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我是魔法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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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我是魔法公主-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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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为“魔法第一女儿”,本小姐虽然没有“聪明绝顶”——人家秀发是很浓密的——但是也算秀外慧中。没几天就在老爹包罗万象的书房里,弄清了这个世界的来龙去脉。

    老爹那个激光棒真管用,啊不不,是魔法手杖真管用,就那么咻的一道光,不但学会了这个世界的语言,连带着文字也会了。

    回到正题,这里叫“双镜世界”。据说是因为,这里的太阳其实是一面双面发光的镜子,镜子这边是蓝天白云的“左世界”,镜子那边是绿天红云的“右世界”。我们左世界——汗…这个“我们”说的好顺口——跟右世界被一道创世神做的结界隔开,两边相互不能往来。

    左世界的已知文明范围里,有两大人种,三个国家。

    一种人种是,我跟老爹这样,从头到尾都是人,不管什么时候都是人的“智人”。ps一下:人家好不能接受这个称呼,一听这个词,就想起初中历史课本里直立行走的猿猴的说。

    另一种,是生下来是兽,等长到一定年龄,或学到一定技能,就能任意在人、兽之间变换的“兽人”。

    三个国家则是,内陆的萨拉斯邦格帝国、沿海的伊利斯共和国和黑森林的兽人国。其中以萨拉斯邦格国力最强,兽人国则称不上是国家,而是各种族兽人们的联合聚落。

    而我们“魔法第一家庭”所住的这个地方,叫做“遥远山”,是三国接壤的中心地带,据说,“遥远山”的山体是创世神制造出来支撑“太阳双面镜”的其中一个支架。

    传说虽不知是真是假,但这个地方却一直被三国所垂涎。好在我老爹智慧高深、魔法高超,在此坐镇无人敢犯——这是他自己说的,真实性有待考证。

    不过这种传说的地点,一般不都是主角历经千行万苦,杀掉众多练级敌人,最后才能到达的大波士老巢,或跟大波士决战的地方吗?一穿越就到了这种终极地带,好没挑战地说。

    不过以我个人的感觉来讲,这里只是个四季如春、风景如画的小山庄。离什么传说啊,神秘啦之类的东西,隔得太远。

    先说说“魔法第一家庭”的成员吧,正是这些成员,让我深深的,深深的感受到——这个世界是与地球不同的!

    我们的管家萝丝玛莉是一位奶奶鹅(注一)。没错,她是一只鹅喙上架着老花眼睛,长脖子上系着古典丝绸围巾,出门一定要带宽沿帽。举止优雅,说话强势,时常做奶奶状,连老爹也敢教训的母鹅。

    我们的厨娘雪莉莎是一位婶婶猫。她是一个成天穿着白净的围裙,做事利落,烹饪技术一流,时常笑眯眯——恩……猫脸那种表情应该是笑吧?——待人很亲切的母猫。但和鹅形鹅身的萝丝玛莉不同,她身体粗壮,看起来像美国南北战争电影里的黑人女仆,只不过脖子上顶的是一颗猫脑袋。

    我们的园丁艾里欧德是一位伯伯羊。他是雪莉莎的丈夫,有点沉默寡言,但心灵手巧、办事也牢靠,而且非常细心,你没想到的事他都先帮你做好了。他也和妻子一样,羊脑袋人身。

    怎么说呢?我跟这一家子人相处的,嗯……还算愉快吧……

    ————————c小姐的废话分割线——————

    注一:感谢牛岛庆子老师的温馨创意,小姐我在此借用一下。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去看看《鸭子管家》这部漫画,有点年头了,但是是非常温馨的作品。非常适合冬日的晚上,端上一杯热可可,缩在被窝里欣赏。

第四章 当当当当当,帅哥二号登场

    因为老爹的原因,我不用像大多数穿越er那样装傻,装失意,也不用到处去找“更小白”的傻丫鬟、呆哥哥,连哄带骗打听“正主菲尼蒂雅”的生平。

    万事都有帅帅的魔法第一高手老爹摆平,我乐得做我自己。

    所以我很快就和魔法第一家庭的成员打成一片了,大家都好啦,不过鹅管家萝丝玛莉有点难缠的说,老人家都很唠叨,老鹅家也是。

    不过唠叨有时候也会有不错的副产品。

    比如我当上“魔法第一女儿”的第二个星期,我在猫厨娘擦得锃亮的木制楼梯上练习一段经典的踢踏舞——这个……练踢踏舞的理由有点复杂,以后再说——还不到五分钟,萝丝玛莉就出现了。

    一边把翅膀叉在肥肥的鹅肚上,一边教训个没完,啰里八嗦的讲了一堆,却颠来倒去都是那么个意思,无非就是淑女风范啦之类的,她却能引经据典,这个名言捞过来,那个名句兜过去,比训导主任还要多个十套八套。

    总之烦死了!

    为了明确我,魔法第一女儿无比强大的愤怒,加之考虑本人现有的肥嘟嘟的7岁小儿外形,对“威严”一词微弱到几乎没有的可塑造力,我决定用实际行动来表达不满!

    我大步走出山庄,用尽最大力气摔上大门,直接向山上冲去。

    我要离家出走!

    1小时后,我后悔了。

    冲动就是罪恶啊,我竟然忘记这里不是出门三步有的士的地球大城市,而是鸟屎超多,人烟尽无的神山啊。

    整个山体加山脉加周边水域加植被树林,全部包裹在老爹设置的超级结界里面。这方圆十几里的范围,除了魔法第一家庭,别说小商小贩,就连专业攀岩、登山队都进不来。

    结果,我这个肠胃沾不得生水,植物知识匮乏,分不清食物和毒物的标准城市小青年,在烈日炎炎的无人山林里,没吃没喝的走到腿软、脚起泡。

    当我的面子与脚底板进行了一场你死我活的拉锯战,并以脚底板获胜而告终时,我结束了2个多小时的逃家之旅,踏上回山庄的旅程。

    又过了5分钟,我隆而且重的发现,我迷路了……

    再过了5分钟,我无而且奈的发现,我不仅高估了自己的方向感,还高估了7岁小娃的体力,我走不动了~~

    我几乎用爬的,瘫到一棵大树的树荫下,剩余的力气刚够用来喘气。

    形象全毁的大字型躺在地上,闭着眼睛迷迷糊糊的想,是不是就要这样了帐,歇菜了?好不容易砸在我头上的穿越之旅就这样结束了?

    真是悔啊!

    也不知郁闷了多久,我忽然觉得身体腾空了,好像被什么托起来。用力到极限,也只能让眼睛开出两条细缝,只看见一个高高的、瘦瘦的、黑黑的轮廓,模模糊糊的怎么也清晰不起来。

    黑影好像还跟我说了句话,什么内容,已经听不清了,不过沉稳的声线和温热的气息,却让人很安心,很舒服。

    嗯~这可比硬邦邦的地面舒服多了,于是我很不客气的睡过去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在自己的床上。老爹、鹅管家、婶婶猫、伯伯羊全都一脸担心的守在房间里,让人家好愧疚的说。

    见我醒过来,善解人意的雪莉莎,一边给我端上了美美的食物,一边指指旁边一团把脑袋搁在床上,直直瞅着我的黑东西,一边说是他把我送回来的。

    萝丝玛莉看见他,也忍不住发出不太文雅的“啧啧”声。

    他是一只狗小哥,一只稀有的,长着三个脑袋的地狱犬!

    老爹说,他是兽人中最稀有的种族之一,来历连他也不知道,但是他能感觉出这只狗有很强的魔力。

    嘿嘿,老爹你不行了吧?我可知道他的来历哦,人家好歹也是历史系的大学生嘛。

    这家伙原本是冥土女神hecate的宠,多少还是个神物;后来但丁写《神曲》的时候,为了剧情需要,把它从希腊女神那儿顺手牵羊,转手送给了撒旦,从此他就降格成了魔犬了。

    有意思,有意思。

    黑白不分,啊不对!亦正亦邪才是现在主角的流行趋势嘛。阳光少女拎着一只地狱魔犬遛来遛去,多拉风啊!

    为了我的拉风大计,我很诚恳的请求大家把他留下,又用最华丽的辞藻赞扬了我间歇性脱线的老爹,让他很顺利的忽略掉管家女士的危险警告,拍着胸脯答应下来,还保证一定把他训练好。

    于是乎,一周之后,我得到了一个身手敏捷、魔力高强、性格坚韧、技艺高超的万能随从兼保镖。

    令我意想不到的是,狗狗经过训练化成人形后,竟然成了个身才高挑,体型欣长,样貌二十五六岁的帅哥。有一头削得很利落的浓密短发,颜色是接近黑色的深棕。右眼是水晶一样的深紫色,左眼却在黄玉色、浅灰色和天青色之间变换,乍看之下诡异又惊奇。

    自悲剧帅哥罗严塔尔氏(注一)大紫大红之后,“金银妖瞳”成了随处可见的地摊货,但是“变色妖瞳”可是仅此一家啊。

    摸摸嘴角,不知道我口水流下来没有。

    虽然我早就知道,按照“伟大的女主穿越定律”,但凡年轻男子十有**都是帅哥。但在看见真身之前,我还有点担心。毕竟狗狗有三颗脑袋,脸蛋再怎么漂亮,变成三头阿修罗,那就有点那个什么了。

    可没想到,上天如此佑我,他变成人形后,就自动变成了一颗脑袋——另外两颗脑袋上哪儿去了,是个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连老爹都解释不出来——于是,双镜世界的一大帅哥就此在我身边诞生了。

    皆大欢喜~皆大欢喜!!

    当然,这世上没有完美的东西,任何事物都有缺陷,我的万能保镖也不例外。

    第一,他不会说话,准确的说是不会用变成人形的嘴说话,狗嘴他可是说的一溜一溜,毕竟它有三张嘴巴。不过狗话我听不懂,所以忽略不计。

    第二,他“帅哥化”一次只能保持3分钟,三分钟一过,他就会噗的一声,打回狗形,然后要休息24小时,才能再变3分钟。

    总的说来,他现在只能算个半成品,据说总有一天会长成成品的,而这个“总有一天”具体是什么时候,那就说不清楚了。

    老爹的原话是:“那要看他的命运。”总之,是跟算命先生“一切随缘”一样不负责任的瞎掰。

    听他这么说的时候,我忍不住偷偷骂了一句“狗血……”

    哪知道耳尖的狗狗帅哥竟然听见了,二话不说,直接在手腕上划了个大大的口子——放血!

    我当时那个晕哪!全家上下顿时鹅飞猫跳。

    我明白了,你是只忠心的狗狗,绝绝对对的忠狗,但不必忠到这种程度,好吧?!

    顺带说一句,我本来准备管狗狗帅哥叫小黑的,刚好跟我小白——白轻松——成一对嘛。哪知老爹以“有辱家风”为由拒绝了,亲自给他起名,叫奥尔特加。

    ————————c小姐的废话分割线——————

    注一:奥斯卡·冯·罗严塔尔是传说中的始祖名作《银河英雄传说》中的人气人物,该书为cc最喜欢的作家田中芳树大师所作。

第五章 咚咚咚咚咚,帅哥三号登场

    轻松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没有考试、没有排名;没有明明不喜欢,却非得参加的学分活动;没有三天两头来晃一下,却怎么也不肯签合同招聘企业。

    每天有吃有喝,有美人有帅哥,时不时还能掖个秘宝、神器之类的东西攒私房,唉!这才是我白轻松名之所归的生活啊。

    这个世界真是美好!

    当然,轻松归轻松,但也不至于像猪一样幸福,人家每天还是有很多正经事要做咧!很正经哦。

    第一,身为菲尔葛兹夫人的亲亲乖女儿,我每天要花一个早上的时间,陪伴这个秀逗粉美人。

    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我逐渐摸索出了一套与粉妈妈的相处之道。只要我不说话、不乱动,也就是“将芭比进行到底”。任由她打扮来,打扮去,她就不会对我使出垂泪铁臂功。

    话说回来,粉妈妈的品位真不是盖的。我一头半长的卷卷金发,加上肥嘟嘟的五短身材,在她水葱一样的玉手下,不一会儿就能变成个洋娃娃。

    第一次看见自己打扮好的样子,我大声怪叫:“整个一秀兰·邓波儿(注一)嘛!”如果没有之后的铁臂之刑,我一定欣喜若狂。

    以至于后来每次照过镜子,都忍不住想到木制楼梯上来段经典的踢踏舞。当然,也很顺利的,和鹅管家结下梁子……

    就这样,经历了大约一年的“芭比——小白大变身”之后,粉妈妈的失心疯有了明显的好转。原本只会呆呆的坐在房间里的木美人,现在偶尔会在庭院里溜达两圈。

    而之前只敢缩在门角,偷偷看粉妈妈的帅哥老爹,现在也能选老婆情绪好的时候,溜进来看看。

    起初只敢默默的给她梳头,渐渐的还会跟她讲几句体贴话,虽然所有的语言都是单方面的,粉妈妈从不对我以外的人开口。

    不过这种程度的功劳,足够让老爹俊颜大悦,立马奖励给我一个“空间手环”,据说能装下一座大山。

    拿着奖励,我有点感慨。

    我老爹条件这么好,却对个疯女人做尽人事、不离不弃,可以想象他们以前的感情有多好。虽然看老爹愧疚的态度,多半女儿的死亡他要付大部分责任。

    不过这种事情,追究责任有什么意义呢?两个都是失去了爱女的可怜人。

    当年的经过我始终没问,我身体虽然是小孩,但灵魂还是个成年人,我不想为了自己的八卦,折磨一对伤心人。

    第二,身为魔犬帅哥奥尔特加的主人,我有责任监督他人化术的进展。所以每天下午的自我学习时间,就泡在他身上了。

    不过那个死脑筋的家伙,什么都学得快,就是人化术不行!一年下来,3分钟还是3分钟,一秒都多不出来。

    好在我蛮享受他背着我在山路上奔驰时,搂着他的脖子和背脊那种毛呼呼的触感。再加上他任劳任怨陪我玩,我也不好对他太严苛了——当然这也和我自己也不学无术的立场有关。

    其实我有点纳闷啦,奥尔特加他怎么这么简单就心甘情愿的留在我身边呢?人家当初正是昏迷状态,他根本是自动送上门的呢。

    所谓魔犬,不应该是有一点点叛逆,有一点点**吗?人家倒不是期待坏男人啦,就是有些纳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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