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火车,转汽车,再转公交车,再转拖拉机,最后到了路的终端,面对着连绵不绝的崇山峻岭,秦瑞林一脸愧意的表示,现代文明在此就是尽头了,接下来要走很长时间的山路和林路,体验没有开化的原始世界了。
这一番带有威吓意味的预防针没有起到预料中的效果,金霞听到之后反而兴奋的嗷嗷叫了起来,看来对于这些没有见过大世面的城市女孩来说,陌生的都是风景。就算路边的一滩牛粪,对她来说都是大自然的恩赐。
走路的问题解决了,不过金霞大包小包的那一堆东西可怎么办,正在秦瑞林挠头的功夫,二叔秦祥和驾着毛驴适时地出现了。
原来陈瑞希早在出发前就已经把众人衣锦还乡的行程表通过村里的唯一一部电话传达给了二舅秦祥和,跟大多数散漫的山野居民不同,秦祥和是一个像时钟一样讲究准时的老人,这也是多年当村支书(兼村长兼卫生委员)养成的习惯。
金霞兴奋地绕着毛驴又跳又叫,两只小手拍个不停,嘴里叽叽喳喳地发问:“这是什么东西?毛驴吗?是养的宠物吗?吃草吗?会叫吗?可以骑吗?”
秦瑞林一脸地尴尬地表示,这毛驴是用来驼货物的,村里人就靠这个运东西到山外与人交换生活必需品、卖钱。
这毛驴是不能骑的,二叔一般都不舍得骑。但是你是客人可以骑,不过剩下这几位就要代替毛驴驼东西,而且一个大姑娘家咧腿八叉地坐在毛驴上成何体统,让村长看到了多瞧不起。
而秦祥和见识确实不够,从来没遇到这么能聒噪的女孩子,一脸狐疑地看着秦瑞林,你从哪领了个女精神病回来?
陈瑞希将双方互相介绍了之后,众人收拾妥当终于上路了,经过跟毛驴的初次见面之后,金霞兴奋的神情也终于平稳了下来。
进入林路之后对两旁的树木和丛林中的鸟虫又开始发表起了意见:“这是什么树啊?长这么高一定很多年了吧?这是什么鸟啊?叫声好好听啊!这是蘑菇吗?长这么鲜艳不能吃吧?这是什么花儿啊?好香啊!”
陈瑞希看她两只洁白的小手左捏捏右戳戳,一刻也不停的样子,微笑着耐心的一一解答。
这时金霞把手指伸向一盘黑乎乎的物事,嘴里念叨:“这是……”
瑞希大喝一声,“别动!那是……牛屎……”
终于回到村里,想象中乡亲们夹道欢迎、鞭炮齐鸣的场面没有出现,陈旧的土房后不断有三三两两的头忽隐忽现,墙后面隐隐约约有些窃窃私语。
家乡人民久不开化,从来没见过打扮这么鲜艳时髦的外(nv)人,连王娟这一身素淡都显得有些前卫了。
秦祥和一路上用金霞、王娟听不懂的方言高喊,“瑞林、瑞希回来啦,大学生回来啦,瑞林瑞希带着两……咳咳,回来啦!”
众人一路游行到村支部,秦祥和把两位女生安排在支部办公室里住宿说是办公室,其实就是两间瓦房,里面主要的摆设就是一架可以吼遍全村的高音大喇叭,这个已经被现代社会淘汰的粗笨家伙,现在仍是村里的主要传播工具。
看样子明显经过一番收拾,临时搭起的床铺上叠着整齐、干净的被褥枕头。
秦祥和搓着两只骨节嶙嶙的大手,用一股生硬的普通话说道,“两位女娃晚上就睡这里,听瑞希说你们生活用品自己都带着了。那就好,平时吃饭咱们各村各户挨家吃,说起来咱村里都是亲戚,瑞林瑞希这次带女娃回来,按照村里规矩,各家各户都要请新媳妇吃饭的……”
瑞林害怕村长继续说出什么不堪的话来,连忙说,“行了行了,剩下的我们来安排吧,辛苦二叔了,您年纪也大了,这一天你也忙累了,早点回去歇着吧,这里有我和瑞希呢。”
秦祥和呵呵大笑:“你看这娃子出去读了几年书,讲话都这么文绉带屁的了,跟你叔爷还讲什么客气,我这身子骨,结实着呢,空手能扯倒一头驴!年轻的时候,能扯倒两头驴!”
看着叔爷比划着扯驴的动作,瑞林羞的满面通红,偷偷用眼瞄两位女生,这丢人丢大发了。
金霞也是个聪明女孩,丝毫不为这种乡下粗鄙的言语所影响,满面带笑地说道,“谢谢叔爷今天带我们来,这天也不早了,瑞林跟瑞希还没回家见见爸妈,我们两个女生这一路赶来也有些累了,洗洗漱漱准备睡了。”
秦祥和一听脸色一变,连忙说,“好好好,我先回去了,家里两头猪还没喂呢。”
走了几步又回头对秦瑞林道:“二狗子,这几天咱们这地方突然降温了,晚上有点冷,你叮嘱姑娘们注意盖着点,别着凉了哈。”
又对瑞希道:“二嘎子,有空到我这儿来一趟,我还有事要跟你商量下哈。”
不等两人回答,扭头备手牵着驴继续走,嘴里还嘀咕着,“几十年了天气一直不温不热,最近怎么突然变冷了呢?”
这秦汉村四周都是高山峻岭,加上丛林茂密,形成了一种独特的盆地气候,常年湿热,即使数九天寒也是二十来度的天气。不过最近不知道受什么影响,突然开始降温了,大夏天的,晚上竟然还有点嗖嗖凉意。
瑞林瑞希正在为自己的小名儿尴尬的时候,金霞却似根本没往心里去:“怎么样,两位,接下来我们两位花姑娘就全落在你们手上了,这荒山古村的,打算怎么炮制我们?”
王娟羞得满脸通红,不情愿地说,“你就不能正经点。”
接着又对瑞林说,“给你们添麻烦了。我看刚才你提到请叔爷回去的时候,叔爷好像面色有点不悦。该不是金霞说话没有遮拦,惹老人家不高兴了吧?”
瑞林有些犹豫地看了下瑞希,瑞希大方地说道,“我从小就父母双亡,一直是穿百家衣吃百家饭,很多时候都是跟我二舅,就是刚才那老头住。所以你刚才说回家看父母的时候,二舅听了可能心里不大舒服。”
“没事,我们这边的民风都很朴实,二舅也是个好人,不会放在心上。”
“这样,你们两位准备准备早点休息,明天早上我们过来找你们一起吃早饭,我们这地方虽然没有山珍海味,但是山鸡野兔草鱼之类的却也不少,而且纯天然绿色食品,吃起来绝对跟你平常吃的两个味儿!”
金霞白了他一眼道,“你就知道吃,我们王娟王大小姐可是来研究文化的,什么时候带我们参观下你们这里的名胜古迹才是正经。”
瑞希呲牙一笑,“穷山僻壤的有什么名胜古迹?要不我带你去看看村里的荒郊野坟?今天晚上月亮这么圆,据说,夜黑风高天,孤魂和美女更配哦。”
金霞作势欲打,“你个臭二嘎子,明知道我们王娟大小姐胆子小,还说这不三不四的话吓唬她。”
瑞希哈哈大笑,拉着瑞林掉头就跑。
瑞林一边跟着跑,一边心下懊恼,小名儿还是被她们听到了,自己的一世英名终于毁于一旦。
再怎么苦心打造的精英形象,配上二狗子这样一个乳名都会跌落千丈。
接下来几天几乎千篇一律,金霞、王娟在瑞林、瑞希两人带领下,整天在村里晃荡,在田头看顽童摸鱼捉虾,在山间看农妇种菜栽花。一到饭时就被拉到七大姑八大姨九大嫂十大侄的家中吃饭。
这山村中几百户人家都是亲戚连亲戚、亲戚叠亲戚,有一户人家,夫妻两个四五十岁的人了,一个喊瑞林同辈兄弟,另一个喊小叔,各自有一套家族体系,倒也不至乱了辈分规矩。
虽然各家各户都拿出自己最隆重的礼仪和珍藏的美味来招待两位城里姑娘,但是大部分东西做的都是不合胃口,所以满桌大餐两人都是浅尝既止,倒是某些新鲜瓜果、柿饼杏仁之类的小吃能引起两人兴趣。
两个大姑娘这样挑剔,搞得一桌人面面相觑,主人家生恐自己招待不周丢了脸面。
瑞希用方言安慰乡亲们,“这两姑娘正在减肥呢,城里人都这样,整天不干活身体虚,容易胖,不稍微控制下就胖的不像话你看那个整天笑嘻嘻的姑娘,为了控制食欲,切了半个胃呢,其实可能吃了,她们要像我们这样刨饭的话,没几个月就会胖的跟猪一样。”
这番话一说出来,众人立刻纷纷点头表示理解,城里人活得真可怜,然后纷纷一副悲天悯人的表情望着金霞,似乎这姑娘活不过几天一样。
第四十三章:荒山古潭
没几天,村里就都知道这两女孩子浑身有病的事情了。瑞林虽然觉得这样调侃不妥,但是又没法反驳,毕竟这是调和双方文化和口味差异的最好借口了。
这个山村的居民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延续了千年的习惯,连表都不用看,像生物钟一样准确。
晚上偶尔看看电视,也是有限的几个台,信号也是时断时续。
山村里也没什么特产和资源,粮食什么的都能自给自足,平常种些瓜菜蔬果和一些花草药材,隔段时间就由老村长组织人拿出去换钱换物。
其实山村里的人对外面的世界也并不感兴趣,没有你们那些所谓的生活必需品,老祖宗们不一样生活了千百年?
瑞希思想比较活泛,一直觉得村民们这样封闭的生活太落后,大千世界,繁华无尽,大家应该见识下外面的城市,用用城里人的电动牙刷,抽水马桶,感受一下现代化生活。
村里人表示不屑,老祖宗用棍子擦屁股不一样活下来了,也没见谁少块肉;现在都用卫生纸了,也没见身上多块肉;想来那抽水马桶用起来也是这样子,用了也不会让谁身上多块肉。
这山村里老百姓的价值观也很耿直,衡量事物好坏就是身上多块肉或少块肉。
经过几次思想上的交锋碰撞,瑞希在固执的村里人面前终于败下阵来,经常摇头暗叹没文化真可怕。
而村里人也觉得你书读了那么多有屁用,回来还不是跟大家一个样儿?那么多年书都读狗身上了这种类似的语言来回击他。
好在山村民风朴实,大家饭桌上嘻嘻哈哈吵吵闹闹,即使搞得脸红脖子粗心里也不会留芥蒂,转天见面又是彼此称兄道弟、舅爷小叔亲热称呼,往上数三代都是一家门的亲戚,谁也不会跟谁过不去。
瑞希觉得,这个山村里千百号人,也就二舅秦祥和接受外界事物比较多,思想上能与自己接近点。
你说村里常年湿润,气候怡人,一年四季树木长青,花草茂盛,北边山上有天湖,南边山下还有温泉,中间还有个千年古潭。这么得天独厚的条件,如果开发成旅游资源多么合适啊,那些大城市里有钱的老板就喜欢体验这种原始风光。
可是乡亲们觉得现在的生活挺好,不需要让外人来享受,他们也不需要享受外面的世界。
还有个让瑞希头疼的问题是:交通!
还在学校的时候,瑞希就跟二舅电话商量过,到乡政府里申请点炸药什么的,炸山开路,修条像样的通往外界的路,可以车进车出就行了起码不用像现在这样曲曲拐拐的绕半天。
当然村里人对这种想法并不感冒,他们觉得反正大家也都不出去,修路干嘛。
不过这事儿有秦祥和支持,大家也就不好意思反对了,毕竟他辈分高,做事也稳重,是村里最大、也是唯一的官儿,领导说了算。
不反对,不支持,不参与,不关心,这就是秦汉村里人的处世态度。
这种世外桃源的日子过久了也是乏味,很快金霞就从当初的兴奋异常到现在的索然无味,而且总觉得村里人看自己的眼光总有些异样。
村里人对她每天换一件鲜艳衣服的作风也是很不理解。
每当金霞打扮的花枝招展,自以为像风景一般在村中走过的时候,后面就有一群人指指点点。
“这就是那个割了一半肚子的(对村里人来说,肚子和胃是一个概念)。”
“挺可怜的,大城市里的孩子也有穷的,你看那衣服破破烂烂的,连胳膊胸口都遮不住,露那么一大片肉。”
这天在十三姨家吃完饭,四个人往回走,金霞此时对鸟语花香也失去了兴趣,一路长吁短叹,“你们这村里人啊,真是死板,整天就吃饭睡觉干活三件事,一点娱乐也没有。”
瑞希瞪着眼睛道:“谁说的?明明还有件事。”
金霞白了他一眼。这瑞希跟她混的久了,开玩笑就有时没个尺度,要放在平常,金霞这种性格也不会放在心上,说不定还能嘲他两句。不过这两天恰好心情不好,就懒得搭理他。
昨天晚上,金霞换了泳衣想到村前的水潭里游泳,结果差点被一老太太用拐杖打了。
闹了半天才知道,这潭水这么有来头,被村里人当圣水一样供着,千百年来从来没人下水过,更别提在里面洗澡了。
瑞希跟她解释道,“村里人跟外界沟通少,不开化,千百年流传下来很多遗风旧俗到了我们这一代就好很多了,等我们有了下一代那基本上思想就改观了。”瑞希嬉皮笑脸地跟金霞开玩笑,又被她翻了一个大白眼。
瑞林犹豫道:“要不,过几天我们就回去吧?眼看马上就开学了。”
瑞希一听急眼了,这跟王娟打的正火热呢怎么就送人走呢,你是饱汉不知饿汉饥!
事情这才刚刚开始有进展,昨天吃饭她还冲我笑了一点五秒,今天谈话的时间比昨天加起来还多了三秒。眼看明天就要追到手了,你倒要把人家送走!
不过想想这几天除了吃逛之外,就是逛吃,小村庄其实也并不是那么大,来来回回几天确实腻了。
遂提议道,“别着急走啊,还没玩够呢,我们还有几项计划没有施行呢,比如说野营!”
金霞没好气地道,“别逗了,这小破村子有什么好野营的呢?一眼看去有什么都尽收眼底,咱们就在人家眼皮底下搭帐篷?还野营呢,你不嫌丢人我还害怕现眼呢。”想起昨天老太太那凶狠的样子,现在还心有余悸。
瑞希摇头道,“不是在这里野营,是在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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