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邓普斯又忍不住咒骂起来:“该死的龙族,该死的诺曼,该死的帝国,该死的老狄克,该死的兰德尔,该死的辛西娅!”
和之前相比,他这次的骂句中又多加了两个人名上去,而一听到这两个人名,他旁边的女人立刻神色一变,下意识地左顾右盼起来,纤手一伸,捂住了邓普斯的嘴巴。
邓普斯却是一把将女人的手拉开,道:“怕什么,他们现在自己都自身难保了!而且我们马上就要到锡厄姆了,他们还能管我说什么吗?!”
女人却很是胆小,小声道:“总是小心一点好,难道一辈子都不回去了吗?”
这句话却是勾起了邓普斯的遐思,双眼出神发怔了一会儿,惨笑道:“龙族重回大陆,这一次怕是真回不去了,而且我们要去的可是锡厄姆,就算王国真能像一千多年前那样把龙族重新赶出去,我们也不知道能不能撑到那时候。”
听到邓普斯的话,女人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安慰:“想开一点,事情总会有转机的,说不定不用过多久,王国就能把龙族赶走呢?”但是看她表情,这句话显然她自己都不相信。
要是王国真能这么容易把龙族赶出境外,他们又何需要抛下一切,甚至连尊贵的贵族头衔也不要、而跑到那传说中混乱无比的地方去呢?
两人一时之间陷入了沉默,不过悲伤的气氛没有弥漫太久,邓普斯很快就笑了起来,苦中作乐道:“其实现在也不是没有好处,至少我们可以蓄养奴隶了不是吗?”他说着,大手一挥,划了半个圈,从队伍左侧的那些衣衫最为破烂的可怜人们身上划过。
“十七个奴隶,这可是连我那位家族历史上最为英勇的祖父都没能做到的事!”
女人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点头。不过她无意中从那些奴隶们身上扫过的眼神中却带着一丝不忍,显然这位养尊处优的贵夫人并不是太适应这种已经断绝了好久的社会等级制度。
说来正好,也真是巧,两人这边正说着这些奴隶呢,队伍中处在稍后排位置的一个身形瘦弱衣衫褴褛的男奴隶走着走着突然身体摇晃起来,没摇两下后,直接一头冲下栽倒在地,身上背着的东西也掉了下来,散落一地,挡住了后边人的路。
突然出现这样的事故,队伍的后半截一下子停了下来,前半截队伍也在走出一小段路程后及时被叫停了。
“怎么了怎么了!”
邓普斯从马车爬了下来,然后急匆匆地往这边走来。
事发地已经被几位仆役围住了,旁边还站着两个从马上下来的骑士在维持纪律,以免出现突发状况,邓普斯的管家哈威先生正在里面主持大局。
沿途的人们看到邓普斯过来了,纷纷让开一条路,以使邓普斯能够顺利地进到里面。
待邓普斯走到内里后,发现了这个跌倒在地的奴隶。
他已经被人从面朝地的趴伏状态翻成了仰躺的姿势,可以清晰地看到他的额头上有一片血迹,而且还在缓慢地渗出血来,而在他刚才跌倒的位置,地上有几块石头上浸染了殷红的血迹。
至于地上散落的东西,已经有奴隶在收拾,收拾得差不多了。
“这个奴隶把脑袋摔破了。”
已经人到中年、留着干净的绅士须的哈威先生言简意赅地把现场的情况向邓普斯介绍了一下,最后请示道:“老爷,该怎么处理?他一直在昏迷中,怎么晃都不醒,要是带他走的话,只能找一辆马车驮着他了。”
邓普斯听到要找一辆马车驮着这家伙,眉头就是一皱,再看到这家伙身上浑身脏兮兮的模样,眉头皱得更紧了。他又想了一会儿后,最后一挥手,“扔了。”
虽然这奴隶是他的私产,就这么丢了是有些可惜,但是这家伙现在昏迷过去又受了伤,也不知道能不能醒过来,而且留着他不止不能干活,还要浪费珍贵的马力资源,实在不划算,所以还是丢了算了。
哈威一听,应道:“是。”就要指挥人把这家伙扔到路旁,不要阻碍去路,周围那些围过来的奴隶中却是泛起了窃窃私语声。
“他还没有死呢!”
“至少也帮他把伤口包扎一下吧。”
“唉……”
……
那些奴隶不止是说,眼中也满是兔死狐悲的悲哀,显然这些本来是平民的可怜人还不太适应奴隶制这种早已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销声匿迹的制度,看待事物还是习惯性地从平民的角度来看待。不过也是因为他们是从平民的角度来看,所以倒也是没人敢于真正站出来提出救下这个奴隶这种大胆的提议,但光是议论,已经令邓普斯很不满了。
“你们是不是也想和他一起被扔了!”
邓普斯大喝一声,威风凛凛地一个个看过去,那些接触到他眼神的奴隶全都下意识地低下了头去,不敢看他,全部噤若寒蝉,生怕一个不小心真被他扔下在这渺无人烟的荒郊野岭。
当奴隶是惨了点,但总比孤身在野外被野兽吃了的强。
邓普斯又看了一圈后,见到周围的奴隶在自己的眼神下瑟瑟发抖,心中大感痛快,眼珠子一转后,很是得意地道:“想要救他?可以啊,我也不想我的财产就这么白白损失了。如果你们谁愿意背着他一路走的话,那就救吧!”
这句话一出,奴隶们鸦雀无声。
被邓普斯俘虏为奴隶以来,这些人吃不了多少,从来就没吃饱过,连半饱都困难,每日还要做牛做马背负重物赶路,实在是太辛苦了。
现在如果要救他的话,不仅要他们背负重物,还要再加上这个奴隶,这更是苦上加苦,说不定不用半日他们就要像这个奴隶一样摔倒在地磕破脑袋,然后被扔出车队了。明哲保身之下,自然是不会再有人开口求情惹祸上身了。
邓普斯看没人应,正要再次下令把这家伙给扔了,可就在此时,周围人群中传来一个声音。
“我来。”
邓普斯循声望去,周围的人也如潮水般退开,让出那个发声的人来。
那是一个非常高大的男人,身上污浊邋遢,头发浓密、胡子拉渣,虬结在一块,看着跟个野人似的,身上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仅仅比布条好一些。
按说块头这么一个人,身上肌肉应该是不会太差的,但是这人身上却没什么肌肉从破烂衣服四处的破洞看进去,可以见到他虽然不是太胖,但身上都是松垮的肥肉。可虽然如此,他终究还是吃了身材高大的亏,身上背着的箱子是所有奴隶中最大的一只,甚至比大多数那些捆在马车上的箱子还大,足足有他大半个身子那么大,而从紧勒在他肩上、已经陷进皮肤里的绳子来看,这箱子显然不光是大,同样也非常重。
“你?”
邓普斯对这人有些印象。
这是他启程前来锡厄姆的路上所遇到的一个人,当时和另外一个同样身材高大的女人在一起,两人都是非常落魄肮脏的模样,正在路边慢慢行走。他看上了对方的身材,应该是很能干活的样子,就很自然地把他们收编为自己的奴隶了在那些骑士们明晃晃的武器面前,这两个家伙没有说“不”的权利。
在乱世之中,一切就是这么容易,邓普斯的这十七个奴隶大多数都是这么来的。
邓普斯看了这奴隶两眼后,想了想,最终一点头,“行,你来。”
在邓普斯眼中,奴隶也分等级的,这个大高个无疑是非常优质的那种,他还真不想对方平白无故地吃苦头,甚至于“弄坏”这个奴隶。不过既然这家伙还真敢站出来,那他也真得好好给这家伙点苦头吃吃,顺便让其他那些奴隶看看,这头不是这么好出的。
在得到邓普斯的允许后,那大高个把他背上的箱子卸了下来,放到地上,然后又抱了起来,把箱子背在了他的胸口,最后在其他奴隶的帮助下,把这个昏迷不醒的奴隶背在了自己背上。
但是这还不得止。
“把那些东西也背上去!”
邓普斯已经走了,现在是管家哈威在下命令,而他一边说,一边指向那之前散落在地上、此刻已经被收拾好了的大包裹。
那大包裹虽然比不上这大高个的巨大箱子,但是重量显然也不轻,其他奴隶闻言,眼中都甚是不忍,但是他们这段日子下来也明白了身为奴隶他们应该做的事,最终只好按照哈威的命令,帮忙把这大包裹又绑在了那个昏迷不醒的奴隶身上。
前边一个大箱子,后边一个人再加一个大包裹,这些重量加在一起,即使这大高个身材高大也是吃不消,腰都不禁一沉,随后才慢慢直起来,挺起了腰板,额头上却已经渗出细密的汗滴来了。
“启程!”
收拾完一切后,管家哈威大喊一声,一声令下之后,队伍重新开拔,继续向前方进发。
那大高个在队伍中,一脚接着一脚,艰难却又稳固地向前迈步。
他的身子不时地摇晃着,看着像是随时要跌倒的模样,却是终究没有倒下,让他身边几个做奴隶不久心还没有彻底被这悲惨生活麻木的人看着颇为忧心。但是他们只能看到压在这大高个身上的重担,却看不到加诸于这大高个精神上的折磨。
“……超我趋向于站在本我的反对立场,它包含了我们认为正确的那些观念,以及我们在违背了自己的道德准则时所预期的惩罚,就比如说你现在的这种行为。”
这声音只有大高个听得到。
第四百六十六节:买卖
前往锡厄姆的路途漫长,队伍行了半日之后前方依然是一片渺无人烟的景象。不过这趟旅途倒也不急在一时,待到日头渐渐西沉,天光逐渐暗下来之后,队伍也停止了前进,找了一处算是平坦的地界停歇下来。
队伍中隶属于邓普斯的仆役们开始辛勤地劳作起来,扎篷起火无一不足,有两个身强力壮的还跟随着三位骑士钻进了一旁的树林里,尝试着去寻觅一些猎物以补充今天的食物虽然他们带的食物充裕,不过也不知道多久才能到达锡厄姆,自然是能补充一些是一些了。且身为贵族的邓普斯一家在此行之前的生活甚是优渥,若有条件,自然是能吃的好一些那便好一些了。
这趟队伍的成员主要分成几个部分:一,就是以邓普斯为核心的原生贵族家庭,包括邓普斯一家以及他们的仆役;二,是骑士部分,是这趟队伍的主要武装力量;三,是队伍中比重最大的平民,他们原本就是邓普斯男爵的子民,这次为了避难,也主动跟随着邓普斯前往锡厄姆;四,则是邓普斯一路上新捕获的那些奴隶们了,他们也是这支队伍中地位最低的一群人。
现在邓普斯的仆役们在忙活着,平民们也没有歇着,帮着那些仆役们先收拾好邓普斯大人的“行辕”,这是邓普斯大人给他们提供保护的必要回馈,相当于劳役。做完之后,天色已经黑下来了,他们这才有功夫去做自己的事,收拾整顿今晚他们睡的地方、准备他们今晚的食物。
平民们都已经如此忙碌,那些奴隶更是忙到停不下来。
身为邓普斯大人的私产、相当于牛马的角色,他们负责了最粗重的活儿,那就是在骑士们的指挥下挖临时战壕,去林子砍伐搬抬粗大的树木等等,来布设这临时营地的防护措施,忙得一个个气喘吁吁,一刻都停不下来。
而整个队伍中最清闲的人,无疑是邓普斯一家和那些骑士们了。其中,邓普斯正坐在一张挺像个样子的椅子上,旁边站着的是一个身材健硕的骑士。
“有必要这么做吗?”
看着那些来来回回忙活个不停的奴隶们,看着已经有点规模的营地防护措施,再看着时不时有奴隶因为木头太重而体力不支摔倒在地,邓普斯不禁有些心疼。
他倒不是心肠这么好,为这些奴隶的悲苦命运揪心,只是纯粹地因为这些奴隶可都是他的私产啊,他到锡厄姆安顿下来之后,还指望着这些奴隶帮他种地劳作呢,他们要是因为这些无谓的劳作而有所损失甚至折损了,那可是他的损失。
在邓普斯旁边站着的那位骑士在队伍中所有的骑士中身材是最高大的,身上的盔甲也是最齐全的。虽然那些盔甲看着已经有些年头了,不过看得出来它们的主人对它们很宝贝,尽量擦拭得干净,不说锃光瓦亮,也算干净整洁了。
他是这只部队的骑士首领,名叫唐恩伊赛德林,是一位得到王国认证的白银骑士。
邓普斯的这支队伍,骑马的战士不少,但是得到王国骑士认证的却没多少,总共只有三个,唐恩是里面实力最强的,另外两个都是青铜骑士。
听到邓普斯的话后,唐恩只是看着那些正在干活的奴隶们,仔细地观察着哪里有没有出现纰漏,连一眼都没有向邓普斯看去,就答道:“当然有必要。就算平时在野外行军,每日的扎营也必须谨慎,布设适当的防护措施,更何况这里可是锡厄姆附近,那就更加有必要了。”
“锡厄姆是出了名的混乱之地,可以说是国外之国,有大量的异族聚居于此,危险程度仅次于北地之境,在这样的地方,就算是还没有到达,其危险也是不可低估……”
“我知道!”
邓普斯出声打断了唐恩的话,眼神有些无奈。
这阵子以来,他已经从唐恩的嘴里听到类似的话不下于十遍了,唐恩不厌他的耳朵都要起茧子了。
“在这方面你是专家,你说怎样那就怎样吧……”
敷衍了一句后,邓普斯的脑子转动起来,想要立马想个新话题出来转移一下现在的话题,不然若是让唐恩说下去,他感觉还没到锡厄姆自己就要被唐恩烦死了,而且他也不好命令唐恩不要就这个话题说下去了,因为唐恩和他并不是简单的仆从关系:邓普斯虽是贵族,不过说好听他是一个男爵,说难听就是一个那些大城市贵族眼中的乡下小地主、乡巴佬,这样的一个贵族,怎么可能拥有一位白银骑士的下属?
唐恩之所以会在这里,完全是因为这位白银骑士也想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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