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候,有前方哨军前来汇报:“禀梁王,前面有个道士求见。”
道士?
我让士兵将那道士带了过来。
那是一个面目俊朗,但须发皆白的道士,给人的年龄,看起来不过三十余岁,但一双眼睛,却有种洞察万千的感觉。
我只觉得其眼中神光内敛,即便是比起灵鹫来,似乎还有几分超越的味道!
难道,眼前的这个道士,其武学修为,已经超越了灵鹫?
我心中念头万千,猛地想到了一个人。
见到我,道士打了个稽首:“贫道终南山全真道王重阳,见过梁王。”
王重阳?
果然是他。
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的中神通王重阳。
这家伙,不愧是五绝之一,如果说,那五绝之中的北丐洪七,略逊于灵鹫,那么这个王重阳的本领,则要略胜于灵鹫。
江湖中的天下第一,就是他了。
我拱了拱手:“重阳真人,久仰大名了。不知今日重阳真人前来见我,所为何事?”
王重阳的目光在我身上一扫,笑道:“梁王想必已经修炼过九阴真经?”
我点点头:“没错。”
“可梁王千岁,又是否知道,九阴真经,分上下两册?”
哦?
“那九阴真经,乃是一位大宋的状元黄裳,因校对《道藏》而悟通武学义理,将道宗的道义,尽数演化作武学,编写成《九阴真经》一书,引起江湖大乱,群雄纷争。”
王重阳侃侃而谈:“当年贫道侥幸在华山论剑之时,战胜其余几位高手,夺得九阴真经,因担心其落入奸人之手,便将其上下两册,分开存放。只是不料,舍弟产生邪念,居然偷走了下册,致其流落江湖。”
他的弟弟,就是王九阴。
我盯着王重阳:“那么,重阳真人今日前来,是找我要回九阴真经下册的么?亦或者,为你弟弟报仇?”
若只论武学修为,或许他要强过我,但如果真动起手来,我这里有五万麒麟血军,只要我一声令下,我还不信,他能杀出去。
王重阳听到我的话,摇了摇头:“非也,梁王误会了。舍弟落入邪道,自取灭亡,怨不得梁王。而梁王学习九阴真经,并未以之为恶,贫道自然要遵守江湖规矩。”
“那你……”我想不明白:既不找我报仇,也不找我讨要经书,这家伙来这里拦路,又是为了什么?
王重阳说了一句令我意外的话:“贫道有一事相求,如果梁王答应,贫道愿将九阴真经的上部,双手奉上。”
第1313章 西毒
第1313章西毒
《九阴真经》的下半部分,就是七卷天书之一的鬼字卷,那么这上半部分,只怕也是七卷天书之一。
现在七卷天书,鬼字卷和儒字卷,都有了下落,还差佛字卷、道字卷、魔字卷、妖字卷、星字卷这五卷。
那九阴真经的上册,很有可能,就是这五卷之一。
我当即看着王重阳,问他:“重阳真人,托我所为何事?”
王重阳拱了拱手:“好,既然梁王快人快语,那我也就直说了。梁王此番率军过往,是否有进攻长安的打算?”
“没错,我确实打算攻打长安。”我点点头,承认他的猜测。
“那好,贫道有个不情之请如果梁王攻下长安后,希望梁王,能够放过一个金人。”王重阳叹息了一声,说。
“金人?”我有些奇怪:王重阳传言中也是一代抗金名士,他怎么会莫名其妙的替金人求情?
“那金人,是什么身份?”我问。
“那人,是大金国六狼主的儿子,名字叫作完颜康。”王重阳告诉我:“如果梁王攻破长安,还请放过此人一命,并将他带来我终南山。”
完颜……康?
等等。
完颜康,不是杨康么?
靖康之乱,郭靖,杨康,郭靖从小在草原长大,而杨康,却从小是在大金国长大。
其中,杨康的养父完颜洪烈,貌似就是大金国的什么皇子。
原来还有这么一出。
只是,根据射雕的时间线,这杨康郭靖,跟王重阳,其实并没有什么关系才对。
我看着王重阳,并没有问他原因,点点头:“好,我若生擒此人,必将他亲自送来终南山。”
“多谢梁王。”王重阳打了个稽首,不再多说,飘然离开。
他步履轻快,看起来似乎没走几步,但举止之间,犹如行云流水,眨眼间,便离开了我的大军,消失得无影无踪。
不愧是当今天下武技最强的一人,果然好本事。
当然了,对于国与国之间的战斗来说,武技再强,也是没有用。
人力有时尽,即便是王重阳这种级别的存在,如果陷入万军之中,被包围,那也难逃一死。
除非,他也拥有我这般刀枪不入的身躯,以及无止无尽的体力,
而人类,是绝不可能做到刀枪不入的。
即便是使用“金钟罩”、“铁布衫”这样的功夫,那也是消耗体内的内功,一旦内功用尽,也就没办法真正的刀枪不入了。
所以即便是王重阳,天下第一高手,也没办法真正的做到,去长安城中,抓完颜康回去。
当然了,还有一种可能:那完颜康的身边,或许藏着某个高手,即便是王重阳,也没办法做到避开那个高手,而生擒完颜康。
这倒是很有可能。
可能够让五绝之首的中神通王重阳都忌讳的人物,又会是谁?
我想着,目送他离开。
管他是谁,在我五万麒麟血军的面前,
王重阳离开之后,我挥军前进,继续往前。
很快,前方探子来报:“报!长安城外,金兵已经排列阵势,早有准备。”
金兵有准备并不奇怪,他们也有探子。
我当即喝令全军:“全军待命,一千名犀牛血骑,随我冲锋。”
“是!”
我提着蟠龙湛金枪,率军一千名犀牛骑兵,往前冲去。
约么十里之后,便已经抵达长安城。
果然,长安城的城墙下,密密麻麻,队列整齐,一排排的排列好。
为首一员小将,银甲白马双枪,看起来倒是英俊潇洒,颇有几分陆文龙的感觉,正跃马在那里守着。
一见到我,那小将大喝:“来者可是大宋国的梁王?”
“没错。”我一马当先,冲在前面。应声回答:“我就是梁王。”
那小将听完我的话,大笑:“吾乃大金国的小狼主完颜康,等候你多时了!你犯我边境,今日正好将你拿下,用来献给父王庆寿!”
哦?
这家伙就是完颜康?
刚刚王重阳才说完,他就自己送上门来,这真是自寻死路。
我也懒得跟他废话,当即一拍马,冲了过去,挥动手中金枪,向他刺去。
完颜康笑道:“早就听闻,梁王是大宋第一勐将,今日正好讨教讨教。”
说完,他一抬手中的双枪,一金一银,双枪并举,架住我的金枪。
看来,还真是陆文龙的招式。
我和陆文龙交手数次,对于她的招式,熟悉到了极点,所以能够一眼就认出来。
交手几招我就发现,这完颜康的枪技,比起陆文龙来,还是差了一些火候,远远没有陆文龙那般攻守兼备。
两人应该是一个师父。
我对于陆文龙招式极为熟悉,所以三招之后,单枪一挑,便击飞了完颜康手中的银枪,再起手一枪,将他座下的战马刺死。
随后一转枪柄,顶住完颜康的胸口,就要生擒他。
但就在这时候,完颜康却忽然张大了口,勐地吸了一口气。
然后,他的肚子凭空鼓起来,整个人如同一只大青蛙般,从马背上跳了起来,一跃而起,勐地倒退回去。
这是……
我看他犹如大青蛙一样的动作,想到了一门传说中的绝技:蛤蟆功。
没错,正是那西毒欧阳锋的拿手武功。
怪不得,王重阳没办法进入长安城直接抓完颜康呢,看样子,那五绝之一的西毒欧阳锋,就在这长安城中。
这时候,完颜康已经逃走,他身法鬼魅,追击已经来不及,我便挥手喝令全军:“冲!”
我手下的一千犀牛血骑,当即在独角火马的带领下,冲入了金兵阵势中,将前方列队的那几千金兵,杀得丢盔弃甲,狼狈逃窜。
掩杀一阵后,我这才退军,然后让麒麟血军安营扎寨,准备过夜,明天再攻城。
……
就在大军安营的时候,哨兵来汇报:“报!长安城中的金兵,派来使者,请求面见梁王。”
使者?
“好,喊来看看。”
很快,就有一个面白无须的偏偏美少年,从营帐外走进来,对我拱了拱手:“小生白驼山庄的少主欧阳克,见过梁王千岁。”
居然是他?
好吧,又是一个鼎鼎大名的家伙。(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第1314章 交手
第1314章交手
“白驼山少主,”我笑着,对欧阳克微微一点头:“你叔叔的大名,我倒是如雷贯耳了。”
“家叔正在长安城。”欧阳克也是笑了笑,说明来意:“在下此次前来,是想和梁王,做笔交易。”
“交易?”我来了兴趣:“什么交易?”
“梁王用兵如神,所到之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这区区的长安城,梁王如果看上了,大金国的几万兵力,在梁王的铁骑下,应该不堪一击。”
欧阳克先是奉承了我几句,然后才说明来意:“在下和家叔,眼下在长安城中,办一件事,借助了金国完颜六狼主的兵力,所以希望梁王,能够暂缓攻城,宽限几日。
等到我们事情办完后,愿意拱手将长安城归还给梁王,同时为梁王送上异宝一车,白银百万辆,西域美女三十人。
不知梁王,意下如何?”
果然是交易。
能够不费一兵一卒的拿下长安城,倒也是一件好事,毕竟这长安城是十朝古都,城防设备什么的,都十分牢固,硬攻的话,我的五万麒麟血军,不可能一点损伤都没有。
所以,我看着欧阳克的眼睛:“你们在长安城中,找东西么?”
欧阳克微微一笑,摇了摇手中的折扇:“这是点私事,梁王就不必知晓了,只要梁王答应,我保证十天之内,长安城的金兵,会撤离长安,将整座长安城拱手相让。”
“我可以答应你,不过我还有个条件。”
听到我说条件,欧阳克脸上一喜:“梁王尽管提,只要不是太离谱,不论美女还是金银,我都可以当场做主。”
“我要一个人。”
“谁?”
“完颜康。”我告诉欧阳克:“将他绑来给我,我就答应你们,给你们十天的时间,十天之内,我绝不攻城。”
“这……”欧阳克的脸上有些犯难:“梁王,那完颜康,乃是六狼主的儿子,六狼主就那么一个儿子,他绝不会答应。”
“他答不答应,那是你们的事情。”我笑了笑:“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具体怎么办,还得看你们自己抉择。明天日落之前,我要见到完颜康。来人,送客。”
说完,我转身进入内帐,不再理会欧阳克在我身后的叫喊。
我给了他们两天的时间,如果我的猜测不错,那五绝之一的西毒欧阳锋,很有可能今晚来刺杀我。
从完颜康的本领来看,他既然会蛤蟆功,显然是欧阳锋的弟子,我这个要求,欧阳锋肯定不会答应。
吃过饭,我让众卫兵退下,自己则在中军大帐中,点起蜡烛,观看兵书。
这套兵书,是岳飞离别之际赠我的,里面记载有岳飞相关的兵法、行军之道,也就是后来鼎鼎大名的《武穆遗书》。
只不过,因为我到来的关系,整个靖康时期的时间线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导致晚的晚、早的早,比如这杨康郭靖,都提前出生了,而王重阳,也没有死去。
……
正当我翻阅兵书的时候,忽然觉得帐幔微动,紧跟着,一个人影,已经出现在我的身后。
那人影的动作极快,我还没来得及看清他的长相,就见到他掌中一根黑漆漆的东西,就向我迎头打来。
“唿!”
我一翻手,五指一扣,抓住了这东西。
这才看清楚,这是一根黑铁铸造而成的铁杖,铁杖的顶端,镶嵌着一颗铁骷髅头,骷髅头的眼眶中,正探出两条黑色的蛇,盘桓飞舞。
这时候,我五指扣住的,正是骷髅头的末端。
与此同时,那骷髅头的里面,两条蛇犹如闪电一般,已经一左一右,同时咬住了我的肩头!
而那颗黑铁骷髅头,也是铁口张开,里面露出满嘴锋利的獠牙,一口就咬到了我的手腕上!
我去!
好邪恶的武功!
我心中想着,一只手被咬住,另外一只手迅速拔出腰间的噬血刀,反手一刀。
“叮!”的一声,噬血刀斩到黑铁骷髅杖的上面,居然没有将其一刀战断。
由此可见,这黑铁骷髅杖,也是一件宝物。
我胸中尸丹运转,尸力吞吐,奋力一震,便将咬住我的骷髅口给震开。
同时,那两只咬住我的黑蛇,这时候被我的尸毒倒灌,也软绵绵的垂了下去。
我这才看清楚,眼前人影的样子。
这是一个满头银发、梳捋的极为整齐的男子,他面容有些阴鸷,体型高大,整个人穿着一身黑袍,上面绣有金色花纹,看起来雍容华贵。
从面相上看,年龄并不大,约莫三十来岁。
对了,我想起洪七、王重阳的模样,似乎和他差不多。
看来,这些江湖高手的容貌,并不像电视里演的那么苍老。
我用噬血刀架住他的黑铁骷髅杖,问:“你就是西毒欧阳锋?”
“没错,我就是白驼山庄的主人欧阳锋。”银发黑衣人收回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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