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里长便组织了三十多个青壮,一个个在听了吩咐之后,便往北面的山上搜寻了过去。这座山名叫归雁山,其山中间高,两边窄,形如一只大雁的翅膀,将羊角水村的北面和西面部分地方给遮挡住了。
虽然这名字叫的好听,但是这山实质上很是荒僻,脚下是一片密林,山上也有不少毒虫野兽,一般人非是必要,很少往山上而去。
再者,此山虽然不高,但是占地却极其广阔,想要到里面搜寻一个人,就如同大海捞针一般。村中派了三十多人上山,根本就无济于事。
不过,能不能找到人是一回事,但至少这态度得做好。大明朝对于读书人极为重视,若是被外人知道他们面对先生失踪而无动于衷,那名声就臭了,以后又怎么有人愿意来这里教书。
三十多人在山上一连找了三天的时间,能找的地方,基本上都找了一遍,可连个人影也没有。反倒是一个青壮,无意间撞见了野猪,差点把命给丢在了那里。
没办法,这再拖下去,也不是个头,方之同只得把青壮给召回。这都三天了,如果还找不到,那先生要么就不在山上,要么就已经出了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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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进城
在又拖了几天之后,方之同没有办法了。这都五六天了,就算人没死,那也该报一个失踪。如果是羊角水村的本地人,他还可以把此事给压下。但先生毕竟是一个秀才,这是不能瞒,也瞒不住。
“大元,随我去一趟城里,我到明府那里报备一下。”这一天一大早,方之同便来到了方府,把方大元叫了出来。一个秀才在他们村子里失踪,这事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主要还是看明府的胃口如何了。
若这明府大老爷的胃口不大,他们使些银子,此事也算是过去了。张文彦只是一个秀才,还仅仅是附生,基本上没有上进希望了,只要过一阵子,大家就能把这事给忘了。可假如大老爷胃口太大,那他们羊角水村怕是得出出血了。你要是钱给的少了,大老爷一个不高兴,发下话去,有哪个人还敢再到他们村里教书?
可是,不管怎么样,把方大元带着总没错。如果有需要使银钱的地方,也好帮衬一番。
“哎,我这就让人收拾马车。”方大元点了点头,对于方之同的打算,他也是心知肚明。不过,他也没有任何不快的情绪。人是他杀的,这钱总不能让村子里掏吧。
很快,一辆马车便收拾了出来,阿财阿贵坐在前头,将车子驱使到了方府的门口。
“里长,请。”方大元微微的让开了一个身位,抬手对着方之同说道。方之同点了点头,也没有谦让,便进入了车中。
方大元紧跟其后,也上了车子。就在车子将要开动的时候,方洪从门边闪了出来,“爹,我也要进城!”
他可是等着进城跟城隍老爷拉拉关系呢,争取把敕令搞到手。这几天一直都为怎么进城而发愁,现在可算是找到机会了。
“胡闹,我进城是有大事,你跟着干什么?”方大元掀开了车帘,对着方洪呵斥着说道。而方洪听了这话,忍不住的缩了缩脑袋,老爹前几天杀人的事情,可是被他看的清清楚楚的,现在仍有些余悸。
但是,对于宝藏的渴望,让他很快的将这丝恐惧给压了下去。开玩笑,要是让他得不到这个宝藏,他宁愿去死。
“我就是想去看看,这都好几年没有离开村子了。”方洪把头昂起来,壮着胆子说道。
方大元正待继续呵斥,但方之同却拦住了他,“这大丈夫志在四方,又岂能囿于村中,出去见见世面也是好的,再说了,有阿财阿贵照料着,能出什么事情。”
里长的话,方大元还是要重视了,既然方之同都这样说了,他脸上的表情也缓和了一些。
“既然里长替你说话,你就上来吧。但是进了城,你不准给我乱跑,也不能跟我捣乱。”方大元将车帘子放了下来,冷哼了一声说道。
“好咧。”方洪面露喜色,两步就爬上了车子,也不进入车厢,就坐在阿财阿贵的中间。他又不傻,进了车厢,面对他老爹那黑脸,不把他给膈应死啊。
“嗖。”他刚刚坐定,一道黄色的影子,便从地上一窜而来,落到了他的怀里,却是那只黄皮子。黄皮子紧紧的缠在方洪的手臂上面,生怕被抛弃了。
“驾。”阿贵将手中的鞭子一抖,在空气中炸开了一道响声,然后一甩缰绳,拉车的老马便迈步走了进来。
车厢在上下颠簸了一下之后,便被拖拽着,沿村里的小路,往县城的方向而去。而在走出村子的那一霎那,忽然一种强烈的虚弱感,出现在方洪的心头。
这种感觉,让他觉得十分恐慌,就像是一个正常人,被人斩断了四肢,刺瞎双目,割断舌头,毒聋耳朵一般。他的神躯,也被紧紧的封锁在了体内,再也无法随意的跃出。
这是他获得神位之后,第一次离开村子,这种感觉让他很不好受。当然,幸好他是活人成神,如果他真正的阴神,擅自离开自己的管辖之地,现在怕是连神躯都要溃散不少。
“城隍大老爷啊,你可一定要把敕令给我啊,不然我就没法挖宝藏了。”方洪强忍着这丝不安的感觉,在心里默默的念叨着。
羊角水村和长宁县之间隔着有二十来里,这马车的速度又不快,大约走了一个半时辰,才赶到那里。大伙是早上出发的,到了这里,时间差不多也是晌午了。
“阿财阿贵,你们二人将马给卸下来,喂点草料。方洪,你就跟着阿财阿贵他们,晚上我过来找你们。”方大元他们还有正事要办,在进了城之后,便嘱托着说道。
方洪把胸脯拍的啪啪响,保证自己绝不惹祸,方大元才跟方之同一起,往县衙的方向而去。
方家在县城之中,也有十几间铺子。阿财阿贵二人把马车给停在了一间米铺当中,很快,掌柜的的便带着两个伙计,开始给马车拆卸了起来。
“少爷,这中午不知道您要来,这吃食有些简陋,还望恕罪。”这间米铺的掌柜的姓赵,大约四十岁左右的年纪,在方洪面前,一直都是点头哈腰的。
方洪有些受宠若惊,他在村里,可没这待遇。老爹对他横眉冷目的,村人对他唯恐避之不及,哪怕银钏,也因为脑袋太死,没有让他感受过几分少爷的威风。
“不简陋,不简陋,已经很好了。”方洪看着这满满当当的菜,赶紧摆摆手说道。这桌子菜,都是赵掌柜从县城最大的酒楼中订的,就算味道不比银钏做的好到哪里去,但是论起精致程度,那可就远远的超过了。
尤其是这道主菜桂花烧鹅,是将一整只鹅,在其尾部开一个口子,将内脏取出,然后将烤好的乳猪肉混合着桂花、八角、桂皮塞进去。做好这一切之后,又要将整只鹅用料酒和大酱腌渍,在入味之后,放入炉中小火烤制。
出炉之后的烧鹅,香味并不明显,看着平白无奇。可是,当用小刀将鹅肚子给剖开之后,浓郁的桂花香和乳猪肉的香味,就会拼命的往你鼻子里面灌去,哪怕各种老远,都能够闻到。
这道菜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可以保温。比如说,谁家从酒楼里点菜了,万一路上耽搁了,肯定菜就凉了。但这道菜不怕,就是过了半个时辰,鹅肚子里面的东西,都能保持温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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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城隍庙
“来来来,少爷,我给您夹一块乳猪肉。”赵掌柜将烧鹅的肚子给割开,一块块烤的金灿灿的乳猪肉,从里面滚落了下来。他用筷子夹了一块,放在了方洪的碗里。
这些乳猪肉切的很大,每一块都有婴儿拳头大小,瘦肉紧实,肥肉滑嫩,猪皮被烤的焦焦的,看着就十分诱人。
方洪狠狠的吸了一口空气中弥漫的桂花和烤肉香味,然后将这块肉给塞进了嘴巴里。这肉一进入嘴巴,一口酱汁混合着油脂的鲜香味道,便在他的口中爆开。
乳猪的肉质本来就特别的嫩,在烧鹅肚子里面焖了一回之后,这味道更加的软糯。但同时,因为猪肉被烤制过,还夹杂着酥香和焦味。
而桂花的味道,可以很有效的祛除肉腥和油腻,整体的提升了这肉的口感。
方洪在嘴里咀嚼了两下之后,便再次的夹了一块烤乳猪肉,大快朵颐的起来。
“少爷,您再尝尝这羹。”赵掌柜的看方洪吃的开心,又拿起勺子,给他盛了一碗香气扑鼻的银鱼羹。
银鱼羹是用老鸡汤作为底料勾芡而成,里面佐有火腿丝、豆腐丝、姜丝。当然,作为银鱼羹,这小银鱼可少不了。
细细白白,不过一寸来长的小银鱼,沉在半透明的羹汤里面。拿勺子轻轻的一舀,还能拖拽出一道细丝来。轻轻的喝上一口,滑腻,鲜香,种种口感在口腔之中交织。把刚刚吃了大块猪肉的些许油腻,彻底的给驱散了。
这顿饭,方洪吃了半个时辰,不过饶是这样,这还有不少菜没有吃完,这让他在心里不由得暗叫可惜。等自己回了村子之后,就很难吃到这样的东西了。
不过,如果让他就这么住在这里,他肯定是不乐意的。离开了羊角水村之后,这种虚弱的感觉,可不好受。虽然他身体还是依然和正常人一样,但和以前相比,那落差太大了。
“赵掌柜的,这长宁县的城隍庙在哪,我想过去看看。”方洪摸了摸肚子,端起了边上的一碗清茶,正在漱口。
“这城隍庙啊,在城东头呢,若是少爷想去看看,一会儿我就让伙计领您过去。”赵掌柜的坐在方洪边上的椅子上面,笑呵呵的说道。
“那好,替我去置办一些供品香烛,我下午便去逛一逛。”方洪点了点头,心里想着,既然要跟自己的上司拉好关系,那礼物肯定是少不了的。
一般而言,这凡人的供奉的东西,神是享用不到的。他们毕竟只是阴神,是一团玄之又玄的意志,俗世的东西他们当然用不了。就算成了阳神,有了实质,可这凡间的祭品对他们来说,也是杂质,更是无法吃的。
但是,使用祭品之后,会产生更多的香火,对于神拥有更大的裨益。这也是为什么,围绕神会有很多庆祝的节日,因为在这样的节日之中,不仅会有大量的人供奉,也会有不少的祭品,对神的帮助太大了。
方洪也不知道,自己这个下属祭拜上司会不会产生香火,但是,这礼节肯定得来全套了。不然,万一城隍大老爷一个不高兴,不给自己敕令,那不是哭都没地哭去。
礼多不仅人不怪,这神也不怪的。
“这倒是简单,方家米铺的边上不远,就是香烛店,我让人准备一下便是。”因为不是什么重大的祭祀时候,祭品什么的,还是很好准备的。
赵掌柜的效率很快,只是小半个时辰功夫,东西便已经准备好了。除了一些香烛柱香以及些许水果之外,还有一只大猪头,看上去破费不少。
“来来,你们二人,将东西挑着,随少爷去一趟城隍庙。”他还唤来了两个伙计,让他们将东西给挑着。
“赵掌柜,你可真是好人,我回去让老爹给你涨钱。”方洪看着赵掌柜忙碌的身影,心里有些感动,便开口说道。
“如此,那便谢过少爷了。”赵掌柜的呵呵一笑,朝着方洪拱了拱手,又继续忙碌了起来。
方洪要去城隍庙,赵掌柜因为要守着铺子,便没有跟来,只是让两个伙计跟随着。阿财阿贵为了保护方洪的安全,也一起跟了过来。
长宁县因为有一条罗塘河,往来的客商不少,所以,这道路修的极为宽阔平整,大约有两丈宽,来往的行人不绝,边上还有不少商贩在叫卖,好不热闹。
方洪真的成了乡巴佬进城了,一路上走走停停的,任何东西都能够引起他的好奇。他们羊角水村也就百十来户,外人也很少过来,一年到头,最多也就遇到几个货郎。
“哎,那里有那么多人,是不是就是城隍庙了?”在城东头,方洪看到一座庙宇,不住的有人在进进出出的,他下意识就要往里面跑。
“哎哎,少爷,错了错了,这是文庙,不是城隍庙。”两个伙计有些哭笑不得,赶忙把方洪给拉住了。
方洪这才注意到,在院子的当中立着的是个穿着宽袍的老者石像,看样子明显不是城隍。他抬头一看,在庙宇门口的牌匾上面,写着“文庙”二字。
“原来这里是文庙啊,文庙供奉什么神?文曲星?”方洪没怎么进过城,想着既然是庙宇,那里面估计供奉的是掌管天下文运的神。
“少爷说笑了,这文庙供奉的是孔圣人和其余几位儒家圣人,文曲星有自己的庙宇。”一个伙计走近了几步,讨好着说道。
“那不就是孔庙嘛,叫什么文庙。”方洪这才恍然大悟,在他们乡里,都管文庙叫孔庙的,说文庙他们反倒不知道了。
这伙计也不知道说什么了,便只能在一边干笑着。
“走了,我们去城隍庙。”方洪又不考取功名,自然不用去文庙祭拜。再说了,就算读书人,也都喜欢去拜城隍。
因为这涉及到一个专业对口的问题,城隍是神,他负责聆听信众祈愿,然后予以庇佑。但孔圣人就不同了,孔圣人连自己都对鬼神敬而远之,你让孔圣人庇佑你,那不是自己往枪口上撞嘛。
所以,读书人拜城隍或者文曲星是心有所求。祭拜孔圣人,那纯粹是表达自己的崇敬之情。一个是私,一个是公,这不一样的。
第七十九章 城隍不在家
文庙和城隍庙相距不远,基本也就隔了半个街的距离。这文庙附近,已经足够繁华了,可跟城隍庙一比,那就远远不够看了。
传闻开国太祖乃是在土地庙中出生的,所以对土地神的上司格外尊重。等他登基之后,大封了天下城隍,使得城隍庙的香火极为鼎盛。
这座城隍庙修葺的极为宏大,一丈多高的朱红色大门朝着两边打开。门槛修筑的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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