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被人霸占,想要夺回来几乎是不可能的了。
更别说,这方圆百里的区域是绝对的风水宝地,不但有惊人的宝藏,还有惊人的食物储备。
“叔父,我们要加快独立的脚步了,最晚两个月内,我们就要建立自己的部落,把外族军所有的兄弟都带到这里来。”兰陵道:“一旦让别人发现了这里,就真的来不及了。”
索魔点了点头道:“等你和杜炎决斗之后,我们立刻策划独立,建立自己的部落!”
……
离开了曾经镜子魔王的领地。
索魔,兰陵,阿茉三人,拼命地奔跑,前往二百多里的鬼集市。
阿沫就是那个近人族女子,她今年已经三十七岁了,或许是因为种族的原因,她比三十七岁的人类女子要年轻一些。
看她穿着树枝铠甲和树叶衣服非常不雅,索魔把自己的外套给她穿了。
然后,她望向索魔的目光就无比的热烈,丝毫不掩饰自己的情意。
或者说,在见到索魔的第一眼,她就被他身上那种正义,强大,温暖的能量气息给吸引了。
她已经说过了,她对荣华富贵的生活没有兴趣,就想要生儿育女,所以她火热的目光时时刻刻都盯着索魔,恨不得随时和他生孩子,这让索魔很不自然。
三个人不眠不休,足足奔跑了近一天一夜,终于来到了二百多里外的鬼集市。
兰陵注意到,这个鬼集市是在东边方向,靠近大海,因为这里的大地满目苍夷,伤痕累累。很少有树木花草,几乎没有什么野兽。
整个南部蛮荒仿佛经历过什么可怕的事情,靠近海边的几百里内,都是这样没有生命的土地。
鬼集市的入口,是一个大裂口。
没错,是大地的裂口,足足几千米长,十几米宽的裂口。
大裂口处,有几十名蛮族骑兵在把守,看到兰陵三人也不说话,直接伸出手。
索魔数出了九个金币,放在他的手里。
顿时,几十名蛮族骑兵离开,大吼道:“放桥!”
然后,在一片嘎吱嘎吱声中,一座木头吊桥被放了下来。
沿着吊桥,兰陵三人走进了大裂口中。
这里已经被开凿出了台阶,一直蜿蜒乡向下,深入到地下城市废墟之中,兰陵已经隐隐见到,里面有灯火了。
行走台阶的时候要非常小心,一旦摔下去,就是深不见底的万丈深渊。
足足走了几千米的台阶,三个人终于进入了大名鼎鼎的鬼集市。
每一个人取了一个简单的面具戴上,面具只露出眼睛,鼻子,画着厉鬼的面孔。
这也是鬼集市的名字由来。
每一个进入鬼集市交易的人,都不露出真面目。
进入鬼集市后,兰陵发现面积非常大。
毕竟,这里曾经是上古城市的废墟,有宽阔的街道,街道的两边有深幽的房子,而这些店铺就在这些房子内。
当然,也有摆摊的人。
有些人偶然得到了一个宝物,就跑到鬼集市来出手,缴纳三个金币的入场费后,就在街道上摆摊,能不能卖出去,多少价格卖出去,就完全看运气了。
索魔带着兰陵走进了第一间店铺。
这里的房子已经老得说不出历史了,与其说是房子,不如说是一个石洞。
里面点着昏暗的烛火,看不见有多少东西,仅仅只有一个佝偻的蛮族老者坐在那里打盹。
这些店主,有些并不是真正的主人。因为这些店,通常都是周围部落的掌权者开的。
每一个部落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宝贝,又或者要求购一些东西,所以常年在鬼集市里面开一个店铺进行交易,而看管店铺的通常是酋长的心腹。
曾经勾夫,就被康斯坦拍到鬼集市来掌管店铺,但是因为他中饱私囊,所以被开革了这个美差。
这些店铺虽然常驻鬼集市,但却未必有东西卖的。
比如眼前这个店铺,空空如也。
“兽元丹,有吗?”索魔道。
那个打盹的老者摇了摇头,没有回答。
“价钱不是问题。”索魔拍了拍背后的金币。
那个老者眼皮打开,闪过一道贪婪的目光,还是摇了摇头。
索魔带着兰陵进入第二家店铺,这家店铺里面摆着一些兵器,铠甲,还有一些衣服。
索魔买了一些衣服,价钱都很贵,比在人类国度贵得多了。
“兽元丹有吗?”索魔问道。
“没有。”店主道。
索魔道:“价钱不是问题。”
店主道:“没有。”
……
第三家店,第四家店……
索魔带着兰陵一路走下去,将一条街走完了,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样的,没有兽元丹。
真是奇怪了,兽元丹是非常珍惜,但也不至于来到鬼市后一颗都买不到,究竟是怎么回事?
在第十七家店铺,索魔花了两个金币的代价,终于得到了答案。
几天之前,有一个神秘人,把整个鬼集市的兽元丹全部买走了,而且是一千六百金币一颗。
这话一出,索魔顿时惊愕。
整个鬼集市的兽元丹,起码也有十几颗以上,那就是两万多金币啊。
究竟是谁啊?那么大的手笔?
周围十几个部落,没有一个人可能有这么巨大的手笔啊。
两万金币,康斯坦丁咬咬牙也能拿出来,但也不可能全部来买兽元丹啊。
这玩意服用第一颗效果很大,第二颗效果就很弱了,第三颗完全没有效果,反而会有生命危险。
而且每一个酋长手头上起码都库存了十来颗兽元丹,作为对部落勇士的奖赏,根本不可能花这么多钱来买。
那么,他是兰陵做对吗?
更加不可能了,兰陵在奇美拉部落还算一个人物,当放在周围十几个部落,除了野马部落和安卡拉部落,谁知道兰陵是谁啊。
走遍了整个鬼集市所有的店铺,都没有一颗兽元丹。
兰陵的运气真实背到了极点。
七星级魔武士是底线,没有达到这个修为,就索性不要和杜炎决斗,必死无疑的。
而此时距离决斗,仅仅只有四天了,兽元丹是唯一短时间突破修为的机会。
没有了兽元丹,根本不可能突破七星魔武士。
就在此时,兰陵忽然感觉到有一个人一直在跟着自己,闭上眼睛感应此人的能量气息,竟然还有些熟悉。
顿时,他不由得猛地一回头。
立刻见到了一个身影,全身都笼罩在黑色斗篷之中,脸上带着鬼面具。
见到被兰陵发现,此人也并不惊慌,稍稍犹豫后,她上前道:“你们要兽元丹是吗?”
没错,是她!
尽管她用男人的声音,但兰陵还是立刻感应到,这是一个女人。
而且还是一个熟悉的女子,野马部落酋长的女儿,多柠!
没有想到,她竟然在鬼集市里面。
野马部落已经灭亡了,被安卡拉部落征服了,酋长多铎率领残存的几百人逃离战场生死未卜。
如今时间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不知道野马部落的残军究竟在哪里,还有多少人活着。
“你们要兽元丹是吗?”多柠再一次用沙哑的声音问道。
“没错,你有吗?”索隆问道。
“有,但价格很贵。”多柠变声道。
“多少钱?”索隆道。
多柠道:“你有多少钱?”
她的目光直接落在索魔背后的那一大袋金币上。
她完全是狮子大开口了。
兽元丹的正常价格大约在一千到一千一百金币左右。
而索魔背后的这袋金币,足足有两千多。
索魔没有还价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多柠一愕,她狮子大张口本来还等着对方还价的,但没有想到索魔如此直接了当。
她深深吸一口气,然后四处张望,从怀里拿出了一个盒子打开。
里面,有一颗血红色光芒的丹丸。
没错,这就是兽元丹。
索魔将整整一袋子金币递了过去,然后拿走她的兽元丹。
终于买到了!
对于索魔来说,这些金币什么都不是,只要能够让兰陵在决斗中活下来,只要能够让他修为突破,别说两千多金币,就算是一万金币他眼睛都不眨一下。
“告辞!”多柠背过沉甸甸的金币,消失在兰陵和索魔等人的视野中。
兰陵没有任何要和她交谈的意思。
尽管,兰陵是想要收服野马部落,但是现在他们还不够惨。
不过,很显然他们距离山穷水尽已经不远了,这颗兽元丹应该是多柠唯一能够拿出来变卖的东西了。
这两千多金币,或许她会买武器,买粮食,买肉类,买战马。
但是……
靠着这些东西,野马部落的几百残军还能坚持多久?
失去部落的蛮族人,基本上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死!
“走,立刻去找一个地方服用兽元丹,然后进行血浴,淬炼筋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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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二九:逆天兰陵!血浴吞噬!
接下来,索魔卖掉了几颗宝石换来了二百金币,买了一些药草,一口大釜。
还有几支大剑,一支强弓,几袋箭。
这些东西,都是为了血浴淬炼做准备的。
离开了鬼集市后,索魔立刻带着兰陵深入到蛮荒森林之中进行狩猎。
因为要进行血浴,所以必须挑选极度凶猛的野兽放血。
这种狩猎要非常小心,因为蛮荒世界的每一寸森林和山脉都是有主的,进入别人部落的领地狩猎,小则丧命,大则引起部落之间的战争。
幸亏兰陵拥有逆天的精神力,一旦有人靠近,隔着很远便可以发现。
“兽元丹非常的珍贵,而且一个人通常只有一次服用的机会,第二次服用效果就很小了。”索魔道:“所以血浴也就变得非常重要,普通野兽的血,和高级野兽的血,效果能够相差一两倍以上。”
兰陵道:“那什么是高级野兽的血?”
“狼人的血,算是高级血浴。”索魔道:“不过最顶级的血浴,是魔齿虎的血。”
魔齿虎,算是这片蛮荒世界森林中的霸主了,体形巨大,力大无穷,而且极度狡诈敏锐。
这种猛兽,除非特殊情形,否则一般的部落都不会去猎杀。
所谓的特殊情形,要么是酋长的宝座坏掉了,需要一张全新的虎皮,要么是遇到酋长生日等大事。
猎杀一只魔齿虎的代价实在太大了,死个几十个人是正常的。
它不仅力大无穷,而且几乎刀枪不入,而且它的牙齿和爪子,完全比刀剑还要锋利。
不仅如此,它的嘶吼声完全是逆天杀器。
武功低于魔武士的人,被它近处嘶吼一声,轻则耳朵聋掉,重则五脏六腑移位,吐血而死。
“上次我捕捉狮鹫兽的时候,经过一处山脉,发现了一只魔齿虎的踪迹。”索魔道:“当时,我非常小心地避开了它,因为一只成年魔齿虎,实在是太强大可怕了。”
兰陵道:“叔父,如果用魔齿虎的血来血浴,再服用兽元丹,我的修为能够突破多少?”
“至少,八星魔武士。”索魔道。
兰陵道:“如果是狼人的血呢?”
索魔道:“七星魔武士!”
兰陵道:“那魔齿虎,有什么特点?”
索魔道:“它的表皮看起来很软,但一旦受到袭击,会瞬间凝固变硬,完全刀枪不入。而且它体形巨大,但是速度无比敏捷,还有它的力量无比巨大,超过万斤。最惊人的是它的吼叫声,就算魔武士级高手,被它嘶吼一声也头晕目眩,耳朵出血。高级武士被他吼叫一声,甚至会五脏六腑移位吐血而死。”
兰陵听了之后,觉得这完全是这片山脉的一个boss啊。
索魔道:“如果只有我一个人,我不会去猎杀魔齿虎,因为很难成功,而且会有性命危险。”
兰陵大愕。
索魔算得上是方圆几百里内的顶尖高手了,在周围几个部落内,甚至是数一数二的。
连他都说,去猎杀魔齿虎,会有性命之危。
兰陵道:“那魔齿虎,有什么致命的缺点?”
索魔道:“它的眼睛和鼻孔很柔软,是唯一能够被刺入的地方。所以要杀魔齿虎,一定要攻击这两个地方。但是你也知道,不管是鼻孔还是眼睛,都很小很小,仅仅一两寸而已,而魔齿虎的速度又如此之快。所以说,要不是小陵你的逆天射术,我根本不会提魔齿虎一事。”
没错,兰陵的射术是逆天的。
索魔道:“魔齿虎移动速度太快了,周围几十个部落的人,任何一个神箭手都无法射中它的眼睛和鼻子,但是你可以!”
兰陵的箭术,已经不能用百发百中来形容了。
兰陵道:“那好,那我们就去猎杀魔齿虎!”
索魔道:“小陵,你要想好了。一旦射杀不成,魔齿虎就会变得极度危险,哪怕以我的武功,也未必能够保得住你们的性命。它刀枪不入,力大无穷,完全是无人敢惹的超级猛兽。”
兰陵道:“想好了,血浴的机会如此难得,那就一定要用最好的。”
索魔点头道:“好,那我们就去猎杀魔齿虎。”
……
索魔带领兰陵二人,跋涉一百七十里,深入一座巨大的山脉,朝着最高山峰爬去。
三个人都穿着新买的精致皮甲,小心翼翼地探寻着魔齿虎的踪迹。
这里的山势非常陡峭凶猛,植被也不密集,索魔几个月前抓狮鹫的时候,为了赶速度,所以走的这处险要的山脉。
刚刚进入这片险要的大山不久,三个人立刻就闻到了一股尿骚味。
这是魔齿虎画下的领地标志,代表着你已经侵入了它的领地,将会有致命的危险。
三个人继续深入,小心翼翼发现着地面的踪迹。
深入十几里后。
“这里,有魔齿虎的新鲜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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