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说的都是农村和农业,没有涉及工商业。实际上,工商业的财富更集中,敲诈勒索起来也比较省事,而官场与乡绅联系密切,与工商业的联系却弱得多,敲诈起来的内部阻力也小得多。所以,在农村发生危机的时候,工商业的失业大军也出现了。据统计,在山东临清,73家布店中的45家,33家绸缎店中的21家,都于17世纪初被迫倒闭关门。北京门头沟的矿工曾在1603年进城示威。苏州、松江、杭州、北京和所有重要的手工业中心,几乎每年都出现市民暴动。(15)工商业对税率和腐败的反应比农业敏锐得多,农民以肚子的忍耐程度为底线,工商业没了利润便要破产。工商业的崩溃导致农产品市场萎缩,又会加剧农村的危机。这方面的内容讲起来另是一大篇文章,在此暂且从略。
在崇祯死弯的下坡路上,明朝的官军又狠狠地踹了社会一脚。
明朝的郧阳巡按高斗枢在《守郧纪略》中记载了明末的情景和官军的表现。他说,崇祯十四年(1641年)六月,他奉命驻守郧阳。七月初,他从长沙动身,水路到达荆州,路经襄阳,八月初六进入郧阳。一路数百里的农田里都长满了蓬蒿,村落破败,没有人烟。惟有靠近城市的一些田地,还有城里人耕种糊口。
他说,在他抵达郧阳前的十几天,左良玉率领的官军路过此地,二三万官兵一涌入城,城中没有一家没有兵的。“淫污之状不可言”。住了几天大军开拔,又将城里所有人家清洗一空,十多天后他到了,竟然找不到米和菜。士绅和百姓见到他,无不痛哭流涕,不恨贼而恨兵。
高斗枢不愿细说官军的“淫污之状”,但我们可以在别处找到补充材料。李清在《三垣笔记·下·弘光》中说:左良玉的兵一半要算群盗,甚是淫污狠毒。每入百姓家勒索,用木板将人夹住,小火烧之,胖人有的能流一地油。他们抢掠来妇女,公然在大街上奸污。将她们拉到船上抢走时,有人望着岸上的父亲或丈夫哭泣,立刻被这些兵砍下脑袋来。
公平地说,左良玉的部队在明朝官军中并不是最坏的。他们烧杀抢掠,但是好歹还能打仗,这总比那些见到百姓如狼似虎,见到清兵和土匪便抱头鼠窜的家伙管点用。另外,官军抢劫百姓,明朝官府要负多一半的责任。尽管官府的税费一征再征,仍然严重拖欠军饷。士兵们被迫卖命打仗,却又缺粮断饷,抢劫起来自然理直气壮,军官们也就不敢真管--已经有许多把官兵逼反的先例。在这个意义上,官军的抢劫等于一次刮地三尺的极其凶残的高额征税,过度和违法之处,则相当于政府摊派和收税时免不了的“腐败税”,当时的正式称呼叫“陋规”、或者叫“常例”,反正都是那些按规矩必定落入贪官污吏腰包的黑钱。
明朝的官军数以百万计,这是横行天下的百万豺狼饿虎,在计算崇祯死弯及其谷底的时候无法忽略。
李自成可以抬高谷底
与官军的表现相反,李自成的军纪越来越好。高斗枢在《守郧纪略》中说:早先,张献忠和李自成每攻陷一城,就要大肆抢掠一场。到壬午(1642年)夏秋,李自成和罗汝才每得一城,则改为派“贼”防守,并且严禁抢掠,以笼络民心。
马世奇还向皇上汇报了一件意味深长的事,他说“贼”知道百姓恨什么,专门打出了“剿兵安民”的旗号,结果百姓望风投降。而“贼”进一步发放钱粮赈饥,结果老百姓把“贼”当成了归宿。(16)形势发展到这个份上,剿匪已经没有“剿兵”的旗号吸引人了,漂亮话的作用也就到头了。--漂亮话本来对安抚人心大有作用:同样是饿肚子,心里以为饿得对,饿得公道,就可能缩在家里等死;心里以为不公道,就很可能骂一声娘,拎着大棒子出门。所以林彪元帅说:“枪杆子,笔杆子,夺取政权靠这两杆子,巩固政权也要靠这两杆子。”漂亮话可以使公正的旗号高高飘扬,不公却是爆炸性很强的危险品,确实能当武器用的。
皇上听说了“剿兵”之类的事,会有什么感想呢?李清记载了崇祯和蒋德璟等内阁大学士的一段对话。
皇上听说百姓多跟着李自成跑,叹息了很久,然后说:我以前当面对河南的督抚说过,叫他们选好将领,选好官员。有了好将领,自然兵有纪律,不敢扰民。有了好官员,自然安抚百姓。百姓视之如父母,谁还肯跟着贼跑?这是团结人心,是比剿贼还要靠前的事。(17)
在明朝的干部选拔机制中,崇祯想要的“巧媳妇”究竟能不能选到,选到后如何做出无米之炊,已经是另外的问题了。我在这里想说的还是崇祯死弯,而李自成等人的出现,对崇祯死弯的谷底的高度有重大的影响。
没有李自成,谷底会比较深,非等到“反正也是一死”的时候才算到了底。有了李自成之类的强大反对势力,人们利害计算的结果顿时改变,崇祯死弯的谷底就要抬高了。李自成的力量正在发展壮大,不那么容易被消灭,反过来倒有得天下的可能,这时候入伙的风险就降低了,甚至比当流民的风险还要低了。而自己当官坐天下的利益似乎也可以列入人生预算了。此外,李自成等辈将大批官军吸引过去,闹得全国各地兵力空虚,无论是造反起义还是当土匪抢东西,风险都大幅度降低了。到了这种时刻,当然不必等到快饿死的时候再造反。这已经不是生死之间的选择,而是怎样更有利的选择,是比生死底线高出一大截的选择。
对于一无所有,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流民来说,答案是很明白的。对于躲在城里的良民来说,跟谁走的利弊恐怕还要算算清楚。这时候,李自成散布的歌谣给出了一个粗直的答案。歌曰:“吃他娘,穿他娘,开了大门迎闯王,闯王来时不纳粮!”
对于那些饥寒交迫的人们来说,对于那些即将被苛捐杂税和贪官污吏逼得倾家荡产的人们来说,痛痛快快地吃他娘几顿饱的,穿他娘一身暖的,不再给狗日的纳粮了,这是多么美好的世界啊!
结局
崇祯十七年(1644年)旧历三月十二日,李自成大军逼近北京西北100多公里的军事重镇宣府,巡抚朱之冯开会,号召誓死守城。而城中哄传李自成免徭役、不杀人,全城喜气洋洋,张灯结彩,点上香准备迎接。镇守太监杜勋打算带人去30里外欢迎李自成。朱之冯痛斥这位皇上的特派员没良心,杜太监嘻嘻一笑,兀自领着人走了。李自成的队伍到了,朱之冯无可奈何,亲自登上城楼,向左右下令发炮,左右默然,谁都不动。朱之冯亲自点火放炮,又被左右拉住。细看时,大炮的线孔已经被铁钉钉死。朱之冯叹道:没想到人心至此。然后仰天大哭,给崇祯写了封遗书,劝皇上收拾人心。随后上吊自杀。(18)
五天后,三月十七日,李自成大军抵达北京,发炮攻城。十八日,崇祯在炮声中发出罪己诏,宣布取消所有加派的新饷旧饷。当晚,北京城破。十九日凌晨,崇祯自缢于皇宫后的景山脚下,时年33岁。
注:
(1)(清)严有禧:《漱华随笔》卷一。顺便提一句:曾就义上任不久就病死了。严有禧恨恨地骂道:“夫国计民生,何等重大,而昧心妄言,以博一己之官,此天地不容。曾之死,阴祸致然也!”我觉得他骂得有点不分青红皂白。
(2)《明史》卷二百五十二,杨嗣昌列传。
(3)(明)李清:《三垣笔记·附识》。
(4)(清)赵翼:《甘二史札记》卷三十六。
(5)《明季北略》卷五。
(6)参见《烈皇小识》卷一,《颂天胪笔》卷二十一,转引自柳义南《李自成纪年附考》第22页。
(7)皇陵碑上这几句话的原文是:“当此之际,逼迫而无已,试与知者相商。乃告之曰:果束手以待罪,亦奋臂而相戕?”
(8)参见吴□:《朱元璋传》第47页。
(9)《史记·陈涉世家》。
(10)李清:《三垣笔记上·崇祯》。给事中的职位,近似如今总统办公室中负责监察工作的秘书,职位不高,但有权驳回中央各部甚至皇帝本人的不合成法的决定。
(11)《三垣笔记上·崇祯》。
(12)参见黄冕堂:《明史管窥》。
(13)《春明梦余录》卷三十六。
(14)这并不是天方夜谭。1999年春,我到安徽农村调查,发现那里就有白送土地给人耕种而无人接受的现象。当地每亩土地分摊各项税费将近200元,扣除种子肥料等项成本后,种地只能挣出来低廉的工钱。只要有机会干两个月的临时工,就没有种地的道理。当地抛荒的顺序,也是先从差地没人要开始。还有一点也是有启发性的:按照中央政府三令五申的规定,农民负担不能超过收入的百分之五。而那里每亩土地的负担竟在“减负办”(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的眼皮下达到了百分之二三十。这也进一步证明,每亩赋税10两银子,并不是顾炎武在胡说八道。尽管这等数目在名义上是不存在的。
(15)(法)谢和耐:《中国社会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70页。
(16)计六奇:《明季北略》卷十九。
(17)李清:《三垣笔记·附识·上·崇祯》。
(18)《明通鉴》卷九十。
杂 论
笑话天道
一
我在一个搞收藏的朋友家里,见过明朝正德年间(1506-1521年)的圣旨真品。一卷明黄色的丝织物,平滑精美厚实,上面写着极漂亮的楷书。劈头第一句话就是:“奉天承运皇帝制曰”。那下面的文字,当然都是传达天意了。
“奉天承运”这个意思,在圣旨出宫的仪式中得到戏剧性的体现。明朝的制度规定,颁布诏书时,要将诏书装在盒子里,用绳子吊着,从承天门上缓缓放下去,就好像圣旨从天而降,下边则有人跪接。明朝的历史学家余继登在《典故纪闻》卷十四里还讲了一个故事,说成化四年(1468年)秋天,负责办这件事的人不认真,降旨的时候绳子断了,装着诏书的盒子摔坏了,于是有御史参劾,要求将此人治罪,皇上竟饶了他。当时的人们都感叹皇上宽大。
我猜想,既然有这种仪式,承天门上一定还会有某种往下放绳子的沟槽,而且位置一定在承天门的正中央。承天门就是今天的天安门,名字是清朝建立后改的,但模样并没有改。如今天安门却作了很多修整,更高了也更大了,正中央早已改换成了扶手,沟槽肯定是寻不着了。
奉天承运,粗略地意译为现代用语,大概就是遵循历史规律、体现或代表了历史规律的意思。当然这么翻译显然有点勉强,〃奉天〃所奉的天道,乃是天地万物和人类社会共同遵行的规律,不仅仅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规律。但是现代人不像古人那样讲“天人合一”,除了“历史规律”之外,我在现代观念体系中找不到结构上同位、功能上对应的更恰当的概念,只得硬译一句。就好像历史规律运行一样,天道运行也是有阶段性的,国运昌或国运衰,三阶段或五阶段,初级阶段或高级阶段等等,运行的每个阶段上都有要承当的特定历史任务,这是命中注定,早已由某大师算好,等闲人更改不得的。
“奉天承运”这四个字是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亲自改定的。吴□先生在《朱元璋传》里说,在元朝,诏书开头的套语是蒙古语的音译:“长生天气力里,大福荫护助里”,文言译作“上天眷命”。朱元璋以为这口气不够谦卑,改为“奉天承运”。
仔细品一品,朱元璋这话确实谦卑了许多。“上天眷命”,很容易给人自作多情的感觉天凭什么单单眷恋你?而朱元璋就不自作多情,他尊奉天道,代理天道,体现天道,如此恭敬行事,天还会找别的什么人当代表么?
“代理天道”云云,并非我凭空瞎说,朱元璋的自我感觉正是如此。在废除宰相制度之后,朱元璋感觉忙不过来,便指示秘书班子帮助他严格把关,朱元璋指示的第一句就是:“朕代天理物”。朱元璋死后,他的后代给他上的尊谥长达21个字,开头两个词便是“开天行道”。此后的明朝皇帝,除了半截被人夺了权的建文帝、景帝和崇祯帝之外,每位名字之前的17个字的尊谥里,最前边的两个词必定是谈天说道的。譬如定陵地下宫殿埋的那位很贪财的万历皇帝,其尊谥就是“范天合道哲肃敦简光文章武安仁止孝显皇帝”,17个字,前两个词就赞扬他合乎天道的规范。
总而言之,皇上是真命天子,他的一言一行都代表了天道。天道是神圣至尊的东西,一个人代表了天道,他的神圣至尊自然也就毫无疑问了。
二
正德皇上朱厚照,就是我在朋友家看到的那卷圣旨的发出者,闹出过许多笑话。
明朝正德十四年(1519年),正德皇上南巡到了扬州,兵部左侍郎(国防部副部长)王宪,抄发了皇上的一个命令通告天下。通告说,养猪杀猪本是寻常事,但是今年正是我的本命年,而且猪与朱姓同音,再说吃猪肉也容易长疮生病,很不妥当。因此通告各地,不许喂养猪、买卖猪和屠宰猪。如果故意违抗,本犯及一家老小,发配最远的边疆充军,永远不许回来。
命令一下,各地的老百姓纷纷杀猪,肉多了一时吃不了,便纷纷腌制贮存起来。这条命令显然执行得不错,到了第二年春天,孔庙的祭祖典礼要用猪的时候,果然找不出一只猪,只好以羊代替。
这则逸事见于明朝人沈德符写的《万历野获编》卷一。为了追根溯源,沈德符同时讲了两个这样的故事。另外一个故事是关于杀狗的。
宋徽宗崇宁年间(1102年…1106年),谏官范致虚向皇帝提了一条建议,说陛下生肖属犬,人间不宜杀犬。宋徽宗接受了这个建议,严令禁止屠狗。沈德符说,这已经成了古今最可笑的事情之一,没想到本朝又出现了。
我想,如果不提皇上代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