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逸一看,也是撇撇嘴,嘴上说道:“什么嘛!烤肉技术那么差,我才不吃你的呢。”
说是这么说,可他的眼神却始终没离开那块肉。
王山还不清楚自己这兄弟的性格,他敢保证,只要自己稍一放松,手上这块肉绝对转眼就被抢走。
“想都别想,我也饿啊!”王山气闷道。
丁逸自然不是真的那么饥饿,他只是尽量表现的符合李同的性格罢了。
其实这种二阶凶兽他之前在森林里赶路的时候也不知道杀了多少了。一开始吃的时候还挺惊讶的,他没想到这长得那么丑的家伙,肉这么美味。
但是自从遇到过一头三阶凶兽,品尝过三阶凶兽的肉之后,丁逸就对这些二阶凶兽无爱了。
也不知道这些凶兽怎么长的,实力越强的凶兽,肉质就越鲜美。
明明长得那么丑,真是奇怪。(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三章:计划(第二更)
王山那么护食,丁逸也没有真的要抢他的肉的意思。
拿起地上的一小瓶果酒,丁逸对着嘴‘汩汩’灌了两口。
别说,这果酒味道还真不错,这个猛火部落的酿酒手艺看来挺不错的,至少丁逸从没喝过这么好喝的果酒。
干掉了一瓶果酒,丁逸也是和周围的人随意的闲聊起来。
王山看丁逸并没有要抢自己这块肉的意思,也是渐渐放松了警惕。
聊了一会儿,丁逸也是慢慢把话题扯到了外面的世界上。
从刚刚的聊天过程中,他基本已经知道了一些关于猛火部落以及这片森林的信息。
这片森林在当地人口中被称之为‘古汉阿朵’,意思是;巨大、无边界。丁逸不知道外面的人是怎么叫的,反正猛火部落的人都把这片森林称之为古汉阿朵。
在古汉阿朵当中,类似猛火部落这样的部落很多。丁逸也知道了猛火部落在这里属于中型的部落,上面还有大型部落以及超大型部落。一般大型部落人数都在10000到20000之间,而超大型部落的差别就打了。部落人数但凡超过10万人的,都算是超大型部落。但有的超大型部落人数超过了百万,而有的则是刚刚超过十万而已。
猛火部落,便是属于一个名唤“神火部落”的超大型部落名下的下属部落。
这个神火部落人数超过三十万,在古汉阿朵众多部落之中也算是排名靠前的强大部落。
从聊天中,丁逸也知道了这些生活在古汉阿朵的部落族人大部分都从没离开过这片森林。一来是这片森林太大了,二来也是因为森林处处蕴含着各种危险,凶兽仅仅只是众多危险中的一个而已。
没有一定的实力,根本不可能活着走出这片森林。
得到这个答案,丁逸也是满心失望。
看样子白天遇到的那个杨大叔除了小心谨慎以外,事实上他也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离开这片森林。
这对于丁逸来说绝不是什么好消息,原本他还准备今晚问道线索,然后连夜赶路呢。
现在看来,计划只能暂时搁浅了。
接下来的聊天中,丁逸尽量把话题扯到神火部落上。
作为猛火部落的上级,对于神火部落,猛火部落的人还是比较熟悉的。
这时,王山突然放下手上的酒瓶说道:“跟你们说啊,我白天的时候听到消息,据说再过半个月咱们部落就要给神火部落上供了!”
“你从哪听到的消息?知道这次是谁带队吗?”另一个猛火部落族人好奇问道。
王山嘿嘿一笑,一脸贱。贱的样子说道:“你们当然不知道,要知道我大哥可是这一次护送队伍中的一员,是他亲口告诉我的,半个月后就走,到时候由族长带队。”
“什么,族长亲自带队!”
“以前不都是护卫队运送,由几位长老带队的吗?这次怎么族长亲自带队了?”
“等等,我记得前段时间族长不是吩咐大家整理仓库的嘛!难道是?”
王山笑了笑,小声说道:“没错,这一次除了给神火部落上供以外,族长会将这三年来部落收集到的皮草统统运往神火部落贩卖。”
“我就知道,不然无缘无故突然整理仓库干什么!”
之前提到整理仓库的那人一拍大腿,一脸‘我早就猜到了’的摸样。
丁逸没有插嘴,而是静静的听着。
听他们说的,好像他们这些小部落会去大部落贩卖那些皮草。丁逸很好奇,那些大部落收集那么多皮草做什么?
不过不用丁逸开口询问,王山这时候已经主动回答了他心中的疑惑。
“你们是不知道,我听我大哥说,像我们这些小部落每次贩卖皮草的价格其实都很低。那些大部落把我们的皮草收走,然后卖给外面世界的那些人,价格一个比一个高!”王山一脸煞有其事的说着,仿佛他亲眼看到过一般。
其他人也是一脸认真听着,这种事情可不是每天都能听到的。
这个时候,丁逸却是捕捉到了王山这番话当中的重点。
卖给外面世界的那些人,难道神火部落跟外界的人有所交集?
想到这,丁逸心里就决定了要去神火部落看看,说不定他就能从那里找到他想要的答案。
又是聊了一会,天色也不早了,很快大家也都散了。
李同在猛火部落没什么亲人,父母早年死在了凶兽的口中,早就已经没了。而他父母也没给他留下什么哥哥姐姐、弟弟妹妹的,自然是孑然一身。
告别了王山他们,丁逸回到木屋,坐下来思考起来。
首先,他并不知道神火部落在哪。
就算问那些知道的人,在这森林里也有可能会迷路。
丁逸不想冒这个险,他已经知道了这片森林很危险,哪怕在之前赶路的过程中他也不是没遇到过什么危险。好几次,他都是依靠着时空之翼飞到空中才躲开了那些危险。
但是时空之翼这东西太敏感,一旦被人看到而丁逸又无法杀人灭口的话,那肯定会给自己带来无穷的麻烦。
要不然的话,丁逸直接用飞的,哪怕找错了方向,大不了多花点时间就行了。
“既然半个月后猛火部落的人要去运货去神火部落,那么我到时候跟着一起去就行了。”丁逸心想道。
这是最简单也是最直接的一个办法。
丁逸也不想把事情弄的太麻烦,心里觉得这个办法不错,也就没有再去多想其他的。
“就这么决定了。”一拍大腿,丁逸站了起来。
不过李同这个身份不能用了,他必须找一个能进入护卫队的身份。
真正的李同还在源界睡觉,丁逸把他放了出来,然后自己闪身离开了他的木屋。
。。。。。。
隔天,丁逸观察着这个猛火部落,终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身份。
那是一个叫王天的中年人,看上去四十几岁。丁逸之所以注意到他,就是因为他是昨晚那个王山的哥哥,也就是那个半个月后要随着护卫队一起出发的家伙。
王天的实力不错,已经达到了化神境六阶。
猛火部落中,实力最强的自然是族长,修为达到了化神境九阶,只差一步就能突破到归真境了。
其次则是部落的大祭司,修为同样是化神境九阶,不过要比族长稍弱一些。
然后才是三位长老,三人都是化神境八阶的修为。
之后就是那些护卫队的成员了,基本都是化神境四阶以上,丁逸选中的这个王天的实力在护卫队中算是比较不错的了。
不过真正让丁逸看中的,还是王天的性格。
这个王天性格十分沉默寡言,在猛火部落基本没什么朋友,除了一个弟弟王山比较了解自己哥哥以外,其他人基本都不太熟悉他。
这样一来,哪怕丁逸变成他的时候在行为举止上有点差别,其他人也不会有所怀疑。
选中了目标,丁逸没有立即动手,反而是找了个隐蔽的位置,然后闪身进入到了时间屋当中。
接下来的十三天里,丁逸决定一直待在时间屋内修炼。
他也不清楚那个神火部落的实力怎么样,但好歹也是一个超大型部落,万一到时候暴露了的话,丁逸也需要强大的实力来作为自己最强大的后盾。
至于赤阳火山分身,丁逸觉得能不暴露还是不要暴露的好。
而且赤阳火山分身一出现必定引起无数人的注意,要知道经过这段时间,赤阳火山分身已经不是从前那个小个子了。
现在的赤阳火山分身已经成长到一座数万米高的巨大火山了,变成火山巨人形态后,身高超过了七万米。要知道,丁逸前世地球上最高的山峰珠穆朗玛峰也仅仅只有海拔八千八百多米而已。这点高度,在丁逸的赤阳火山分身面前就是一个地上微微隆起的小土包,一脚就能踩扁的那种。
如此庞大的体型,恐怕连雷鸣崖上的那些人都会注意到。
所以,如果可以的话,丁逸是不想暴露分身存在的。
一来是多一个没人知道的底牌,二来也是分身一出现就会造成太大的轰动,实在不是丁逸想看到的。
至少,在没有足够强大的实力以前,丁逸并不想那么高调。
。。。。。。
外界十三天,丁逸时间屋内已经过去了1300天,三年多接近四年的时间。
即便如此,丁逸本体的修为也依旧停留在归真境九阶,并没有突破到破道境。
但是在其他方面,丁逸却取得了不小的进步。
在实力上,丁逸有信心秒杀闭关前的自己。
这不仅仅是因为丁逸的发力技巧已经达到了蛮牛拳的第四重,一拳能爆发出50倍的力量。更是因为经过他的不懈努力,终于是将手臂上的发力技巧运用到了其他方面。
比如速度。
不过相比起双手,丁逸的双腿只能做到39倍发力,还达不到双手那样的50倍。
做到这一步,已经是丁逸目前所能达到的极限了。
为此,丁逸甚至都没有花多少心思去修炼那门《不死魔躯》,而是先把更多的精力耗费在了这上面。(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四章:王天(第三更)
不过成果也是喜人的,现在丁逸哪怕是不借助时空之翼,速度也能超过三十倍音速。
如果进入神速力模式的话,这个速度会在瞬间飙升十倍左右,并且理论上可以无限提升下去。
对于这样的速度,丁逸的神经反应可以很轻松的应对。
毕竟,如果是在一些普通位面的话,丁逸随随便便就能达到几万倍音速。相比之下,这点速度真的不算有多快。
。。。。。。
木屋内,一道身影站在屋子中央,摆出一个奇怪的姿势。
人影的两只手上,还分别握着两块散发着莹莹光芒的晶体状石头。
片刻后,屋子内的人影忽然睁开眼睛,黑暗中他的脸上闪过一片赤红色的纹理。赤红色纹理仅仅只是一闪而逝,跟着便是仿佛从未出现过一般。
只不过木屋内的温度却是在那一刻徒然上升了十几度。
“呼~!”
长长的呼出口浊气来,王天看了眼手中光芒略显黯淡的两块灵元石,冷漠的脸上也是不禁露出一抹笑容。
“快了,再过一个月,我的修为必定突破。”
王天紧握着拳头,他心里有个秘密从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哪怕是他的亲弟弟,也不知道这个秘密。
那已经是四年前的事情了,当时的王天仅仅只是猛火部落中并不怎么出色的一个部落族人,本身的天资也并不好,修为停留在凝元境九阶都好些年了却一直没能突破。
哪怕是他的弟弟,都已经赶上了他,甚至隐隐有要超过他的意思。
这让王天在部落中愈发的被人看不起,像部落这种环境,人人都崇尚武力。拳头大的,就会得到别人的尊敬。而实力弱小的,只会遭人白眼。
王天背后没有什么靠山,他只是猛火部落中一个普普通通的族人。
四十好几的人了,但是修为却始终止步于凝元境九阶。跟他同龄的人,甚至比他年纪小的族人,很多都早就突破到化神境了。
部落不养闲人,没有实力就没有地位,就得不到别人的尊重。
那个时候的王天只能在部落中做一些打杂的活计,每次部落外出狩猎都没有他的份。因为他实力弱,去了只会成为其他族人的拖累。
他痛恨自己的天赋,更痛恨那些瞧不起他的族人,甚至对自己的亲生弟弟,他内心中都充满了嫉妒。
因为他的弟弟在部落中不用遭受别人的白眼,相比起四十好几还一直停留在凝元境九阶的王天。比他小了七岁的弟弟却也拥有同样凝元境九阶的修为。这样的修为虽然算不上多么厉害的天才,但在猛火部落中也是几位不错的了。
别人看到弟弟总是笑脸相迎,看到他却是一脸冷漠、不屑、瞧不起。不知道多少个夜晚,王天都会在黑暗中幻想着自己如何残忍的杀死那些瞧不起他的人,其中甚至还有他弟弟的身影存在。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王天遇到了他人生中最大的一次转折。
一次处理凶兽尸体的时候,王天意外的在一头二阶凶兽腹部发现了一个亮晶晶的圆球。一开始王天并不知道那是什么,只是看它挺漂亮的就那会家藏了起来。
直到有一次他不小心把自己的血滴在了那上面,他才知道自己捡到宝了。
那是一颗记忆灵球,是古元世界最主流的一种存储信息的道具。王天发现的这颗记忆灵球内,便是记载了一门在他看来十分强大的炼体流功法。
凭借着这门功法,王天在短短四年内拥有了如今的实力。
化神境六阶,那是四年前的他根本不敢想象的。
“快了,等我突破到化神境九阶,整个猛火部落都将是我的!”王天紧紧握着拳头,望着窗外仿佛要把整片天都握在掌中。
就在这时,他眼角的余光突然瞥见一道黑影一闪而逝。
“那是什么?”
王天心中刚生出这个念头便是眼前一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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