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部长张春贤说,交通部将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与区域内“9+2”各方共同努力,构建完善高效的“泛珠三角”公路和水运网络,拓展资源和市场两个空间。为实现区域高速公路的一体化,交通部规划设计了以香港、广州为中心,呈扇形向内陆和沿海地区辐射的路线,规划完成后,按正常速度,在“泛珠三角”地区一日内可以到达福州、南昌、长沙、贵阳、南宁、海口、桂林、张家界,两日内可以轻松到达成都、昆明。
铁道部副部长王兆成把这个机遇分解成三个方面:一是构建快速客运网,到2020年,形成以广州为中心、客运专线和城际客运铁路为骨架、与相关客货混跑提速线路连接的泛珠三角区域快速客运网。旅客列车最高运行时速达到200公里及以上;广州至福建、江西、湖南、海南等省区的主要城市实现“朝发夕归”,至广西等省区的主要城市实现“夕发朝至”,至四川、云南、贵州等省区的主要城市实现“一日到达”。二是强化京九、京广、沪昆等既有线路改造,扩大主要干线货物运输能力。对黔桂、三茂铁路和其他相关线路进行扩能改造,形成贵州煤炭基地大能力外运通道。三是扩大路网覆盖范围,促进区域和沿线发展。到2020年,泛珠三角区域铁路营业里程将达到2。9万公里,主要技术装备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商务部副部长安民、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陈佐洱、国家旅游局常务副局长孙钢分别就落实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发挥“一国两制”优势、推进区域旅游合作与发展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表示国家有关部门将大力支持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他们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的成功不是“9”的成功,也不是“2”的成功,而是“9+2”的成功。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指出,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要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着力构建一个统一的市场体系;要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使区内企业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要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形成互利多赢格局。他说,香港与泛珠三角其他省区各具优势,可以互相补充和错位发展,要进一步探索合作新路向,发展合作新形式,开拓合作新领域,进一步扩大在金融、物流、旅游和专业服务等重点服务领域的合作。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指出,泛珠三角区域资源丰富多样,比较优势各有特色,互补可能性较高。澳门将在协调机制的设立、市场环境的优化、大型基建的推进等各个层面,与兄弟省区一道发挥政府的应有功能。他说,在制度和基建先行的同时,澳门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中将优先考虑旅游合作,并加快打造多个区域性商贸服务平台,促进泛珠三角与葡语系国家、欧盟国家之间发展合作关系。
广东省省长黄华华、福建省常务副省长黄小晶、江西省省长黄智权、湖南省省长周伯华、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杨道喜(代表广西区主席陆兵)、海南省省长卫留成、四川省省长张中伟、贵州省省长石秀诗、云南省省长徐荣凯先后发表了演讲,表示将在市场运作的原则下积极发挥政府推动的职能作用,使区域交流合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他们表示将积极推动区域资源整合;积极推动投资与产业合作;积极推动市场、贸易对接;积极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合作;积极推动科教、文化、卫生、环保合作;积极推动合作机制创新,加强内地与港澳在服务业、制造业、开拓国际市场、口岸等方面的合作,以开放的理念、务实的精神,共创泛珠三角区域美好的未来。
出席论坛开幕式的还有: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主任高祀仁、副主任郭莉,中石化董事长、党委书记陈同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剑阁,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特派员杨文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务司司长曾荫权、财政司司长唐英年,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社会文化司司长崔世安,福建省副省长叶双瑜,江西省副省长孙刚,湖南省副省长贺同新,广东省常务副省长钟阳胜,海南省副省长李礼辉,四川省副省长王怀臣,贵州省副省长包克辛,中石化党组成员、高级副总裁张家仁,深圳市市长李鸿忠等。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的意义
当今世界,强化区域经济合作是一种趋势。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实施,不但利于区内经济的发展,同样可以起到更广阔的辐射作用。
首先,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面对国际竞争,中国需要整合不同地区的优势,以提升国家的整体竞争力。泛珠三角区域覆盖着三个处于不同发展梯级上的地区,经济互补性强,具有垂直分工的广阔前景和资源优化配置的巨大空间,它们的合作有利于增强区域整体经济实力及全球竞争力。
其次,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是统筹区域发展的需要。泛珠三角区域横跨东中西三大地带,加强合作,既有利于加强中西部地区工业化的基础,也有利于沿海地区的产业结构升级。
再次,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统筹对外开放和国内发展的需要。目前,泛珠三角区域不仅严重地存在着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不均衡,而且也严重地存在着对外开放方面的不均衡。凭借港澳联系海内外市场的便利通道,加强区域在对外开放方面的合作,有利于改善对外开放的不均衡状况,更好发挥对外开放对于国内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
最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港澳地区长期稳定繁荣的需要。近年来,港澳地区一直面临着较大的结构转型压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一方面,将为港澳剩余资本提供便利的“出口”,为港澳服务业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降低结构转型的成本,减缓结构转型的压力,为港澳地区的稳定繁荣提供持久支撑;另一方面,加强在科技和人才方面的区域合作,有利于港澳地区高技术制造业的发展。
2004年10月4日,香港特区立法会举行一个特别论坛,由角逐新一届立法会主席的范徐丽泰和何俊仁,陈述其竞选纲领和回答议员提问。
2004年10月6日,按照基本法选举产生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届立法会举行首次会议, 60名候任议员宣誓就任。大部分议员用广东话宣誓,有的议员用普通话,也有的议员用英文宣读誓词,然后在誓词上签下自己的名字。60位议员先后宣誓:“本人就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定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尽忠职守,遵守法律,廉洁奉公,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服务。”
根据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由立法会议员互选产生。全体议员宣誓后,随即举行主席选举。由田北俊议员主持,郑家富、李国宝两位议员监票。结果,范徐丽泰赢得34位议员支持,当选为第三届立法会主席,这是她在担任两届立法会主席之后再度担任这一职务。而另一位主席候选人何俊仁,得到25张票。另有一张选票是废票。
选举结果宣布后,范徐丽泰表示,未来4年,今届立法会要面对很多敏感、难以处理及复杂的事,例如2007年行政长官及2008年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她承诺,会一如既往地以无畏、无偏及无私的精神主持会议及执行议事规则。她并希望立法会议员运用智慧,群策群力,加强市民对立法机关的认同感。
按照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行使的职权包括:主持会议;决定议程,政府提出的议案须优先列入议程;决定开会时间;在休会期间可召开特别会议;应行政长官的要求召开紧急会议;立法会议事规则所规定的其他职权。
香港第三届立法会的任期为期4年,其60位议员于2004年9月12日选举产生,其中30位议员经分区直接选举产生,另外30位议员经功能团体选举产生。根据香港基本法规定,立法会的职权包括制定法律;审核及通过财政预算、税收和公共开支;以及监察政府的工作。
香港舆论:保持和谐维护稳定繁荣是社会主流民意
2004年10月13出版的香港报章分析,60个议席中,爱国爱港、理性务实、愿意与中央保持良好沟通的议员占大多数,这清晰地反映出保持和谐、维护稳定繁荣是香港社会的主流民意。香港舆论期望新一届立法会与特区政府及社会各界携手合作,共同努力抓住机遇,振兴经济,改善民生,并且按基本法规定循序渐进地稳步发展香港的民主。
社评说,新一届立法会组成是一个多元化的格局,不管什么人,只要进入香港特区的立法会,都必须忠于基本法,认真履行基本法赋予的职责,全面贯彻执行“一国两制”方针,本着对广大市民的整体和长远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在维护繁荣稳定、振兴经济、改善民生方面多做有益的工作。
《大公报》的社评说,新一届立法会议员面对的并不单是投票率和部分支持者,而是面对全港700万市民的福祉和作为特区立法机关成员的职能和责任。当前,香港社会正处于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关头,特区和中央的良好关系,“自由行”进一步放宽,CEPA更进一步扩展,都给香港提供了更大的商机和机遇;作为立法会议员,只能促进这一大好形势而不能“拖后腿”;在香港社会内部,首务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消灭财政赤字,还有医疗、教育、住屋、交通等方面也有不少问题尚待解决。新一届立法会议员必须根据基本法规定的十项工作职能,以议员就任誓词为准则,配合行政主导,履行自己的职责,服务市民和社会。
《香港商报》的社评说,希望当选议员明白肩上职责,尽忠职守,立足香港长远根本利益,为香港繁荣稳定做出贡献,不负选民所托。
香港选管会报告:第三届立法会选举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香港特区的《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选管会须在立法会选举结束后的3个月内向行政长官提交报告。
2004年11月10日,香港选举管理委员会发表2004年立法会选举中期报告。报告显示,第三届立法会选举公开、公平和公正,选举是健全的,没有受到不利的影响。
选管会主席胡国兴表示,选管会欢迎特区政府成立独立专家委员会,检讨选举的管理、策划和举行,选管会将配合独立专家委员会的工作。
胡国兴说,选管会撰写中期报告时力求实事求是,目的是探求真相,并吸取教训,使将来的选举更完善。
对于报告反映的一些与选举事务安排有关的行政或策划上的错误,胡国兴表示,愿意承担错失,并决心完善日后的选举安排和运作。
胡国兴说,选管会仍在调查余下的投诉个案及事项,包括电脑报数系统的失误问题等,并将在12月向董建华提交的最后报告中一并处理。
香港特区政府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在立法会表示,选管会的中期报告确认了整个选举过程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情况下进行的。对于中期报告中所列举的各项问题,行政长官董建华已于10日下午宣布,将会成立一个独立专家委员会,就选举的管理、策划和执行进行检讨。
独立专家委员会的工作一方面将涉及评估今次选举安排的管理责任问题,另一方面将就今后如何改善选举安排做出建议。委员会将于选管会提交最后报告后展开工作,并在大约3个月内向行政长官提交报告。
林瑞麟表示,我们会汲取今次选举的经验教训,仔细研究有关建议,改进日后的选举安排,以确保香港的公共选举可以继续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举行。
相关链接
范徐丽泰简介
范徐丽泰,1967年毕业于香港大学理学院,获理学士学位。1971年获香港大学人事管理文凭。1973年获香港大学社会科学硕士学位。
1973年7月—1995年12月,范徐丽泰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备工作委员会委员、社会及保安小组组长。
1995年12月—1997年7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委员。1996年11月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
1996年12月—1998年4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议员。
1997年1月—1998年4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主席。
1998年5月当选为香港特区第一届立法会议员。1998年7月当选为香港特区第一届立法会主席。
2000年9月当选为香港特区第二届立法会议员。2000年10月当选为香港特区第二届立法会主席。
范徐丽泰是第九届和第十届香港特区全国人大代表。
1998年范徐丽泰获香港特区政府金紫荆星章。
2004年9月12日香港特区举行的立法会选举中,参加地区直选的范徐丽泰以高票当选为第三届立法会议员。
在2004年10月6日举行的第三届立法会首次会议上,议员们通过投票选举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以34票再度当选立法会主席。
2005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5年3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全体会议,批准董建华先生辞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职务。温家宝总理签署了国务院第433号令,即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3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辞去行政长官职务,于2005年3月12日离职。”
国务院全体会议审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关于请求辞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职务的报告,并听取了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廖晖就有关情况所作的汇报。
温家宝总理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董建华先生在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期间,为“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在香港成功地付诸实践做了大量开创性的工作。董建华先生领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全面贯彻香港基本法,依法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