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地狱》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人间地狱- 第4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徐女士的话使我想起童年时代,在盛夏的夜晚,人们都把床搬到外面去睡觉,大人、小孩在一起谈狐说鬼好不热闹。虽说现实中并没有妖怪之类的东西,当时也吓得我不敢一人上厕所。水泉沟的居民亲眼看到的是刽子手残杀中国人恐怖情景,而那些被处死的中国人的尸体的胳膊或大腿,又被狼和野狗叼得到处都有,这是多么可怕的情景啊!“连门也不敢出”这句话,使人想到那位年轻的小媳妇,在门里屏着气,一动不动地倾听着外面的狼嚎鬼叫声,吓得浑身发抖的样子。    
    徐女士和原看守们还给我们讲了有的全村男人都被杀害,随后又被点燃,用汽油焚尸的情景。由此该村也变成了“寡妇村”。他们说,战后挖坑掩埋尸体的坟墓又被大雨冲毁了,尸骨裸露在外面,真吓人!    
    采访过程中,中方给我写了一个“黑烟”的日本人名字。我想这应是音译,正确的写法可能是“黑岩”吧。此人曾任承德县警务科警防股长,人们都说他最坏。当时对这个人的名字,大家都模仿发音叫“黑暗”。尤其是孩子们叫不好时,就说“黑暗来了”!以此来吓唬别人(黑岩,确有其人,警佐衔。他成立的临时讨伐队有400多人,非常凶狠残暴。我在老家承德县的东河川[现归兴隆县管辖],小时候就知道黑岩这个名字,我们那一带常用黑岩的名字来吓唬哭闹的孩子,一说“黑岩来了”!小孩就不哭了。他的翻译叫贾庆功,辽宁省大连人,也十分残忍,是黑岩的帮凶——主编校)。关于他干的坏事,办公室的人给我拿来了证人李钢写的证词。李曾亲眼看见过黑岩杀害中国人的场面。“有一天,一个怀疑是向八路军通风报信的男人,被黑岩抓去,遂将其带到水泉沟,开膛杀死后,又挖出心脏吃掉了。此外,他还杀过无数的中国人。日本战败时,黑岩在某村被村民抓住,送到承德后被处决了,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无论是中国人被残杀,还是日本人得到了应有的下场,这些都是历史银幕中的短暂残酷场面。我作为日本人也不愿意看到这种场景。我想有些情景可能夸张了些,把所有日本人干的坏事都安在黑岩的身上,使他成了心狠手毒的代表人物而遗臭万年。与此同时,在听了这些介绍后,不由得又使我联想起战败时日本人在遵化县的下场。总之,不管怎么说,侵略者是日本人,黑岩之类就是侵略者的代表人物。之所以处决他们,是因为中国人对他们恨之入骨。正当采访之际,我在中国的土地上获悉了昭和天皇驾崩的消息。此时我想到的是,国民在悼念天皇的同时,将如何看待那些以“皇军”的名义,去侵略他国而死去的日本人呢?    
    


第四部分:又一个“三光作战”水泉沟的“童养媳”徐桂英(2)

    来自承德宪兵队的资料如果说水泉沟“万人坑”受害者究竟有多少搞不清的话,那么制造这一惨案的元凶之一是日军驻承德宪兵队,则是确定无疑的了。在有关宪兵队的众多资料中,中方让我看了一份证明该宪兵队当年活动的资料。执笔者是战犯管理所的犯人木村(原材料具实名,考虑到本人的名誉,特删名留姓)。收容后,他写下了这份检举书和自供状。因此资料尚未对外公开,陈平先生也只是弄到一份复印件。现摘录如下:    
    “木村××,鸟取县人,1929年毕业于东京大学农学部,不久入伍。1942年第二次出征中国大陆时,就任关东军承德宪兵队本部特高课长(大尉),一直任职至1944年9月,后转任第三特别警备队队副(少校),不久日军战败投降。1945年8月17日于辽宁省横道河子被苏联军队逮捕。”    
    以上简历出自中国方面的检举材料和木村本人的自供书。中国检察机关的起诉事实,主要是根据木村在任特高课长时期所犯的罪行。木村本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他说:“以上的综合意见书,翻译已用日语读给我听了。这里所载之事实,是我在侵略中国期间所犯的罪行。这些材料是我被讯问时亲自供述过的,并且对此的一切证据我直接看过,或经翻译用日语读给我听了,我确认这些罪行都是事实。我对此负全部责任,并向中国人民认罪。我已在这个意见书的每一页上都签了名。”    
    被告人:木村××(签名)    
    1954年12月17日于抚顺    
    附木村宪兵队特高课长的自供书(口述记录,有影印原稿)。    
    宪兵队特高课长木村的认罪记录    
    以上的文件是木村本人所写的手书,有汉语译文,并写有“于抚顺”的地名。木村在其口述中说是受宪兵队安藤队长的命令所为,但最终还是果断地承担了全部罪责。从审判记录的时间来看,是1954年5月至1956年6月,但是最终判决的时间则不清楚。    
    笔者在天津遇到过一位中国老人,他曾参与过当年有关抚顺战犯收容所的审理工作。据他说,政府对原满洲皇帝溥仪及其弟弟等的收监者都进行过政治教育改造,可他却不记得有个叫木村的人。据说,管理收容的都是罪行较重的犯人,但经政治教育后可以释放。    
    看来,被中国方面所摘引的木村综合意见书中,对木村个人的罪状论述也不止于此,因为对当时承德宪兵队所作所为的具体内容仅显示了一部分,兹将全文译载(但姓名仍以××隐讳)如下。《木村××审理综合意见书》    
    (前略)    
    经侦讯结果,根据供认与调查证实,其在对我国侵略期间,所犯罪行如下:    
    一、策划、命令和参与指挥,大肆逮捕屠杀我抗日志士及和平居民。    
    该犯于1941年8月至1944年10月期间,指挥其部下在我热河省的承德县、青龙县、滦平县及河北省的密云县、迁安县等地方,逮捕村镇干部、和平居民2882人(不包括滦平地区的统计),用法西斯手段,对这些人进行了种种迫害,使用了拷问、殴打、吊打、灌凉水、灌汽油、电休克等酷刑。在严刑拷问下,杀害了1100余人,在监禁中死了48人。其中喜峰口宪兵分队在宽城一次就杀了80人。承德宪兵分队在承德西郊水泉沟一次就杀了100余人。更为残忍的是,将青龙县九虎岭村的赵相阁活活剜眼挖心,令其当场死去。其它的经伪法院判决后被强制送往东北的阜新、北票、安东等地做劳工,其人数为700余人。另外,1945年该犯在勃力县任宪兵分队长时,逮捕我抗日地下工作人员7人,根据东安宪兵队长上坪铁一的命令,将其中两名送至哈尔滨石井细菌部队(七三一部队),作为实验品而被杀害。    
    二、参与策划造成无人地区会议,并命令部下执行杀光、烧光、抢光的“三光”政策罪。    
    该犯于1943年6月以特高课长身份,参加了西南地区防卫军植山大佐召集的造成无人地区会议。会议决定在热河省国境线地区实行“集家并村”。会后该犯执行了宪兵队长安藤次郎之命令,命令其管辖下的各宪兵分队执行了“集家并村”的罪恶活动,惨无人道地强迫群众建造“人圈”,并将圈起来的群众设置警察岗哨加以看管。仅据青龙县九虎岭、石柱子、塌山、河西沟等村的统计,在“集家并村”期间被杀害的、病死的、饿死的村干部和一般老百姓就达300余人,其中有47户被杀绝了门户。烧毁民房600余间,拆毁民房200余间,抢走大牲畜100余头,羊300余只,猪150余头。其次将所谓“禁止居住区”的农作物全部毁坏。由此可见,日本侵略者在我热河省内所造成的残暴罪行是何等严重。    
    三、从事政治、军事情报工作以供日本侵略者镇压、屠杀人民罪。


第四部分:又一个“三光作战”水泉沟的“童养媳”徐桂英(3)

    该犯在任承德宪兵队特高课长兼对共产党调查班班长期间,积极地从事情报工作,采取各种手段大量窃取我党、政、军及抗日地下组织的情报、文件资料,以使日本侵略者对我热河抗日人民进行残酷镇压。该犯曾搜集了我党、政、军及地下组织的情报资料达370至400件之多,这些情报资料包括我党在热河的方针政策、党和政府部门的组织机构、军事方面的作战计划、命令及我军在热河活动情况等。由于该犯提供的情报,致使我部队和机关人员经常遭受袭击、抓捕、杀害,实为残忍。为了搜集我方情报,该犯于1943年6月,组织利用平泉县、喀喇沁等地的家礼教(青、红帮)头子20名,并指示这些汉奸对我人民进行欺骗宣传及实行残酷镇压与统治。同时又于1943年6月参与决定对我热河省承德市人民的信件进行秘密检查。又于1942年以该犯为首组织了特别思想工作班,利用李振山等5名汉奸作密探,伪装商人携带鸦片等物,潜入我抗日根据地窃取情报,致使我党在热河的工作遭受极大的损失。    
    四、奴役我国和平居民及逮捕镇压朝鲜、日本革命志士罪。    
    该犯由1939年3月至1945年期间,相继在我河北省邯郸和东北勃力,征用和平居民190人进行奴役劳动,并逮捕我和平居民两名送交宪兵队处理。1944年5月至1945年5月,曾相继逮捕了两名朝鲜抗日志士,分别送交朝鲜伪总督府警察部和牡丹江检察厅处理。又于1944年8月逮捕1名日本共产党员,审讯后送交关东军宪兵队处理。    
    询问者:刘子明    
    书记员:林栢芳    
    翻译:田龙兴    
    1954年8月18日于抚顺    
    以上是“综合意见书”全文,后附木村的认罪态度及署名,日期是1954年12月17日。由此可知,从当年8月18日至12月17日期间,木村本人在仔细阅读了日文本的《综合意见书》后,终于具名认罪了。    
    承德“二·一”惨案更有甚者,在此《综合意见书》所列罪状以外,还有一份有关承德“二·一”惨案事件的材料,检察机关认为木村应对此负有完全责任。在意见书制定约二年后,即1956年6月14日又附上了该材料。    
    事件发生于1943年2月1日。由前一天晚上开始,日本宪兵队分三组待命,从深夜至拂晓,日本宪兵队和承德县警察讨伐队同时对县以下11个村(据承德县党史部门调查应为14个村——主编校)进行了突袭逮捕。由木村直接指挥的宪兵第一组,将鹰手营子村的男子全部捕捉,押送至新杖子村,在此地杀害了35人;在胖和尚沟村逮捕了70余个男人,亦押送至新杖子村,包括在逮捕途中杀害3人,共杀害22人;东涝窪村杀害52人,逮捕129人;南双庙村同样也是杀害52人,逮捕110人;苇子峪村杀害12人,逮捕80人;两益城村杀害16人,逮捕87人;小营村逮捕45人,后都押送至新杖子村。第一组被害者的人数达189人,其中有极少数逃跑者,在逮捕者之中有284人被送进承德监狱。    
    第二组是以田野大队为主力,袭击了胡杖子村、牦牛叫村和附近的一些小村。逮捕的人被押送至大队本部所在地的下板城,各地都分别杀了10人,有48人被关进承德监狱(据承德县党史部门调查,此次共逮捕280人——主编校)。    
    第三组是日本人“黑烟”(理应是前述的黑岩)所指挥的承德县警务科警察讨伐队,袭击了三道河、黄旗湾、西大庙等村,共逮捕了250多人,押送至上板城村。其中,按村名的顺序有10人、13人、11人被杀害,44人被关进承德监狱(据承德县党史部门调查,参加此次大逮捕行动的日军和讨伐队共1000余人,其中第一股600人,第二、三股各200人——主编校)。    
    这三个组合计杀害243人,376人被送进监狱。而且被送到监狱之中的28人于一个月后在水泉沟处死。318人被定罪收监,216人在狱中及在东北强制劳动中死亡。总之,“二·一”惨案中死亡者达487人。    
    以上所述“二·一”惨案的起因,是日军获得了这些村庄已成为抗日游击队和八路军根据地的情报。以前尽管经过反复多次的扫荡、讨伐和“集家并村”等治安肃正运动,但效果不佳。此次是因为承德宪兵队得到一份村干部的名单,便采取行动以图达到一网打尽的目的。但这个名单上有几个人的名字记得不清楚,村里的男人又不可能完全造册登记,而且姓名和相貌也未必与名单相符,再加上村民们也不愿意出卖名单上的人,所以日军只好将被抓的男人全部押往承德去审讯。而在他们的家属中,因病、冻、饿以及惊吓致死者又有150余人。“二·一”惨案后,南双庙、东涝窪、鹰手营子3个村竟成为“寡妇村”。据中方检察机关认定,木村身为承德宪兵队特高课长,对“二·一”惨案的杀害、拷问及其他迫害事实供认不讳,应负全部责任。


第四部分:又一个“三光作战”水泉沟的“童养媳”徐桂英(4)

    在长城北麓沿线村庄制造“无人区”的记录——旧热河省兴隆县长城北麓历来是军事战略重地清晨7点,我们乘汽车由承德市出发。太阳还没出山,整个城市笼罩在晨曦与烟雾之中,显得有些暗。当车驶出城内,一轮红日终于从东方升起,映照着四周环绕的群山。我们的车往西向与承德邻界的滦平县驶去。滦平县在承德市的西南部。我们来到长城关隘——古北口,这里是通往北京的必经之路。    
    实际上我们已经是第二次来到承德地区进行实地调查了,而这一次的目的是进一步查证日军在兴隆县全面制造“无人区”的情况。然而由于有些情况出乎预料之外,致使此次调查未能成行。原来,长城线北部山区是北京军区管辖的军事重地,严禁外国人进入。这件事不但普通老百姓不了解,就连管理外国人行动的公安部门也一无所知。或许是以前没有什么旅游者和商人愿意去那种偏僻山区的缘故吧。因有天津市公安局给我们办的许可证(去未开放地区需持有公安局签发的旅行证),所以,我们以为此行必是一路畅通,还把此次调查日程安排了两至三天的时间。但是,管辖长城线北部几个县的承德地区外事办公室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