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北京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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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北京大案-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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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庆认识了光大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行长助理、光大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筹备负责人冯军,从此,他盯上了光大银行。
  1997年6月,刘付臣找到冯军“共商大计”。这次刘付臣抛出的招数与上次和小西天证券部史、晏二人的计策如出一辙:由刘付臣支付高息的手段,介绍客户到冯军所在的光大银行办理存款,再由冯军将这些存款挪给刘付臣使用,并由刘付臣支付高出利息部分……
  与小西天证券部史、晏二人相比,光大银行的冯军无疑更具“魄力”。在较短的时间里,他将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北京市总工会等30多家单位和个人在光大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及翠微路支行的40余笔存款中的6。63亿元人民币,转到刘付臣控制的账户上,供刘付臣购买天津市南方科技广场、承租和购买北京市京都商业中心等项目。
  至此,刘付臣伙同史新纪、晏宇庆、冯军3人,挪用资金数额已经高达11余亿元。而刘付臣如此大手笔的运作,也越来越让史新纪、晏宇庆两人担心起来,毕竟刘付臣拖欠了小西天证券部的大笔资金,他们两人总是不停地催促刘付臣还钱。但是,刘付臣搞来的钱除了用于支付高额利息,其余的全部进入“资本运作”了,根本没有钱还给他们。最后刘付臣被逼急了,他提出从光大银行贷款来还欠小西天证券部的巨额资金,但向光大银行贷款是需要担保的。刘付臣要求史新纪、晏宇庆两人帮忙提供担保,此时两人有苦难言,只好硬着头皮答应。
  1998年7月,史新纪、晏宇庆以小西天证券部的名义,为刘付臣在光大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和贷款出具虚假的国债代保管凭证、协议及保证书、承诺书等担保文件。拿着这些文件,刘付臣分别与光大银行签订了银行承兑协议和贷款合同,骗取钱款共计1。65亿元。
  挪用11余亿元,诈骗1。65亿元,刘付臣的“资本运作”动用了13亿元。这不能不令人咋舌。但是,有了银行和证券公司做后盾,刘付臣的“资本运作”手笔越来越大。1996年,刘付臣与北京市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金额为4亿元的租售合同,开发北三环一座商务大厦;1997年,刘付臣欲以1。2亿元收购天津华洋大厦;1998年,刘付臣又欲用1。1亿元收购北京龙德行大厦……
  潜逃4年,通缉犯做起了大买卖
  如此大量动用资金,不可能不出问题。1998年9月,光大银行进行内部审计时,发现刘付臣的巨额贷款存在担保不实的问题,随即通知刘付臣进行核实。此时,在“资本运作”中已经损失了数亿元的刘付臣,知道自己再也无法维持自己打造的黑色资金链条,立即携带20万元现金,连夜开着他的凌志轿车逃到河北石家庄,踏上了漫漫逃亡路。
  刘付臣的出逃引起了光大银行的警觉,他们立即追查相关人员,冯军、史新纪、晏宇庆很快浮出水面,随着他们3人被立案审查,这个涉案13亿元的惊天大案不但惊呆了银行领导,也惊呆了警方。这是北京建国以来数额最大的挪用诈骗资金案件,北京警方随即向全国发布通缉令,出逃的资本大鳄刘付臣变成了仓皇的通缉犯。
  虽然抓捕刘付臣的通缉令已经遍布全国,但他却不安于平淡。逃到石家庄之后,刘付臣不但化名安顿下来,竟然心安理得地继续做起了生意。刘付臣先是投入10万元用假身份证购买了一家酒楼,甚至还注册了石家庄市东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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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资本运作玩掉十三亿(4)



  在经营酒楼赔钱后,刘付臣故技重演,又化名向银行贷款,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在河北正定一次购买了20辆帕萨特、奥迪A6等中高档轿车,出租给朋友的公司后,自己在家坐收租金。
  但是,刘付臣玩掉的13亿元不是个小数目,在他潜逃的4年多时间里,公安人员的足迹踏遍全国20多个省市,运用各种手段进行抓捕。而精明的刘付臣其实也坐卧不安,他不但制作了十几张假身份证随时准备使用,还先后换了几十个手机号码,以逃避公安人员的跟踪。
  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刘付臣在潜逃4年后还是进入警方视野。2003年2月,再次陷入经济危机的刘付臣潜回北京找昔日的朋友借钱,2月13日,刘付臣与朋友在北京市昌平区一家酒店吃饭时,被公安人员抓获。警方从他随身带的行李中,竟然搜出31张不同号码的手机卡和10余张不同姓名的身份证。
  法庭交锋,3天连审资本大鳄
  在过了4年多惶恐不安的潜逃生活后,刘付臣这个昔日的“风云老总”最终没能逃脱法网。2005年3月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刘付臣涉嫌挪用资金、合同诈骗13亿元的金融犯罪大案。
  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起诉书上,指控刘付臣的每一宗犯罪事实,都是一系列复杂的大手笔运作,涉及资金少则几千万多则几个亿。公诉人指控,1994年7月至1998年9月,北京福尼特工贸集团、北京福尼特家具城等10余家单位的实际负责人刘付臣与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小西天证券交易营业部总经理史新纪、副总经理晏宇庆相勾结,用国债回购等方式挪用小西天营业部的资金,给该营业部造成实际损失3。64亿余元。史、晏二人还为刘付臣控制的多家企业出具虚假担保文件,骗取中国光大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承兑汇票及贷款共计1。65亿余元,案发前仅归还贷款100万元。而冯军提供给刘付臣的贷款,案发时有4。85亿没有归还。
  刘付臣对公诉人的指控表示不同意,他法庭上为自己辩护时称:“我只是总经理助理,是在总经理的指挥下工作。公司的很多具体情况我都不掌握,到现在我也不清楚起诉书上说的那些资金数额是怎么回事。”刘付臣说的上级领导就是他曾经的朋友关老板。在刘付臣的辩护中,所有的事都是关老板指使干的,他只是个打工跑腿的,领导指哪就打哪。公司的规划方针,资金往来他根本不知究竟。
  两名检察官对刘付臣的说法展开凌厉的攻势,抓住其中的破绽不停面,我国银行自身体制、制度建设、内部管理方面确实存在问题,另一方面,我国金融体制还处于转轨和发展的过程,金融机构内部监管基础不牢。而对金融机构监管的力度越大,金融机构所暴露出来的原有问题就必然越多。
  在如何阻击金融犯罪问题上,需要金融机构和司法机关的密切配合,首先要坚决依法查处犯罪,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努力挽回经济损失;其次要严肃查找造成犯罪的各种原因,尽快制定预防金融犯罪的有效措施。
  金融大案不是犯罪分子一时冲动引发的,而是经过相当周密的预先谋划,然后才实施犯罪。近期我国金融领域高频率地发生大案不是偶然的,其原因复杂。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巨额金钱的主观原因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外部原因,包括银行自身体制、管理制度、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等多方面存在着严重漏洞,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从外部监管和法律的角度,导致金融大案发生的原因还有下面三点:
  首先,过去我国对金融机构监管比较粗放,特别是操作层面的监管不够。我国银行监管并不缺乏,但制度严苛并不等于制度有效,没有执行力的制度,有时候比没有制度更可怕。其二,监管者问责制的缺失。特别是走了监督过程而没有及时发现问题的,监督者应当对犯罪的发生承担相应的责任,应该制定可操作性的文件。其三,从法律的角度看,金融机构有重大案件、轻小案件的倾向,有人认为,几万元、几十万元的案件算不了什么,于是不经司法程序而内部处理,殊不知对小案件的放纵,等于纵容犯罪分子铤而走险。
  在整个预防金融犯罪的监管体系和法律体系中,外部监管是关键,刑法制裁是后盾,而银行内部监管才是最重要的基础。严密的内部监管制度,不给银行内部人员留下任何犯罪的可乘之机,从而阻断了诱发犯罪的动机,这是金融监管最基本的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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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金融皇后(1)



  自称“金融皇后”、“股市女神”的北京铁路分局退休女工于湖,为了堵上自己炒股掘下的金融黑洞,制造自己投资股票高收益零风险的谎言,以炒股回报高额利息为诱饵,使用诈骗手段非法吸引社会资金,在短短7年时间内狂骗180多人的1600多万元。2005年7月2日,在被诈骗的数十名被害人的注视下,于湖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2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股市造神,金融皇后横空出世
  1951年8月15日,于湖出生在北京一个普通家庭。她虽然能说会道口若悬河,但学习并不好。初中毕业后她就参加工作,到北京铁路分局车辆段当了一名工人,之后结婚生子,日子虽然过得平淡清苦,但也其乐融融。直到1996年,她从北京铁路分局车辆段退休,这一年,她45岁。
  当了一辈子普通女工的于湖是一个心比天高的女人,她渴望成功和富有。她在工作的岗位上没有创造人生的辉煌,便把退休后重新创业当作她生命的延续和全部希望,她盼望能够创出另一番天地来。
  靠什么一下子富裕起来呢?于湖是一个大胆的女人,她退休的时候,中国大地上正在流行“股票热”,不甘寂寞的于湖毫不犹豫地投入到这股流行风潮中。尽管她并不懂得金融,甚至也没有多少本钱。
  于湖开始把心思全部放在炒股上。从1997年开始,对股票知识一无所知的于湖参加了一个关于股票的培训班,初步接受了一些金融知识的普及。这个培训班“启蒙”了于湖发财的心智,她觉得自己“开窍”了。掌握了一些粗浅证券知识的于湖开始投身股市,几年下来,这名普通的退休女工竟然已经在证券界小有名气,身上笼罩着“股市女神”、“金融皇后”等许多神秘的光环。
  其实,从1997年开始投身股市的于湖虽然小有收获,在股市中赚了一些钱,但也常常被套牢,但于湖与众不同的是,赔钱的事情她从不对外张扬,越是赔钱她越是宣称自己赚了大钱。于湖的这种自我吹嘘,让很多人一头雾水难辨真伪。
  于湖几乎逢人便讲股市之道,大谈牛市熊市。渐渐地,开始有亲戚、朋友将钱交给她,委托她炒股。刚开始的时候,于湖手里并没有多少钱,为了获取更多的炒股资金,加上当时的股市处于牛市,于湖也确实赚了一些钱,于湖给别人支付的利息达到30%至50%。如此丰厚的回报令很多人趋之若鹜,这个消息很快传开,一传十、十传百,找于湖“委托理财”的人就慢慢多了起来。在很多人的印象中,“股市女神”于湖不但自己炒股大笔赚钱,还“热心”帮助自己的发小、朋友、亲戚投资股票、个人理财,甚至连素不相识的退休职工、下岗工人也在她的“帮助”之列。简直就是股市里的“活雷锋”、“女菩萨”。
  那么,于湖凭什么招数获得别人的信任,轻而易举地融资几千万元呢?
  于湖的第一招是口软悬河地自我吹捧。她常讲:“在股市、期货领域,十个人做,八个赔,一个平,一个挣,我就是那个极具天赋而不败的挣钱的人,我现在的钱几辈子也花不完。我上边有信息,可以知道何种股票升值。你们只要投资,一年可得12%的利息,要是投资100万元,年利息可得15%。”
  于湖对外宣称:“你们把钱放到我这里,不用你们自己去炒股,你们炒不好就把钱赔进股市了,我公司有高手运作,你们在家等着拿利息。有很多从股市撤出来的人将钱存在我这里,我用两年就给他们补回来了。”
  于湖融资的第二招是善于自我包装。凡初次与潜在的“客户”接触,于湖总是热情地请他们到自己家中做客,并放映自己五十大寿时几百名股民在中央电视台梅地亚中心为她庆祝的光盘,这是于湖专门请电视台的专业人士摄制的。寿宴场面极其壮观,那档次仿佛跟国宴一般。在这场精心策划的生日录相中,股民们纷纷围着于湖讨教股市经验,而号称“一周赚一辆桑塔纳,十余天赚一栋楼房”的于湖,在这场令人艳羡的生日宴会上被誉为“金融皇后”、“股市女神”,甚至还有人把她称作为“股民”谋福利的“菩萨”。
  为了让投资者相信她的能力,于湖出手阔绰,经常带着投资者到野外度假游玩,以此博得投资者的信任。据京郊某大型度假村老板介绍,于湖几乎每周都请大批人员到度假村消费,所有费用全部由于湖埋单。
  除此之外,只有初中文化的于湖,却自称在大学里学过金融,而且成绩很突出。于湖向别人出示的身份是“北京市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还专门给自己配上了“司机”和“秘书”。说到这个财务经理的由来,也颇见于湖所下的工夫。经别人介绍,于湖认识了某投资公司的法人,于湖请那位法人给她安排个职务,那位法人碍于中间人的面子,给了于湖一个财务经理的任命,后来才发现于湖除了口若悬河之外,在财务方面根本就是个外行。
  第三招也是于湖能够搞到几千万元资金的最重要的一招,是于湖永远给别人一种“说话算数,讲诚信”的外在形象。在于湖融资的几年里,于湖从来说话算数,坚决按照原来签订的合同办事。哪怕是100元的利息,无论委托人住在哪儿,于湖都会按时送上门,决不拖欠。这种送钱上门的行为,连司机都觉得为这点钱跑一趟实在不值,甚至连油钱都不够。但于湖一直坚持这样做了7年。7年下来,正是于湖的这种“诚信”,才使得别人主动把钱交给她,维持着她犯罪的资金链条一直没有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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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金融皇后(2)



  利作诱饵,7年狂骗1600万元
  那么,一个53岁、仅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女退休工人于湖,即使披上“金融皇后”、“股市女神”的外衣,即使她有千万条妙计,她又如何在7年时间里骗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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