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机能见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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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机能见鬼- 第2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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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明明又知道做不到,就只能故作轻松地说,“做你的大事去,我才不做拖后腿的黄脸婆呢。我要打扮的美美的,等你胜利了,回来娶我。咦,你会娶我的吧?”

    “你这是求婚吗?”北冥渊轻笑,轻轻拉开了辛火火一点,情不自禁捧起她的脸。

    “嗯,是求婚呀。”辛火火一本正经的点了点头,“要下跪吗?还是要戒指或者玫瑰花?”

    “这样盖个章就可以了。”北冥渊突然低下头来吻她,绵密又温柔。

    并且在气息变得越来越热,唇舌越来越难解难分的时候及时停止。但就算如此,彼此的心灵也能感觉那份缠绵相思意。

    “这就是说,盖好章,你就会……会娶我吗?”辛火火迷迷茫茫的问。

    “如果能活下来……好。”北冥渊认真地想了想,然后又异常认真的回答。

    辛火火有点傻眼。

    什么情况?!她不过是随便说说,撒撒娇罢了,结果就求婚成功了吗?这真的让她有点懵圈,完全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求婚这种事一般是男的提出,而且还要做非常精心的准备,追求有浪漫独特的感觉。再说对方是谁?她又是谁?

    她始终觉得,能够遇到北冥渊就已经是天大的幸运了,能够与他相爱,更是十辈子积来的福气。炎惑和玄流提起什么“主上夫人”,她心里一直甜丝丝,却觉得那只是玩笑话。说句不怕被伤北冥渊自尊的,结婚什么的,她真的只是随口说说,在这种朝不保夕的情况下,有点**的意思。哪想到他就非常正而郑重地答应了!

    这简直就像天上掉下了一个巨大的馅饼,刚刚好正砸在她头上,都把她砸晕了。但稍微回过点儿味,心就好像被浸在纯度百分之百的蜜罐子里,甜的连跳动都难以维持了。甜的也化成了蜜,恨不能一口一口的慢慢吃进灵魂里去,细细品尝,过千年万年还要记得这种滋味。

    “怎么了?傻了?”她的模样看在北冥渊眼里,真是又性感又好笑,俯下头在她唇上又重重地吻了一下。

    “你答应了哦?你可答应了哦!”辛火火这才有反应,脸上的笑容根本控制不住,“那我可赚到了,魔尊大人一言九鼎,从来不会食言!我蒙也好,骗也好,终究你是答应了,不能反悔!”她扑过去,跳起来搂着他的脖子,由内而外自然散发着喜悦。

    她是那么开心幸福,感染到北冥渊整颗心都柔软了,恨不能把所有的一切都给她。抱着她,只觉得经历的全部艰难困苦,哪怕是牺牲生命也值得的。

    “我没钱买戒指,但是你有钱呀,那我们现在就去买。倒不用那种很大的钻石,情侣对戒就好。当然了,等以后有时间,很多可爱的珠宝我是不介意你买给我的。然后呢?对戒我们先不戴手上,就挂在脖子上,算是我们的秘密约定。”辛火火拉着北冥渊向外走,一脸财迷的样子,后半句话却说得酸酸的,“这样,等我想你的时候就会摸摸,只知道你将是我的,会感觉好很多。”

    “你还是跟我走吧。”不知道是安慰,还是承诺,总之不忍心看她强颜欢笑的样子,于是就摸摸她的头,“之前我们说过了,为了防止灭世者找到你以威胁我,我们要时时刻刻在一起。至于找你父亲,你等我腾下空来……”

    “干嘛?以为我没有你,真的做不成事吗?”辛火火打断北冥渊,还娇嗔的白了他一眼,“可不要小看我的凡人哦,你还不是爱上了凡人?对吧,你是爱的吧?你从来没有对我说过。”

    “等赢了灭世者。”北冥渊咳了一声,被辛火火成功岔开话题。

    尽管是修魔者,还是未来的魔尊,但是他和普通男人也没有什么区别,对待说“我爱你”三个字,真的是很别扭的。

    好吧,其实她也不是特别想听,反正他的行动已经说明了一切。而之所以拒绝帮助,是因为她明白和灭世者的一战已经到了关键的时刻。北冥渊多陪着她一分钟,就可能少做一点点准备。而那一点点准备,到头来可能是压倒巨人的最后一根稻草。

    灭世者虽然过于谨慎,勇气欠缺,但实力很强,而且深不可测,真的不能掉以轻心。她不能因为自己的自私或者恐惧而耽误了北冥渊的正事,甚至危及到未来大战中他的生命。

    她要的是朝朝暮暮吗?不,她要的是天长地久。

    但是,既然知道了父亲处在危险的边缘,有可能在第四界被追杀,身为人女,也不能什么也不做,只眼巴巴的等下去。那么,就只有分兵两路了。

    “你不是把叶灵和血骨鸟都给了我做帮手吗?再说了,我身上还有你的魔字,只有我欺负人,没有人欺负我的时候,怕什么呢?”看到好不容易说服的北冥渊又出现了犹豫和松动的态度,辛火火连忙道。

    “不然我把炎惑和玄流也留给你。”北冥渊仍然有些不放心。

    “我才不要勒,他们在我身边,总是搞得我束手束脚。”辛火火拒绝,倒不是真的讨厌这两个你要知道,我是凡女,若能嫁你,很多事就要自己去做,绝不能让你时刻保护我,那样我会自己看不起自己。长此以往,我会变得猥琐,然后和你越来越不相配,你则越来越有压力。接着就是恶性循环,你会发现你当初爱的那个人已经不见了,而我发现当初我爱的那个人也陌生了。人界的痴男怨女,大多这样人,而是明白如果北冥渊把他的嫡系手下也拍派来,他的人手就真的太紧张了。

    “可是我真的放心不下你。”

    “我还有阎君的阴阳绳,更可以近距离向他求助。”辛火火继续保证,努力说得无比自信,“最多我答应你,绝对不去冒险。”

509 贴身侍卫

    “你就不能依靠我吗?”北冥渊无奈。

    l“我正在依靠你呀,但就算是最相爱的情人也要努力跟上对方的脚步才行呀。”辛火火撒了个娇,“你要知道,我是凡女,能嫁你是天大的幸运。人要惜福的,所以很多事就要努力自己去做,绝不能让你时刻保护,那样我会自己看不起自己。长此以往,我会变得猥琐,然后和你越来越不相配,你则越来越有压力。接着就是恶性循环,你会发现你当初爱的那个人已经不见了,而我发现当初我爱的那个人也陌生了。人类所谓的痴男怨女,大多如此。我宁愿死也不愿变成那样,就像你在战场上宁死也不会投降。”

    “好吧,既然这是你的愿望,”辛火火心意坚定,北冥渊毫无办法,也只能选择相信他,然后答应。

    若她真有不测,顶多他去解决,去把她追回来,或者追随她而去。反正天上地下他们再不分开,那还有什么可怕的?

    “这么说你还是要去第四界?”却仍然有一点点不放心,问道。

    辛火火很认真的点头,“我要把我爸爸找回来,保护他,就像他当初保护我那样。”

    “若他变得很危险呢?”

    “我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哪怕是先打晕了,也要不惜代价把他捉回来。”辛火火其实很怕那种情况,但却深吸了一口气,坚定地说,“哪怕他不认识我也好,哪怕他变得很麻烦也好,我都不会嫌弃的。我才生下来时也不认识人呀,也很麻烦啊,吃喝拉撒让人照顾,话也不会说。但他那时既然能把我养大,那么我就可以照顾他,不让别人伤害他。”

    “如果……他要伤害你呢?”北冥渊问出这种很残酷的话,“尽管我知道他不会愿意,但我也知道,无论是人、神还是妖魔鬼怪,都有身不由己的时候。”

    “我不会让他伤害我的。”辛苦并没有因问题而慌乱,因为她早有想过,“我坚信他早晚会清醒过来,如果我让自己受了伤,我还是他伤的,他醒后会有多难过?为了他,我也会保护自己。”

    当然还有你!但这句话她没说,因为她相信北冥渊会懂。

    于是北冥渊也没再说话,只是伸出双臂,把她紧紧抱在怀里,就这么沉默着一言不发,好像要把她的呼吸、她的体温,她的心跳都牢牢记在心里那样。好半天才放开,然后依依惜别。

    两个人都是跨界,北冥渊径直去了魔界,而辛火火则带了叶灵和血骨鸟去了第四界。

    血骨鸟还好,幻化成了一枚古怪的大公鸡型卡通发夹,就别在辛火火的头发上,一点不起眼。这是由玄流给出的灵感,毕竟他曾伪装过发簪。

    叶灵作为北冥渊钦点的、辛火火的贴身近卫,就以人形出现:二十多岁的年轻姑娘,温柔清秀,不声不响,看起来很是顺从、稳重而坚定。

    但辛火火知道叶灵有多么美丽,那是只有同性才能在第一时间注意到的。

    第一次见叶灵时,她处于离魂又失神的状态,那种蒙昧未开的纯真美,就已经惊心动魄了。现在她找回了自己的神智,于是整个人就灵韵内敛,光华也无法被掩盖。

    那种美不属于凡人,不能用人类的字眼去形容,普通人见了必会沉迷。就像当初辛火火玩仙剑游戏,灵儿和林月如争夺李逍遥的爱情。当时她就曾遗憾的想过,月如再怎么爱李逍遥也争不过灵儿的。因为,一个普通的凡女,又怎么美得过一个妖仙?

    对着叶灵,她总觉得自己就像是林月如。并不是她不够好,而是她处于一个不公平的比较基础上。

    尽管,北冥渊不是李逍遥。

    “你渴不渴,车里有瓶装水。”开着小红,奔驰在那条专门为她修的路上,辛火火问叶灵。

    叶灵坐在副驾驶位上,穿着一件淡绿色的连衣裙,披散着一头丰厚、柔顺光滑、漆黑如墨的长发,衬着白成一道光的皮肤,红如花瓣的柔唇……让她觉得简直自己载的是白雪公主。

    她?就是个司机!

    而叶灵宁然淡雅,能安于沉默且享受沉默,倒让她觉得很不自在,不得不找点话来说。

    其实她这也算热情善良,想营造友好的气氛,但就是显得很low啊。

    “小姐,我在家已经喝够了,并不需要水的。我甚至可以很久不吃饭,只要让我在一定时间内淋淋雨,再晒晒阳光就可以了。”叶灵毕恭毕敬地回答。

    北冥渊亲自吩咐让叶灵贴身保护辛火火,作为最忠诚的手下,她当然没有任何疑问就应下了。而且,她坚持叫辛火火为小姐,礼数周到。

    只不过内心的直觉告诉辛火火,叶灵并不喜欢她,容忍她、与她交流只是为了北冥渊。相反,她作为北冥渊所信任的人,和玄流炎惑一个等级,还曾经为了北冥渊的任务吃了无数的苦头,潜伏在暗处多年,还差点搭上自己的性命。为此,辛火火很想和她搞好关系。

    然而,叶灵浑身上下都写着“拒绝”两个字,偏偏她温言细语,让人觉得若自己发火,那简直就是无理取闹。

    所以,为什么人们说柔软比刚硬更难战胜?大约就是这个道理。

    “哦,差点忘记你修习的正是木系法术,特别能保持自身能量。而这世上没有比植物更厉害、更有韧性的生物了。”她只好这样说。

    “谢谢小姐夸奖。”

    叮!没得聊了。

    叶灵简直就是话题终结者!或者和炎惑玄流一样,对她并没有认同。

    那她还是算了,不要急着讨好,尽管她想救回父亲需要叶灵帮忙。但那是公事,她还是大大方方的吧。

    于是两个女人加一辆车,如果以名字来看,这辆车也应该是个雌性,就这么一路无言的,从三界进入了第四界。

    不过,尽管说来救父亲,但其实辛火火并没有明确的计划,毕竟她所得的信息也非常的少。但是她觉得命运会引领她的,所以就先暂时安顿了下来。

510 我想去放风筝

    接下来过了好几天的时间,辛火火终于明白,命运要靠自己去创造,等是等不来机会的。

    因为按照之前的那一点线索,她每天在父亲曾经出现过的地方转悠,还去了那条裂隙所在的地方,除了见到敌我双方虎视眈眈,但却谁也不动的诡异情况之外,完全没有找到任何相关的线索,哪怕是一点蛛丝马迹。有心和叶灵商量,结果她一副完全不参与的态度。血骨鸟?那就更没办法沟通了。

    到这个时候,她才体会到小七小八的好。小八在的话,动脑筋的事情根本就轮不到她。小七尽管呱噪多话,可总是让她很快乐。不像现在这样,明明身边有两只妖,却几乎算是自己独自呆着。孤独寂寞倒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心里没着没落的,也没有人分享心里的紧张和忧愁。

    哪怕小雪或者林培在也好啊,但现在她几乎是没有依靠的,那两只只是等着她下命令而已。幸好花团子就养在她的识海里,她偶尔会跟它抱怨两句。大概看起来像自言自语,她受到了血骨鸟很明确的鄙视,好像她是一个蛇经病。叶灵虽然没有表现出什么,但心里也是看不上的吧。

    “我想去放风筝!”自从到了第四界,辛火火没有一天是睡得好的。而在这里,人类的生理反应还是正常的,不吃饭会饿,不睡觉会累,所以她已经非常疲倦,却因为想到某个办法而兴奋着,“我已经上网查过了,本市有五个允许放风筝的广场,其中一个还带喷泉,我们一个个的玩过去。”

    叶灵站在她身边,像往常一样八风不动,真的就像一株细弱翠绿的植物,不问她就不吭声,不支使她就不动。但此时闻言,下意识地挑起了眉,一双翦水双瞳也蓦地抬起,愕然盯着辛火火。

    很好啊,终于有反应了!就算她不是为了要看叶灵的反应才说这种话,却有几分胜利的感觉。

    “请问小姐,是什么风筝?”叶灵的声音响起。

    唉,真连声音都让人嫉妒啊!柔柔软软的,偏又有清亮的感觉,一个字一个字,像微风吹过花枝,挠得人心痒痒的。

    这样的姑娘连她都会喜欢,为什么北冥渊相对了这么多年却一点反应也没有呢?难道真如那句古老的形容词:郎心似铁?只是为她化成了绕指柔。

    啊,一想到这个,就好得意,好满足,又好幸福!

    辛火火甩甩头,把那个身影从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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