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仙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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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仙武- 第2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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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宽广的森林,最起码对于蚂蚁之身的他而言,绝对是无边无际的,一颗颗“参天大树”耸立,其实是一根根翠绿的青草,真正的大树,则是一根根仿佛天柱一般的古木,遮天蔽日。

    草丛之中,泥土格外湿润,生灵众多,各式各样的虫子随处可见,不时有兔子、老鼠之类的“小动物”在懒洋洋的晒着太阳,更有看起来异常温顺的梅花鹿在安详的吃着“参天大树”,也就是青草。

    对比了一下身材,何恒明智的在地上挖了一个洞,一头钻了进去。

    不久之后,一只可爱的小兔子在那洞口经过,一脚踩塌了洞口。好在何恒在这段间隔的时间,已经通过吸纳地气,把自己的蚂蚁之身淬练了一下,强度比寻常的蚂蚁高了几倍,得以在那压缩过的土里爬出。

    冷冷看了一眼那只差点谋杀了他的兔子一眼,何恒决定还是先解决肚子问题再说。

    自从他凝聚道胎之后,可以吸纳天地元气补充自身,就再没有再吃过凡俗的食物了,但现在蝼蚁之身,吃饭问题是必须解决的。

    小心翼翼的在丛林之中行走着,他花费半个时辰,走了几十丈的距离,终于找到了一处小水坑,喝了几口水后,何恒发现了他的同类。

    一大群的蚂蚁。

    正愁找不到食物的他,连忙跟着他们而去。

    跟了一会儿,蚂蚁们达到了他们的目标,一个被啃食干净的梅花鹿骨架上。

    不远处,一头色彩斑斓的森林之王,吃饱喝足的打着盹儿,花白的皮毛在阳光下十分显目。

    “看来这是这只老虎吃完的猎物了。”微微猜测了一下,何恒跟着蚂蚁们的大队伍,蜂拥向那只梅花鹿,吸允着它残余的血肉。

    就在他吃到一半的时候,那只蚂蚁群之中最大的母蚂蚁忽然爬向他这里,显得有些不善。

    这只是那个蚁群的蚁后,乃是其他蚂蚁的母亲,对于自己的孩子十分熟悉,在发现了何恒这只不同于她孩子的蚂蚁之后,顿时前来驱逐。

    “没想到成为蚂蚁之后,我遇到的第一个敌人居然是‘同类’,都说人类是最喜欢内斗的动物,实际上其他种族也差不了多少的。”冷冽着眸子,何恒毫无畏惧之意,纵然他沦落到这个地步,也绝非蝼蚁可欺。

    “昂!”

    在蚁后的一声低鸣下,成千上万的蚂蚁纷纷扑向何恒的身前,张开口器,嘶哑而来。

    “找死!”何恒张开浑身七八个手臂,奋力挥舞向围来的蚂蚁们。顿时,一只只体型与他差不了多少的蚂蚁被他砸飞出去。

    经过刚刚的一番地气淬体,何恒的身体素质最起码是寻常蚂蚁的几倍,再加上自身的境界与技巧,足以把那种力量十余倍的发挥出去,对付一些普通蚂蚁自然轻松。

    然而,一个蚁群的蚂蚁数量实在太多太多了,成千上万的蜂拥而至,悍不畏死,双拳难敌四手,在激战了一会,击退击杀了几百个同类后,他便发现自己已经被包围了,几千几万的蚂蚁把他团团围住,要生生把他挤压而死。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形势比人强,打不过就跑方是我军的战略,何恒不光身体素质惊人,速度也比寻常蚂蚁快了许多,硬生生的在几万只同类包围之中杀出重围。

    也幸亏这些蚂蚁智慧不高,并不懂得什么技巧,稍稍搅乱一下,他们的阵型就乱了,相互挤压,给了何恒可乘之机,否则他今天还真有可能丧命于此。

    饶是如此,杀出重围后,他也是遍体鳞伤,忙找了个小洞,好好养伤。

    好在得到的几卷洞神经是通用任何体制的,可以吸纳一切物质的力量增强己身。

    说穿了,也就是涉及到物质能量化的层面。于玄黄境而言,物质、能量、时间、空间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任何物质都是可以化为精纯的能量。

    洞神经无疑是玄黄境之上的玄功,自然能够做到。

    所以何恒决定吃土!

    土乃五行之首,万物之本,大地之中蕴藏着无限的能量,很是适合他现在的需求。

    “待我吞了这大地,绝对能够成为天妖级别的妖物。无色界第七天,你的考验是蝼蚁之身?哼,待我粉碎这一切。”冷笑着,何恒开始他的吃土大业。

    很快,天黑了。

    夜晚的森林是最可怕的。

第八十六章 渺渺天地不言悔

    “嗷呜!”“嗷呜!”

    夜晚的森林,种种猛兽出没着,狼嚎虎啸之声连绵不绝,不时有小动物被猎杀的声音。

    这却与何恒无关,毕竟森林里猛兽再多,也不可能会来攻击他这只蚂蚁,说的不好听,他还没有资格被人家发现。

    “弱小也是有着弱小的好处的,若是我变成的是一只兔子或者梅花鹿,纵然比蚂蚁强大千百倍,但在这森林里也是危险万分的。”何恒不由庆幸。

    忽然,天空一阵霹雳之音,恐怖的电光划过苍穹,砸在离他不远的一棵大树之上。

    “不好。”何恒吃了一惊,连忙离开自身洞穴,爬向远方。

    只见那被雷霆劈的粉碎的树木,黑烟窜向天空,很快就燃起熊熊烈火,蔓延四面八方。

    这片森林虽然地面比较湿润,但那些高大的树木却都是极好的助燃材料,火焰蔓延没多久,就波及了数十丈之地,范围笼罩了何恒原先所在的洞穴。

    好在他早先当机立断,早已离开了那里,否则如今就是焦尸了。

    “以蝼蚁之身观这天地之威,果然可敬可畏啊,不过这吓不倒我的。”看着那大火蔓延八方,何恒感慨一句后,连忙继续战略转移。

    “踏踏……”

    一阵晃动大地的脚步声响彻,却是一堆被大火惊吓而起的动物四处逃窜着。

    “不好!”何恒心里一惊,连忙也加快速度,且特别贴着路的边缘而走。

    但无奈各种动物的数里实在太多,逃窜时又毫无纪律可言,只是争先恐后,拥挤无比,纵然他速度不慢,反应也快,亦是好几次被踩到。

    好在吃了一天的土,何恒身体的硬度早已今非昔比,且生命力巨大,被踩到几次,不过受了些轻伤,其他方面倒是没什么。

    不过这样一折腾,让冰冷速度就不如其他野兽的他,此刻更是落在队伍后面,眼见大火极速蔓延过来。

    “可恶,走!”认准了一处略显潮湿的地方,何恒奋力窜去。

    身后无边的大火焚烧而来,炽热的浪仿佛咆哮的火龙就要吞噬了天地,身体在这温度之下就要燃烧成灰。

    “不行,已经到了第七天了,岂能在此止步!”心底咆哮着,何恒更加拼命的奔跑着,蚂蚁的身体被他发挥到极致,此刻的速度丝毫不逊一些中型的野兽了。

    但这并不足以让他逃出那火焰的笼罩,眼见那炽热的浪潮就要覆盖而来,何恒的心在焦急之余亦是平静了下来。

    天地死寂,何恒猛地一跃,仰头凝视那无垠的星空,眸眼无限的深邃。

    天地何其浩瀚,己身何其渺小?

    却要以我心逆改天心!

    精神意志极致升华,天地人三法境界全力施展,纵然不具备多少真元,亦是撬动宇宙。

    “轰隆”!

    又是一声雷霆霹雳,乌云覆盖天空,在那火焰即将焚身之际,有倾盆大雨降下,浇灭了一切火焰。

    “呼!”“呼!”大口的喘着粗气,何恒无力道瘫倒在地,以他的情况,强行动用天法境界,篡改天时,实在是负担太大。

    身体已然达到极限的疲惫,但理智告诉他,这里还不安全,必须在这大雨把这地面淹没之前找到一个安定的居所。

    大雨虽是他引来的,只是却已然不受他控制,以他此刻的情况,只要积水超过一分,就足以淹死他。

    还不是休息的时候。

    强行跳起,窜向一处地势较高的地方。

    大雨哗哗的落下,雷电划破苍穹,将黑暗变成白昼,轰隆之声惊天动地,纵然虎豹等绝世猛兽亦要对这天地之威低头。

    这茫茫大雨之主,宇宙苍穹之内,只有一道最为渺小的蝼蚁,冷眼看着天空,毫无畏惧。

    耗尽一切力量,奔跑于漆黑之中,风雨阻不了我之脚步,唯有坚持与再坚持。

    路是自己选的,既然走上这条路,就绝不回头,绝不后悔。

    没有对与错,只有想不想,愿不愿。

    漫长的一夜,那大雨直到早晨才彻底停下,森林的地上有着一层淹没野草一半的积水,无数虫蚁的尸体漂浮在上。

    何恒立于一只枯黄树叶之上,冷冷凝视着这“汪洋”,充满着平静,古波不兴。

    面对浩瀚无垠的世界,唯有自己渺小的身躯,何等孤独、苍凉、无力?

    但生命的意义不就在于此吗?屈服于天性,做个普普通通的凡人,劳碌一生,娶妻生子,柴米油盐……不,那种生活经历过一次就足够了!

    命本来就是捡来的,何足为惜?奋一世之力,无论结果如何,终究无悔。

    ……

    十年生死两茫茫。

    在这个世界足足花费了十年时间,何恒终于以蝼蚁之身修成妖躯,超凡入圣,通过了考验。

    再一次拥有了原本的身体,他的心情很是平静。无论是作为蚂蚁时的渺小,还是有着法相境修为的强大,他始终都是他,不为外物变。

    一切种种具虚幻,唯我是真,唯道是真。

    道我如一,大罗之天!

    “灵化梵辅天卷第七

    帝真元府命元高仙洞笈之气:

    玄会统无崖,混气归梵辅,务猷运灵化,潜推无寒暑。乘数构真条,振袂拂轻羽,琼房有妙韵,泛登高神所。圆轮无停映……”

    玄妙的文字有着无穷的吸引力,只有直面这等大道玄妙,何恒才发现自己还是活着,或许这就是他生存的意义所在。

    在这条漫漫道途上走的更远,直到自身陨落之时。

    余者,外物而已。

    阻我者,杀!

    不阻我者,无视。

    心神平静下,他进入了无色第八天。

    高虚清明天!

    一进入这重天,何恒顿时化为一缕光芒,投入一道轮转的虚影之中。

    那里,无边无际,永恒永在。一切种种,芸芸众生,尽数其中。

    六道轮回本无边。

    二十一世纪的华夏,一处繁华的都市,一处校园之中。

    正值下课时,男男女女们成群结队走出,唯有一人身影格外孤单。

    望着那些充满欢笑的同龄人们,何恒有些迷茫,这样的生活,为何很是无趣?

第八十七章 相亲

    “喂,你在想什么?”突然肩头被人一拍,一道豪爽的声音响起,何恒转身凝望过去,是一个长的很是高大的男生,一双眼睛格外炯炯有神。

    “你是?”

    “我是张华啊,咱们班英语课代表,就坐在你右手边三排。”张华很是热情的介绍着自己。

    “噢,你好,有什么事吗?”何恒回忆了一下,的确有这么个人,明明长的虎背熊腰的,却是英语课代表,让人忍俊不禁,即使他生性孤僻,很少与同学认识,也是知道他。

    见何恒认识自己,张华很是高兴,咧开大嘴,憨厚一笑,摸着脑袋道:“我刚刚看你站在这里一动不动的,不知道想什么,以为你有什么事,所以来问一下,要是有什么要帮忙的,就说出来……”

    “不用的,谢谢。”何恒冷淡的拒绝,他只是在思考人生,哪有什么其他事。同时也不禁对张华刮目相看,这个时代,人与人之间感情冷淡,都是自顾自的,已经很少有人会主动帮一个不是很熟悉的人了,甚至都是避之不及。

    被何恒一口回绝之后,张华也不生气,笑道:“这样的话,那你早些回家吧,要不跟我去玩一玩,看你很少和人一起,今天我们刚好有个聚会,都是班上同学,大家交流一下,也是很好的。”

    看着热情的张华,何恒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摇了摇头:“还算了吧,天色不早了,我还是早些回家吧。”

    “不要这么无趣嘛,都是大学生了,晚一点回去不碍事的,一起去吧。”张华劝说道,他喜欢交朋友,和班上的同学都十分要好,唯独只有何恒不太熟悉,今天有机会,实在不愿放弃。

    微微凝视向天外,看着夕阳的余晖,何恒不知何来一叹,异常深沉,摇头道:“谢谢你的好意,但我不喜欢这些聚会,还是算了吧。”

    “这……”张华还要说什么的时候,一道冷哼声响起,却是一个长相靓丽的女孩,她瞥了何恒一眼,拉住张华的手臂,叫道:“华华,人家是富二代,有钱有势,跟咱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你何必拿热脸贴他冷屁股?赶紧走吧,大家等我们呢!”

    “轻絮,都是同班同学,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张华不好意思的看着何恒,呵斥了一句身旁的女孩,这个是他女朋友。

    何恒无奈的摇了摇头,没有在意对方的言语。由于家世不错,在这个阶级观念还是十分严重的国家,从小到大,他早就习惯了这种话语了,不过他生性冷淡,根本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也懒得和人计较,此刻只是看了一眼那个女孩,转身直接离开。

    “喂,别走啊!”张华在后面叫着,却被女朋友拽住。

    何恒不闻不理,正如那女孩说的,他总是感觉自己与一切人都是处于两个世界,不该有着交集。朋友?还是算了,一个人挺好。

    走到学校门口,一辆红色跑车里,传来一声带着高兴的叫声:“小恒,快点上来。”

    “妈!”何恒不禁皱了皱眉,快速走上前去。

    坐在车里的是一个看起来三十岁上下的女子,头戴墨镜,穿着一身色彩缤纷的旗袍,提着个名贵的包包,由于保养的好的原因,明明四十几岁的人,皮肤依然白皙光滑,不见一道皱纹,身材也是凹凸有致,曲线明显,不见臃肿,这是他母亲丁郡。

    “宝贝,抱一个。”摘下脸上的墨镜,她含笑看着何恒,双臂一张,拥抱过来。

    “不要这样,男女授受不亲。”何恒一把让开,坐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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