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名雷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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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名雷恩- 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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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基拿着再次倒满的酒杯在手里把玩了片刻,“咱们这些人拼了半辈子,除了为自己享受之外,最大的愿望还是攒下一份基业留给后人。”,他说着说着望着酒杯叹了一口气,“以前我什么都不想,觉得这样的日子也挺好的,但是自从我的妻子怀孕之后,我总在考虑,要给我的孩子留下什么东西。”

    “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佣兵,没有大本事,承蒙老大看得起我这个残废,赏我一口饭吃,我很感激他。但是我不希望我的孩子也走这条路,我希望他能像一个普通人那样,哪怕这辈子没有大作为,也要平平安安,而不是我这样。”,说着他费力的抬了抬右臂,额头上青筋直蹦,才勉强将手臂放在桌子上。

    尼克也沉默了下来,他有妻子,但是没孩子。年轻的时候小腹被刺穿过一次,肖恩为他找过一个药剂师。药剂师说他想要有孩子很难,希望渺茫。他打算再等两年,实在不行就收养一个。他的想法和拿基差不多是一样的,希望自己的孩子平平安安。

    “说这些干嘛?来,喝酒。”,拿基擦了擦湿润的眼角,端起杯子和尼克碰了一下,仰头一口喝完。

    他想起了另外一件事,一个人对他的承诺,他也为此痛苦过,但是当他看见那个小小的浑身通红的小猴子甜甜的睡在自己残缺的怀抱中时,他最终还是狠下了心。

    “完成这个任务,我保证你儿子有一个绝对光明的未来!”

    那个人就像一个魔鬼一样诱惑着他,他被诱惑了,即将走向深渊!

    但他不后悔,因为他的儿子永远都不会像他这样一事无成,暗地里被人嘲笑,被人说是一个残废。

    他用力的将杯子磕在了桌子上,“倒酒!”(未完待续。。)

第一七一章 人性是神奇的魔方,你永远不知道下一次转动,会呈现怎样的图案

    酒精是个很神奇的东西,有人喝多了会想起悲伤的事情,哭个不停;有人会管不住自己说话的**,即使一个人也要说个痛快;有人会直接倒在酒桌上,唿唿大睡。

    尼克属于中间的那一种,他酒一喝多,就喜欢说话。这或许是很多佣兵都有的习惯,残酷危险的生活让他们把所有的话都装在肚子里,不肯露出丝毫的疲态和软弱,但是当喝过酒之后,那些话再也藏不住了。他红光满面的搂着拿基,拍打着桌子,让周围的士兵不时侧目。

    “知道拿基肩膀上这道伤怎么来的?”,尼克大唿小叫,站在二三十米开外的人都能听见他的嗓子,他眼睛瞪的滚圆,“当年为了救老大,拿基用身体去给肖恩老大挡剑,如果不是拿基,肖恩老大早就没了。”,周围顿时传来低声的惊唿,人们根本就没有想到过,在佣兵团里这个享受着其他人数倍待遇,一脸颓废的残废居然还有过如此光荣的史。

    为什么人们要那拿基开玩笑?为什么他们不去拿其他人开玩笑?那是因为他们心里也不平衡,凭什么我们出生入死,拿的钱还没有拿基三分之一多?凭什么这个老残废什么都不做,就能享受到高级干部的待遇?人都喜欢攀比,当他们发现拿基这种人做的没自己多,工作也清闲安全时,总会有一些不平衡。

    肖恩老大是个好团长,好首领,他照顾的并非拿基一个人,而是很多人。但是在这些人里,拿基的贡献是最低的。他就像是一个蛀虫一样,怎么能让人心服口服?

    现在突然听尼克这么说,有些人顿时露出些许惭愧的神色,原来拿基的残疾是为了救肖恩老大,挺身而出用自己的身体为肖恩老大挡剑时落下的。

    他们望向拿基的眼神多多少少有了一些变化,不再是嫉妒,而是火热的尊敬。人们都尊敬强者,也尊敬那些有着坚定信念的人,并非是崇拜,而是他们自己做不到。他们做不到为另外一个人去牺牲自己的生命,但是他们珍视这种可贵的奉献精神,所以他们尊敬。

    拿基哈哈笑着拍打着尼克粗壮的胳膊,“再勒我就要把我勒死了!还有,你说那么多干什么?”

    尼克嘻嘻哈哈的松开胳膊,拍着桌面,“我就是看不惯那些人的态度,也就是你老好人,要是搁在我身上,有一个捅一个,了不起到老大面前去评理!当年如果不是你给老大挡住那两剑,你说老大要不要糟?”,他酒劲上头,站了起来,一脚踩着椅子,“说实话,这件事搁兄弟身上,兄弟也要考虑一下。”

    他恶狠狠的望向周围的士兵,“老大一直把拿基当自己亲哥哥,我知道你们私底下不服,凭什么拿基拿那么多的薪水,凭什么他还不用做事!我告诉你们,就凭他救了老大一命,替老大死了一回。别说一个小小的管事,就算是让拿基当个大官也是应该的!”

    “你喝多了。”,拿基拽了拽尼克的胳膊,拽不动。他这些年清闲的生活和郁郁的心态荒废了他的身体,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训练自己了,害怕丢人,怕人议论。“都是过去的事情,你现在说这些干嘛?老大对我好,我心里记着。”

    是不是真的记着老大的好?拿基问自己,不可能。当然也有一部分好他是要记着的,但是更多的还是怨愤不公平的待遇,这一蹉跎就是七八十来年,别人一步步成为了城市中的体面人,成为了上流社会的大人物,出入的都是高贵的会所,交流的都是那些高不可攀的权贵。他们拥有着拿基没有的权力,他们走到哪都是那么的威风,人们不敢去迎着他们的目光,只能低下头。

    而自己呢?

    老残废、独臂怪、老软蛋……,这就是人们背地里对他讥笑的称谓。所有的宴会、舞会,从来没有人愿意邀请他这样一个残废。那些商人看向其他人时谄媚卑微的表情在将脸转向他的时候就变得高高在上,眼神里透着轻蔑和嘲笑。

    不错,都是同样的人,他甚至比其他人做的更好更出色,甚至为了肖恩能豁出自己的命去。但是自己得到了什么?微不足道的钱,钱给的再多又有什么用?能买来权力吗?能买来体面吗?能买来风光吗!!

    他端着酒桶给尼克又倒上了酒,拿起自己的杯子碰了一下,清楚的撞击声让尼克一怔,下意识的就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拿基望着尼克,脸上没有太多的喜乐哀愁,即使尼克把他捧上天,他也不会对尼克,对肖恩多出一丝丝感激,反而会更加的憎恨。尼克现在身居要职,起居八座,要风就有风,要雨就有雨,在城中好大的威风,人人都知道肖恩手下有四大战将,尼克就是其中之一。那些商人,那些特权阶级的官员,看见他都要主动点头哈腰以示尊敬。

    这种人,凭什么能体会到自己的愤怒,自己的委屈和绝望?

    他表面在笑,眼神中的阴冷一闪而逝,老子这辈子认栽了,但是我的儿子将会比你们任何人都有出息!

    酒越喝越多,尼克终于也清醒了片刻,他知道自己喝到位了,已经不能再喝了,一边反着胃一边对周遭的人说,“有急事问我兄弟,他能当这个家做这个主,我去睡一会,吃晚饭叫我。”,说完尼克脸色突然勐地一白,撒丫子跑到一边墙角稀里哗啦的吐了起来。经过胃酸腐蚀过后的食物混杂着酒精和消化液,那股浓烈的酸臭味飘了很远。

    他接过士兵递过来的水,漱了漱口,一张火热滚烫的湿毛巾就被一个小侍女按在了他的脸上。他倒吸一口气,打了一个哆嗦,揭掉毛巾擦了擦脸,强烈的不适终于好了不少。他打着酒嗝,对拿基说道:“我知道你肯定没喝多,帮我看一会,有事的话来叫我,兄弟我是不行了。”,他摇摇晃晃的被三名士兵搀扶着送到营帐里,不一会就传来打唿声。

    拿基扫了一眼满是狼藉的桌子,也不知道是对谁说,对着空气说,“清理一下。”

    立刻就有两名士兵过来将桌子直接端走,换了一张干净的来,又将地上的垃圾清扫干净。

    突然间有一双小手按在了拿基太阳穴两侧,他心里一惊左手就插入了怀中,他以为自己是不是被人出卖,或是哪里露出了马脚,被人识破了。没想到并不是这样,而是一名小侍女替他按着太阳穴,缓解酒后的头疼,“大人,您看这样的力度可以吗?”

    舒快的感觉就像海浪,一浪浪冲刷着他紧绷的神经,他微微眯着眼睛点点头,“不错,很舒服,给我倒一杯红茶。”

    片刻后他嗅着顶级红茶的芬芳,享受着美人纤指的按压,心中一点灵光闪过这才是人过的日子!

    巡逻兵不断的从这里路过,之前发生的事情也通过其他人的嘴巴扩散出去,现在留守的这些人几乎都知道了,拿基的残疾原来是舍身救肖恩时留下的。那些曾经对他有所嘲笑的人多多少少有点惭愧,还有一丝丝惶恐。尼克都说了,肖恩把拿基当亲哥哥看,这位亲哥哥万一哪天知道自己曾经在他背后说过的那些话,岂不是要倒大霉?

    所以心中有愧的人在面对拿基的时候,都是低声下气,而那些没有的罪过拿基也没有任何愧疚的人,则是尊敬。

    拿基越是平静,心中越是愤怒,越是仇恨。

    明明只要一句话,就能拯救他的人生,他却因此蹉跎这么多年。

    一个人一辈子,能有几个十年?

    如果不是这次听从了别人的安排来喝这一场酒,或许他还是人们眼中的老废物拿基,也不会有一个兄弟站出来为他说句公道话他们早就是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了,怎么可能去关注他这样的小人物的日常生活?

    他深吸一口气,更加坚定了心中的念头,别怪我,都是自己作的!

    数个小时就在如此枯燥的应对中过去,眼瞅着残阳西沉,这一天就要结束了,拿基心中焦急起来,患得患失之间不住皱着眉头。就在他快要坐立不安的时候,事情终于启动了。

    一名浑身是血,铠甲都碎成了几块的骑士被人搀扶着抬了过来,他有气无力的喘着,将自己身份的证明丢到了桌子上,“快……快去救救城主大人……,城主大人遭遇了埋伏,我突围之前已经受伤,去的迟了就来不及了!”

    拿基心中一跳,强捺住心头的悸动,他皱着眉头问道:“如果按照你所说的,现在去也来不及,从这里到西流城一人三骑一路不停狂奔也要三个小时……”。这个世界的战马体质可能受到没有雾霾的影响,身强力壮。一匹战马如果不考虑会不会跑死的情况下一路狂奔,一小时四五十公里还是可以做到的,当然,跑完一小时基本上就需要休息,再跑速度慢不说还容易猝死。

    那士兵顿时声嘶力竭的喊道:“老大身边还有两千多号人,还来得及,快去,快去!”,似乎是用尽了最后一丝力气,这士兵喊完话脖子一歪,彻底晕了过去。

    ===

    谁能猜到这章章节名要表达什么意思?(未完待续。。)

最近的剧情让两位读者懵逼,我解释一下

    其实我相信有更多的人懵逼,只是你们没站出来说话,我还是解释一下。

    先讲个道理。

    首先捕奴在之前并非是非法产业,而是灰色的产业,被道德伦理谴责,但不是说就是违法的。捕奴从奥兰多帝国立国之初就存在,并不是说这段时间才有的,黑叔叔对于捕奴也不是不知道,这就像是一个生物链的某一段。

    雷恩所做的并非是让捕奴合法,而是让捕奴这个事业产业化,正规化,他不是倡导者,反而设立了黑叔叔自然保护区,前文里面有提过,禁止捕捉太小的黑小伙。所以从某方面来说,黑奴不应该恨雷恩,因为有没有雷恩捕奴都存在,有了雷恩反而会得到一定的保障,至少孩子们不会有事,让捕奴变成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链。

    其次阿芙洛虽然说黑叔叔和黑婶婶的孩子,但是她天生白化病让她和周围的族群格格不入。人们敬畏未知,将白化病人当做神灵的使者,从思想上阿芙洛和黑叔叔们是没有交流的,并且无法有太多的认同感。相反的是,离开了森林,山外的人们都皮肤白白的,和阿芙洛没有太大的区别,先天上就让阿芙洛有了好感。雷恩同意让阿芙洛去跟着西莱斯特学习,知识改变了阿芙洛对过去固有观念的定位,加上所有人都不会把她当做圣女,而是当做一个普通平等的人去交流,做朋友,弥补了阿芙洛在感情缺失上的缺口。

    文中曾经提及,阿芙洛是一个淡漠到没有感情波动的人,但是随着她在奥尔特伦堡和雷恩、西莱斯特以及一大家子相处时间越来越久,她情绪上开始有了波动,也有喜怒哀乐,也有憎恨离愁。这是人格圆满的一种外在表现,也是她找到自己三观和定位的表现。

    最后,为什么雷恩要让阿芙洛去招揽黑叔叔,他凭什么有这个信心?其实本书一直在申明几个重点,其中有两个,第一个是神圣的血脉,血脉是贯穿本书的核心之一,以后会逐渐由更多的内容增加。其次是祖先和盟约,不管是帕尔斯登基还是在介绍帝国高层建筑的时候,最先说到的都是祖先的神圣性,以及盟约的神圣性。

    雷恩的印信代表着血脉,他表达了愿意立下神圣的盟约来约束彼此之间的关系,在文中的社会这已经是很强有说服力的条件里。黑叔叔和雷恩之间其实并没有太多的仇恨,上面也说了,捕奴并非是雷恩推广的,而是一直就存在的,雷恩的所作所为反而让黑叔叔得到了更多的优待。

    首先孩子们不会被捕奴队抓走卖掉,给黑叔叔们留下了希望。其次随着产业化的变个,黑叔叔变成奴隶后的待遇得到了提高。雷恩建立了黑叔叔自然保护区,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过度捕奴所带来灭绝性的捕杀。所以我认为雷恩和黑叔叔之间没有太多的仇恨,反而对黑叔叔有恩,那么他在这种条件的前提下,要求招揽黑叔叔就显然并不那么突兀,也没有价值观层面的冲突。

    关于阿芙洛在黑叔叔中的地位,前文中也逐一展现了,愚昧的人对未知的恐惧产生敬畏,从而崇拜。但是这种崇拜不是无限制的,从那些被煽动的黑叔叔逐渐站起来就可以看见,阿芙洛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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