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杰作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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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杰作选-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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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奥法特购买了30多头大肥猪,可发觉无法把它们从卖主那儿赶到船上去。于是他心生一计,想到可以将猪眼缝上,这样便可以随意将它们赶到任何地方了。他说干就干,马上叫他的雇工——包括林肯在内,一齐动手,很快就干完了——就等着赶猪走了。可是肥猪们眼睛瞎了看不见路,它们跌到水沟或田地里便没法往前走了。这方法不合适,于是只能将肥猪一头头捆起来抬到车上再运到船上去。卖猪的地方离桑格蒙河不远,现在该地属于米拉德县。    
    在这次跑船期间,他们结识了原先完全陌生的奥法特,他对林肯很是喜欢,认为林肯能派上用场,因此与林肯订下契约正式雇他做自己的雇工。待他从新奥尔良返回之后,他叫林肯去纽塞勒姆村他开设的店铺和磨坊里做伙计,纽塞勒姆村原属桑格蒙县,现属米拉德县。汉克斯没有去新奥尔良,他拖家带口,一回到家里总难得再出趟远门,现在已从圣路易回来了。他就是如今在迪凯特卖“栅栏木条”的那个约翰·汉克斯,他是林肯的母亲南希·汉克斯的堂弟。林肯的父亲带着他的一家人,以及两个女儿女婿全家,按照原先的决定,从梅肯县移居到了科尔斯县。他继母的儿子约翰·D·约翰斯顿也到了他们身边。林肯生来第一次,如上文所提到的那样,独自一人在纽塞勒姆没有期限地停留下来了——那是1831年7月间。林肯在此地很快就结识了许多熟人和朋友。一年没到,奥法特的生意每况愈下,到了1832年,黑鹰战争爆发时,已经濒临倒闭了。林肯加入了围剿“黑鹰”的一个志愿兵连队,他完全没有料到,自己竟被选为连长。他说自己以前在生活中碌碌无为,这次当选使他格外欣喜,他服役近三个月,出过征,在行军途中吃过很多苦,但没打过一次仗。如今在依阿华,他还拥有一块因为服兵役而分给他的土地。他退伍回来之后,自觉在乡邻中颇有人缘,当年便参加州议员竞选,结果落选了——但在他自己所属的选区,他获得了277张赞成票,7张反对票。后来他坚定地支持克莱竞选总统,结果也遭失败。那年秋季他所属的选区以115票的多数票赞成杰克逊将军当选,克莱先生败北。这是林肯仅有的一次被人民直选投票所击败。他当时一贫如洗,又无工作,但他极想和那些对他慷慨相助的朋友们待在一起,再说他确实走投无路了。他苦苦思索,他该何去何从——他曾经想去学习打铁技艺——想去学习法律——可又觉得自己没有受过几天教育,难以学好法律。没过多久,真够凑巧的,有个人主动提出,愿将他的一批陈货让林肯和另外一个像他一样贫穷的人赊销。他们便开店做生意;他在此说明,就是那家人所共知的杂货店。当然,他们除了债务越陷越深之外,从中一无所获。后来,他被任命为纽塞勒姆的邮务员——这是个无足轻重的职位,所以他的政治观点并未招来任何对他担当这个职务的异议。那家商店最终倒闭了。桑格蒙县的土地测量员建议林肯代为负责他所在地区的一部分测量工作。他接受了这个活计,买来了一个指南针和一副测链,研读了一点弗林特和吉布森的有关测量的著作之后,就干起了这份工作。这个差使能使他得以温饱,让灵魂和肉体仍融为一体。1834年的选举来到了,他以一个候选人所能获取的最高票数当选为州议员。约翰·T·斯图亚特市长也当选了,当时他正从事律师职业。在竞选游说期间,有一次他与林肯进行私下交谈时,鼓励林肯去学习法律。林肯当选之后,从斯图亚特那里借了不少书,带回家中认真研读起来。他在无人可以讨教的情况下刻苦自学。他仍然干着测量的差使,靠它维持日常的衣食开销。在州议会举行会议期间,他暂时搁下法律书籍,待会议结束之后又重新拿起书本学习。1836、1838和1840年他连续当选。1836年秋季他获得了律师证书,1837年4月15日他迁居到斯普林菲尔德,开始正式从事律师职业,他的老朋友斯图亚特请他做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1837年3月3日,林肯和另一位桑格蒙县的代表,在当天的伊利诺斯州议会议事录817和818页上刊登了一份抗议书,简要地阐明了他对奴隶制问题的观点;时至今日,他所持的观点仍与那时完全相同。那份抗议书如下——(此处略)。1838年和1840年在州议会中林肯先生的党提名他为州众议院议长候选人;但因为只有少数人赞成,结果落选了。在1840年,他拒绝再次当选为众议员。1840年,他被提名为哈里森选举人之一,1844年被提名为克莱选举人之一,为这两次竞选活动他花费了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1842年11月他同肯塔基州列克星敦的罗伯特·S·托德先生的女儿玛丽结婚。他们现在有三个孩子,个个都是男孩——一个生于1843年,一个生于1850年,还有一个生于1853年。他们还有一个孩子生于1846年,但夭折了。1846年他当选为国会众议院议员,只任期一届,从1847年12月起到泰勒将军1849年3月就职为止。墨西哥战争从头至尾都是在林肯先生当选为国会众议员之前进行的,但当时美国军队仍驻留在墨西哥,和约也直到后来的六月才得以正式批准。他在国会中对这场战争的态度引起了颇多争议。只要细心读读《国会院报》和《国会环球报》就不难发现,对向战场上的士兵提供一切供应和支援的议案他都投了赞成票,对一切有益于参战的军官和士兵及其家属的议案他都投了赞成票;某些议案未经过争议而获一致通过,没有留下谁反对、谁赞成的投票记录。从《国会院报》和《国会环球报》上均可以看出,他曾公开表明这场战争完全是美国总统一手发动的,而发动这场战争既无必要,也违背了宪法。这声明原本是阿什蒙先生修正案中的措辞。对这种观点,林肯先生和几乎全体,或者就是所有议员中的辉格党人全都表示赞同。    
    林肯先生发表这一观点的依据,简而言之,就是美国总统派遣泰勒将军进入了一个原本属于墨西哥而并非属于美国的地区,第一次激发了两国之间的敌意——其实就是引发了战争;那地区和里奥格朗德河东岸接壤,一直居住着土著墨西哥人,他们在那里出生并受到墨西哥政府的管辖;这地区从未隶属于得克萨斯或者美国,也从未通过签字条约而转交给它们——虽说得克萨斯曾经声称里奥格朗德河是它的边界,但对此说法墨西哥未曾承认过,当地的居民也未曾认可过,而且得克萨斯或美国也未曾强迫对方予以承认——此外,在那个地区与得克萨斯实际控制区之间有一片广阔的沙漠——那个引起争议的地区一度是墨西哥领土。在尚未经过任何法律程序(直到目前还没有经过)变更它的所属地位之前,它仍旧归墨西哥管辖。    
    林肯先生认为派遣一支军队进入墨西哥人的领土,是没有必要的。墨西哥并未采取任何方式侵扰或威胁美国或者当地的人民;同时这一行动也是违背宪法的,因为宣战的权利,宪法将它赋予了国会,而不是总统。他认为,采取这一行动的主要动机,就是为了转移公众的注意力,使他们对政府在俄勒冈边界问题上,对英国采取“五十四、四十、或者战斗”的让步视而不见。    
    林肯先生将不参加连任竞选。在他前往华盛顿前便已就此事作出了决定,并将此决定公诸于众;这一决定也得到了辉格党朋友们的谅解,出于这种谅解,哈丁上校和贝克上校以前在同一选区也只干满了一届任期。    
    1848年,他在国会任职期间,竭力主张提名泰勒将军做总统候选人,反对提名另外的人。在泰勒将军获得提名之后,他为了使其竞选获胜而全力以赴——在华盛顿附近的马里兰作过几场演说,在麻省也演讲了几场,在他自己所属的地区伊利诺斯,他更是四处游说,最终该地区以1500票的绝对多数赞同泰勒当选。    
    退出国会之后,他以前所未有的热忱继续投身于他的律师职业之中。1852年,他又被提名为斯各特选举人,也进行了一些竞选活动,但由于意识到这次在伊利诺斯没有几分成功的把握,所以他没有显出上次为总统竞选时的那股热情。    
    在1854年,他忙于律师业务,几乎淡忘了政治活动,直到密苏里妥协案被明文废除,他这才被惊醒过来。    
    这年的秋天,他又四处去发表竞选演说,但目的或目标只是为了尽可能地使理查德·耶茨众议员能竞选连任。他的演说立即引来了空前的关注。随着竞选活动的深入展开,他竟被本州的其他许多地方邀去演说,这些地方已不属于耶茨的选区了。他并没有就此搁下律师业务,而是将精力轮流放在法律和政治活动上。那一年,州农业商品交易会在斯普林菲尔德举行,道格拉斯宣布要到场发表演说。    
    在1856年的竞选活动中,林肯先生曾作了50多场演讲,但据他回忆,从没有一次的演讲稿被付梓印刷。其中在盖伦纳曾作过一次演说,但林肯先生实在想不起来演讲稿的哪一个段落是用铅字印刷的;他也想不起来是否在那次演说中提到过联邦最高法院的一个裁决,他或许谈到过这一话题;当时的一些报纸也可能报道过他曾说过那些话;但他认为,即使就在当时,他也是绝对不会说出那些话来的。


诗歌、散文卷第3节 序

    林肯在伊利诺斯州第八司法区所结识的那些农夫、商人、律师及诉讼当事人,也都没有特殊或神奇的语言才能。好在林肯并没有把他的时间全部浪费在这些才能与他相等或比他低的同伴身上——你必须要记住这一重大事实。相反,他和当时一些头脑最好的人物——一些跨时代的最著名歌手、诗人结成了好朋友。他是怎样与这些并不同处一个时代的人结交的呢?看了下面的故事,你就明白了。他可以把伯恩斯、拜伦、勃朗宁的诗集整本整本地背诵出来。他还曾写过一篇评论伯恩斯的演讲稿。他在办公室里放了一本拜伦的诗集,另外还准备了一本放在家里。办公室的那一本,由于经常翻阅,只要一拿起来,就会自动摊开在《唐璜》那一页。当他入主白宫之后,内战的悲剧性负担消磨了他的精力,在他的脸上刻下了深深的皱纹。尽管如此,他仍然经常抽空拿一本英国诗人胡德的诗集躺在床上翻阅。有时候他会在深夜醒来,随手翻开这本诗集,当他凑巧看到使他得到特别启示或令他感到高兴的一些诗,他会立刻起床,身上仅穿着睡衣,脚穿拖鞋,悄悄到白宫各个房间一一寻找。他甚至还会叫醒他的秘书,把一首一首的诗念给他的秘书听。在白宫时,他也会抽空复习他早已背熟了的莎士比亚名著,还常常批评一些演员对莎剧的念法,并提出自己对这些名著的独特见解。    
    罗宾森在他的著作《林肯的文学修养》一书中写道:“这位自学成才的伟人,用真正的文化素材把自己的思想包扎起来。他可以被称之为天才或才子。他的成长过程,同爱默顿教授描述的文艺复兴运动领导者之一伊拉斯莫斯的教育情形一样。尽管他已离开学校,但他仍以唯一的一种教育方法来教育自己,并获得成功。这个方法就是永不停止地研究与练习。”    
    林肯在一封信中写道:“我自己的那首诗是在下述情况下写的。1844年秋天,心想我可以为克莱先生在印第安纳州获胜出点力,我就去到我在那个州里长大的那个地方;我的母亲和唯一的一个姐姐也葬在那里,我已经有十五年没有回去了。那个地方就其本身来说,一点都没有诗意。尽管如此,看到了它,看到了那里的景物和居民,就激起了我的感情,这肯定就是诗;至于我抒发出来的那些感情是否是诗,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诗歌、散文卷第4节 又见童年故居

    又见童年故居,    
    见到它令我欢喜;    
    历历往事涌上心头,    
    不免也生出几分伤感。    
    啊,回忆!你这居中的区域,    
    就处于尘世和天堂之间,    
    腐朽的物品,痛失的亲眷,    
    在梦幻的暗影中复现眼前。    
    抖落了人间的所有污泥浊水,    
    显露出神圣、完美和光明,    
    犹如魔法岛上的景致,    
    全都沉浸在明澈的光芒中。    
    仿佛暮色驱逐了白昼,    
    朦胧的群山令人赏心悦目;    
    仿佛号角声声悠扬地回荡,    
    又缓缓消失在远方。    
    仿佛挥别雄浑的瀑布,    
    我们徘徊不定,聆听它的轰鸣;    
    所有忘怀的事物,    
    回忆使它们化为至尊。    
    自从辞别了故土,    
    辞别了森林、田园和嬉戏地,    
    辞别了亲密无间的学友伴侣,    
    二十载光阴转眼过去。    
    昔日熟稔的景物,    
    如今已所剩无几,    
    但一映入眼帘,那尘封的记忆    
    又重被开启。    
    分别之日留下的亲朋,    
    流年似水,物是人非:    
    孩童成年,青壮已白发苍苍,    
    半数已奔赴黄泉。    
    未亡的亲人对我说,    
    谁都难逃死神的手心,    
    直到声声如丧钟鸣响,    
    处处如一堆堆坟茔。    
    我在田野上流连、深思,    
    在空荡的房间里踱步,    
    感觉与逝者相伴,    
    就像正活在墓中。    
    而这里有一个令人恐惧的物体    
    比坟墓中容纳的更为惊骇——    
    徒具人形,理智丧尽,    
    只有可悲的生命留存。    
    可怜的马修!你曾是活跃的才俊,    
    一个天资聪颖的孩童——    
    如今却被紧锁在心灵的黑夜里,    
    一个桀骜不驯的疯子。    
    可怜的马修!我怎能忘记    
    当初你一股疯劲,    
    损伤了自己,击打你父亲,    
    还非要干掉你的母亲。    
    恐怖传开,乡邻四处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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