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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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杀- 第1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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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手,活腻了你?快放手!”被杨王捂住,温莹玉更怒,一双妙目如刀一般“砍杀”杨王无数次,甚至用玉质一般的手去推开杨王。不想一推就推中了杨王结实的胸膛,顿时意识到被杨王捂住嘴已经是越过了男女受授不亲的界线了,而她还用手去触碰这个不要脸的胸膛,那更加成何体统?

    “小兄弟,刚才那大汉露出的一手,实力很强,咱们就别瞎掺和进来了。”小翠生怕这对冤家对头会打起来,赶紧力劝杨王一句。

    杨王恶狠狠地瞪视着温莹玉:“你再闹,把你收进我的飞船里去!”

    与杨王怒瞪较劲的温莹玉一听,脸色一变,这下才软了下来。她可不想再次被缩成一只蚂蚁。

    见这招奏效,一招就把这个任性、目中无人的富家小姐给镇压住,杨王当即松开了手,没再为难温莹玉。

    丫鬟小翠见小姐遇到杨王,竟然也有服软的一刻,只得苦叹摇头。这还真是“一物降一物”,也只有不按常理出牌、奇奇怪怪动作时偶有出的杨王,才能降得住小姐她。

    不过,温莹玉表面上被杨王镇住,可她心里一百个不服——满肚子憋屈得很!于是她折了根树枝,在湿漉漉的地面上画着杨王的人头,然后千刀万剜地捅着这个可憎的家伙。

    “少爷,你觉得通灵湖的湖主,会答应你这门亲事吗?”

    就在这时候,一个声音从灌木林的深处传来。没一会,一队人马出现在林荫小道上。

    粗摸一数,这队人马大概七八个人,走在前头的有一个身穿锦服的青年,还有一个书童模样的仆人。

    身穿锦服的青年,他的衣服上绣了许多奇花异草,头上更是戴了一顶荷叶形状的帽子。

    跟在这锦服青年后面的六个下人,其中有两个手捧精致的雕花木盒子,剩下的人都手提利剑,明显是护驾的阵势。

    “空自在要是不答应,更好,”锦服青年不以为然地道,“这是父亲大人的安排,非我本愿。”

    “少年,你老大不小了,是该谈婚论嫁的时候了。何况通灵湖的空对月姑娘,长得美丽无比。听说想送聘礼的人,不下十几家呢,你就争争气,把空对月姑娘娶回来,也不丢咱们神农山的格,也算争了口气。”那书童劝说着道。

    “空对月姑娘是漂亮,但没法跟玉女村的仙女相比。”锦服青年道,“我作为神农山一脉单传的子嗣,不出几年就继承父亲大人的山主之位,要坐领整座神农山。以这等尊容和身价,若不能娶玉女村的仙女为妻,那不枉费我那神农山一山之主的名头?”

    听到这个神农山公子哥们,竟然以娶玉女村女子为妻为荣,而且还将玉女村的女子称之为仙女,正在生闷气的温莹玉一听,顿时甚为欢喜,不禁朝这个锦服青年多看了几眼,发现这锦服青年长得倒是清俊:“算你有眼光,知道我们玉女村的女子美若天仙。”

    一旁的杨王见到这个对谁都摆架子、都嗤之以鼻的温莹玉,竟然多看了几眼这个神农山之子,眼神中流露出少有的欣赏之色,不禁嘿嘿一笑,立马打击她一下:“都不知道人家是恶是善,只凭对方一句马屁、一面之见,就春心涌动?不要脸!人家现在是奉命成婚,马上就是有妇之夫,这你也不放过?”

    “要你管!”温莹玉立马收起含情脉脉的眼神,给了杨王一个白眼,“人家是恶是善,总比你这个不要脸的强。滚一边去,靠那么近,跟你很熟?”

    杨王看看自己的位置,再看看温莹玉的位置,中间隔着小翠,这货竟然以此说事,嫌他靠得近?

    “无中生有,无理取闹,自以为是!”杨王怒目而视,忍不住再呛她一句,“我看你是自作多情了吧,你这臭八怪我远离你都来不及,还会向你靠近去?”

    “你——”温莹玉只差没吐血了,正要发作,突然——

    一声厉喝,从灌木林的隐蔽处传出。

    “动手!”

    紧接着,嚓嚓嚓,四道人影从四个隐蔽处窜出,其中就包括那个一身横肉的大汉。不过这货窜出后,竟然用黑巾蒙住了半边脸。

    “两个盒子留下,其他人滚!”另外窜出来的三人,同样用黑巾蒙了脸,当中一个眼露凶光,盯着那两个精致的木盒子。

    “是劫匪,快保护住少爷。”书童大叫一声道。

    “保什么保,他们是冲着两个木盒子来的,”锦服青年突然叫道,“把两个盒子给他们。”

    ???

    四个劫匪一听,有那么一刻神游物外的差愕。他们大概没想到这神农山古田之子——古飞会这么配合?

    “少爷——”书童大叫一声,不明所以地问道,“那是要送给空自在的聘礼,怎可给他们?”

    “我叫你给就给,罗嗦什么?”锦服青年骂了书童一句,极是不愤地走到那两个捧木盒子的仆人身边,啪啪两掌,竟然把两个木盒子打飞向这四个劫匪。

    “古公子,算你聪……不好,有毒!”领首劫匪刚要夸奖古飞一句,猛然间见到拍飞而来的两个木盒子,咻咻地射出两支涂有浓郁药味的短箭。

    四个劫匪当中,当即有两个就被这两支短箭射中,转眼间就吐白沫翘掉。

    “不用怕他们,他们只剩下两个,你们四个乱剑劈了他俩。”古飞出其不意地解决掉两个劫匪,顿时底气十足,露出了他那主心骨的架势,指挥那四个持剑的随从。

    那四个手持利剑的仆人,唰唰唰唰,四剑齐出,两两一组,猛地劈向领首劫匪和一身横肉的劫匪。

    “找死!”领首劫匪大喝一声,一股蓬勃血气像一团火一样迅猛地喷薄而出,就看见他双手齐出,竟然一下子掐住了两个仆人的脖子,像提了两只鸭子一般,转眼间就听到“喀”地一响,两个仆人的脖子竟然被他掐爆掉,头与颈不成人形地歪到了一边,双双断气……(未完待续。)

第三一一章 演化神驹救人

    如此干净利索的劫杀,杨王还是第一次看见。

    这个领首劫匪刚才一声大喝,一股蓬勃血气像一团火一样迅猛地喷薄而出,那气势十分的惊人。

    杨王在欲念天的时候,正念气场爆发出来,也是十分惊人。但没法跟这个领首劫匪相提并论。因为杨王的正念气场,只对邪念者有效,而且只冲击邪念者的精神世界。但这个领首劫匪这股气势,却不是冲击对手的精神世界,而是实实在在的肉身世界。

    就是这股血气勃发的气势,一下子就把两个仆人的利剑震断掉,才会如此轻而易举地拎住了两人的脖子,进而掐爆他们的脖骨!

    连脖骨都能一只手掐爆,这样的爪力有多惊人,就不言而喻了。也从中透露出,这领首劫首的魂力非同小可。

    “这劫匪头头,他的实力已经到了凝血成浆的境界。”一旁的小翠轻声告诉杨王,“有这么一个高手在,神农山这伙人没一个会有命活着离开。”

    嗨嗨!

    就在杨王、小翠、温莹玉三人,被领首劫匪露出的这手凶蛮杀招震撼住的时候,那个一身横肉的劫匪已经近身搏杀,一下子箍住了一持剑仆人,猛一发力,喀喇一响,竟然把这个持剑仆人的腰骨生生箍断掉。

    这人的腰骨,何其坚韧,而且像链条一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弯折。但这个一身横肉的劫匪,动用了淬体炼血后期后阶的魂力之后,竟然一箍,就把这仆人的腰骨直接箍断掉一截。

    这种杀人方式,极其痛苦,被箍死的这个持剑仆人,死状极为吓人。

    剩下另一名持剑仆人一见这同伴口吐血沫惨死在这劫匪的熊抱当中,吓了一跳,嗤地一剑就朝这个劫匪掷剑刺来。

    这个一身横肉的劫匪完全无视掷杀而来的利剑,抡起钟钵大的拳头一砸,就把这把利剑强横地砸落在地。跟着身势一扑,就好象磁铁吸向铁钉一样,一扑一个准,又把这个持剑仆人熊抱中,转眼之间就把对方的腰骨生生箍断掉,然后不成人形地丢在一边,如同丢一大袋沙包一般。

    这个凶蛮的劫匪如此杀法,简直就是一台杀人机器,所有对手经他这么一抱,就变成不成人形的死尸给他丢弃一边。

    “古公子,神想曲藏在哪里?”

    几乎是两三个呼吸不到的时间,这领首劫匪和一身横肉的劫匪,就把四个神农山的护卫处理掉了,现在只剩下古飞和他的贴身书童一个。领首劫匪也不废话,一逼上前就直接问神想曲的下落。

    “不想死的话,就赶紧把神想曲交出来。”一身横肉的劫匪作了个熊抱的手势,增加恐吓的震摄力量,想把古飞吓住。

    “少爷,你快跑——”那个书童一见势头不妙,猛地推向古飞。

    “一起跑!”古飞一把拉上这个书童,转身就朝来路飞奔回去。

    “我看你们是不见棺材不掉泪,毛雷,杀鸡敬猴,把那书童杀了。”领首劫匪心中大急,一不小心,就把经常挂在嘴边的一个下人的名字给吐了出来。

    “是,庄主!”毛雷应诺一声,发动体内魂力,整个蛮横的身子就跟欲念天的汽车一样加足了马力,嗖地冲杀向那个书童。

    古飞拉着书童狂奔,那书童步子稍小,要落后一点。这个毛雷发动体内魂力助跑,简直就像一台机器一样飞速赶上,单手一抄,就抄住了书童的后腰衣服,一下子就拎举在了头顶上。

    “古公子,我问你,神想曲呢?”毛雷逼问道。

    “神想曲在……”古飞一见,顿时再也不隐瞒了,救他的书童要紧,正要告诉神想曲的下落。

    不想这毛雷杀性大起,根本没有那么一点的耐性,加上他极力表现给庄主看,有意要震摄住古飞,用武力将他震得服服帖帖。所以,不等古飞来得及告诉出下文,叭啦一下就把举过头的书童横腰砸在他的右膝盖上。

    那书童连惨叫一声都来不及发出,整个喉管一下子就被急涌而出的血水给充满,没一会连七窍都流血出来。书童的腰骨已经被砸碎掉好一截,整个人就惨死在毛雷的膝盖上。

    “杀死我吧,快杀死我吧!”古飞一见,气往头上涌,完全丧失了理智,“神想曲做鬼也不会给你们,死也不给你们!”

    “太过分了,小翠,快去救他……”温莹玉一见,顿时气血上涌,完全不去想小翠也不是毛雷的对手,上去救人只会是白白送死。

    小翠正要强行咬牙答应一声,一旁的杨王一把拉住她的衣角:“给我呆着,我去!”

    杨王说完,转眼间演化出一匹神驹,一头就朝毛雷的屁股冲撞而上。

    杨王的身体,原本就是一个神级空间念头。神级空间念头具备模拟万物的能力,杨王的神魂穿起这么一件“肉衣”之后,虽然模拟起万物来不是真正的万物,但至少看上去还能奏合着使用。

    现在,杨王的身体演化成一匹高头大马,神驹宝马,撒开四蹄飞奔起来,那速度虽说不是真的神驹宝马的风驰电掣,但这么短的距离一阵飞奔起来也是很快就到了毛雷的身后——猛地一撞,就把这货撞飞了出去。

    “上来!”杨王冲着古飞低声叫道。

    危急当中的古飞哪来得及细想这马怎么会口吐人言?一见解围,逃命要紧,立马就上了杨王的背身,被杨王驮着飞奔了开去。

    “唔?”领首劫匪一见,不禁狠狠怔住,“哪里奔出来的一匹宝马?”

    杨王的出手,完全出乎百花庄主乐傅的意料之外。

    那个毛雷给杨王撞飞,到现在都还没弄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等他满嘴是泥地爬起来时,杨王已经驮着古飞逃没了踪影。

    “快追!”乐傅一见,开始气急败坏起来,因为他意识到一个致命的弱点被古飞抓住了,“古公子听到了我喊你的名字,要是给他活着回到神农山,那我们百花庄可就遭殃了。”

    毛雷一听,顿时悔绿了肠子,同时也更加坚定了他的杀心。

    杨王虽然演化成一匹神驹宝马救下了古飞,但他的演化不是真正的神驹宝马,如果遭受攻击的话,神魂很容易被打离马身,或当场飞灰烟灭,或被封进虚无世界中去……(未完待续。)

第三一二章 尽出馊主意

    神农山在无神州的地位,要比百花庄赫赫有名;势力也是百花庄无法相比的。

    乐傅劫取神农山的神想曲,原本只是想劫取这棵神物,并没打算要杀掉古飞。但现在乐傅一时之间说漏了嘴,喊出了毛雷的名字,古飞只要凭这个名字就能揭开百花庄冒充劫匪的面纱,知道是百花庄来劫取他们神农山的神想曲,一旦回到神农山让古田知道此事,必定兴师动众前来灭掉百花庄。

    这入虚天不比欲念天,有“国家”概念,受法律条文约束。也不比无根天,有皇朝统治,出现灭绝人性之事,可以向皇朝申诉。

    这入虚天没有国家法律,也没皇朝统治,所有的宗族、部落、门派、山头、组织呈现出一种粗放自由的方式,全凭自身的实力自生自灭。不过比起欲念天来,这入虚天的人类没有那么多的欲念,而且人心向善,知道遵循礼仪廉耻。

    乐傅生怕古飞会回去之后,引来古田的兴师问罪,所以恶心生起,起了要杀古飞之心。

    乐傅带着毛雷寻着马蹄声狠命追赶,两人都有必杀古飞之心,以免后患无穷,所以追得十分的要命。

    “驾!驾驾!”

    眼见两大劫匪很快地追来,刚刚逃出鬼门关的古飞不得不用力拍打着座下这匹宝马,这才发现这匹宝马跑起来的速度,还不如他落地奔跑的速度——尼玛,这完全跟它神骏异常的相貌和优良血统严重不符啊!

    “别拍了,跑不动了!”杨王满头大汗,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见古飞还真把他当成马来骑,拼命地用手拍打他的脊背催促,终于忍不住又口吐人言。

    杨王这是演化成神驹宝马,不是真的变化成神驹宝马。换言之,他是空有神驹宝马的样子,却跑出一人类该有的速度,这样的速度要是给真的神驹宝马撞见,估计也会口吐白沫气死。

    杨王要是一个人,还可以施展飘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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