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那是爱?别骗自己了,你只不过想找个人支撑你活下去。”
“你把我看成什么了?和那些糟蹋作践你的家伙一样吗?”
脱口而出的瞬间,云缇亚猛然意识到自己不该说这句话。但已经晚了。爱丝璀德的笑依然斜在唇边,可他觉得,她其实面无表情。那笔直通往黑暗的目光让他感到,自己在她面前形同赤/裸,而她却隐身于他永远无法洞悉之处。这样强烈的不平等令他几近狂乱,原先准备好的言辞,也蓦地枯萎成了灰烬。
“……如果没有别的事,我失陪了。”
“啪”地一声。
她扣上了门。
云缇亚坐在床沿背对着门发呆。他脑子里一片密麻,那儿像有一个蚁群在纠缠耸动,吞吃掉它必经之路上的所有东西。墙上并排挂着他一长一短两把黑刃,长的约莫两尺,短的刚好半肘。它们又在一起了。他盯着自己失而复得的武器,被蚁群啮咬得寸草不生的荒原忽然涌上来一阵酸楚。有那么一瞬间,他感觉自己不应该离开那个漏着微光的岩洞,尽管这种后悔只存在了短短一刻。
门再次被推开。女人的脚步声。
“你还有什么东西忘了拿?”云缇亚问道。
他忽然回过神,那不是爱丝璀德,他没有听到在脚步之前手杖夺夺叩地的声音。本能地弹起,却看见那双他所见过的最漂亮的眉毛,眉下的眼角本应是英锐上挑,此时泛着微红,耷拉下来。刚流过泪的阿玛刻,有一种他此前从未觉察的、和其他女人别无二致的气息。
云缇亚歪了歪脖子。“谁惹你哭了,姐姐?”他说,“我替你教训他。”
他马上发现这又是个傻问题。能得到阿玛刻眼泪的男人只有一个,当然,她绝不会准许他对那人动粗。
“我和龚古尔同僚几年,伤感一下,不可以么?”她在床沿坐下,就贴着他身侧。
这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那么,”云缇亚笑了,“你是来探望我的?探望我这个惹得圣徒当众发怒,被罚闭门思过的小文员?可真是荣幸哪。”
阿玛刻撇着嘴给了他一拳,“趴床上哼哼去!谁要看你活蹦乱跳的样子?”
“好得差不多了,你瞧,你瞧。”云缇亚掣刀在手,挽了两个漂亮的刀花。肩背虽然还疼得厉害,但好歹不影响活动了,看来盐巴对伤口还是有些用,至少遏制了血肉腐化,“本来就冷冷清清地憋着慌,你还想让我长褥疮吗?”
阿玛刻唇角一翘,突然截过他的短刀往空中抛去。云缇亚为她手指间的技艺而目眩,打小起阿玛刻就喜欢收集小刀小斧子,做这种抛接游戏。她的手灵活地控制着那一线线光华交错的轨迹,织成稠密的网,十几年了,幼时的戏法竟一点也没有生疏过。云缇亚如同又回到了那片开满山萝花的原野,他们跑累了,并肩坐在大石上,看着剑面映照出远处碧蓝色的海洋。
“真美,姐姐,”他由衷地赞叹,“你命中注定是为了驾驭刀剑而生。”
阿玛刻将刀插回他的鞘内。“昨晚我梦见了从前,我们在耶利摹东部的那段时光。那儿的村庄和教皇国不一样,屋子没有地基,用木架搭在小河上面,夜里入眠时好像都枕着水声。村北的乔莎大娘最会酿酒,咱俩还偷吃过她从酒缸里捞出来的樱桃糟,结果你比我还先醉倒!”
“想起来了,”云缇亚眨眨眼,“她老是说她亲耳听见过精灵和小仙女对话,它们把狗尾巴草叫做‘看麦娘’,把毛地黄叫做‘狐狸脚’!”
“……后来塞黑莱特阿姨带你去了教皇国。我那酗酒如命的海寇老爹有天醉死了,我就背着他留下来的破盾牌加入了雇佣兵。”
“没想到还能再遇见……”
“我也没想到你比小时候伶牙俐齿多了!”阿玛刻笑起来,“还记不记得跟圣者出使西庭那件事?大公在宫里举行国宴,我第一次穿又长又臃肿的礼服裙,一不留神踩住裙边,从阶梯上滚下来。当时在场的人一片哄笑,尴尬得要命,鬼知道你从哪里钻出来,硬塞给我一个钱袋子,还大声说,‘好吧,算我输了,你竟然真的敢大庭广众的这么做!这是你的四十银币!’”
云缇亚忍俊不禁。“我有那么英勇么?”
“英勇什么的是差了点儿,可那四十银币,就连小人书里骑士拯救公主于危难的一吻也及不上它之万一啊!”
两人再也无法抑制地笑成一团。阿玛刻笑着笑着,忽然伸出手,抚摸云缇亚面上的烙印,一路抚向他溪流般的长发。
指尖冰凉,如刚在冷水中浸过。
“你和以前不同了,”她低声说,“和我任何一个时候认识的云缇都不同了。”
云缇亚在她眼里又看见了那细小晶亮的光。他有些莫名地惶恐起来,阿玛刻从未用这么轻的声音和他说话,这么轻,这么轻,好似耳语。“为什……”
她的唇封住了他的疑问。
她将他按在床头,那个吻绵长而苦涩,带了点辣,有股烈酒的味道。云缇亚感觉自己的呼吸都要被它融化,与她的气息合而为一。心脏砰砰跳动,像只鸽子要逃离漆黑一片的鸟笼,而她以不容拒绝的怀抱包拥着它,她的胸膛温软,却平静得让他觉得那是一潭死水,里面已不再有任何活物。
云缇亚终于意识到她在干什么。
他一把推开了她。
阿玛刻没有生气。她淡淡地扯开发带,略微透着金光的浅栗色直发滑落到腰间。扣子一颗接一颗解开,海狸绒半袖长外套被褪了下来,里面只有一件薄得近乎透明的细麻衬衣,她抽下腰带,脱掉裘皮滚边的长筒靴,赤足站在地上。在做这一切的同时,她始终直视着云缇亚的眼睛。
云缇亚扭过头去。“你疯了。”他说。
“这不是你一直想要的吗?”衬衣轻轻和其他的衣物堆到一起,“你不是亲口对我说,你喜欢我吗?”
鸽子扑腾得更厉害了。
“别这样,阿玛刻。”他的喉咙干涩得发疼。“你这是在羞辱我。我不是那种人。”
“……我没有别的东西给你。除了我的身体——珀萨从没碰过我,这身体是干净的。”她惊人的美丽已经全无遮掩地向他展开,颀长窈窕,肌肤光润,没人相信那是一个经过无数战火磨洗的身躯,“只有你了,云缇,只有你才能帮我,珀萨已经被圣者囚禁起来,即将性命不保!我知道你和他有过节,看在我的份上……”
“圣者不可能杀他!”云缇亚叫道,“就算万一,你和普兰达也……”
“普兰达已经领兵驻扎到冬泉山脉下面的城堡里去了,他不想和杀害龚古尔的人呆在一起。我明天也要带部队离开要塞,到西边去布防——谁知道那个海因里希到底搬弄了些什么?或许他已经趁圣者病重控制了亲卫,第一个就会朝珀萨下手!”阿玛刻将云缇亚的脸扳过来,迫使他正对着自己的视线,“只有你可以救他,云缇!第六军的印信和军符不是都在你这里么?只要……”
“别做这种傻事!”他恍然明白了她来这儿的真正目的,“圣者的脾气你还不清楚?别的他都能容忍……但他绝不会放过打这些主意的人!”
“——云缇。”
她抱住他的头,言语飘忽如幻。
“你爱我么?”
爱?已经无法分辨哪种感觉是爱了。他喜欢她,从那个小女孩阿玛刻烙在他心里的影子开始,流淌过十几年的时光,有时甚或重过自己的生命。但现在,他意识到,那并不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的感情。他和她,就像空中抛飞的利刃,拖曳着光华交穿,循环往复,聚合分离,其实从来没有哪一个时刻触碰到彼此。
“阿玛刻,”他缓缓地说,“我珍视你,所以,不想看着你自蹈死地。”
她的目光垂了下来。
“……这样啊。”她说。
云缇亚从那叹息里听出了犀利的刃风。心中一凛,反射性地抽刀,手却忽然失去了力量。阿玛刻望着他,面色一点点变得清冷。
她唇上抹了迷药,而刚才只是在等待它发作!
云缇亚大吼一声,朝她扑来,阿玛刻飞身闪过,手刀精准地削在他肘间,云缇亚的身子便像一匹布似地瘫了下去。四肢还在抽搐,但已无法组成动作,他用野兽伤口一样狠厉的眼神紧盯着那个女人,后者只是不声不响地穿好衣服,拿绳子将他手脚绑在床的两头,牢牢地打了个死结,顺便从他腰带上摘走钥匙。“别怪我,”她轻声说,“这是死罪,我不想把你也扯进来。”
云缇亚挣扎着。“阿玛刻!”他叫她的名字,声音哑得干裂洇血,“不要做你一定会后悔的事!”
她撕下床单的一角塞在他嘴里,用布条勒住。
云缇亚眼睁睁看着她在房里一阵翻找,终于从画像后的暗格找到了另一片钥匙。两片合在一起,打开了抽屉里的精铁小匣。她做这些的时候显得极其平静,有条不紊,不见一丝一毫的颤抖,他知道,那是紧张到极致时才会有的表现。这情景让他绝望,他几乎已看到了阿玛刻被砍下来的头颅悬挂在要塞大门上的一幕,而那个拉着他在山野间奔跑、教他抛掷刀剑的欢笑着的小女孩再也不会回来。
直到她最终站在他面前,微微俯视的目光带了点忧伤,除此之外和他认识的阿玛刻绝无分别。甚至有一刹那,他以为她改变了主意。
阿玛刻轻轻摩挲着他脸部粗糙苍白的印记。“你真傻。”她自语般地说道。
然后她抄起一张椅子,用椅背砸向他的头。
作者有话要说: 摔跤打赌那个段子不是原创,貌似是中学时候从某本地摊口才书上看到的=v=
我发誓这是某云在前编最后一次被放倒了。我对着爱丝姐姐的眼睛发誓!
☆、Ⅸ 歧路(4)
他第一次见到那人时,并不知道自己日后会跟随他一生。
那时他自己已经是同辈中的佼佼者,独来独往,孤高不群,但各方面都无可挑剔。同学嫉羡不已,导师青眼有加,相比之下名唤贝鲁恒·格伦维尔的学长貌不惊人,才能似乎也并不出众,还有着诸多如上课看杂书、把情诗集子误当做理论作业上交而被骂得狗血淋头的恶劣记录。有阵子他也诧异,格伦维尔不过是边地芝麻大小的一个乡绅,怎么让儿子混进了这样一个不看能力就看出身的地方,直到后来偶然得知,是武圣徒曼特裘向学院做的推荐。
哦。
于是他们越发没有什么可谈。
他自顾自地磨砺锋芒,偶尔听到那位格伦维尔学长又因为吟风弄月而受处罚的消息,也在心底里跟着众人冷笑一两声。
他毕业了。那是圣普拉锡尼二十六年,之后的事却并不顺遂。
凭他的成绩,出去后至少可以直任高级幕僚,甚至副指挥官,但包括安德朗公爵的第六军在内,竟没有部队肯接收他。学院用尽一切办法,留他下来当了个理论助教,由于没有武勋,阶位很低,也得不到学生尊重。那时的学院内部已和圣廷一样腐败,原先执教的名将都回到了各自军中,滥竽充数的讲师和纨绔子弟勾搭成一团烂泥。他生性孤傲,因此饱受排挤打压,任职一降再降,身负重担却无能为力。更有甚者,某个大贵族的少爷喜好男色,看中他的容貌,一边许以高位,一边笑涎涎地死缠不休。他被惹怒了,拔剑三两下就把那少爷打翻在地,因为顾忌到自己父母,倒也没有下手太狠。
结果当晚他就遭到了报复。十几个人——其中还有他的同事和学生——把他绑到哥珊旧城区的一间废宅里,恣意侮辱了一夜,直到天亮已久,那少爷才满足而去。
当他知道是父亲找遍了各军统帅和学院里的人,好说歹说求他们不要放他入伍时,有一刻,他想死。
但很快他明白了父亲为何那样做。那时候圣曼特裘已举起义旗,响应教皇召唤与之对抗的贵族领主没一个能在战场上活命。四个月后,哥珊陷落。新教皇在一片欢声中戴上三重冠,下面跪着的领主们纷纷庆幸自己作出了正确选择,谁也没意识到自己已将一头饥饿的狮子送上王座,更可怕的是,这狮子还顶着无数平民恭礼敬献的光环。
平民和铠甲锃亮的士兵涌进学院那晚,他穿上了自己最正式的服装,拿起剑来和那些人战斗。并非真的想保护这给予过他无限希望与痛苦的地方,他只是期待有人了结自己。最后他被士兵俘虏,带到他们首领的座骑前。没有太多意外,他看到了当年不务正业差点被开除的学长,全身包裹在甲胄内,双瞳如血,鲜红的额印舒展如羽翼。
火光晃在他脸上。视线有些恍惚起来了。
“杀了我,”他冷冷地说,“还等什么?”
贝鲁恒望着燃烧中的建筑。放弃抵抗的师生在满地尸体间哀声哭号,平民们义愤填膺地冲上去,揪住他们头发拳打脚踢欢庆胜利,而冠以武圣徒多明妮嘉之名的学院一点点坍缩在火中,缄默无声。
“跟我一起干吧,珀萨·艾恩赛德,”他说,“舍弃你的家族和姓氏,然后你可以活下去,有尊严地活下去。”
“我和你没有私交,也不需要你的怜悯。”
“怜悯?我看中了你的才能,你想找一处能实现个人价值的地方,这是等价交换,谁也不欠谁,很公平。”贝鲁恒拨转马头,朝正在欢呼的人群走去,“没人逼你做决定,你自己考虑考虑。”
“……借口。”珀萨在他身后说。
马蹄声顿了一顿。
“老实说,我只是不愿看见你沦落到如此地步。这答案你可满意?”
珀萨无言以对。人们高唱凯歌,从他面前走过,手里挥舞圣十字杖和插着头颅的长叉,他看见那个显贵少爷的头,但紧接在后面的就是安德朗公爵,那位矮胖和善的老将军似乎已被游街展览了一整天,瞎了的左眼还半睁着,平常细梳的小髭胡微微上翘,勾出一丝僵冷而古怪的笑意。恍惚中,他竟觉得眼前这个世界,与少年时所认识的世界,完全是两个毫不重叠的空间。
还能如何?
死,还是回到那比死更不堪的过去?
他清楚贝鲁恒给了他选择的机会,没有让他的妥协看起来明显是对现实的屈从。他给他尊严,他为他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