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之剑-全球追捕、审判纳粹战犯史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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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之剑-全球追捕、审判纳粹战犯史鉴-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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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进行消毒……。在几个党卫军人员的帮助下,我把那些女人的衣服剥得精光,并把她们赤条条地推进毒气室。门一关上,她们就开始尖声号叫起来。我通过一条管子把一定数量的毒盐送入室中……从一个窥孔看室内发生的情况。这些女人只呼吸了大约半分钟便栽倒在地上。我打开通风机以后,把门打开。我发现那些女人都已死在地上,浑身都是粪便。”在这里,克拉麦没有交代那几个帮助他行凶的党卫军人员的名字,也许他并不知晓他们的名字。然而,这几个残忍的凶犯最终也未能逃脱走上审判席的命运。请看:1970年10月27日,西德法兰克福法庭对党卫军下级军官布鲁诺·贝格尔及其下属汉斯·弗莱什哈克尔、沃尔夫·迪特尔进行了审判。法庭指控此三人参与了希姆莱创立的、服务于种族灭绝的所谓“遗传研究”。他们按照设在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内的纳粹“遗传研究”机构负责人奥古斯特·希尔特的指示,分批将来自奥斯维辛集中营的115 名波兰、犹太、蒙古年轻男女囚犯强行剥光衣服、推进纳茨威勒集中营的毒气室杀害。当时任纳茨维勒集中营负责人后来又担任贝尔森集中营司令官的克拉麦在纽伦堡国际法庭受审时的供词现今则成为给他们定罪的重要证据。
  十九、赫伯特·哈根审判案。
  赫伯特·哈根,1913年9 月20日生于德国荷尔斯泰因一什勒苏益格州的诺伊缨因斯特。1937年起担任中央保安总局保安勤务处犹太人事务科科长,是未来的特大屠户艾希曼的顶头上司。1940年6 月起担任纳粹德国驻法国波尔多地区保安警察和保安勤务处司令官。1942年5 月出任党卫军和保安警察驻法国最高负责人奥伯格的助手,负责领导保安警察和保安勤务处。在法国任职期间,积极参与了历次迫害和屠杀犹太人的重要活动。1955年 3月,即使在法国司法部门已经对纳粹战犯采取手下留情的前提下,因罪行累累,仍被缺席判处终身强制劳役。此时,他在西德却能不受任何干扰地生活,在一家著名的大型工业公司中担任贸易部总经理。1980年,西德科隆重罪法院以谋杀罪判处他12年监禁。同案犯恩斯特·海因利希森,1920年5 月13日生于柏林。1940年9 月起,担任盖世太保驻法国总部负责犹太人事务的官员。1943年起,出任驻巴黎保安警察和保安勤务处司令官里什卡的副手。1953年,曾被法国一家法院缺席判处死刑。但他在西德依然逍遥法外,先后担任西德米腾贝格一家大企业的法律顾问与比尔格市市长。1980年事发,被科隆重罪法院判处6 年监禁。
  1997年4 月,德国梅宁顿地方检察院经过7 年调查取证,宣布对长期隐居在沃尔道夫村的前纳粹集中营女看守露易丝·丹茨提出起诉。丹茨女士因在玛伊达奈克和奥斯维辛集中营担任看守时残酷地虐杀女囚,于1947年12月被波兰法庭判处终身监禁,但是10年以后,因东西方关系缓和即被开释。此次,梅宁顿检察院又发现了她的新罪行:1945年4 月,党卫军当局将柏林以北的马尔科集中营及其他集中营的17000 多个女囚押送德国西部的集中营。丹茨是负责押解的女看守之一。半途中,一个犹太女孩要求和母亲一起走,而不要分开她们。丹茨闻讯大怒,立即对女孩拳打脚踢,又加上鞭答,直到女孩倒在地上停止呼吸。
  直至本世纪末,施罗德总理执政的德国又传来审判纳粹战犯的新消息:2000年11月初,北莱茵一威斯特法伦州地方法院郑重宣布:前传重要的纳粹乙级战犯阿洛伊斯·布鲁纳(1912年生于奥地利)已经身亡的消息有误,并宣布对他提出起诉。阿·布鲁纳是在第一线指挥“最后解决”犹太人的大屠户艾希曼的少数几个最亲密的助手之一。除积极协助艾希曼迫害和杀害数以百万计的欧洲各国犹太人之外,经他本人下令而被秘密警察和保安警察驱赶到集中营和灭绝营的希腊、法国、匈牙利等国的犹太人至少达到128500人。因此,战争一经结束,他即被盟军司法部门列入战犯名单。他自知在欧洲难以立足,于是更名为格奥尔格·菲舍尔博士,潜入叙利亚首都大马士革隐居,已达50年之久。期间,虽曾被复仇的犹太人寄来的炸弹邮包炸断一只手,但性命却保住了。1997年前后,一家法国小报的记者,不知出于何种动机,竞无中生有地撰文报道,此公已经死于心脏病,并已埋葬在某某大都市郊外的一个无名墓地云云。这个虚假的信息曾在数年内起到混淆视听、庇护罪犯的效果,直到最近才被彻底揭穿。
  第六节 捷克斯洛伐克对纳粹战犯的审判
  一、伪“斯洛伐克独立国”审判案。
  该案件的首恶分子有2 人,即伪“斯洛伐克独立国”总统尤塞夫·蒂索及其伪总理贝拉·都卡。
  尤塞夫·蒂索(1887—1947)。
  伪斯洛伐克独立国总统,纳粹德国的主要帮凶之一,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的头号卖国贼。
  曾为天主教神甫、神学教授。斯洛伐克人民党首领。1938年以来积极从事分裂捷克斯洛伐克的活动,慕尼黑协定签字后出任斯洛伐克民族分裂主义者建立的斯洛伐克自治政府首脑。1939年10月又粉墨登场,出任纳粹德国保护下的“斯洛伐克独立国”总统。1940年加入轴心国,并对英法宣战。1941年6 月,又追随希特勒参加反苏战争。除向纳粹德国不遗余力地供奉自然资源和炮灰外,还积极支持和配合艾希曼之流在斯洛伐克大力推行旨在灭绝犹太人的“最后解决”政策,造成近10万名犹太居民惨遭屠杀。在他的纵容下,其爪牙强征了上千名14—18岁的犹太少女,将其强暴后虐杀。1944年夏,斯洛伐克人民不堪暴政,揭竿而起。他却丧心病狂地呼吁德军前来镇压抵抗运动,并尽全力配合德军。1945年4 月,在德军保护下逃亡奥地利。不久,向美军签署投降书。战争结束后,于1945年6 月8 日被美军逮捕,不久引渡给捷克斯洛伐克政府。捷克斯洛伐克最高法院对蒂索的审判始于 1946 年 12月 2日,1947年4 月15日判处死刑,4 月18日在布拉迪斯拉发被执行死刑。
  贝拉·都卡。
  伪斯洛伐克独立国总理,纳粹德国的主要帮凶之一,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的主要卖国贼之一。
  贝拉·都卡是蒂索推行法西斯统治和亲德卖国政策的最得力助手,他参与了蒂索从事的几乎所有罪恶活动,并始终追随蒂索。1945年6 月,逃亡中的蒂索和都卡均被捷克斯洛伐克境内的美军逮捕,随后移交给捷克斯洛伐克新政府审判。都卡于1946年8 月 14 日被捷克斯洛伐克最高法院判处死刑,8 月 20 日执行死刑。
  二、利迪策惨案审判案。
  捷克斯洛伐克司法部门于1946年对制造利迪策惨案的元凶及主要刽子手进行了审判。纳粹政权的波希米亚—摩拉维亚保护国代理总督卡尔·赫尔曼·弗兰克,作为下达“惩罚捷克人”命令的最高负责人,被判处死刑。同年5 月22日,在布拉格近郊当中公开执行绞刑。该保护国卡尔斯巴德和克拉德诺地区刑事警察和盖世太保首领、党卫军上校哈拉尔德·维斯曼,是第一个到达利迪策村的纳粹官方人士。正是根据他的判断和建议,纳粹当局实施了对利迪策村的大屠杀。1947年,维斯曼在布拉格被判处死刑,同年晚些时候在捷克国家庞克拉茨监狱被执行绞刑。党卫军上尉马克斯·罗斯托克,是带队到利迪策村实施大屠杀的一线负责人。此后,他还曾奉派到匈牙利布达佩斯,执行艾希曼下达的驱除匈牙利犹太人到奥斯维辛等集中营的命令。由于罗斯托克于50年代初才被捕归案,他于1952年5 月2 日被判处死刑,但于1953年10月改判终身监禁。两名积极参与抓人和杀人的从犯。党卫军班长赫尔曼·克鲁麦和戈德·恩格尔,则被判处8 年监林三、库尔特·达吕格审判案。
  库尔特·达吕格是党卫军将军,纳粹德国保安警察总负责人。正是他于1941年10月签署了将纳粹德国的所有犹太人驱逐到集中营的法令。其后,继海德里希之后任纳粹德国波希米亚一摩拉维亚保护国代理总督,签署了大量屠杀捷克人民和镇压抵抗运动的法令。二战结束后,被引渡回捷克进行审判,并判处死刑。1946年10月20日在布拉格执行枪决。
  四、亚历山大·凯拜莱茨审判案。
  1966年,布拉格法庭指控已被捕到庭的前特列钦集中营负责人之一的亚历山大·凯拜莱茨,参与对该集中营的犹太人囚犯进行大屠杀,并将他判处极刑。
  五、拉芬斯布吕克集中营女看守审判案。
  1948年,捷克政府将索菲姬·尼舍芙、安娜·达维多夫、英格贝格·维尔纳、埃玛·佛克、菲蕾米娜·恩格斯。赫尔米娜·布吕克纳6 名前拉芬斯布吕克集中营女看守引渡到捷克首都布拉格进行审判,她们被指控应对关押在该集中营的5500多名捷克、斯洛伐克妇女惨遭杀害负有直接责任。其中,索菲娜·尼舍芙的罪行最为突出:仅在1943年2 月,她伙同该营医院的纳粹医生,一次就给100 名犹太妇女注射了致命的毒剂,使她们全部死亡。经审判,索菲哑·尼舍芙和安娜·达维多夫被判处死刑,并于同年10月7 日在庞克拉茨监狱执行死刑。英格贝格·维尔纳被判处终身监禁,埃玛·佛克被判处25年监禁,赫尔米娜·布吕克纳和菲蕾米娜·恩格斯被判处20年监禁。
  第七节 民主德国对纳粹战犯的审判
  从1945年9 月到1964年底,民主德国各级法庭共审判纳粹战犯16827 人,内12807人被宣判有罪,其中判处死刑者们8 人;判处终身监禁231 人;有期徒刑12458 人。直至1966年,他们还顶住了所谓“违反人权原则”的外部压力,断然将奥斯维辛集中营的杀人医生弗里茨·菲舍尔处以极刑;并将3 名被西方“从宽”处理的、民愤很大的集中营女看守重新逮捕人狱,判处终身监禁(截止90年代初,此3 人中已有2 人死去,正人在两德统一后被释放)。1983年,民主德国某地方法院又将近期被揭露出来的、曾在二战时期杀害大批犹太妇女儿童的集中营看守弗利茨等3 人判处8 —15年监禁。直至1988年,民主德国地方法院还在积极查处纳粹战犯。值得指出的是,在民主德国审判纳粹战犯的前期,也发生过某些冤假错案。突出的一例是:1953年下半年,将“6 .18”事件的组织者之一的爱尔娜·多恩,当作拉芬斯布吕克集中营血债累累的党卫军女看守格特鲁德·哈勃施泰因,两罪并罚,将其判处死刑。
  民主德国审判的主要纳粹战犯包括:一、泰奥多尔·奥勃伦德审判案。
  1959年7 月二日,民主德国《新德意志报》发表文章,题为《杀人犯奥勃伦德在工作》,一针见血地揭露了窃据西德联邦政府移民部长要位的泰奥多尔·奥勃伦德的纳粹战犯身份;并于次年4 月20日至29日对此案进行了审判,缺席判处他终身监禁。二战前,奥勃伦德即是纳粹德国军事情报局(简称“阿勃维尔”)国外二处的官员,先后担任专门从事对德国的东方邻国进行入侵准备的特工组织德意志东方联盟、夜莺大队、山民团的领导人,在乌克兰的利沃夫、高加索的纳尔奇克等地大肆进行间谍、破坏、骚扰和屠杀活动。其中最突出的一桩罪行是,他于1941年7 月3 日夜间指使夜莺大队,在利沃夫罗曼诺维奇大街一间地下室内秘密杀害了当地波兰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36人,包括波兰前总理卡吉米日·巴特尔、著名教授雷斯基、克鲁科夫斯基、奥斯特罗夫斯基、斯托耶尔和女作家加利娜·古尔斯卡雅。
  二、汉斯·格罗布克审判案。
  曾在西德联邦政府内政部长期担任国务秘书的汉斯·格罗布克,竟是一个长期隐瞒罪恶历史的纳粹战犯。他在纳粹统治时期曾任内政部部长助理和总顾问,是甲级战犯、内政部长威廉·弗利克的得力助手。他亲自参与了迫害犹太居民和被占领国家居民的《纽伦堡种族法》和《国籍法》的起草工作;后又代表内政部出席了臭名昭著的万湖会议;还曾到东欧一些国家,协助艾希曼督促犹太人问题的最后解决。他的所作所为证明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乙级战犯,战后初期,曾被盟国有关机构列为第101 号战犯。他在战后依然估恶不俊,积极庇护和串联了大批纳粹战犯。仅在联邦外交部内,他就安插、推荐了相当一批纳粹战犯,其总数竟占到官员总数的2 /3 上下。
  为了狠煞这个纳粹战犯的嚣张气焰,民主德国首先公开披露了他的主要历史罪恶,又于1962—1963年,在证据确凿的前提下,对格罗布克缺席判处无期徒刑。这一判决对西德、整个欧洲甚至全世界都发挥了重大作用,引起了正义力量和反法西斯人士对纳粹战犯阴谋活动的警觉,促使西德政界对本国惩办纳粹战犯严重滞后状况作出反思,推动了西德和欧洲国家追缉纳粹战犯的进程。
  三、菲舍尔医生审判案。
  霍斯特·齐尔维斯特·菲舍尔在大学医学系毕业后,即分配到奥斯维辛集中营担任主营和莫诺维茨分营医院的医生和主任医生。他伙同几个党卫军护士,对囚犯经常进行死亡挑选、注射毒剂和活人试验,导致上万名囚犯痛苦地死亡。由于屠杀犹太人和战俘有功,他的军衔由党卫军中尉晋升为上尉。奥斯维辛集中营被苏军解放前夕,他逃离奥斯维辛。经过多方波折,他潜回故乡——民主德国,并且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隐姓埋名,潜伏了20年之久。1966年3 月25日,民主德国最高法院经过广泛调查取证,确认他犯有重罪,以反人道罪判处他死刑,并于同年6 月11日执行。
  四、瓦赫霍尔兹审判案。
  瓦赫霍尔兹是前党卫军军官,他是1944年纳粹分子摧毁捷克境内的特列钦施塔特犹太区、杀害数千名犹太人的主犯之一。民主德国司法机关在掌握了他所犯罪行的确凿证据后,于1968年12月13日宣布判处他死刑。
  五、保罗·尼彻医生审判案。
  1947年7 月7 日,民主德国德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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