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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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之剑- 第1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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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岁!”

    “巴卡利亚万岁!”

    “马丁*洛林陛下万岁!”

    士兵们欢呼着,如果不是马丁还没下令可以去捡起武器,估计他们已经一拥而上了。

    就在这时候,马丁蓦然泼了他们一头冷水。

    “等等!”

第295章 飞马骑士

    怎么?

    还有什么条件吗?

    士兵们一下子愣了。

    马丁寒着声音道:“这是我在南方沙漠,横扫鼠人和混沌战士,从城邦提利尔和艾斯塔利尔收回来的战利品。我不会无偿提供给你们!为什么?谁知道你们这些家伙骨子里是不是还是懦夫,会把这些带着荣耀的武器又一次丢掉?”

    冷冽中带着杀意的声音,让全场一下子鸦雀无声。

    “我的武器,只给真正愿意为家人、为王国、为人类未来战斗的勇士!你可以曾经怯弱,你也可以曾经丢失了荣耀。从拿到这些武器的这一刻起,你就必须是血战到底的勇士!”

    “武器断了就用拳头砸!手断了就用腿去踢!连腿都断了就用牙咬!这就是人类的存亡之战!这就是秩序与混沌之战!没有怜悯!没有退路!要么胜利!要么死亡!”

    “能做到的,就给我拿起武器,像个男人一样去战斗!否则,就拿着武器自裁吧!”

    马丁咆哮着,双目赤红色,激昂的话语化作狂暴的战意,一瞬间感染了所有士兵。

    “噢噢噢噢!”士兵们大叫着,怒吼着,喊着口号,又或者激动得发出含糊不清的怪叫,冲上去,抢着武器。

    他们从大地中拔出武器,当即高高举起来。

    “噢噢噢!”

    刀枪如林,士气如虹!

    绵羊是无法变成雄狮的。

    在雄狮的领导下,绵羊至少可以变得像群狼。

    士气可用!

    军心可用!

    谁都没想到,马丁仅仅丢出一堆武器,说了一番话,就把数万溃兵化作狂战士。

    不用马丁再动员什么了。各个兵团的骑士和军官们纷纷大吼着。

    “打起精神来!小子们!我们无法击杀巨人!但我们至少要证明我们是一名合格的骑士,有资格跟随在大英雄马丁*洛林陛下的身后。”

    “检查你们的武器!不要让那群杂兵将我们比下去!”

    “以骑士之名发誓!血战到底!”

    近十万大军,彻底沸腾了。

    这时候,斥候的报告也来了。

    “哦,就十万人?”马丁撇撇嘴。

    “黑兽人可占了将近四分之一。”一个出于意料的声音插了进来。

    “红骑士?”马丁看到来者,微微一愕。

    浑身萦绕着红光、红盔红甲的红骑士化身,在近百个泛着绿色光芒的绿骑士簇拥下,来到马丁面前。

    “仓促接过了巴卡利亚王冠,实在太多琐事,还没来得及向上神问候。”这的确是马丁疏忽了,他带着诚意与愧疚,向红骑士行礼。

    “无妨!大家都知道,骑士在巴卡利亚始终是少数人。决定战争走向的,更多是普通的战士。你能这么快统合这支被打残的军队,相当了不起。”

    不知为什么,马丁总觉得红骑士说话的强调给自己一种异样的熟悉感,就好像在什么地方经常见过,聊天什么的。

    “上神,我有什么可以效劳的吗?”

    红骑士似乎笑了:“说起来,我还没见过前辈呢?”说罢,红骑士稍微向马丁身边的湖之女神欠身。

    “你好!我是莉莉丝!”湖之女神倒是落落大方,直接伸出手去,那是要握手了。

    “你好,我是红骑士!”

    这是历史性的一刻,守护着巴卡利亚王国的两任守护者,跨越了时空,聚在一块。

    “红骑士只是一个代号?还是你的神名就是红骑士?你的头盔不能脱下来吗?”莉莉丝捋了捋自己灿烂飘逸的金色长发,笑了。

    “很抱歉我的神名无法告知,这是我的一个大秘密。但我可以告诉你,红骑士在你们所不知的异界,的确是个代号。我是第二代红骑士。至于我的真面目,会在合适的时候展现在你和马丁面前的。”

    “噢?”湖之女神碧绿的眼睛流露着疑惑。不管是对于红骑士本身,还是她刻意隐藏起来的相貌。她真的非常好奇。

    “我来,是因为我知道,你可以重现飞马骑士!”红骑士用笃定的目光看着莉莉丝。

    马丁吃了一惊,他真没想过,只存在于王都浮雕上,沦为传说的飞马,竟然跟莉莉丝有关。

    看着马丁吃惊的表情,莉莉丝噗呲一笑:“你又没问我,而且我缺乏足够的纯净的、守序善良神力。”

    莉莉丝凑到马丁耳边,几乎呵气一样小声道:“马丁,你这小坏蛋的信仰之力不够纯净。我要的是最纯洁的少女祈祷出来的。”

    那边红骑士很干脆:“你要的神力,我给你。”

    她再次握着莉莉丝的手。

    不知为何,马丁觉得她们牵手的画面好美,就像一对百合姐妹花。

    得到了神力的莉莉丝,似乎更加容光焕发,圣洁迷人了。她飘荡到一个显得局促的骑士面前。

    那小伙子应该出自一个历史悠久的大家族,否则普通骑士可买不起一匹纯净得没有一丝杂毛的白马。

    “你好,莉莉丝上神!”小伙子局促地行礼。

    “你真幸运,你竟然有一匹拥有高贵血脉的飞马后裔。”莉莉丝伸出柔嫩的双手,轻轻抚摸在马的脸上。

    马儿发出欢快的律律声,打了个响鼻。

    下一秒,神迹诞生了。

    在马鞍的前方,一左一右两股白色的光芒一下子迸发出来。当光芒消逝之后,一对纯洁无瑕的硕大白色飞翼,就在骑士的大腿前伸展出来。

    比天鹅还美,比最大的苍鹰翼展还大,这就是,传说中的飞马!

    “啊!”

    “赞美女神!”

    “湖之女神万岁!”

    骑士们顿时兴奋起来。

    真很难怪骑士们欣喜若狂,一个奔驰于大地上的骑士,哪里有成为传说中的飞马骑士那样高尚,那样令人向往!

    马儿还是那匹马儿,跟骑士的关系依旧亲密,年轻骑士读懂了马儿的眼神,他用力夹着马鞍,勒着缰绳,表示自己准备好了。

    雪白的飞马尽情展开自己的翅膀,用力扑腾了几下,荡起大股大股的强风。在旁人羡慕的惊呼声中,飞马振翅升腾起来。

    “哇哦好厉害!”年轻骑士大呼小叫起来。

    莉莉丝没有吝惜这份借来的神力,她貌似随意地施展着神迹,让更多拥有飞马血统的纯种哥隆尼战马变成飞马骑士。

第296章 飞马骑士初战

    没多久,整个阵地上方都盘旋着新诞生的飞马。

    原本已经相当高昂的士气,顿时再拔高一截。士兵们忘情地高举着武器,向那些翱翔于天际的飞马骑士致敬。

    有了飞马骑士,面对巨人什么的也不再是单方面挨打了。

    或许现在的飞马骑士们还不够熟练,但很快,他们就会成为一支令敌人生畏的强大力量。

    莉莉丝笑得合不拢嘴。

    她展现神迹,也获得了应有的报酬,她可以明晰感到,自己的信徒多了起来。这可是实打实的信仰之力啊!

    马丁对着红骑士深深一礼:“感谢你的大度。你的宽容媲美广阔的天空。”

    莉莉丝是自家的专用女神,本来马丁就没打算让她挖红骑士的信徒基本盘,既然红骑士如此大度让出来,马丁这个当男人的,自然要帮忙拍个马屁。

    反正拍马屁又不要钱。

    “如果秩序信徒都死光了,这世界也就不会有我们这些新神的位置了。巴卡利亚本来就是莉莉丝的,我只不过是一个传承者。”

    “嗯,先打完这一仗,如果有机会,你们最好还是划分一下彼此的神职。”马丁如此说着。

    毕竟两位女神的教义相当相似,倘若不是一家子的关系,这其实是很忌讳的。

    没想到红骑士的大度,超乎所料。

    “没事,就算让我只保留骑士类的神职也行。我跟莉莉丝之间没有什么不能分享的。先这样子吧,我渴望着看到你在战场上的出色表现。至于格乌什的化身和神使,就交给我和绿骑士吧。”说完,红骑士一撩她那头亮眼的红发,干净利落,转身就走了。

    “呃。”红骑士如此干脆,马丁反而感觉自己好像是个小人,亏欠了她很多。

    可惜,马丁无暇理会这个,他不强求每个同盟者都像自家女人一样,让自己顺心顺意,不要捣乱,不要猪队友,已经很谢天谢地了。

    这是一个相当原始的时代,前线指挥全靠吼,后方传令靠跑路。

    原本马丁还想着有莉莉丝的神术传音,可以让他轻松点,事实证明他想多了。

    格乌什有一种特殊的血雾,没有对应的神术,就会所有人被蒙在一片血雾里,听不见,看不着,这就变成典型的乱战。

    论个体战力,兽人相当占便宜。

    红骑士有一种战意光辉能顶住格乌什的血雾,可惜战场上的传音就没了。

    十万人级别的战斗,是相当费时费力的。光是展开阵型就需要将近一小时。

    现在是下午一点多了,马丁知道,战斗必须在入夜之前结束,否则进入夜战,人类更亏。

    “waaaagh!”兽人和地精的萨满又是那哇啦啦的吼声。

    听到这奇葩吼声,一群兽人和地精就像打鸡血一样,贼精神。他们大吼大叫着,将手中的武器互相交击,发出铿锵的碰撞声。

    马丁将最为坚实的王国步兵团放在前阵中央,两翼放上新编成的长枪兵,以防对方的狼骑兵和野猪骑兵突袭。

    中间阵是失去了战马的步行骑士,带着他们的扈从组成的中间部队。在前阵和中央阵之间,布满了弓箭手。而巴卡利亚的骑兵部队都放在后阵。

    虽然阵型比较保守,但考虑到这些是经历过真正大战的士兵,只要不崩溃,或者回去就是传承的火种。

    只要老兵不是兵痞,以老带新是练兵的最快方式。

    马丁有信心,给他几个月,可以在巴卡利亚拉出一百万大军出来。

    既然面临灭族之危,就无所谓穷兵黩武了,能活下来再考虑以后的经济发展什么的。

    “呜呜呜”兽人的号角长鸣。

    “咚!咚!咚!”人类的鼓点声响彻天地。

    不同种族,不同信仰,不同理念,注定了只能有一个胜利者。

    没有豪迈的宣言,没有无谓的口舌之争,兽人几乎是摆好阵势之后,立即发动了进攻。

    残暴的兽人,依然狰狞可怖。

    这一次,明明遇上的还是同一批敌人。这些曾经是手下败将的人类,不再是看到他们魁梧的身躯和巨大的兵器就瑟瑟发抖,更不会稍作抵抗就向后逃窜,任由他们从后追杀,宰割殆尽。

    他们或许会在棒槌的巨力下血肉横飞,同时做工精良,来自南方城邦的长枪也会刺入兽人那绿色的身躯当中。

    一个人类惨叫着倒下,马上会有其他人嗷嗷大叫着补上同袍的位置。

    人类的战列变得极有韧性。

    “冲!让我的骑兵给我冲过去!”一个身形庞大的兽人将军一把揪住了身边传令兵的胸甲。

    身高超过三米的他,光是一张丑脸,就有着一个人类洗脸盆大小。梯形的绿色脸蛋,到处坑坑洼洼。他额头小,下巴宽,而且满嘴巴烂牙,光是张嘴的臭味就让传令兵想死。

    他身上穿着一件肥大,以大块大块的钢板拼凑起来的战甲,腰间的裆甲貌似是一个干枯的羊头,其实那是恶魔的头颅。

    后背一杆靠旗,居然是由双足飞龙的龙爪和一边翅膀做成的。

    被自家老大揪着,传令兵也很痛苦,只能憋着气道:“明白了,阿兹汗*屠灭者督军!”

    身披重甲的兽人,骑着身形滚圆而庞大的野猪出动了。

    如果在以往,巴卡利亚人基本拿这种坦克似的冲击骑兵没办法。

    孱弱的弓箭射不穿兽人骑兵的铠甲,用骑兵对冲就是送菜,而长枪队碰上这种怪物骑兵,基本上一个照面就要被撞飞至少四排枪兵。基本上只能靠人命去停滞野猪骑兵的冲击力。

    有了湖之女神的神迹,一切都不同。

    数百名飞马骑士腾空而起,振动着优雅翅膀的飞马承载着骑士,从高空俯冲而下。在靠近地面的位置划出一个个血腥的圆弧。

    对于骑术精湛的骑士来说,他们不光不会从飞马上掉下去,还能瞧准双方交汇的那一瞬,以更长的骑枪,一枪头点中野猪骑士的脑袋或者胸甲。

    强大的冲击力让专用的骑枪从护手前端爆开,而另一边的冲击力则由兽人骑兵所承受。

    幸运的兽人惨叫着当场横死。不幸的家伙会落到地上,被后面跟上来、体重超过一吨的野猪活生生践踏成肉酱。

第297章 有种你就来啊!

    兽人最依赖的突击力没有了,在阵地战能是人类的对手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巴卡利亚步兵弱,纯粹因为骑兵太强,而且它的参照物是隔壁的瑞克帝国。

    人类的步兵再弱,只要士气不崩,组成战列之后,怎么都比兽人来得强韧。混乱阵营的兽人,别指望能有什么整齐划一的攻势,他们大多是乱糟糟地冲上去。

    攻击什么的,都不同步,而且他们魁梧的体型反而成了弱点。两个兽人并肩冲来,往往就要面对数排步兵。

    前排至少是四个剑盾兵,剑盾兵之后至少是两排合共八个抽冷子会把长枪从盾牌缝隙中刺出来的枪兵。

    若是兽人没有第一时间破开人类的盾阵,他就要面对至少五柄长枪的反击。

    杀过来的是装备齐全的黑兽人还好一点。无奈兽人之神也不是万能的,格乌什可以给强壮的兽人打鸡血,让他们免了残酷的仪式直接晋升为黑兽人。可格乌什不可能凭空变出几万套给黑兽人用的重铠啊!

    黑兽人强化过的皮肤和筋骨,也是变相多了一套上好硬皮甲的水准,不是真正的刀枪不入。受了致命伤,照样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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