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龙说得是。不过,所谓人心难测,阿封毕竟还是个孩子,他被主公收养不足一年,尚缺乏正确的教导,如果一时被心魔所惑,做出了什么错事,也未必没有这个可能。”
糜竺的暗示已经再清楚不过了,他这几乎已经是在明指刘封这个“假子”,因为忌惮阿斗这个亲子,趁着长坂混乱之机,试图谋杀母亲和弟弟。
赵云刀锋似的目光中却陡然暴涨,正色道:“大公子怎么说的我并不在意,我只看到在长坂坡上,他为了救坠马的弟弟,舍生忘死,不惜落入虎豹骑的重围之中。我想,我亲眼所见的这一切,足以佐证大公子的解释。”
赵云所说,正是他深信刘封的理由。
糜竺却冷笑一声:“诚然如此,但子龙不要忘记,当时可是有你在场,阿斗坠地,阿封他又敢置之不顾吗?”
或许是受到妹妹之死的刺激,又或者出于本能的那种城府权谋,此刻的糜竺,似乎越发的倾向于怀疑刘封。
话到此处,赵云心知多说无用,冷峻的目光忽然如风而散,取而代之的是一抹淡若轻云的笑:“凡事要究求证据,我已将我所见如实说出,至于子仲你要怎么想,那就不关我赵云的事了。”
通过赵云的口,糜竺更加确信了自己一直以来的怀疑,不过他更希望赵云能成为他怀疑的最好证人,而眼前赵云的反应则多多少少让他有些失望。
听赵云这话,糜竺明白再多说无意,一脸的冷峻也缓和下来,笑道:“子龙别多心,我也是一心为主公设想而已。不过希望将来若有一天,主公问起此事时,子龙的回答依然能与今日无异。”
赵云淡淡道:“我所见是什么,所说就是什么,子仲应该了解。”
“呵呵,这个自然。天色已晚,那我就不打扰子龙了,告辞。”糜竺拱手辞别而去。
赵云送他到帐门口,目视着那个看似弱不禁风的矮瘦身影,渐渐消失在夜色之中。
他抬头仰望苍穹,不知何时,夜空蒙上了一层灰色的幕布,清亮皎白的明月,此刻已沦为一团黯然的圆斑。
冷风扑面而来,他感到了一丝冬日将至的寒意。沉吟了片刻,他忽然喝道:“来人啊,给我备马。”
…………
夏口城西,水营。
“大公子,练成精兵本就不易,每一名精兵都是宝贵的财富,所以必须给他们配备最优良的铠甲,最锋利的兵器,还要给他们吃好喝好,这些基本的东西,不知大公子能不能保障。”
两轮测试下来,马谡把刘琦那五百精兵刷得只剩下两百,现在,他这又是在为这两百人要吃要喝要装备。
在这个冷兵器的时代,铜铁本就是宝贵的战略资源,制作铠甲和兵器又完全是纯手艺,而优良的铠甲和兵器无论是所耗材料,所需的工匠都要上等,再加上所耗的时间,价钱之贵可想而知。
不过,为了练一支忠于自己,关键时刻能成为依靠的精兵,多少钱都值得了。
“两千精兵我养不起,两百人还是没问题的,你所说的我自会想办法解决。”
刘封回答的很痛快,脑海里想起了他的从兄刘琦,看来马谡的这些需要,又得向这个大方的兄长开口了。
刘封的爽快让马谡感到很满意,点头道:“万事皆备,现在所需的就是时间了。但不知大公子打算何时起程。”
“今天刚收到消息,吴人在赤壁已经跟曹军初次交手,事不宜迟,我想明天就出发前往鲁山。”
马谡沉吟了一下:“进驻鲁山只是佯动,咱们在那里安营之后,再训练士卒也可以。那这样的话,我就先早点回去准备了。”
折腾了这许久,此时夜色已深,刘封也觉疲倦,送走了马谡之后,便准备宽衣就寝,正准备解夜之时,帐外亲兵忽然来报,说是赵云前来拜访。
这大晚上的,赵云为何会突然造访?
尽管有些日子未见自己这个“授武”恩师,确实还有几分想念,但不知为何,在惊喜之余,刘封的心头忽然又有一种莫名的不祥预感。
来不及多想,刘封赶紧准备出门相迎,刚一起步时,赵云已经大步而入,那英武的面容间,隐约流露着几分忧色。
赵云向来都是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长坂坡万军之中都不曾见过他皱过一下眉,而今深夜忽至,他的眉宇间竟然会有忧色?
刘封心头的预感更加强烈,但表面上却一副自若,拱手笑道:“云叔,什么风把你吹来了,这么晚还来看我。”
赵云深吸了口气:“大公子,我这么晚来打扰,是有一件很重要的事要告诉你。”
第四十六章为谁而战
深夜前来,表情如此凝重,而且还口称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告诉自己。
帐中的气氛,一下子就严峻起来。刘封感到周身的空气似乎在迅速的变冷,赵云还未说何事,刘封已经隐约意识到了严重性。
“是什么事,云叔请说。”刘封把赵云让进来,顺手倒上一杯温茶。
“刚才你子仲舅舅来找过我了。”赵云接过了茶,却并没有喝一口。
子仲舅舅?
刘封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想起他说得这个人是糜竺,忽然间想起,今天傍晚的时候,自己不也曾见过他吗。
刘封笑道:“舅舅找云叔,多半是谈些军政之事吧。”
“不,他是来问我关于主母的死因。”
这短短一语,令刘封的心头猛然一震,不想曾经以为已经暂时被忘却的事,在这个时候有人旧事重提,而且还是糜夫人的亲哥哥。
依理来说,糜竺更应该来问自己这个外甥才对,却为何会前去询问赵云这个外人,除非……
“那云叔是怎么回答的呢?”刘封平静的问道。
“我自然是当时看到的什么,就回答他什么。”
夜风入帐,悬挂的火盆吱呀摇曳。
刘封沉默了片刻,又问:“那舅舅他又是什么反应?”
赵云直视着刘封的眼睛:“糜子仲他不信。恕我妄自猜测,他所说的话,很可能在暗示我,他怀疑主母之死,乃是大公子所为。”
心头如被鞭子狠狠抽打,一股恶寒自脚下直窜顶门,霎时间,仿佛周围的空气尽被抽干了一般,刘封感到呼吸开始窒息,脑海中一片的漆黑。
然后,在那茫茫无尽的黑暗之中,一个念头如撕破夜空的闪电,瞬间充斥了整个大脑。
我·必·须·脱·离·刘·备!
其实,这个想法,如孤魂野鬼一样,已经在刘封的心底游荡了很久,如果不是他这刘备养子的身份,他早就付诸于行动。
顶着这个名号,投降曹操,会被视为叛父。
投奔东吴,会被视为叛父。
投奔刘璋,会被视为叛父。
……
无论他投奔于哪一个势力,都会被当作叛父的逆子,就算能保住一条命,也要一辈子在旁人鄙夷的目光中苟活。以刘封的性格,这般的羞辱,简直比死还难受。
除此之外,或许还可以选择不投奔别家势力,而是自立一系,自己为自己打江山。
但是,自打江山就需要人才,头顶着“叛父”这顶臭帽子,哪个人才又愿意来投奔自己,没有人才的辅佐,光杆司令一个,还打个屁的江山,下场只会比袁术、吕布这类军阀更加凄惨。
所以,刘封才一度在琢磨,如何能在不脱离刘备的情况下,暗中培植势力,阴谋夺权也好,假装低调也罢,以这种形势保全自己。
但是现在,糜竺这厮竟然误会自己杀了糜夫人,尽管刘封知道他拿不出证据,但刘封自己确实也拿不出证明自己确实清白的证据。那么,以糜竺这种元老的身份,加以刘备对其的信任,只要糜竺有心,那么刘备势必会对自己起疑。
就算在这个现状窘迫的时候,刘备会隐忍不问,但一旦将来稳定下来,那种暂时按压下来的疑忌,必然会爆发。到时候,只怕不用等到刘备称帝那么遥远,还在荆州时,自己这条命估计就要冤死在他们的手里了。
赵云见刘封的神情有点恍惚,便宽慰道:“阿封,我们做人光明磊落,但求问心无愧便是,何惧他人如何猜疑。”
‘子龙啊子龙,你和我的身份可不一样,同样是问心无愧,效果却大不一样呀!’
刘封心中暗自感慨,却赶忙将恍惚的神色收敛,脸上反而浮现出前所未有的坦然自若,他淡淡笑道:“云叔说得是,我没做过的事,又为什么要害怕别人猜疑,那些无聊的人,他们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去吧。”
赵云是那种表里如一的人,可惜却不了解刘封的心事,在他看来,刘封的神色和言辞既然如此坦然,那么他的内心必也如此。
赵云严肃的表情平缓下来,俊朗的面庞浮现几许欣慰的笑容,他忽然间坐了起来,喝道:“来人啊,把我的兵器拿起来。”
刘封面露好奇,站起来向帐外望去,片刻之后,两名赵云的亲兵入内,两人一起抬着一柄银色的长枪。
那柄银枪与普通的枪颇不一样,是一柄硕大无朋的银色重枪,柄身比一般的枪长出将近一半,小臂般粗细,枪头锋刃近有四尺之余。那两名士兵抬着这枪入内时,步迈并不轻松,看上去这柄银枪便异常的沉重。
赵云猿臂一伸,轻轻松松的便将银枪握在虎掌之中,昏光的火光照耀下,重枪游转着银色的光茫,宛如一条盘臂而卧的银鳞幼龙。
他横身一站,潇洒的舞了一个枪花。重枪过处,凌烈的劲气凭地掀起一股狂澜,身侧的两名士卒畏然之下,本能的退后了几步。就连丈许之外的火盆,也被那股无形的劲力搅动的吱吱呀呀左右摇晃。
刮面如刀的劲风散去,刘封惊赞道:“好一柄重枪!”
赵云微微而笑,将手中的重枪忽然双手奉上。
“云叔,你这是……”刘封面露茫然。
“这一柄重枪是我旧时所用,我三十岁之前用它纵横天下。听说大公子就要独自领军前往鲁山对敌,云没什么能帮得上忙的,就将这柄重枪赠与大公子,祝大公子初战凯旋。”
原来如此。
看着赵云怀有期许的目光,看着他手中那柄银光流转的兵器,此刻的刘封,心头不由的涌上一股暖流,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感动,似乎这感动也将之前的阴霾冲淡了不少。
真男儿间,又何需虚假的推辞!
“多谢云叔了。”
刘封欣然将那重枪接过,轻抚着那已铭刻了丝丝缕缕岁月痕迹的枪身,心中的豪迈之情油然而生:“子龙,有你相赠的神兵,我发誓会变得更强。不过,我不会为刘备卖命,我是在为自己而战!”
第四十七章征途
赵云又说了几句祝他凯旋而归之类的话就告辞,送别了赵云,夜已至深。
刘封掂量着赵云所赠的这柄重枪,重量足有普通枪的两三倍左右,平常的士卒绝对舞动。不过刘封应该感谢他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本身练就了一身坚实的肌肉,再加上刘封这些日来有意的训练,以他现原在的力量,要舞动这柄重枪,虽然不及赵云那般得心应手,但只要稍加训练,也不是什么难事。
噗!
刘封将手中的重枪狠狠向下插去,沉重的力道之下,枪锋入地竟有三尺之深。
他站在帐门外,仰望着乌云遮月的苍穹,赵云所带给他的那份感动散去,平静下来之后,种种心事再度袭卷脑海。
‘要脱离刘备,却又不背负着叛父的恶名,嗯,那便必须要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最好是能让世人知道,是刘备不仁,而非我不义。’
刘封思索到了一条通往光明的道路,但却暂时无法找到进入那条道路的入口,毕竟一个人的智慧是有限的,以刘封现下初窥权谋兵法的境界,尚不足以为自己解开这个死结。
他首先想到了马谡,这个智谋之士,或许胸有奇策,能够帮到自己也说不定。但他转念又一想,马谡才刚刚调入自己麾下,想培养他成为自己的亲信,还需要一段时间,这个时候就向他和盘托出心事,显然是不太明智的。
猛然间,刘封又想到了一个人,就是那份《孙子注解》的神秘作者,以那个人绝顶的智慧,帮自己想出条一箭双雕的奇策来定然不在话下。
“只可惜,一直不查不出此人是谁呀。”
感叹之际,忽然感觉到脸庞的一丝凉意,用手一摸,指尖沾了几点水渍。他手往帐外伸去,丝丝细雨零落而下,借着营中的微光抬头望去,暗如深渊的苍穹中,雨迹如蚕丝一般坠下,片刻之间,便在大地上空织出一张忽明忽暗的蛛网。
秋末冬初的第一场雨,在万籁俱静中悄然降临。
“糜竺只是刚刚开始怀疑,在现在的局势下,应该不敢给刘备添乱,而且现在也不是我脱离刘备的时机,还是蛰伏而待,肆机找到脱离刘备的‘大义’理由再说吧。”
当天晚上,刘封笃定了脱离刘备自立的决心,这决心一下,心里边的那块石头一落地,心境反而平静了不少,倒头上床,这一觉倒是睡得相当的踏实。
一天之后,刘封率领着他这两百名部曲,搭乘着五艘走舸离开夏口水寨,西渡汉水,在长江北岸登陆。
船行江中之时,乌沉沉的天空突然裂开一条缝,细细的云缝,仿佛刚刚睁开的睡眼,射出一缕缕朦胧的金色阳光。
“出太阳了。”身后传来士卒们兴奋的叫声。
屹立船头,正面对着滚滚汉水出神的刘封,从神游中清醒,回头看去,眼睛猛的被一道道眩目的光线所刺,不得不抬起胳膊来阻挡光线。
让他感到刺目的,并不是柔光的阳光,而是来自于士卒们铁铠的反射光。
这两百士卒所穿戴的,乃是刘琦所赠的两百具明光铠,这种近些年才出现的新型铠,其胸前和背后各装有圆形的甲板,经过打磨之后,在阳光下耀眼反光,仿佛是一面镜子。
因为这个时代的镜子上常刻有“见日之光,天下大明”的套话,因此,便有人以明光铠为这种新型铠命名。
这种铠造价昂贵,一般只有军官阶层才配备,就连刘琦也仅仅有不到三百具。当时刘封向他开口,说想要几领上等的铠具,刘琦想也没想,极干脆的就送给他两百具明光铠,另外还附送两百把精炼的环首刀,外加三百张良弓硬弩。
可以说,在刘琦的慷慨赞助下,刘封这两百人马的装备已经相当的豪华,用刘封自己的话来形容就是“武装到了牙齿”。
刘封率领着两百装备精良的兵马,顺利的渡过汉水,这时雨势虽停,但地还相当泥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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