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纤 作者:月黑杀人夜(晋江vipvip2012-09-27高积分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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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纤 作者:月黑杀人夜(晋江vipvip2012-09-27高积分完结)- 第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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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已经没有了武器!他所有的武器都投掷了出去!
  
  同时时刻,千钧一发之际,他和他的带来女人同时遇上危险,这时候,岱戈从后面追来,正在头狼跃起的时候,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一声暴喝,双手握刀,狠狠劈进了狼的后背,甚至砍断了头狼骨头,从它的胸侧冒一点刀尖,而刀身则卡在了它的脊椎骨头上。
  
  头狼顿时倒在了地上,鲜血流淌,汉子危机已解除,忙转身向着山坡上的女人奔去,只见那女人已经倒在地上,身上趴着一匹狼。
  
  汉子心急如焚,嘶吼着冲了上去——
  
  “张纤——”
  
  那女子便是张纤,她的肌肤像喀纳尔穆峰的白雪那么白,她的黑发宛若黑色的绸缎,她的眼角明亮的像是天上璀璨的星辰,但是现在,她美丽的脸庞上满是血污,黑色头发沾染着泥土与干草,眼睛里充满了惊骇和恐惧。
  
  她倒在地上,昔日明亮的双眼直直的瞪着蔚蓝的天空,鲜血从她身上和衣服上冒出,晕染了泥土和草地,一匹狼趴在她的身上,动也不动。
  
  她胸口起伏不定,喘着粗气,一脸惊骇尚未回神,呼烈儿赶了过来见了她,神色也十分讶然,半跪在她身边,掀起趴在她身上的狼身,只见她双手握着一把匕首,而刚刚那匹向着她扑上去的狼,实际上是扑在了一把匕首之上,正中它的心口。
  
  所以,淌下来的血是狼血,她满身的血污自然也是这匹狼身上的,万幸的是它现在已经死了,要知道她多么害怕这野兽没死,朝她继续补上一口,对了,刚刚它死的时候那腐臭熏天的狼嘴竟然是搁在她肩膀上的……
  
  这真是太恶心了!!!
  
  “混蛋……”
  
  “你这个混蛋……”
  
  “……你大老远把本宫弄来,就是为了折磨本宫的吗?”张纤哆嗦着嘴皮,保持着倒在地上双手握匕首的姿势,惊魂未定的道:“你就是不懂怎么保护一个女人吗?”
  
  “那是一群狼?一群狼啊……你竟然丢下本宫去救一群不相干的人?”
  
  “你这蠢货,你差点害死本宫了!”
  
  张纤不是喜欢这种受难的姿势,只是她刚刚太过害怕,这会儿身上还僵着,所以才保持着这种狼狈凄惨的模样,但这也阻止不了她谩骂呼烈儿的决心。
  
  如果不是她偷偷藏着一把匕首,只靠他的话,她早就死了!
  
  呼烈儿却望着她开怀的笑了起来,笑容爽朗快意,尽管他忽视了张纤私藏一把匕首的意图,但真的是什么事情都没有比现在的更好了!
  
  而且她虽然愤怒,他想了想,记得刚刚好像是她并没阻止他去救人,的确,如果他不去,这群人就死定了。
  没有人可以那么狠心,看着一群无辜的人被害。
  
  他伸手,拉起地上的张纤,看了一眼山坡下面,因为头狼的死,剩下的几匹狼见不妙,都已经慌忙逃走了,那些人中虽然都受了伤,可都还活着。
  
  张纤被她拉了起来,她低头看到自己身上脏兮兮的,衣裳污秽不堪,还有股让人作呕的血腥味,正要发脾气,就被呼烈儿一把抱住。
  
  她愣了愣,呼烈儿在抱着她的时候,悄然从她手里拿走了他私藏起来的匕首,插…在自己后腰上上的腰带中,然后在她耳边无比庆幸的叹道:“你总是让我惊喜不断……真是太好了,我保证这样的事情不会在发生了,好吗。”
  
  面对呼烈儿的深情,张纤只有回应他三个字:
  
  “放开我。”
  
  如果可以在这三个字后面加一句话的话,那句话必然是——
  
  “回头你去给本宫洗衣裳,恶心死人了。”
  

☆、91 暗黑郡主

  斤卑族分布在康多尔山里;多个山头都有聚居地,岱戈将呼烈儿和张纤带回了自己的聚居地,他的族人热情好客,呼烈儿救了他们的人;其中还有他们的族长;自是被奉为英雄;得到了盛大的招待。
  
  傍晚;斤卑族人架起了篝火;从地窖里搬出了肉和酒;场面十分忙碌;但人人的脸上都挂着热情洋溢的笑容;而那些被杀死的野狼的尸体则作为战利品;挂在一旁的树上。
  
  狼喉结和狼膏可以入药,狼皮可以做成坎肩,狼肉虽然糙硬,但是补五脏,御风寒,壮阳填髓,总之是不会浪费的,尤其是气候越来越冷,捕猎也越来越不易。
  
  有些小伙儿已经偷偷瞄上了头狼的狼牙,据说头狼的狼牙煞气很重,串成链子戴在手上或者是脖子上可以做护身符避凶,当然重要的是,会显得很有男子气概,姑娘们就喜欢有血性气的男人。
  
  篝火晚宴忙碌的准备着的时候,张纤正在一个大浴桶里沐浴。
  
  当族长的妹妹金珠抱着一套干净的衣裳进来,只见屋里一个大浴桶和浴桶中寥寥升起的热气,并不见人,正想着那位张姑娘哪里去了,却见浴桶的水面上咕噜冒了几个泡,张姑娘从水里钻了出来。
  
  洗去了一身脏污,金珠终于看清了她的模样,黑发黑瞳,面容俏丽,肌肤胜雪,身姿窈窕,心道果然只有这样的美人才能配上救他们的那位兄弟。
  
  张纤洗好了,踩着水桶里的木阶出来,她一身湿漉漉的,白皙的皮肤更显得水滑,,黑发蜿蜒贴服在她的后背、肩膀和颈项,一缕一缕的水向下流淌。她浑身赤…裸,一丝不…挂的走下来,坦然的面对金珠毫无羞涩之意,相反是金珠看傻了,显得十分不自在的侧过头去。
  
  张纤在家洗澡,都是有人伺候的,她出了水,自有人给她披上细细的绢帛,为她攒干身体,而现在,金珠见到她出来的反应居然是,呃,是害羞的侧过头。
  
  她突然想起自己现在的处境,好像真的不能挑剔什么,于是她抖了抖,抱着双臂,道:“好冷。”
  
  可不是么,这里是康多尔山,比起来安阳城的冬季简直是弱爆了。
  
  金珠听了,赶紧放下衣裳,从旁边的木架上拿了细棉布迅速的包裹住她,给她弄干身体,再把干净衣服给她裹上。
  
  北狄的衣服和大昭的都有所不同,何况是斤卑族的衣裳,张纤弄了半天,也不知道这种在颜色艳丽的布料上缝着毛皮的衣裳该怎么穿,于是金珠看不过眼了,又帮她把衣服系好。
  
  不知道是不是当了母亲的人特别会照顾人,金珠又给张纤系腰带,还给她梳头,一边梳,一边攒干她的头发,再梳成跟她闺女差不多的发型,上面的头发梳成许多细细的麻花辫儿,扎起来盘成一个垂髻,用颜色艳丽的彩石簪子将之固定住,下面的头发散着,最后不知从哪拿出一个大约一寸宽的白狐狸毛皮,两端有黑色的绳子,也不知是干什么用的。
  
  只见金珠把毛皮贴在张纤额头上,形成半圈,两端的绳子绕在垂髻下系住,再用细细的花钿给她两侧后加固黑绳,让这圈狐毛不至于滑下来。
  
  这样类似于帽子,但又不是帽子的东西是斤卑族少女中常用的装饰,不仅漂亮,不损美丽的发髻,还可以挡风,金珠十分细心,考虑到张纤的头发不大干,怕叫冷风吹痛了头,才特地给她拿来的。
  
  “张姑娘,你穿这个真好看。”金珠的大昭话没有岱戈的熟练,很生硬。
  
  这衣服颜色艳丽,幸亏上面的灰鼠皮压住了颜色,不然真是太俗艳了,而且料子从里到外都是布的,对于穿惯了丝绸娟缎的来说,又重又粗,当然出于礼貌和教养,她是不该提出评价的,但对于一个过于养尊处优的人来说,她的感觉又很直观的。
  
  张纤看了一眼金珠身上的衣裳,金珠比她略丰盈,自己身上的衣裳是按照金珠的身形做的,也是崭新的,而金珠的身上的这一件,半旧不新,质地更粗,款式也不如,所以人家都拿出最好的衣裳来招待她了,她还能说什么呢。
  
  “……谢谢。”张纤笑了笑,道:“你的眼睛也很美丽,像一种宝石的颜色。”
  
  张纤放慢语调,金珠果然听懂了,十分开心,张纤是大昭人,黑发黑瞳,在北狄,黑色的眼睛十分少见,大多是深棕色,而斤卑族人的眼睛,是十分美丽的琥珀色。
  
  金珠像是想起什么,从柜子里拿出一个巴掌大的圆铜镜,这是她做姑娘的时候,其其格尔从大昭商人手上换来送她的。
  
  在斤卑族,不可能有张纤以往用的七尺菱花镜,北狄不产铜铁,因而可想而知,寻常的姑娘家能够有一面小小的镜子,都算是宝贝了。
  
  金珠给张纤照了照,张纤只看了看,再次谢过就把镜子还给了金珠,她看见金珠小心翼翼的把镜子放回去,心里略有活动。
  
  来的路上,呼烈儿把斤卑族的事情简要的向她介绍过了,斤卑族生活的物资都要靠去冒城交易,不乏和一些大昭商人打交道,所以斤卑族不少人都能说几句她听得懂的话。
  
  她挑了挑眉,一脸笑容,上前拉住了金珠的手,笑道:“好姐姐,谢谢你照顾我。”
  
  金珠受宠若惊,忙道:“不用谢,应该的,你们救了我们。”
  
  说得太复杂了,张纤也怕她听不懂,回身从自己换下的脏衣服里找到一个荷包,从里面拿出一枚玉章,章下雕刻的是花鸟文,这样的文字在北狄恐怕没几个人认得。
  
  她把玉章塞给金珠,道:“送你的。”
  
  金珠忙推辞:“不要的,不能要你的东西。”
  
  “我非常喜欢你的镜子,想用这个跟你换,好不好?”张纤想了想,和颜悦色的道:“这个是我路上捡的,我不喜欢,我只喜欢你的镜子,我可以每天梳头都用它,你知道,镜子在这里是很难得的,所以我请求你,收下这个,你们族人不是喜欢做生意吗?如果你需要镜子,以后可以用它到大昭商人那里换其他的镜子,好吗?”
  
  好说歹说了半天,不知道金珠是听不懂,还是不愿意收,好半天才神色犹豫的收了,重新拿出自己的镜子给阿纤,张纤捧着镜子,一改方才瞧不上眼的作风,捧着左照又照,喜笑颜开,最后才将之收进自己的包袱里,拉着金珠对她亲切极了。
  
  呼烈儿绑架了她,竟然能带着她一路到北狄来,赵荻那边一定已经成了一团乱麻,如果能将这个玉章送回去……至少留了线索,就看运气了,那家伙可一定不要辜负她才是啊。
  
  金珠是族长的妹妹,也算是斤卑族当中的贵族了,不过这个民族不太有阶级之分,就算是族长的妹妹或者妻子,凡事也是亲力亲为。
  
  金珠是族里面有名的贤惠,张纤穿的衣裳是她做的,且以斤卑族的眼光来看,这衣裳是十分精美的,所以当张纤穿戴整齐,走出来之后,得到了许多的赞美。
  
  有趣的是,金珠给张纤梳的头发和她的女儿康朵儿一模一样,连头上戴的半圈毛箍颜色都是一样的,还有身上的衣裳,金珠给自己做的时候,也给女儿做了一身同样款式的,巧巧的康朵儿也穿了上身,于是康朵儿牵着一只羊走过来,指着张纤道:“嫫姆,原来我长大了会这么好看啊。”
  
  嫫姆是斤卑语的母亲的意思,因为小康朵儿是用斤卑语说的,张纤听不懂,只看到旁边的人哄笑,还以为自己有什么不妥。
  
  金珠笑着解释:“张姑娘,康朵儿在说你很漂亮呢。”
  
  张纤尴尬的笑了笑,大昭是个以含蓄为美的国家,就算是她,也接受不了不断的被称赞漂亮,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两个夸你,心里还挺得意,说的人多了,反而觉得不知该如何回应一样。
  
  当张纤端着仪态面对斤卑族人善意的围观的时候,呼烈儿也换了一身衣裳和岱戈一起出来了。
  
  岱戈和呼烈儿一见如故,以兄弟相称,岱戈问呼烈儿为何来到康多尔山,呼烈儿据实以告,他是为了雪山上的纳美斯花而来。
  
  岱戈表示十分的惊异,纳美斯花生长在雪山的悬崖之上,是十分难得的养颜圣品,女人们对它趋之若鹜,有很多年轻人为了展现自己的勇敢和对爱情的忠贞,会采摘纳美斯花向心爱的姑娘求爱,但岱戈认为这是很不明智的,因为最后他们很多都掉下了悬崖,而他们心爱的姑娘则嫁给了某个肥胖又富有的商人或者牧主。
  
  “呼烈儿兄弟,纳美斯花长在雪山的绝壁之上,如果你能了解,这是一件比传说中更加危险的举动,十分的不明智,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岱戈好心的劝道。
  
  “我想将它送给跟我一起来的姑娘,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还能够送别的什么给她。”呼烈儿道。
  
  岱戈抬眼看了一眼远处正被人围观的大昭女子,道:“呼烈儿兄弟,相信我,你不必这么做,如果一个真心对你的好姑娘,也是绝对不会让你这样做的,太危险了。”
  
  “问题是……在我眼里,她的确是一位好姑娘,可惜……可能,她对我……”说到这里,呼烈儿有些吞吞吐吐,后来看到岱戈正注视着自己,也就自嘲一笑道:“她对我不算是真心。”
  
  岱戈不禁惊讶,在他看来,这位呼烈儿兄弟十分的优秀,足以配得起任何优秀的女子,怎么这位姑娘竟然会不爱慕他?而他还要冒死为她去摘纳美斯花?
  
  “跟我一起来的姑娘,她有一颗难以打动的心。”呼烈儿叹了叹气,道:“金银珠宝不足以打动她,而权势地位只会迷惑她,所以我想送一份她可能不会从别处得到的礼物给她。”
  
  “所以你想送纳美斯花给她?”岱戈摇头道:“这真是个疯狂的主意。”
  
  “不,我是想送我真诚的心给她。”呼烈儿摸了摸鼻子,一个大男人讲这个话题,真有些尴尬。
  
  “……”岱戈有些愕了愕,然后了然的拍了拍呼烈儿的肩膀,还是那句话:“……这真是一个疯狂的主意。”
  
  岱戈三十多岁,比呼烈儿年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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