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也没有。
莫理循因为对这种语言的轻蔑,而使自己完全受制于口译人员、文字翻译和中间材料。他没法直接报道或亲自核实他自己的一则故事。《泰晤士报》雇佣莫理循的时候知道他不会说汉语,说句公道话,掌握这门语言将会需要数年的努力。无论是他自己,还是《泰晤士报》,都不认为这是一个严重的不足。因为在领事服务机构中,学习语言是比较低级的活。没有哪位真正的绅士会有时间浪费在说外国话上,有足够多的仆人来处理这种事情。莫理循一直在那儿报道那些对英国在华利益有影响的事情。作为大不列颠帝国主义的联合鼓吹者,莫理循和他的编辑对中国的最高利益这个问题干脆视而不见。他们和英国政府此唱彼和、步调一致。
初到北京的时候,莫理循完全依赖“万事通”毕德格1,此人是李鸿章的美国秘书,专门传递秘密信息。莫理循总是急匆匆地乘火车去天津拜访毕德格。这也解释了他早期的一些独家新闻为什么那么迅速而准确。罗伯特·赫德爵士一直被蒙在鼓里,不知道毕德格不断喂给莫理循关于李鸿章和俄国人做交易的内幕消息,并称赞这位记者“从证据中提炼出真相的非凡技艺。”假如赫德知道了,他就能警告莫理循:毕德格并不是一个公正客观的消息来源,而是李鸿章的一位忠心耿耿的代理人,而李鸿章,则是一位天才卓著的媒体操纵者。李鸿章和毕德格屡次三番地喂给莫理循很好的消息,为的是赢得他的信任,帮助他形成自己的看法,这样一来,就能够巧妙地对他和他的报纸施加影响。李鸿章还有别的记者可供利用,他能够利用这些人直接撒谎或者耸动视听。但莫理循和《泰晤士报》则有专门的用途。
至于中国人的日常闲聊和他们的所思所想,莫理循干脆就依赖他的房东和男仆。他很少有机会在内部场合会晤满人或汉人。令人惊讶的是,尽管他完全依赖于毕德格(没准正是因为这一点),他和李鸿章却只会晤过一次。他见到庆亲王几乎是因为意外,当时,庆亲王将他的宅第误认作英国使馆。
莫理循所需要的,是一个可靠的材料来源,一位北京的助手。在最初的18个月里,他带着自己的难题坚持不懈地奋斗。他的工作是孤独的,而他的个人天性、他的急于要报道一切事情的迫切需要,则让他更加孤独。
接下来,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所有在华的西方人中,他最终选择了25岁的巴克斯,把自己的信任交给了此人。巴克斯一下子就满足了莫理循的许多迫切需要:智力方面的友谊,机智风趣的翻译风格(口译和笔译),还有内线可以了解到满清朝廷最幽深的秘密。
他们初次相识是1899年初在赫德爵士的一次草地晚会上。这个叫巴克斯的年轻人,在牛津镀过金,有良好的汉语运用能力,曾申请加入海关服务部门。赫德爵士写道:“巴克斯先生是个很优秀的候选人,刚到北京(带着索尔兹伯里勋爵、德文郡伯爵和张伯伦先生的介绍信),是巴克莱银行一位董事的儿子,他懂俄语和汉语,只有25岁。他会是一位令人满意的新成员,但我不能提供这个职位给他。”海关服务机构早已人满为患。
一周之后,巴克斯正和莫理循共进早餐。莫理循在自己的日记里语无伦次地嚷嚷道:“巴克斯来早餐,一位温彻斯特2学者。一个肖像刊登在最近一期《浮华世界》上的人的儿子。会说、会读、会写俄语、现代希腊语。认识2500个汉字。……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德语。天才人物。”打这以后,他们经常会面,共进早餐或晚餐。对于被北京的日常事务累得半死的莫理循来说,这是一次令人兴奋的改变。
巴克斯非常羞涩、内向,一张温文尔雅的脸,像只敏感的小白鼠。他和赛马会及野餐会上那些雄赳赳的使馆小丑呆在一起很不相称,于是在北京城外的深山老林里租了一间房子。那天,这两个人一起进行了一次长途骑驴跋涉,为的是逃避城市的灰尘和燥热。后来这成了莫理循的例行功课。早上9点,他就离开北京城,骑驴进山,来到巴克斯的村舍里,再一起吃午饭。他们有太多的共同点:都是以知识分子自命的单身汉,对书籍和手稿都大有兴趣,沉迷于各种性过失,两个人都自称对北京已经受够了。37岁的莫理循实在足够老了,又有足够多的经历,这使他可以自视为年轻人的守护神。而且,这个时候他所需要的并不仅仅是老婆,而是一个有用的受保护人。巴克斯是个完美的陪衬,他的羞涩隐藏着学识。两个人都因为别人的关注而美滋滋的。
关于自己,巴克斯透露得很少。他说自己来自兰开斯特一个教友派信徒家族,到19世纪,这个家族已经有一家自己的家族银行,并对煤矿和铁路很有兴趣。他的父亲乔纳森,打破了家族中严格的教友派传统,和康沃尔一个英国国教家庭联姻,新娘叫佛洛伦丝,是约翰·索尔兹伯里…特里劳尼爵士的女儿。婚后,他就把家族的银行生意转让给了巴克莱,自己则成了巴克莱银行一位董事,一直过着一种乡绅式的生活。他是一个政治积极分子,后来因为他对自由联合党的贡献而被封为从男爵。
巴克斯是他们的长子。他的弟妹们混得都很不错,两个弟弟成了海军将军,而第三个也是一个成功的士兵,他的妹妹哈里特嫁给了郡治安长官。巴克斯最初在温切斯特受教育,后来则在牛津大学的默顿学院,在那儿,他阅读经典作品并开始研究亚洲和欧洲语言。作为一个天生的模仿者,他在文学和语言方面的才能几乎接近于天才。他学习外国语毫不吃力,也用不着刻苦和勤奋,只需自然而然地信手拈来,通过一种记忆怪癖以及眼睛、耳朵和舌头的天赋。他最后声称,除了英语之外,他会说11种语言:汉语、日语、蒙古语、满语、俄语、希腊语、巴利语、德语、法语、意大利语和丹麦语,其中大部分他自称都能读写。
莫理循无论如何都不算天真,事实上,他是一位苛刻的品德法官。他曾警告《泰晤士报》:“我们到这儿,已经雇用了一个因纵火而受到过审判的人(没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他确曾犯下的罪行),另一个家伙已经在大牢里呆了7年,而第三个,则被判决为贪污。”在世界的这个角落,要找到“好帮手”和优秀的特约记者,并不是桩容易事,这也是他为什么对巴克斯如此满意的理由之一。
巴克斯马上就动手翻译汉语的消息文章和官方文档,莫理循再将它们编辑成通信或电稿,发给《泰晤士报》。莫理循终于有了自己的北京助手、现场采访记者、翻译和满清秘档专家。
第四部分 逃亡第74节 狡猾的春宫作家(2)
多亏了巴克斯的通力合作,莫理循才得以终止对毕德格和濮兰德的如此严重的依赖,并且,他对中国事件的口译能力,也因为每天通过巴克斯接触宫廷档案和中文报纸,而大有改观。与持有强烈政治观点的毕德格和濮兰德不同,巴克斯似乎在所有事情上都绝对地漠不关心、不偏不倚、礼貌谦恭。他是完美的抄写员,即便是为莫理循起草他自己的文章(尤其是关涉到朝廷习俗和名人),他也是合情合理。巴克斯有一种特别的才能:在观察到莫理循需要什么的那一瞬间,他能迅速地改变自己。这样说来,他也可能是个神经病,只不过要到很久之后才会表现出来。莫理循从未正是雇用巴克斯,也没有支付过他的工钱。巴克斯阔的很,每年都能收到他老爸寄来的大约300英镑,这在当时可不是个小数目,尤其是在中国,一个人只要不大手大脚,这笔钱就能生活得很好。在他们刚认识的那会儿,莫理循作为《泰晤士报》的通讯记者,一年也不过就挣500英镑,还要从这里面支付那些业务开支,包括招待使馆朋友的晚餐会。这次不涉及金钱的合作,很可能是巴克斯自己曾暗示此意,为的是讨好莫理循,因为他在牛津的时候就惯于这么干。虽说如此,莫理循也还是不断给他回报,通过礼物,通过借钱给他,以及通过让他参与买书的交易,在这些交易中,莫理循得到了那些他认为有价值的中文图书和手稿,这些东西或者是直接来自巴克斯,或者是经他之手。
从到北京的那一刻起,莫理循就开始收集珍本中文图书和手稿,再加上关于中国的英文或其他语言的书籍,建造了一座藏书室,以便在自己老了的时候可以卖掉它,充作退休金。因为他不能读中文,所以就只能依赖巴克斯帮助他挑选古代手卷。莫理循不断根据他的朋友的推荐投入大把的钞票。只有巴克斯才能确定这些东西的出处。
这种关系的确热情友好,甚至情深意长。他们会一起端坐至深夜,巴克斯翻译文件,莫理循把它们转换成电讯稿。巴克斯在信中这样向莫理循倾诉忠诚:“我亲爱的莫理循,多谢你的注意,请不要费心为我去弄巧克力了,因为我并不需要。”“我亲爱的莫理循,非常感谢你这样友好地送来果酱。当我再见到你的时候,就请让我付账吧。”
只要莫理循离开北京,巴克斯总是会特意留下来,坚持为他的朋友兼恩主提供背景材料和流言蜚语(这些都是外国记者的保留节目)。巴克斯成了莫理循的眼睛和耳朵:“我亲爱的莫理循,非常感谢你无比亲切的来信。……我希望你在国内度过一段愉快的时光,并希望你回来的时候看上去比你离开的时候更好。前些天,我正和斯科特主教共进午餐,他对我讲了卜克斯在山东被杀的事4。……到现在为止还在竭力捉拿凶犯,他对此似乎不是很满意。”
巴克斯和他的朋友佩奇共用着他在北京城外的家,佩奇是一位见习翻译,在一次选错地方的罗曼史之后,被迫从英国公使馆辞了职。因为阅读莫理循几年前穿越中国的长途跋涉的故事而受到神启,巴克斯和佩奇便一起动身去了蒙古,直到1900年6月才回来。
虽然巴克斯是个逃避使馆生活的羞怯隐者,但莫理循却像只公猫一样被使馆所深深吸引。他完全被迷住了,然而却遭到同胞们的排斥,因为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他压根就不屑一顾。北京是一潭死水,并且也和死水一样聚集了人类的残渣碎片。不过另一方面,莫理循又需要来自使馆同胞的源源不断的信息流,再者说,在一座西方女人的供给十分有限的都城,他也渴望女性的赞佩。“唯一曾经对我表示过爱慕的未婚女子,都是些上了年纪的淘汰产品,满怀渴慕,满嘴假牙,患有消化不良,双手黏黏糊糊……完全不适合谈婚论嫁。”他声称自己尝试过各种办法,从手淫到妓院,前者实在无聊透顶,后者则要小心谨慎。作为一名医生和记者,他认真细致地记录了外国侨民中目前哪些人患有梅毒和淋病。有足够多的男人私下里就这方面的麻烦向他请教咨询过,所以,他对女人的了解比他应该了解的多得多。“G带着氯仿的气味走了进来。他曾经患有腹股沟淋巴肿大,经过……治疗……现在已经好多了。某些中国女士送给他这样的礼物。”
一连串无伤大雅的风流事件被他巨细无遗地罗列在自己的日记里。某人跟“梅西”有一手,她是一位美国百万富翁参议员的金发女儿。正带着一个女伴(她的职责名不符实)在远东旅行,“梅西”把自己慷慨地赠献给了莫理循和其他人。她的坦荡率直和他的兴奋激动在他的日记里占满了整整三页。
习惯性的(只要她还能记得),每天早晨就会自慰,即使身体不舒服,即使刚刚和一个男人在床上消磨了一个晚上。曾经在旧金山一家法国饭店(名字好像是“母鸡”或“小鸡”或“家禽”或者诸如此类)被……一个医生诱奸了。还怀了孕。……随后去了华盛顿,为的是摆脱这个麻烦……经常跟盖恩斯众议员睡觉。……四次流产。(跟着船长)离开檀香山后,在“西伯利亚”号,一路上自始至终玩着“吻”(这是莫理循对某种性游戏的委婉说法)的游戏。玩过几天之后,就由马丁·伊根接替了。……古德诺夫人告诉(梅西):一旦被一个女人“吻”后,她就再也不会愿意让一个男人“吻”了。如今,她很希望能带个日本少女陪伴她回美国,每天早晨“吻”她。
北京的性福生活令他神魂颠倒,他频繁地在自己的日记中记下一些低级庸俗的条目。“和辛博森共进午餐时遇见了布莱顿(赫德的小舅子),他是一位颇受同情的绅士,戴着一顶最绿的帽子,那是中国任何一个戴绿帽子的男人所从未戴过的。”“赴布莱顿的家宴。莉莉(布莱顿夫人)和犹太人辛博森(从他涂改的字迹看,此人叫伯特伦·莱诺克斯·辛普森)——他正患着非常严重的梅毒。……推测起来莉莉大概也患有梅毒。”“希尔夫人和这里大多数男人有一手。她唯一的爱好是和一个男人呆在被窝里。”“露西(格雷,英国使馆医生的妻子)说下辈子要做个女演员,那样她将像一个独立不羁、行为放荡的女人一样,每隔10天换一个情人。”“F和格兰特夫人:格兰特先生进来的时候他们……正在床上:‘滚出去,先生!你怎么敢进来呢,你这个小秃脑袋无赖,’(F说的)他的话差点让格兰特瘫倒在地。”“贾米森告诉我:(美国公使的)速记员走了,娶了一位美国妓女,结果被调到了马尼拉。”“勒让德夫人(她先生是一位法国作家兼医生)在北京的时候被狗咬了,并因此得了狂犬病,她不得不到托木斯克接受巴斯德的治疗。而人们这会儿正打听贾思纳(法国外交官)怎样了?”
他是一个对女同性恋着迷的窥淫狂:“她并不喜欢男人,但她那时候爱女人,她爱漂亮的女人。”“她是一个声名狼藉的女同性恋者,被长老会女子学院开除了。”“我知道S夫人和她彼此早就认识,我曾经暗中发现她们在一起。”“或许她雇用那个日本女仆为的是吮吸她,因为许多具有邪恶本能的女人就是这么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