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高腿长,瞬间挡住辛火火的去路。
“对啊,那你还要求什么?”小白兔落入陷阱而不知,绕过去,继续走。
“你失踪,是我传递消息给黑白无常的,这算不算恩德?”
“你这也太赖皮了吧!”辛火火上下打量北明远,“说吧,你是不是被炎惑附体了。你这种行为,明显有炎惑的烙印。炎惑,快出来,再顽皮,你主上会把你变成婴儿的。”
“我只是想和你保持两不相欠罢了。”北明远神色平静,好像说的是一件再正经不过的事。
但,这就是听起来很违和,而且逻辑混乱啊。
“那好。”辛火火想了想,“你要这么说,你抢了我们的琴鬼和琴灵,以及面具人,这正好抵了你报信之功。”拼耍赖,绝不输你。
“处置了面具人,还省了你们的事。”北明远大言不惭,“所以,还是请我吃点东西吧。”
辛火火本想继续反驳,但当她听清楚这句话,明白北明远只是想吃点东西而已。遂想起他吃得也不是很多,而且还挺好应付的,她也懒得再争了,干脆妥协道,“好,算是我败给你了!请吃就请吃,切,多大点事。”
正好,两人边说边走,已经来到北明远的车子边。
北明远用遥控钥匙开了车门,辛火火麻利地坐在副驾驶上,很豪爽的一拍车窗,“上车啊,你说去哪儿吃?”打定主意如果是贵的餐厅,就说自己不喜欢。
“我想吃棉花糖,不知哪里有卖?”北明远慢慢坐在驾驶位上,慢吞吞地说。
炎惑说女人喜欢花和糖。那么,花+糖=棉花糖。
再者上回想到棉花糖的感觉,偏巧没吃过,现在正好是机会啊。
(我是存稿君,今天我最后一天值班,明天66回归喽。)(未完待续。)
172 要保证原谅我
就算听到克隆人已经进攻地球,辛火火也不会如此惊讶。
她瞪着北明远,就像看真正的外星人那样。
“怎么?棉花糖很贵?”北明远上车,关上车门。
瞬间,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就只有他们两人了,奇怪的是,他们都没有尴尬和局促,好像在相处中,不知不觉已经习惯对方。
辛火火叹了口气,“我知道我财迷,你知道我财迷,大家都知道我财迷,但是,棉花糖我还请得起。关键不是这个,关键是……”她犹豫了一下,忽然凑近了些,“你能原谅我吗?”
北明远表示疑问的嗯了声,轻蹙了下眉。
真好看。
“我是问你可以原谅我吗?要保证原谅我,不管我接下来做什么,都不可以追究我的责任。”辛火火努力忽视谈话对方的美貌。
“我有点好奇你要做什么?”北明远修长的手指,轻轻点着方向盘边缘。
“哎哟,好歹是个魔头,还怕我一个凡女做什么?我还能吃了你不成?你就不能有点魄力,直接答应我吗?快快,我没多少时间跟你玩。”辛火火催促。
“激将法不管用。但是好……”
“吧”字还没说出来,辛火火已经动了。
她突然起身,就跪在车座上,整个身子都扑在北明远的肩膀上,同时伸出两只小爪子,分左右捏人家的面颊,轻轻扯了几下,又捏人家的耳朵和鼻子,手指扒人家的头发。
一边动手动脚,一边还轻声嘀咕,“真的呀,不是假的。没有人皮面具,没有易容,不会是变的吧?那变得也太真实了。不对啊,眼神不对,变化也不能这么彻底……天哪,你真是北明远!真的是,百分之一百真!”
她望着他说,很确定。
不过说话的时候,她还保持着环抱北明远肩膀的姿势,于是两人的脸就离得相当近,近到从对方的瞳孔中看到自己的影子。
北明远禁不住摒住呼吸。
他感觉得到她温暖的气息,人类的气息,却不讨厌,带她特有的、淡淡的甜甜香气,混乱的扑到他脸上,毛毛的感觉。这好像有一团绒球蹭过他的心房,让他有些激动,却也足够能克制。
她的眼神那样认真,是真的以为他是炎惑变化出来骗她的。这种脑洞,让他觉得有些好笑,相信也只有她会有吧?他肩膀处传来她胸前柔软的触感,真的有点点**。
这证明,她或许会懂很多荤段子,能开那样的玩笑,能秒懂隐晦的比喻,那是因为现代社会资讯发达,她看到太多。但,她一定没有真实的接触过男人,没有试过那些荤素的把戏。不然以她小心谨慎,对陌生人避而远之的、生怕会产生瓜葛的态度来说,不会这样做。
对此,隐隐约约的,他有几分高兴。
“我想吃棉花糖,有这么奇怪吗?”他慢慢说,嗓子眼有点发干,却很优雅而完美的掩饰住了。
“因为你不像这样的人呀。”辛火火终于老实的坐了回去,看样子,还有一些烦恼。
北明远忍不住微笑,“那我这样的人,你觉得应该吃什么?”
“你是魔头,但应该不会吃人……吧?”辛火火迟疑了,下意识的躲闪了下。
为此,北明远有些不满,笑容加大,露出几颗雪白的牙,看起来有点邪恶。
辛火火真的不怕他,身子却有点发麻,连忙道,“魔头应该喜血食,但愿你不吃生肉,有寄生虫的。”
侧过脸,看到北明远表情严肃,不知道是她的煞有介事,令他想笑却不得不忍着,还以为自己说错,“你不会是……什么也不吃吧?”修行的人,书里说应该吃果子,喝露水的。
“你给我煮过泡面,记得吗?”北明远发动车子。
辛火火忽然就想起那天早上,不知为什么心就塌了一角似的。一个魔头,一碗泡面就满足了,那么棉花糖什么的,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
“那……去游乐场吧。”她认命的缩在座位上说。
北明远疑惑的瞄她一眼。
“现在不是节假日,不好找卖棉花糖的地方。不过,游乐场里总是有这些东西的。”辛火火解释,又低声咕哝,“真是,也是活了那么久的魔头,连点生活常识也没有。”大约,平时总是一堆人侍候吧。
“你确定会出钱?”北明远问,声音里满满怀疑。
辛火火登时豪气地一拍腰包,“我只负责棉花糖!”
想了想,又说,“去游乐场之前,最好先去趟服装街!”
北明远不知道辛火火的用意,却什么也没说。在他看来,她若觉得请客不划算,要趁机让他出钱买几件衣服也没什么。反正,钱对他这种魔头而言也没有意义,不过是为了在人界有个掩饰的身份,以及生活得舒适。
但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所谓服装街是卖廉价山寨品的地方。所有衣服都便宜得很,相对着,质量可想而知。他更没想到的是,辛火火不是给自己买衣服,而是要给他买。
“你穿成这样去游乐场会引起围观的。”辛火火嫌弃的看着北明远平时的穿着,突然对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家伙有了些俗气的优越感。
他的衣服大部分是高端定制西装,永远是那种商务精英范,浑身上下的中西结合贵族风格。这样帅是很帅啦,但真的不适合娱乐,显得非常拘谨。
然而,她又想起被琴鬼困住的那天,她在晕倒前,似乎迷迷糊糊地看到他闯了进来。身上穿着一套白色的粗布古装,赤着脚……
她甩甩头,努力屏蔽掉他从前的一切模样,给他选了几十块一条的破洞牛仔裤,因为他腿太长,只能买最大号的,结果松松垮垮。随后,单宁衬衣又买得有点紧了。因为已是秋天季节,又给他配了件短款夹克。选的是今年最流行的刺绣夹克,可惜因为是山寨品,做工非常粗糙,两片胸襟上滑稽的绣着两条龙。腰带则是看起来有点low的黑色皮革,配着乡土气的大铜扣。还有一双普通的、老式回力白球鞋……
(我回来啦!童鞋们想我了吧?那么,从今天早上第一更之后,恢复打赏的感谢贴。之前我在年会期间仍然默默打赏的朋友们,虽然我没办法找到七八天前的纪录,但通通在这里拜谢了。)(未完待续。)
173 主要看气质
辛火火其实是有点点阴暗心理的,因为自己如此平凡,就不想同行北明远太出挑,免得像大少爷带着low逼小丫鬟出门。于是故意选的最普通,甚至有点差劲的衣服。
然而最后她沮丧的发现,某网上流传的命题是正确的。
问:a大衣好看,b大衣好看,c大衣好看?
答:颜值高的人穿的那件最好看!
华服也要美男来衬,而这样一身高度山寨的**丝服套在北明远身上,却生生被他穿出雅痞的模样和感觉。因为上衣没有塞好,一半扎在腰带里,一半露垂在外面,还透着些莫名的性*感,让人想把他的上衣扯起来……
那条肥大的裤子被那条可怕的、边缘还带着毛刺的黑色宽腰带挂在他的胯骨上,居然会让人觉得他脖子以下全是退。而鞋子,则显着一股子玩世不恭、吊儿郎当的感觉。刺绣夹克上的那两条假了巴几的滑稽龙,忽然就威武雄壮起来。就连那卡通化的龙爪,看起来都不好笑了。
看着这样的北明远,辛火火被打击到了。
一个人给人的观感如何,就是说一个人是不是漂亮或者帅气,果然是“主要看气质啊。”
“发什么呆,走了。”北明远弹了一下辛火火的脑门。
这动作很亲昵,但辛火火完全没有意识到,因为她正为自己看北明远看到发呆,还被人家觉察到而羞愧。
她不知道,北明远很高兴看到她这样呆望他的神态。但是,想到这眼神也可能是看到他就好像看到了钱……这个,又有点不爽。
好不容易到了游乐场,辛火火蓦然记起今天是周末,所以园区没有想象中的清静,人流还是很大的。而北明远一出场,还是受到了众人的注目。甚至,有大胆的女孩上前索要电话号码,以及加微信好友。
“喂,这是我男票,你们要抢还是怎么滴?”辛火火挡在前面。
若跟这帮花痴纠缠不休,棉花糖什么时候才能吃到,他们这个不算约会的约会什么时候才完结?
其实,北明远没用微信,也没有其他社交软件,她本不必如此紧张。但她觉得自己正义的,是为北明远挡烂桃花,才不会承认不想有人接近他。
“不是没结婚吗?”
“两个人很不般配哦。”
某对大胆组合轻声咕哝道。
这话太刺耳,令辛火火突然想到一句话:你迷恋的人,都注定配不上他。
所以,这话也刺心,令她心头一凛,发觉自己有点偏离预设的轨道,开始把北明远当成亲近的人。再说,有的姑娘找了特别优秀的男友,到头来总是保不住的。所以,她告诉自己必须立即调正心态,不然将来死得难看。
一念及此,她不自觉的后退。
遇到美好的事情,她总是习惯性的认为不会属于自己,于是逃掉。但她这次后退却撞上了北明远的胸膛,阻止了她的脚步。
“走吧,别理会无聊的人。”他顺势搂住她的腰,把她往胸前带,就那么拥着她,绕过满脸尴尬的自命美女们。
那一刻,辛火火觉得整个游乐园里的年轻姑娘都恨她。生平第一次,别人的恨是一件让人感到快乐的事情。辛火火甚至觉得,自己好像穿越到韩剧里,享受着梦幻的人生。
应该……只是来买棉花糖的吧?但最后,他们把游乐设施都玩了一遍,一直到闭园时分才结束。
要知道辛火火十五岁之前与母亲单独生活,日子拮据。她懂事,从来不要求来游乐园。而十五岁之后,她要养活自己,要读书,要改善生活,自然还是要节俭为上。平时,她连多坐一趟车都舍不得,能走路就绝不浪费车钱,哪有可能来游乐场做游戏?偶尔来一次,还是带临时团,把游乐场当景点,看着别人玩得不亦乐乎,她只能跑前跑后帮忙买水买票,还要清点人数什么的,累个半死,还只能干看着。今天,居然是她第一次亲身体验。
“这些项目是你出钱哦。”哪怕是在这种时候,她都没有忘记分清债权。
“放心。”北明远都不知道听到辛火火的这句话,他的笑容加大了。
他得承认,他很喜欢看她现在的样子。他从没有看到过她的眼睛是这样亮晶晶的,少了狡黠,少了保持距离的审慎,少了怀疑的神情。她总是怕受伤害,所以总是缩在壳里。但至少这一次,她走出了她的壳。
他活得虽然非常非常久了,不过像这样“白痴”一样的玩乐,对他来说也是首次。想想,也难怪她会怀疑,因为这是炎惑的生活方式,不是他的。当然,他们还是吃了棉花糖,一共三次。
他之所以想吃这个,就是觉得那一定是她的味道。平凡,但是能带给人很轻松、很快乐的感觉。有时候,有的人,举着棉花糖,就像举着全世界的幸福。
果然!他终于亲口品尝到了。
所以在离开游乐园的时候,他们心中都有些不舍得。可都是成年人,恢复了理智,也都没有多说什么。就那么挥手告别,各走各路,撒了一地的怅然若失。
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辛火火都不敢回忆这一整天的情形。先是他为她夺回公道的震撼,那是一种有人宠,有人罩,有人撑腰的安全感。然后,就是那些小小的、却积累起来的、似乎无聊的快乐。
她知道不能想,一想,心跳得就很厉害。她终于发现自己是对那个魔头有点动心了,这让她感到恐惧和不安,拼命要把内心里那一股股萌动的暖流压制回去。
她是凡人,惹不起这些神啊魔的,作为一名独立自主的职业女性,不能自己挖坑往里跳啊,那得是有多没脑子!
可是,她要怎么样才能不想呢?
她不知道,远在轩辕古论,北明远也陷在书桌后面的宽大皮椅里,一动不动了很久,默然无声。
旁边,一大一小缩在窗边的沙发上,有点“惊恐”的低声讨论。
(那么,我回归的第一天更新甜不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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