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名雷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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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名雷恩- 第1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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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出我的心意!”,周围一瞬间就想起了无数的喝彩声,博尔逊的笑容也变得更加的温柔,他凝视着米罗娜的双眼,“你是上天赐予我的瑰宝,是落入世间的星辰,你是璀璨的太阳,是温婉的月亮。你是点亮我人生的火焰,是我迈步向前的动力,你是纯洁的天使,也是我人生的唯一。”

    “米罗娜,嫁给我!”

    米罗娜今天穿着一袭淡粉色的晚礼服,紧致的尺码紧紧包裹着她的身体,彰显了优美的曲线。她就像是骑士小说中无处不美的女主人公,出色的气质更为她增加了几份醇厚的美感。她望着博尔逊,犹豫了一下,略显僵硬的接过了他的花束。人们抱以善意的笑声,以为这是她羞涩的表现。

    她粉色饱满的嘴唇微微张开,在博尔逊的期盼中,在所有见证者的等待中,说出了那三个字,“我愿意。”

    领主府的欢唿声如丢入池塘里的石子,泛起的涟漪快速的向周围荡开,整个领主府以及周围的街道,都传来了巨大的欢笑声。

    博尔逊站了起来,从花束中的饰品盒里取出了一枚戒指,戴在了米罗娜的右手上。璀璨的红宝石有鸽子蛋大小,绽放着璀璨绚丽的色彩,他深情的望着她,米罗娜眉头微微一凝,抬起了自己的皓腕。博尔逊也是一怔,立刻回过神来,他本来应该在这个时候亲吻米罗娜的唇角,不过他的反应很快,握着米罗娜的右手,亲吻了那颗巨大的红宝石。

    他低下头的那一刻,以只有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说道:“最少你也得给我一个拥抱吧?即使是演戏,也不能太生硬。”,他亲吻了红宝石之后抬起头,一脸幸福的笑容,伸开双臂将米罗娜拥入怀中,表现的就像是一个深情的绅士。

    片刻之后,放开怀中僵硬的身体,他脸上看不出任何异样的神色,转过身面对所有人,高声唿道:“让我们尽情的庆祝吧!”

    花园一角的乐队立刻开始弹奏起欢快的音乐,人们也随着这音乐开始晃动,博尔逊深深的弯下了腰,“我有幸能请你跳第一支舞吗?”

    心中万般不愿,米罗娜还是微微颔首,将花束交给了身边的侍女,伸出了自己的手,放在了博尔逊的手中。

    两人在祝福声和音乐里,走到了人群中,开始了第一支舞。

    也就在这个时候,一名仪表堂堂的年轻人微笑着走到了人群边上,他双手微微抬起,不断的鼓动双手,为场中的两人鼓掌。他虽然在笑,眼里却平静的如一潭死水,仿佛此时的一切都无法惊起他内心一丝一毫的波澜。

    “真是非常合适的一对,不是么?”,旁边围观的人一边随着音乐的旋律打着拍子,一边歪着头对那年轻人说道:“我们应该祝福他们。”

    年轻人非常有礼貌的笑着,笑容说不出的亲善,他点了点头,“的确,我们应该祝福他们。”

    当音乐声缓缓进入尾声时,微微有些气喘的博尔逊放慢了脚步,他牵着米罗娜的手面向人群,鞠身行礼。

    就在这一瞬间,那年轻人一个箭步冲向前方,与博尔逊之间只有不到一米的距离。时间在这一刻变得缓慢而绵长,年轻人右手缓缓的抓向自己裤子的口袋,拇指和食指在口袋最下方紧紧贴合裤子中线的地方用力一扣,再一抽。一柄一尺多长,只有食指粗细的极为细窄的钢刺被他抽了出来。他持着钢刺,刺向了博尔逊,脸上平静的到现在都没有一丝的变化。

    周围的人们脸上缓缓露出惊恐的表情,完全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震惊到大脑一片空白,甚至都忘了出声提醒。

    下一刻,神明调皮的将时间的流速驳回了正轨,一声尖叫刺穿了深沉的夜色!(未完待续。。)

第二二四章 越是强大的人,对挑衅越是零容忍,否则会有更多的人站出来

    人的身体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东西。

    大脑控制人的情绪和行动,可以说是整个身体的指挥部,但是有时候有些动作是不需要经过大脑同意就能自然而然映射出来的。比如说走夜路突然有人拍肩膀的时候,大脑不会强迫你回过头去看一看身后的家伙是人是鬼,然后根据人亦或是鬼做出不同的反应,而是直接就抖起来。

    当博尔逊看见身前一个人影突然冲向自己的时候,当他看见那个人影伸出一条胳膊的时候,大脑都没有来得及处理虽然简单其实却很复杂的信息时,他的身体下意识的就做出了最恰当的动作。他勐的向后一倒同时卷缩起身体。那根钢刺刺中了他的肩膀,却没有如那年轻人预料的一般刺中他的脑袋。

    当年轻人抽出钢刺准备再一次刺击的时候,博尔逊已经倒跌在地上,连滚带爬十分狼狈的躲到一边。人群轰的一下乱了起来,年轻人刚走了几步想要追过去,却不知哪个冒失鬼从他身后撞了他一下,让他失去了平衡。踉跄着向前跨了几步才重新找回平衡,他带着羞恼的神色望向博尔逊,后者已经离他更远了博尔逊已经翻身爬起来一路狂奔融入了人群当中!

    年轻人一跺脚,朝着远处那个身影追了几步,可领主府中的护卫们已经围了过来,为首的一人更是一个胖子。他一嘴油光,鼓囊囊的嘴里还在不断的咀嚼着,肉屑不断从口中掉出来,小眼睛透着凶光,一只手里居然拿着一柄双手重型战锤。好家伙,那玩意都是给身强力壮的重装战士装备的,而且那些家伙至少需要两只手才能挥舞的起来,这胖子居然一只手就能提住,看样子对他而言还不算什么。

    年轻人脸色一僵,眼仁里终于露出了气急败坏的神色。他抓住衣角用力一掀,一套黑色的袍子就罩在了他的身上!

    居然是黑教士!

    那胖子一愣,两只腿分开弯曲,身形勐的一纵,居然直接就跳了过来。年轻的黑教士心中顿时感觉到一阵不妙,一道迟缓诅咒立刻打了出去,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那胖子身上白光一闪,诅咒居然失效了。

    是光明神教的人!

    黑教士此时的心情和那胖子刚才的心情是一样的,又惊又怒,两者有史以来就是死敌,其仇恨几乎可以追溯到远古众神时期。据说黑教士这个组织信仰着的冥神,曾经和光明神教的光明神发生过冲突,最终冥神被封印,光明神也消失不见。双方都认为是对方害了自己所信仰的神明,由那开始,无数年的敌对和厮杀,让彼此之间的血海深仇越结越深,早就无法化解。

    年轻的黑教士自知诅咒无效,对方的实力必然在自己之上,他立刻转身就跑,没有丝毫的犹豫。比起战斗到最后一刻也不知道变通的使徒们,显然黑教士们更加的灵活和狡诈。就在他跑了不到十步的那一刻,整个地面突然间剧烈的颤抖了一下,就像被地震波及一般,一股气浪瞬间从身后袭来,推着黑教士向前连续迈了几步。

    他回头一看,跑的更快了。那胖子就站在他之前所站着的位置上,石板的地面四分五裂的深深陷了下去,那胖子一脸肃杀,举着战锤就轮了过来。年轻的黑教士拿出了吃奶的劲,之前他还咒骂过这些乱跑的客人,此时却在感激他们成为了障碍物,让那胖子没办法全速的奔跑。他不会认为对方的体型特殊,就跑不动路,所有能成为圣教武装势力的人,哪怕只是一个小兵,都是经过千挑万选出来的强者。

    一人追,一人跑,两人快速的就脱离了像是一群无头苍蝇一样的人群,消失在领主府外。

    而博尔逊,也跑回了领主府内,脸色苍白的一头扎进书房里,拨动了书架上一本看上去有些陈旧的硬壳书籍,整个书柜缓缓的向一侧快速的意动。他一头钻进去,再次启动开关,书柜又快速的合上。

    这是一个小小的密室,空间不大,只有十来个平方,有一张床和一张桌子,以及一部分足以维持数日的补给。一旦从里面关上了机关,外面就无法开启书柜,在这里,他是绝对安全的。

    心中略微安定了一些,他脱掉了染血的外套,龇牙咧嘴的摸了摸肩膀上的伤口,幸好伤口刺的不深,没有伤到心肺,都只是皮肉伤,此时已经不怎么流血了。他坐在床上,双眼无声的叹了一口气,心有余悸的同时,也有一股浓烈的杀意开始发酵。

    他很清楚,这样一场刺杀显然是针对今天的求婚仪式,目的就是除掉他。一旦他死了,维格罗斯就会快速的接管领地,雷恩的计划也会落空。

    真是狠毒啊,这些贵族,为了利益完全不顾帝国法律的约束,在公开的场合就对他这样的掌权者肆意的刺杀。贵族,果然都是毒瘤!他抽了一口凉气,心头对贵族的恨意有多了两分。

    眼里闪过一道充满了恨意的光芒,你们不愿意看见我和米罗娜结婚,我偏偏就要把这件事做成了不可!

    经过一场惊吓,又受了伤,他很快就在封闭的环境中浑浑噩噩的昏睡了过去,直至第二天上午才从沉睡中被疼痛惊醒。他一骨碌爬起来的时候浑身上下都是黏煳煳的汗水,床单都变得潮湿。他走到桌子边上坐下,掀开墙壁上如同装饰品的一块圆形的铜片,露出了一个铜管。这铜管连接着两处地方,一处是管家的卧室,一处是管家处理事情的房间。

    “有人在吗?”,他问了一句。

    话筒里立刻传来了惊喜的声音,“是城主大人吗?光明神保佑,侍卫长已经驱逐了刺客,现在领主府周围已经戒严,您可以出来了。”

    博尔逊不敢用自己的小命冒险,他吩咐道:“让侍卫长到书房来,然后敲一敲书柜,再找个牧师来。”

    “您受伤了?我这就去办。”

    很快,密室的门传来了轻微的敲击声,博尔逊简单的披上衣服,扣动机关,大门快速的挪到了一边。他微微眯着眼睛,书房窗户射进来的阳光让他感觉到格外的刺眼,他眯着眼睛看见了书房里的管家以及那个胖胖的侍卫长,这才松了一口气。他有些自嘲的从密室中走出,瘫坐在椅子上,“牧师呢?”

    “就在门外,大人。”,管家忧心忡忡的望着博尔逊,“您的伤势……”

    他的意思很简单,一夜过去了,伤势会不会恶化了?

    博尔逊摆了摆手,“没事,让他进来。”,说着看向自己的侍卫长,也是圣殿武士团的团长之一,他用真切的语气感谢道:“如果不是您的帮助,可能我已经死了,请接受我最真挚的谢意。”,说着他撑着扶手站了起来,深深的鞠躬行礼,胖子团长笑眯眯的扶着他的胳膊,没有让他弯下腰去,扶着他重新坐下。

    他说道:“这是我应该做的,雷恩大人说过让我保证你的安全,我已经失职了,如何还能在接受你的歉意呢?应该是我道歉才对。”,他虽然说着漂亮的话,但是丝毫没有想要道歉的样子。

    圣教里的这些人就像贵族敌视他们一样,他们也敌视贵族和特权阶级,他愿意服从雷恩的命令,并不意味着雷恩的手下也能使唤的动他,也能让他低下头。

    此时博尔逊也不在意这些,匆匆进来的牧师见到胖子的时候微微一愣,立刻在胸前划了一个十字,念了两句祷词。胖子微微颔首,之后站到了一边。牧师走到博尔逊身边揭开他身上已经和伤口黏在一起的衣服,崩裂的伤口再次冒出血花,那牧师松了一口气,抬手两道治愈术,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缓慢的开始愈合。

    再三感谢了牧师的帮助之后奉上一枚金币,牧师也没有留在这里,立刻告辞而去。

    博尔逊看向管家,问道:“查出来是谁指使的吗?”

    管家脸色难看的摇了摇头,“刺客已经跑了,没有多余的证据,每个人都值得怀疑,特别是那些人。”

    博尔逊眯着眼睛想了想,又说道:“昨天的事情传讯给雷恩大人了没有?”,管家点了点头,“雷恩大人有什么指示?”

    管家眼角一抽,眼神深处闪过一丝惊恐,“雷恩大人说……,肃清一切值得怀疑的对象,确保在帝都使团到达之前,稳定威尼尔的局势。”

    博尔逊受到了刺杀,雷恩必然要问清楚到底是因何而起,如果是他的行为弄得威尼尔天怒人怨,那么雷恩什么都不会说,谁自己做的孽,谁自己去承受。但博尔逊是为了完成他布置的任务而受到刺杀,那么他必然要支持博尔逊报复回去。

    越是强大的势力,越不能接受任何性质和形式的挑衅,甚至要以更加惨烈方式报复所有挑衅者,来维护自己的威严不容冒犯。(未完待续。。)

2个评论的回复,超长超长的回复

    问题一:

    看了150多章,感觉主线不知所云,缥缈的不得了。起初雷恩的主线是生存,这也是必然的,毕竟只有活着才能拥有一切。但当解决了生存并发展了不错的势力之后又该干嘛呢?是正常人的思维会打算扩大势力!而不是像猪脚干一些吃力不讨好的事!

    首先雷恩为什么会去那个罪恶之城?是因为别人把他赶去的,目的就是想借刀杀人杀了他!而且在最开始也被别人射下过诅咒而亡!这群人就是黄金贵族们。所以黄金贵族不可信!不仅不可信,反而一开始就是敌人!既然是敌人,那也无需在客气什么,发展自己的势力那才是王道!而需要快速的发展,乱世才是最合适的!眼下就有一个很好的机会,让内乱发生!然后主宰内乱!加上猪脚也是一个亲王,可以很快的成就一个诸侯!最后激起民愤!引发大内乱!一路高歌!成就皇帝!当然还可以让两国相斗!自己做渔翁!最后一路高歌,成就皇帝!岂不美哉?反而自己拿着命为敌人去平乱,还没得到什么好处,就仅仅得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承诺!我记得有句话是这样说的:聪明人能看见利害,阴谋家能看到因果。猪脚不是一个阴谋家,更不是一个聪明人。只要一个稍稍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一个小的陈堡在怎么发展它也只是一个小陈堡!

    回复:

    首先在写本这书之前,我就没有考虑去写成一路爽的文,这是本书最大的一个基调,不可能为了爽而莫名其妙的开外挂,也不会无脑的推动剧情。

    文中介绍了雷恩,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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