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里,他哪有这么风光。
欧文的身份是盗贼。盗贼往往和小偷不会区分开。以往面对欧文的人,不是人人咬牙切齿,就是各自捂紧钱包。看待欧文的目光也多是鄙视,瞧不起。
这些人怎会想到他欧文大爷也有今天。雇佣了这么多人,当中还有身份一看就不一般的一群。这么大手笔,将来他欧文可就名声在外了。说不定从此生活就有了转机。
“来来来,还有谁,还有谁?15个金币跟我走一趟,不用卖命,不用吃苦,只要跟我走一趟,露个脸,回来就能拿15金币!机会百年不遇。都抓紧了啊。”
满大厅就听欧文一个人的吆喝声。
还真有不少佣兵动心,纷纷朝欧文打听具体事宜。15金币对于一个自由佣兵来讲可不是小数目,大陆居民平日一日三餐费用加起来也就1~2个银币顶了天。15金币,足够一家五口人安安稳稳过上半年!
“喂。欧文小子,你说签了约就能拿5金币,是不是真的?”有佣兵问。
这些佣兵大多都认识欧文。只是没想到欧文今天这么财大气粗,真是太阳西边出来了。
“我欧文小爷说话算话。当场兑现!”
欧文大大咧咧一摆手,随之从口袋里掏出那袋金沙。大咧咧道了句“都伸手来!”。先前已签了契约的佣兵们顿时纷纷挤上前。戈伟等人则是无动于衷,那20人佣兵也面面相觑没人移动,他们都受雇戈伟,老板都说了一共只拿5金币报酬,他们也没办法。其实心里很舍不得,觉得他们这位新老板有些慷慨过头了。
于是沧桑男人佣兵们只好眼睁睁看着其他自由佣兵上前,用手捧着,在一声声惊呼声中,却见欧文挨个给他们倒了一小堆黄灿灿的金沙。
“天呐,是纯金!这可比掺了铜的凯撒大金币值钱多了啊!”
“这金沙……就算折换成大金币,也比5金币多了吧?”
“值,太值了!我要把我的金沙熔了,请工匠做件传家宝。”
佣兵们一边惊呼赞叹不已,一边手忙脚乱纷纷将自己那一份金沙收好,个个脸上都是难以抑制的欣喜之色。
沧桑男人佣兵们都看得暗暗吞口水,眼睛里全是金灿灿的光芒,羡慕不已。法兰第在旁看见这些佣兵的表情,暗自不屑的撇了撇嘴,暗笑这些蠢货,犹不知他们走了多大运,追随了一位何等人物。区区那点金沙算得了什么!
法兰第如今也是财大气粗。戈伟对自己手下向来不吝啬,除了每次法兰第运尸体过去,戈伟都会教他一两手魔法外,法兰第喜欢金子,戈伟便花了100能量币找位面商人兑了几吨金子。在大位面,金子这种东西,也就是普通金属的价值而已,既不能像秘银那样导魔,物理导电性也不咋样,还不如铜。所以位面市场上金子通常都和铁、铜一样,论吨卖。
戈伟直接几吨金子甩给法兰第,从那以后法兰第再也不哭穷了,腰不酸了腿不痛了,走起路来也一副土财主范,倍儿有面子。看谁不顺眼直接金子砸过去。当然面对戈伟时还是充孙子。法兰第现在是铁了心的跟定戈伟。戈伟曾经是他的骷髅魔宠这一点,也被法兰第选择性遗忘。什么魔宠,你在说什么啊?法兰第一脸迷茫。
挨个发完金沙,欧文跳到一张桌子上,振臂高呼:
“看见没有?小爷我说话算话。刚刚签了契约的,人人都有金沙拿。眼见为实啊大爷,还等什么。快来加入我们吧!名额有限,先到先得!现在就拨打……”
戈伟脸上一抽。多么似曾相识的情景……给这小子配上个扬声喇叭。稍微培训下就能上岗。
一众佣兵眼看别人都拿到金沙了,立马忍不住了。轰然一拥围上,顿时将站在桌上的欧文差点掀飞,七嘴八舌地嚷嚷着要接受雇佣。
“别急别急,一个个来!”欧文满头大汗。
就在这时,人群外面一声断喝:“都给老子闪开!”
这声断喝中气十足,声音滚滚回荡在佣兵大厅当中,震得大厅里的佣兵全都面色一变。
好强的斗气!
至少是五阶武士的实力!
在场不少佣兵们都在血泊里打滚,不乏眼色。单是这声断喝,就让他们判断出。不论声音发出者是谁,都不是在场绝大多数人能惹得起的高手!
场面肃静片刻,佣兵们不由自主地都向两边让开。
就见一名浑身铁甲的高大武士,走进人群,径自朝欧文走了过来。在这名铁甲武士身后,跟着十几名同样身高马大,浑身铁甲裹身,长剑在侧,杀气腾腾的武士。其中有两人格外引人注目。这两人却不是武士。而是两个身高比在场所有人都高出两个头的野蛮人!
两个野蛮人半露上身,皮带捆札之下浑身肌肉虬结,头戴角盔,面目狰狞。腰间两侧各挂一柄斧头。
看到这幅装扮,立即有人认出:“野蛮人狂战士!”
野蛮人狂战士,这个词。特拉维斯堡的佣兵们并不陌生。据说是偏僻大陆角落里的蛮族当中最强大的战斗者。个体力量甚至比中阶武士还要强。一身蛮力挥使一对斧头,陷入野蛮人特技狂化之后。在战场上就是绞肉机般的存在。
这样的狂战士,这样的强大战力。许多贵族领主都渴望拥有。但是野蛮人排外的特性,让贵族领主们都成奢想。
可偏偏特拉维斯堡就有两名常驻野蛮人狂战士,就是眼前这两个,在场不少佣兵都见过。
既然这两名野蛮人狂战士出现了,那么领头这位铁甲武士的身份,也就呼之欲出了。
唰,铁甲面罩划上去,露出一张年轻、轻佻的脸。
呸,年轻人把嘴上叼的牙签一吐,轻笑着对欧文道:“呦,‘欧文殿下’,几天不见,换了个人似得。都混得这么好了?听说,你要雇佣人,很好,你看我的人怎么样,够不够格被你雇佣?报酬不用多,其他人就照15金,奥拉夫和塞恩一人50金。”
年轻人说话语气完全不像商量,倒像是命令。语气里满是不容置疑。
欧文见到这年轻人,目光瞬间变了三变,旋即躬身:“原来是诺曼勋爵。”故意把勋爵一词咬得很重。
父辈有爵位,子嗣还没有继承到爵位之前,谓之勋爵。
年轻人冷哼一声,似是没听见欧文用词的嘲讽,继续说道:“怎么,‘欧文殿下’敢不敢雇佣我的佣兵团?”
欧文沉默下来。
这人谁啊?戈伟在旁冷眼观望。耳朵一竖,听见身边几名麾下佣兵的谈论。
“哼,这个诺曼,仗着是城主的儿子,就敢这么傲慢。”
“不就是接收了城主老伯爵的两个野蛮人狂战士么,要不要这么嚣张。”
“小声点,别惹事。咱们现在得听团长的。”
“哼,狂战军团。除了两个野蛮人,其他的都是渣滓……”
戈伟很快就听明白了。敢情这突然杀出的程咬金,是这特拉维斯堡城主的长子,也是唯一的儿子,典型的富二代异界版。这个诺曼勋爵平日里嚣张跋扈,对谁都一副俯视态度,算是背后人见人厌的那种。
特拉维斯堡城主老来得子,对这唯一的继承人十分宠溺。几年前把家族里仅有的两个野蛮人狂战士送给了这小子。这小子借此成立了佣兵团,名字也起得霸气侧漏,叫“狂战军团”。只不过这小子本身实力等于零,绣花枕头一只,就靠着两个野蛮人狂战士在特拉维斯堡肆意横行。这些刀山血海拼出来的佣兵们自然瞧不起这种脓包公子哥。
不知怎么,这诺曼勋爵似乎和欧文不对付。两人各自看对方的厌恶,傻子也看得出来。
诺曼要求欧文雇佣他的狂战军团,佣兵们都看出是搅局来的。
诺曼扬着下巴轻蔑的看着欧文,在他想来,欧文肯定不会雇佣他。欧文拒绝,他就有更多话挤兑欧文。
却没曾想,欧文只是略一沉吟就答应了:“好,就照你说的办。两个野蛮人狂战士一共100金,其他人各自15金。”
诺曼目露惊讶,没想到欧文还真答应,一时间没了话说。
戈伟暗自一笑看了欧文一眼,心说这小子八成是想借用亡灵法师了。
蓝鳍在戈伟身旁嘟囔着评价:“九万年过去了,这个世界的人类贵族,还是这样野蛮。”
戈伟笑道:“在哪儿都一样。我对那两个野蛮人倒是更感兴趣。”(未完待续。。)
第591章 小白鼠
这是戈伟第一次亲眼见到野蛮人狂战士这个兵种。
没错,兵种!
位面市场上售价高达2000能量币一人,一支野蛮人狂战士军团按1000人算,就要整整200万能量币。
相比二三十能量币一只食尸鬼,野蛮人狂战士无疑是昂贵兵种了,食尸鬼就是白菜价,戈伟很无奈。
不过野蛮人狂战士的战斗力值这个价钱。
野蛮人的天赋能力“狂化”,能让野蛮人狂战士在战斗中像魔兽一样陷入疯狂嗜血的状态,无论是速度还是力量都会得到大幅提升,堪称人形绞肉机。
而一支有千人构成的野蛮人狂战士军团,放到战场上就是一群杀戮机器!
当然,战场范围需要限定是冷兵器战斗。
野蛮人再强,也不过是**之躯,遇到热武器照样死翘翘。这也造成了野蛮人狂战士这个兵种在位面市场上叫好不叫座的尴尬状态。卖家卖得贵,敝帚自珍。买家还不高兴买,宁可花更多的能量币,去买战斗机甲。
同样的能量币,买上十几台机甲,直接能横扫一支野蛮人狂战士军团。
这样的鸿沟无法逾越。
而野蛮人狂战士又没有亡灵大军物美价廉的数量优势,所以实用性上反倒不如亡灵大军。
这也是戈伟经常见到一些野蛮人位面商人,一个个穷得叮当响,大多1级2级的原因。
不过,戈伟倒是对野蛮人狂战士很有兴趣。
野蛮人狂战士高不成低不就的缺陷。在戈伟看来没什么大不了。野蛮人的过人之处,就是其独有的“狂化”天赋。这是通常只有高阶魔兽才有的技巧。魔兽的狂化叫做“狂暴”。野蛮人是人形生物里唯一掌握狂化的种族,别无分号。
“要是能把野蛮人狂战士。转化成亡灵生物,同时还保留狂化天赋话……”
戈伟不禁想入非非。一种既拥有亡灵生物特性,又保存野蛮人的战斗本能和狂化天赋的兵种,该是何等强悍?一个单独对付一群狂热食尸鬼都不成问题吧?
狂热食尸鬼毕竟是集群单位,再好也属于炮灰。野蛮人狂战士转化成亡灵,数量够多的话,能在亡灵大军中做为中坚力量使用,战略意义甚至不亚于缝合怪。
一支亡灵军团,一定要由多种亡灵构成。单靠骷髅海。食尸鬼海,只能数量上取胜。缺点也十分明显,容易被对手一招克死。因此一支成熟军团,就要有多种单位配合。就像人类军团,冷兵器时代讲究步兵骑兵结合,热兵器时代讲究空地配合一样。
戈伟计划里,接下来要面对比黑骑士领主存在得更古老的白骨**师,必须先把亡灵军团初步模型构建出来。巫妖内内在家里正在为他生产缝合怪,等缝合怪一出来。他的麾下就有了骷髅大军,食尸鬼大军,缝合怪共同构成的地面攻坚部队。
现在缺少的就是像野蛮人狂战士这样的中坚部队,要能一锤定音的强力兵种。此外还缺少空军。
空军方面,戈伟打算回头等缝合怪生产完毕,让巫妖内内制造一批石像鬼。死亡之地到处都是黑曜石。黑曜石石像鬼是最常见,也最普遍被应用的亡灵空军。除此外戈伟暂时还没有更好的选择。
这次出来。本没想到能碰上野蛮人狂战士,现在眼看小白鼠就在眼前。戈伟立即就有了做实验的**。说起来,爱做实验的巫妖内内和它的这位主人何其相似,戈伟从最开始用国产鸡饲料搞出花花的时候,就是个实验狂人。后来又在各种异位面生物身上乱搞,搞出各种稀奇古怪、市场反响偏偏又十分火爆的玩意。
可以说,戈伟之所以有今天,就是乱搞搞出来的……
戈伟盯在两个野蛮人脖子上的目光,让两个野蛮人不由的同时打了个寒颤。两个野蛮人有些发愣的回头,四处看看,挠挠头,殊不知两人已被某人打上了小白鼠标签。
“不过,通常来说,转变成亡灵生物后,生物本体的天赋技能,只有一小部分能够保留。”戈伟暗自皱眉,想着:“就拿地宫里那些星光龙族来说……早就想用这些星光龙族尸体做实验了,星光龙族可是难得一见的高级种族,如果能转化成亡灵生物,不知要厉害成什么样子。不过,一来要顾及蓝鳍,那毕竟是蓝鳍的族人们。二来,从那种星光龙族转变的女妖来看,星光龙族的天赋技能,念相具象,似乎并没有被继承?”
回想当时,面对那只女妖,戈伟几乎不费什么力就干掉了她。那只女妖看起来的确比位面市场上出售的人类转化的女妖强上不少,但最多还是女妖范畴,使用的也是女妖的几个基本技能:女妖之嚎,反魔法外壳,闪现,以及占据。并没有展现出星光龙族本身的特点来。
星光龙族的特点是什么?这要区分男女来说。
有了蓝鳍,戈伟对星光龙族的了解比他之前多了太多。星光龙族是头号大敌,如今正在入侵整个人类的第7位面域,戈伟自然希望对星光龙族有更多了解。闲暇时没事戈伟就找蓝鳍打听有关星光龙族的事情。
虽说蓝鳍是近十万年前的古代星光龙族,不过按照通常生物的进化,越是进化到高端的生物,经历每个阶段所需的时间段就越长。就比如人类种族,猿人到直立人这个进化阶段,大致用了200万年。直立人进化到智人,又用了200多万年。现代人类已经进化了5万年左右,想要进化到再下一阶段,至少还需要200万年以上,乃至更久。
星光龙族已经进化到了生物形态的极致阶段,随时可以进入的能量形式,成为更高层次的存在。这个过程,戈伟估计至少要500万~1000万年的进化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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