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给你了,你哭什么呢?”沈默郁闷的站起身,回到大案后。
“人家心里憋屈,哭哭还不行吗?”钟金又泫然欲泣道:“我就是不想嫁给那小子嘛。”
“行,太行了。”沈默彻底认输,不敢再纠缠,从抽屉里拿出一个深褐色的精雕木盒道:“这是我早答应送你的。”说着打开盒盖,只见深绿色的呢绒里衬之上,静静躺着一对短枪。
其中一把是亮银色的,钟金一看就十分欢喜,拿起一把仔细端详,与她见过的那些笨重的长枪相比,这种枪显得非常轻盈,并且外形雅致协调,充满了艺术品的美感……枪的握把采用流线型设计,由胡桃木制作,外层镶嵌着雕刻飞天的象牙片,不仅外形华贵,握着也十分舒服。
沈默从她手里拿过那支枪,为她解释道:“这是一款骑兵手龘枪,原理与隆庆式相同,也有重大改进……因为马背颠簸,枪通条容易掉落,便专门设计了这种固定式的推弹杆。”说着拿出一枚弹龘药,给钟金演示道:“在枪口下方有一个固定推弹杆的饺链,绞链末端有一圆环,将推弹杆插入这个圆环中即可将其牢牢固定。装弹时,将推弹杆抽出来,再将其反向插入枪管,即可将子弹上膛。”
“这样就能开枪了么?”钟金眨眨眼道。
“还没装底火呢,打不响。”沈默摇头道:“不过你也别嫌慢,这个枪的射速,比隆庆式快多了。”
“耳还是不能防身啊。”钟金皱眉道:“有装填这功夫,人家早就把箭射出来了。”
“谁说这是防身的?这是让你没事儿挂在腰上,耀武扬威的。”沈默笑笑,拿起另一只只有巴掌大的小枪道:“这是专门为执行秘密任务者设计的,预先装填后,便可随时待命,而且有保险,不会走火。”遂有些得意道:“真是居家旅行,杀人灭口的必备神器啊。”
拿起那不起眼的小枪,钟金难以置信道:“这个能伤人吗?”
“何止是伤人?五步以内,只要瞄准要害,一枪毙命。”沈默笑道:“比起那把大的,这才是真正的杀人利器呢。要不是因为你远嫁土默特,我是不会给你这支的。”
“这才是好师傅……”钟金甜甜地笑了。
“势利。”沈默瞪她一眼,又拿出个扁扁的金盒子道:“这是第二件礼物。”
钟金拿起来,打开一看,原来是敕封自己为和顺郡主的诰文,不由撅起嘴道:“这是朝廷给的,不算师傅的礼物呢。”
“你仔细看看。”沈默一笑道:“这可是只有你爹爹才有的待遇。”
钟金打开一看,只见在诰文的最后,写着,特许一年两贡,规制参照诸王例,登时便湿了眼眶,感激的望着沈默,泪水盈盈道:“师傅……”前面说过,对蒙古各部来说,朝贡意味着什么……有了这份诰文,她可以一年春秋两次,派遣一定规模的使团到北京朝贡,得到十倍甚至百倍于所贡的赏赐,然后再把这些赏赐,与所携带的货物,在会同馆换成部族所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其收获之丰厚,是入寇抢劫也无法比拟的,更不用说还被奉为上宾,不用拿命去换了。
二百多年来,这种入贡资格就是蒙古各部最为梦寐以求的东西,不消提其它例子,只要想想俺答老兄的血泪辛酸求贡史,就可以知道,这玩意儿有多么的难得了。很肯定的说,只要有了这个,不管未来如何,自己的地位都会有保证了……因为这种东西谁也抢不去,谁也夺不走,想要搭顺风车的话,只能老老实实跟自己打商量。
这就是自己的身价啊!钟金哭成了个泪人,这次却不是耍赖,而是感激的哭。这世上,能为自己想得这么长远,照顾的这么周全的,只有眼前这个男人,就连自己的父母也做不到。
“别哭别哭。”见她哭得梨花带雨,沈默也有些鼻头发酸,着实体会了一下嫁闺女的酸楚,掏出手绢递给钟金道:“这最后一份,是师傅送你的嫁妆。”
“已经很多了……”钟金摇摇头道:“不能再要了。”
“不先听听是什么?”沈默微笑道。
“……”钟金止住了,巴望着沈默。
“呵呵……”沈默看着她小狐狸似的样子,莞尔道:“我和你父亲商量过,他会给你一千勇士作为陪嫁,而为师,帮你装备这一千人马,如何?”
“怎么装备?”钟金瞪大眼睛道。
“清一水的三眼神铳,外加二百条隆庆式。”沈默眯眼笑道:“这份嫁妆还算说得过去吧……怎么,傻了吗?”
“……”钟金紧紧咬着下唇,两眼水汪汪的望着他道:“师傅……”
“啊,怎么了?”沈默微笑道。
“你闭上眼……”钟金的声音微微发颤。
“又想搞什么鬼?”沈默警觉道。
“闭上嘛……”钟金撒娇道。
“唉,拿你没办法。”沈默只好依言闭目。
只觉一阵少女的体香扑面而来,便被一双细嫩的手臂搂住了脖子,沈默刚想开口,一对火辣辣的唇瓣,便印上了他的双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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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钟金便与父亲回去部落,准备嫁妆,等待大成台吉前来迎亲。
因为这父女俩,已经贵为王爷和郡主了,故而沈默携郑洛、戚继光前去相送,望着他们一行人迤逦而去的背影。郑洛轻叹一声道:“看那和顺郡主三步一回头,哭得跟泪人似的,大人倒也能忍得住。”
“那你让大人怎么办?”戚继光等他一眼道:“她现在可是郡主娘娘了,难道给大人做妾室?”
“也是……”郑洛道:“就是觉着挺可惜的,多好的姑娘啊……”
“你们不了解钟金,”沈默却摇摇头,神态复杂道:“她这样的女子,是有可能成为媲美满都海的一代传奇的,但前提是,她不能离开草原。”说着低声叹息道:“一旦离开草原,她就再也不能做命运的主人了……”
见沈默的背影有些萧索,郑洛和戚继光识趣的不再聒噪,陪着他看那天边流云变幻,风起云涌。
沈默在伊金霍洛又盘桓了一天,等那些商人们谈妥了合同,便启程往东胜去了。途中,便接到军情司的急报,说诺颜达拉的部落发生了骚乱……他的长子别赫,在部落萨满的煽动下,杀害了十余名黄教僧侣,以及百余名维护喇嘛的部民!
得到消息后,沈默先是大怒,但很快平复了心情,问那报信的千户道:“现在情形如何?”
“小戚将军已经用最快的时间平叛。”千户恭声答道:“意想不到的是,别赫的弟弟哲赫也参合进来,帮他哥哥一起抵抗,所以费了些周折,才把他们都拿下。”
“阿兴喇嘛怎么样?”沈默最关心那个政治喇嘛。
“事发当天,他在别的部落讲经……”千户答道。
“那就好。”沈默点点头道:“还有别的事吗?”
“小戚将军请示,如何处置那些叛乱分子?”
“这是黄教和蒙古人的事,相信他们有丰富的经验应付,”沈默摇摇头道:“这次就卖他们个人情,让戚继美听阿兴喇嘛的吧。”
“是……”
沈默这边甩手不管,那厢间的诺颜达拉却犯了难。这位朝廷新封的又又王,本就因为爱女要出嫁而满腹伤感。回到营地后,又得知两个儿子作乱,登时又气又急,竟眼前一黑,摔倒在地上。
等他醒来时,看到妻女关切憔悴的模样,便挣扎着想起来,却感到半边身子不听使唤,不由惊诧道:“我这是怎么了?”
“阿兴喇嘛说,”这种事是瞒不住的,所以妻子阿柔实话实说道:“你这是中风了,得好生调养,不能生气,慢慢就能康复。”
“唉……”诺颜达拉气馁道:“怎么会这样呢?”
“阿爸不要低落,我已经派人告诉去了师父,他一定会派最好的大夫过来。”钟金安慰道。
诺颜达拉知道,现在钟金眼里,只有沈默一个师父。听她提起沈默,他却顾不上自己,急切问道:“你哥哥的事情,你师傅那边怎么说?”
“师傅说,这是我们和喇嘛之间的事情。”钟金看一眼父亲,道:“相信您能处理好。”
诺颜达拉皱眉片刻,他得让脑子转起来,才能想明白沈默的意思,许久才道:“那……阿兴喇嘛什么意思?”
“我佛慈悲。”一个温和的声音响起,又黑又瘦,披着破旧袈裟的阿兴喇嘛出现在帐中,双手合十道:“佛法是用来化解仇恨,制止杀戮的。只要他们能放下屠刀,依旧可以立地成佛。”
“上师慈悲为怀,能宽恕我那不肖的儿子,但我这个当父亲的,却不能不为他赎罪。”诺颜达拉想了想,沉声道:“这次有十二位高僧罹难,我愿为黄教修建十二座寺庙,并把别赫那个孽畜,交给上师处置。
“阿弥陀佛。”阿兴喇嘛宣扬一声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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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颜达拉很清楚,只要黄教还想在这片地盘上混,就不可能把自己儿子怎么着。索性光棍一些,交给他们处理。
让他想不到的是,那阿兴喇嘛不知用了什么法子,竟把别赫给皈依了,同时拜入佛门的,还有那位萨满博吉。这件事,让部民们体会到了佛法的广大,一夜之间,几乎全都皈依了三宝,成了黄教的信徒。
这一刻,诺颜达拉终于知道,那位高深莫测的沈督师,为何要费尽心机的把喇嘛教带到草原。原来,他们真的会把人心夺走……不过他已经没心绪管这些了,还是身体的康复要紧。况且,女儿出嫁就在眼前,有太多的事情要忙,至于人心所向,总之沈督师不会害自己吧。
四月底,在早就不耐烦的达云恰反复催促下,送亲的队伍终于启程了,但那几百车嫁妆没有随行,随行的只有一千名彪悍的火枪骑兵……钟金说,先去看看,不顺心再回来。当然,所有人都当这是小女儿的傻话……
分割…
少安毋躁,还有一更……(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关_关雎鸠】
第八五九章少女的逆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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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初的草原,是一年四季最美的时候。白云翩翩,在湛蓝的天空中变幻多姿;鲜花烂漫,掩映于碧草之间。眺望远处,阴山连绵,像一面墨绿色的高墙,挡住了漠北的风沙;身后黄河奔腾,却是清澈无比,流淌着生命的乳汁,滋养着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土默川草原。
有道是黄河百害、唯富一套,富了前套富后套!而土默川草原,正是前套草原的别称。
风吹草动,密集的马蹄声由远而近。几十匹骏马鬃毛飞扬,奋蹄疾驰,骑手们衣红戴绿,英姿飒爽。特别是为首骑白马、披红斗篷的少女,冠戴楚齐,娇躯窈窕,浑身上下洋溢着青春的魅力。她正是前日洒泪哭别父母,随着送亲的队伍来到土默川的大明和顺郡主,钟金别吉乌纳楚。
一渡过黄河,钟金便擦干了泪水,因为从这一刻起,疼爱自己的阿爸阿妈,宠溺自己的师父,全都被隔在大河的另一端,没有人再值得信任,也没有人可以依靠,只能靠自己,靠自己身后这一千勇士了。所以她对自己说,钟金,你要坚强,不能给师傅丢脸!
与此同时,另一队数百人马相向而来。看到扬起的烟尘,钟金卫队警惕的变成防守阵型。不一时,便见到那队人马轮廓渐渐清晰,约有三百多骑簇拥着一个青年公子而来。只见那青年一身大红吉服,头戴饰有珠宝的高冠,冠上还插几根野鸡翎,骑着高头乌龙驹,端的是春风得意、意气风发。
看到驻足警戒的队伍,那青年公子一挥手,一个头带四方瓦楞帽、身穿绿色袍的黑脸大汉便拨马前出,扯着嗓子高喊道:“大金国主王孙大成台吉,前来恭迎钟金别吉,偕归龙庭以效于……那个飞之乐……”
听到他磕磕绊绊还要故作斯文,钟金身边人都吃吃直笑,倒是她本人,一张脸上不喜不嗔,显得无比沉静。
笑归笑,队伍还是让开了去路,把汉那吉下了马,他的随行都滚鞍下马,除那黑脸大汉,其他个个头戴笠子帽身穿多褶长袄,都是这位汗孙的亲近侍卫,中间还有几个汉人。
钟金这边,达云恰也翻身下马,笑脸相迎,口道恭喜。
把汉那吉人逢喜事,难免有些情况,大喇喇的朝他笑道:“脱脱叔辛苦了,改日小侄大礼,定要多敬你几碗。”
达云恰笑道:“跟我说话,眼却往后瞟。”把把汉那吉说得脸一红,他哈哈笑道:“罢了,既然新郎倌儿亲自来迎接,那我就不碍眼了。”说着拍拍他的肩膀道:“我先走一步,给你准备婚礼去!”
“不送不送。”把汉那吉巴不得这碍眼的家伙赶紧消失。待他一走远,便换上一副自认为潇洒的模样,整整衣冠,朝着钟金走去,待走进五步之内,呼吸便乱了。只见让自己魂牵梦绕的佳人就在眼前,她那水汪汪的大眼睛像黑水河的秋波,闪动着让人沉醉的神采;弯弯的细眉恰似远处青山一抹,不颦不笑;垂云般的双鬓烘托出白皙的耳朵,好比草原的夜幕依偎着黎明前的月芽儿。加上粉面如花未施胭脂,唇似樱桃无需点丹,实在是迷死个活人……
把汉那吉就那么痴痴的瞧着,直到他身后的随从都看不下去,使劲咳嗽提醒,才回过神来,朝把汉那吉道:“表妹,一路辛苦了。”
“表哥,先擦擦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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