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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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之剑-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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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广播,并且告知其击杀敌人的手法,以及所在的区域。”

    “来吧!蛆虫们!如果你还有一点羞耻之心,就去击杀这位强者,证明你自己的实力吧!”

    听到这个宣告,马丁几乎给那位神使跪了。

    不过五杀而已,犯得着号召整个竞技场的强者来追杀他么?

    呃,话说,他自己都没留意,原来他已经五杀了啊!

    城堡里狙死两个,之前在桥上狙杀一个兽人弩手,然后用干掉偷袭的地精刺客,最后是那个被他用炸弹炸成血人的倒霉鬼。

    好吧,五杀就五杀。

    如果放到游戏里,没个高分段十五杀吃鸡,不让系统检测你个24小时,都不好意思出去跟人家打招呼说你玩绝地求生玩得顺溜。

    可是在现实中的血腥竞技场里,五杀也算……很牛逼了吧。

    马丁不知道那群高高在上的神明是哪门子心态,反正原版吃鸡里,每一次的击杀都会有全频道广播,谁都能看到谁谁谁用什么鬼击杀了谁。

    对面法兰姬丝一面惊讶,马丁却恍若听不到神使的宣告一样,径自走过去那个被压在狼尸体下面,依然瘫软着动弹不得的倒霉鬼前面。

    作为一个狼骑士,这家伙居然也有一把地精用的长枪。虽然在人类的角度看来,这连训练用的短枪都不如,但没节操的马丁就随手拿起这把地精丢在地上的长枪,一枪刺入了地精的胸膛当中。

    “地精……杀手……”这个地精如是说。

    马丁眨眨眼,并没有理会这个死鬼。

    他的注意力完全被另外两件事吸引住了。

    第一件自然是收获,系统提示他:“恭喜宿主,你获得特殊被动技能,你拥有了感知狼群动向的能力。”

    非常模糊,也非常蛋疼的一个技能。

    不过,聊胜于无吧。

    第二件,自然就是所谓的全竞技场公告了。

    马丁微笑着看向天空中,仿佛在说:“哟!小爷我用长枪击杀了对手,你们不是要广播的么?来啊!快活啊!”

    一如他所料。

    天空中正在观察这一幕的数个神灵露出了莞尔的表情,而几位一看就是兽人那边的神灵显然就脸色不好了。

    全地区公告,实际上也是某种意义上的替其它选手作弊。

    知道对方用什么武器击杀敌人,就很容易推算出对方所擅长的武器和战术。

    奈何马丁鸡贼啊!

    明明这货从头到尾基本上就是用弩,顶多大局已定的时候用剑收收人头。这家伙居然在神使告知要广播之后,特地换把枪来击杀敌人。

    那这是广播,还是不广播呢?

    兽人和半兽人大多是对方智商有50都惊叹对方智商高达50的蠢货。如果就按照这广播,一群企图截杀马丁的兽人岂不是全都要被带到沟里去?

    不广播吧?

    好歹这是诸神一起定下的规矩,你掀桌子可以,别家神灵也可以掀桌子。到时候,这场血腥竞技就打不成了。

    甭管怎说,至少在这场诸神的博弈当中,马丁可算是为人类神灵赚足了面子。

    果然……

    一秒钟后,天空再次响起之前那神使的洪亮声音。

    “正在大杀特杀,他第六次击杀对手了。在北方绝望岛的死亡之桥上,他用长枪刺穿了葛胡拉*骁骑者的胸膛。”

    旁边的法兰姬丝只想笑,马丁这家伙也太鸡贼了。

    这家伙从头到尾给她的感觉就是一个犀利的远程射手。现在一听到对方要广而告之,马上趁着下一个敌人瘫在那里,直接用自己最不擅长的攻击杀死敌人。

    估计在所有竞争者脑海里,会诞生这么一个形象——身材魁梧的巴卡利亚骑士金闪闪,有着最为强悍的身躯,身高两米半,虎背熊腰,挥舞着巨大的双手大剑,在马上驾驭着最犀利的长枪……

    没办法,巴卡利亚本身就是骑士之国,不管任何种族,听起巴卡利亚的名字,最自然就是联想起骑士。

    马丁更是加深了这一印象。

    法兰姬丝已经不敢想接下来的画面会有多美。

    忽然叹气,她自己至今也只是两个人头而已。

    这时候,这对人类组合突然发现公告的威力了。本来一共有三拨兽人前往这条桥的。实际上,一连堵桥两次,马丁和法兰姬丝也赚了个爽。

    结果好了,本来也朝着大桥冲来的第三波兽人,也就是那个奥罗格跟小矮子半兽人的组合,似乎是被的名头给吓住了。

    他们放弃了过桥的打算,转而在沙滩边上找到了一艘中型渡船。那艘大木船约莫有八米长。本来以人类的尺寸可以坐下好几个人的。

    仅仅一只奥罗格坐上去,马上就变得吃水非常深了。

    马丁不禁吐槽,这货到底有多重啊?

    这样子,只怕体重没一吨都有六、七百公斤了吧?

    这对组合左摇右摆地摇着小船,已经离岸有几十米远了。他们非常注意保持与桥的距离,目测少说有一百多米。

    “走吧!毒圈快开始运作了。我们缺乏药品,至少希望找到抗毒剂什么的。”法兰姬丝劝道。

    “不,临走前我先干掉他们。这样的家伙上了岸,会是所有兽人以外种族的噩梦。”马丁坚定地说道。

    “大弩或许有那个射程,但那么远,劲道已衰,射不死那个奥罗格的。”她再劝。

    马丁潇洒一笑:“谁说我要射死他们的?现在是见证奇迹的时刻了。”

    在马丁的视界中,一条由系统辅助模拟出来的弹道,准确清晰地连通着箭头以及箭矢坠落的位置。

    看似不定的狂风,在系统模拟当中根本就不是问题。

    马丁暗自道:既然这是朕的98k,那么没个超远距离击杀,还好意思说是狙!?

    气沉丹田,马丁蓦然按下了扳机,大喊一声:“走你——”

第60章 金闪闪的凶威

    绝望岛与大陆之间的海面上吹着强风,这种7、8级的大风,足以让任何神射手的瞄准化为泡影,箭一离弦就不知道被吹到哪里去了。

    何况这个距离本身就超越了弩箭的射程。

    这时代的弓箭,哪怕是特制的强弓,也不过是五十米的射程。工艺上的缺陷以及弓箭手臂力的极限决定了射程。

    马丁的大弩,理论上可以射出一百米也能保持一定的杀伤力。

    只是在这种恶劣的天气条件下,谁又能保证命中敌人的要害。

    那可是食人魔!

    不以足够的力度命中其要害,根本就是瘙痒,何况在马丁视界的系统标注当中,清晰显示着现在那条小船距离桥面的直线距离是135米。

    马丁毫不犹豫地射击了。

    没有试射,甚至直接用上了并不多的火焰箭!

    这个做法别说站在旁边的法兰姬丝,连正在观战的诸神都感到大为惊奇。

    这不是魔法弓!

    也没有任何辅助技能的使用!

    马丁就这样射了出来,倘若还能中,那就只能归结于——精湛到神乎其技的技艺!

    这一刻,马丁是c罗附体了!

    他仿佛射出去的不是一支火箭,而是踢出去一个电梯球。

    亮眼的黄色箭矢刚飞出去时,那两个开船的兽人还吃了一惊。

    很快,他们脸上露出了嘲弄的表情。

    这是什么箭法?

    这也太烂了吧?

    连半大的地精小子都不会射出这么烂的一箭。

    因为这一箭的角度跟目标至少相差了五十度,看上去完全是瞎几把射了。

    唯有在虚空观战的那群大佬纷纷露出玩味或者郑重的神色。

    电梯球之所以成为c罗的成名绝技,就在于它的隐蔽性。

    一开头,马丁的箭就像是冲天炮,乱瞄乱射,可是等两个兽人反应过来时,已经太晚了。

    这一箭射得角度如此不靠谱是有原因的——风力和风向。

    几乎是弩箭飞到最高空的地方时,迎头一阵狂风吹来,整支弩箭不光突兀地转右六十度,本来去势已衰的箭矢竟然有了二次加速的迹象。

    看上去马丁这一箭在半空中绕了一个大圈,然后狠狠地射向小船。

    “啊!”那两个兽人终于有点惊慌了。

    有点,是因为它们发现自己可能会中招。

    不是全部,那是因为船太大了,它们轻易就能找到躲藏的地方。

    退一万步,哪怕中箭也不见得会死。

    这么一支明明白白、速度并不快的箭射过来,如果这都能被射死,他们根本没资格参加血腥竞技场。

    重点是,马丁从头到尾就没想过要射死他们啊!

    “蹬!”在半空划出美丽光弧的一箭终究坠下,狠狠地扎入这条八米长的渡船的船尾附近。

    本来一切都应该就此结束。

    别忘了,这可是特殊的。

    “霍”的一下,仿佛有个火球在船上炸开一样,整条船瞬间变成一片火海。

    “啊啊啊——”两个兽人同时发出凄厉的惨叫。

    船是普通的船,没有特殊打造的木船根本不防火。水上航船,最避忌的就是火灾,因为不能就地用旁边的水来灭火,水一旦进入船只,很可能引起倾覆。而且就这种小渡船,哪来的防火用品?

    箭不是普通的箭。

    这种造价高昂的魔法火焰箭,有着比普通火焰更高的温度,两千多度的超高温,直接把中箭区域的木质碳化。

    整条船变成熊熊燃烧的火焰地狱。

    矮个子兽人直接被烧死了。

    体型庞大的奥罗格姑且算是苟活多了几十秒。承受不住高温烈焰灼烧的他,自个扑到了水里。

    火是灭了,可食人魔无法游泳啊!

    比人类更强的肌肉,代表着更高的肌肉密度与完全不同的生理组织。

    “咕咕咕!”

    从十几米的深水下升腾起一连串的水泡。

    马丁,屹立在桥边,任由海风吹拂着他的黑发。

    这一刻的马丁宛若箭神附体,哪怕再多的赞美都无法形容这一箭的精妙。

    法兰姬丝呆立在旁,全罩头盔也无法掩饰她脸上的震撼与震惊。

    天空中,神使的宣告声有着些许的无奈。

    “来自巴卡利亚的金闪闪先生继续着他的疯狂杀戮,他在死亡之桥上用火烧死了法克*矮个子,用水淹死了格鲁*巨汉。”

    血腥竞技场内,数十名参赛者只要不是在战斗状态下,都停下了自己的脚步。一面惊愕地望着北面,那是马丁所在的方向。

    不管是兽人、木精灵、人类,还是吸血鬼,所有的参赛者都感到一股沉重如山岳的压力,铺天盖地压过来,压得他们完全透不过气。

    这个金闪闪是什么来头?

    他居然如此强大?

    他真是蛆虫级的参赛者么?

    先前的五杀已经够恐怖了,尔后的每一次广播,都用不同的手法击杀敌人。第六次是长枪,第七、八次是水和火。

    到底他是骑士?还是非常稀有的法师?亦或是传说中魔武双修的恐怖天才!?

    不论他是哪一种,他的强大已如烙印般篆刻在每一个参赛者的心里。

    唯一让兽人以外种族的参赛者感到庆幸的是,这个金闪闪似乎就是追着兽人来杀。

    毕竟兽人那种没品位的名字相当好认。

    “与这样恐怖的家伙为敌没什么好处,如果能活到跟这位‘金闪闪’对上的话,看能不能交个朋友吧。”每一个非兽人参赛者大多有着类似的想法。

    此时此刻,原本有一头浑身雪白的狼人在树林间飞跃。在卡奥斯世界,兽人的定义是很广泛的,传统的兽人指的就是那些青面獠牙的家伙。但广义的兽人也包括狼人、熊人、地精、食人魔等种族。

    它跟马丁曾经见过的兽人不同,这头狼人显得更加矫健也更加危险。

    它身上没有其它兽人那种可以充当保护色的颜色,反而有种故意彰显自己存在似的白色,在林间树叶缝隙的稀疏光线照耀下,它身上的白毛有种白金一般的耀眼。

    它的瞳孔是罕有的金色,身影在树林间穿梭好似鬼魅,往往几个起落就能从一个人的视界左端突破到右端,凡人的动态视力极难捕捉到它的踪迹。

    …

    ps:明天开始多更点……琐事终于搞定。

第61章 单身狗之真气

    它的身上穿着好几种野兽的厚皮缝制而成的皮甲,护胸是白色的,护腰是黑色的,护肩则是米黄色,各种皮被很好地裁剪成合适的形状,然后再用一种类似牛筋的东西缝在一块。

    它身上并没有任何的武器,不过却在利爪的位置,能够看到金属的寒光。它的爪子居然是用某种特殊手段将原来的角质爪子换掉,然后换成了金属。

    如果仔细观察,会惊愕地发现,它每个爪子都有所不同。所有的金属爪子都是用最上等的刀刃或者剑尖打磨后做成的。

    当它听到了神使那宏亮且充满了刺激意味的声音之后,它猛然停下了身子,仰天发出一阵略带诡异的嚎叫。

    这股嚎叫声顺着林间不停回荡,传出茂密的森林,传到空旷的荒野。

    “无能而怯弱的废物!你们都忘记了兽人之神的教诲了吗?连区区一个人类都收拾不了,还好意思自称是勇武的兽人吗?以狼神麦德亚伦的名义,给我杀!杀死所有异族!把这个血腥竞技场再度变成证明兽人勇武的鲜血圣地——”

    狼人举起了自己的金属利爪,用尖锐的利爪在自己心脏外面的左胸膛上,划下齐齐整整平行的五道血痕。他是他以自己的生命发誓,以自己的灵魂为赌注,必将捍卫兽人的荣耀!

    一滴滴的鲜血穿过被划穿的皮甲,顺着剖开的口子,从胸膛上滴落。

    直到这一刻,如果有谁正在看这一幕才会明白,那套皮甲根本不是护甲,而是它击杀过无数敌人的明证,是它的武勋……

    听到他狂啸声的兽人大多如此,强壮的兽人用利刃浅浅地割开自己的胸膛,让血流出,用鲜血的腥味刺激着自己的味蕾。几乎每个兽人脸上都露出虔诚中混杂着疯狂的笑容。

    马丁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超多兽人视为大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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