠火候,但就是这些无法伪造的细节,让她的书看起来还颇为动人,有血有肉。
这些细节赢了。我输了。——我无法幻想洛镇言先生和林纾锦的这些经历。我不舒服。
我关上灯,走到窗边,在一片黑暗中凝视楼下的车水马龙。现在已经是仲夏日的深夜,而路上仍然有如此之多的旅人赶向前方。只有我,停驻在一片黑暗中,脚下没有路,脑中一片空白。
如此多的意象,有我认识的人,有我经过的事,还有未知的将来裹挟着抽象的线条,从四面八方向我涌来。我茕茕孓立,彳亍不前,是在仲夏之夜迷路的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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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4(一)银器
_______武臣视角插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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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致那天晚上突然打来了电话。“武臣,我要通知你一件事。”
做艺人就是这样,计划随时可能改变,通告可能随时增加会取消。“什么事?”我怀着逆来顺受的心情问。
她突然用诡秘的声音说:“你知道16号是什么日子吗?”
这——“还真不知道。”
“那天是玄旌的生日!”景致突然用兴奋的语调宣布。“那天的一切通告都被我挡下来了!咱们去帮她捧捧场吧?”
是吗?秦玄旌的生日?——怎么现在才通知我。不然我就会更早做准备了。“我肯定会去的。”
“我把咱们乐队都拉去!段子安正在家里嚷嚷着要带什么礼物呢~我先挂了!”
老段为什么这么兴奋?都是结过婚的人了。——以前没发现他喜欢生日聚会啊。不过,连老段都开始准备礼物了,我送什么好呢。
秦玄旌对我来说,不是别人。——我大大方方地承认好了:我喜欢她。从第一次见到她开始。
她老是一副走神的样子,那种时候的她老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动作。她会直直地看进你的眼睛,她会说出令人惊奇的话,她很怕丢脸,有时候很害羞。——我当然知道她比不上我身边的女明星漂亮,我也知道她的愿望是做一个大学者。这些都和我生活的圈子相差很大,看似完全没有交集。我知道。
但就一点,我是不会让步的:我喜欢她。我想把自己最好的都给她。
这就给我造成了难题:既然我想给她我最好的,那她需要的是什么呢?我又能给她什么呢?
我斜卧在地板上,透过屋顶的斜窗看见月亮。那种苍白的光辉提示了我,其实我什么都不太会。我只会写歌和唱歌。
很多人疯狂地迷恋我的乐队,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我的歌声。我是乐队的主唱,是乐队的喉舌和面容。很多人知道我的嗜好,知道我喜欢什么颜色,讨厌什么食物,也知道我只用特别定制的话筒来唱歌。
有一个话筒我只用过一次。乍看起来没有什么特别的,但对我来说珍贵无比。它并不大,看起来就像个摆设,材料是沉甸甸的银子。我第一次获得亚洲最佳摇滚乐手奖项的时候,用的就是它。此后,再也没有让我觉得配得上它露面的场合。
也许是时候让它重出江湖了。
从景致的角度出发,,似乎她这次铁了心,要下血本把秦玄旌的生日办好。听说,她们朋友中的一个房地产商已经出钱包下了著名的“风&;流”夜店最大的包间,场地堪比小型地下摇滚场,非常专业。而且,景致还通知我,自备乐器,准备到时候表演。
嘿。跟我想到一块儿去了。
我几乎是日思夜想,盼到了那一天。这一天一大早,景致就拖着段子安到我家来了。老段明显没睡醒,忿忿不平,不住念叨:“我又没什么好准备的!你拽我过来有什么用!”
这就是结了婚的男人。他私下里已经不再是观众看到的超酷冰山大帅哥,而变成了一切都是老婆说了算,懒洋洋的幸福居家男。
我其实一直很羡慕景致和段子安。两人刚认识就因为意见不合,经常大吵大闹。乐队里的其他成员都不能理解,为什么平时大度的队长老段却容不下一个小女子。他们比我年龄小。我和老段一样大,所以只有我才明白老段的内心:他就是喜欢我们的经理人景致嘛。所以偶尔会对她的事情过于在意。要不然他干嘛在听说了景致的前男友欺负景致的事情之后,出面打人——这是我们乐队迄今为止最出名的头条。“天王级乐队Real队长段子安对神秘男子大打出手”。这个标题当年抢尽了风头。事后,老段居然也不加掩饰,在记者会上发火了:“我怎么可能会让人欺负我的女人!”一时间,舆论哗然。结果老段莫名其妙,就用这种感人的损招抱得美人归。两人很快就结了婚——而老段的英雄行为吸引了更多的支持者。
可能观众们一直以为我第一次见到秦玄旌是在那天的家宴上。其实不是。我第一次看到她是在段子安和景致的婚礼上。那个时候的她和今天其实没有太大的差别,长头发全部规规矩矩地扎起来,只不过一丝刘海都没有;皮肤那么白,不想引人注意。——当时,由于我们乐队的到场,吸引了全部的目光。不会有人注意到她。
但是我注意到了。当时就注意到了她毫不掩饰的眼神。等我终于摆脱了人群的时候,却没有再看到她。你可以想象——当我那天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