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阿基米德说过的那句,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撬起一颗地球的正是写照。
所以小丑很可怕,自己的四个傻学生失败了才是正常的,如果成功了,那才是不正常的。
在蓝泽给傻学生安排这一次任务的时候,心中就已经很清楚这一点了,毕竟变种人虽然很强大,但真正可以做到无视枪械的变种人只是少部分的变种人。
大多数的变种人他们的战斗力,虽然要超过很多人类,但实际上如果真正的生死搏杀,他们不见得比一个已经受过专业训练的大兵强多少。
生死搏杀,力量是一个很重要的元素,但除了力量之外,技巧也十分的重要,除非你拥有压倒性的力量,可以无视一切的智慧和计谋以及热武器,但这种人很少,在整个地球的变种人里面,拥有压倒性力量的变种人有几个?
寥寥无几,可以说是凤毛麟角。
查理斯算一个,万磁王算一个,小凤凰也算一个。
他们三个都是属于那种攻防一体,在自身力量消耗殆尽之前,不可能被击倒的那种类型,而且他们体内的力量十分的充沛,可以面对任何突发的意外,他们的实力和超人一样,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力量,是人类不愿意冒险得罪的可怕存在。
实际上,如果不是因为查理斯故意发出消息,自己要支撑不住了,史崔克也不敢打查理斯学校的主意。
而除此之外,剩下的变种人,包括金刚狼在内。
他们的力量虽然很强,但还没有达到可以无视法律的程度,只要想要对付,就一定有办法,区别只是在于代价的大小而已。
他们其中的个别个体的实力可能很强,但相比较查理斯万磁王这一级别,人类虽然需要付出代价,但还不至于让人类心痛的无法承受。
至于小淘气,冰人,闪烁,还有幻影猫他们四个人?
虽然在蓝泽的教导下,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距离查理斯这一级别,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的。
就算是他们四个人经过蓝泽的专业训练,各方面能力都有了极大的强化,并且四个人的能力可以完美互补也不行。
只是,蓝泽没想到,这四个傻学生居然失败的会如此的迅速,这让蓝泽有些意外。
之所以蓝泽会感觉意外,是有原因的。
因为按照蓝泽的估计,他们四个人的能力经过互补之后,虽然注定是不可能击败小丑的,但至少可以和小丑僵持一段时间,但没想到失败的会如此的迅速。
根据蓝泽的组合,小淘气是队伍里面的mt,因为小淘气的能力具有极强的控制力和承受伤害的能力,特别是在蓝泽的开发下,小淘气现在已经可以在小范围内吸收一切的能量,理论上只要小淘气体内的能量吸收饱和值没有达到封顶,小淘气就能一直扛下去。
血量和护甲值是max级别的!
冰人的攻击犀利,他的能力在整个队伍里面算是最常规的能力,但有句话不是这样说的吗?没有最强大的职业,只有最强大的玩家。
冰人的能力一般,但冰人的天赋极高,除了小淘气这个经常被蓝泽开小灶的特殊例子,冰人进步的速度是最快的。
而且冰人的攻击距离和范围极广,杀伤力也不错,而且有控制能力,所以在队伍里,蓝泽给冰人的定位是adc,主要负责输出伤害,而且相比较正常adc,冰人也没有那么薄。
闪烁的能力是空间移动,有些类似红恶魔的能力,因为是空间能力,所以闪烁的行动如鬼魅一样飘忽不定,保命能力甚至要比小淘气还要强上一些,毕竟小淘气虽然能抗,但逃跑速度一般,但闪烁不一样,只要不被第一时间秒杀,没人能抓到闪烁,所以闪烁是队伍里的高爆发刺客。
至于幻影猫?她的攻击力很弱,防御力也很低,但她却是安全的最后保证,特殊的能力可以让周围的时间在短时间内,倒流到自己能力范围内,可以到达的任意一个时间点,罗根当初之所以会知道哨兵计划,就是因为有幻影猫的特殊能力,在这支队伍里幻影猫是辅助。
虽然这个辅助平时的存在感十分的低,而且也没有什么强大的战力,但当幻影猫发动能力的时候,这个看似无用的辅助具有将所有一切,都归零的超级翻牌能力。
按理说这样一支队伍,如果扔在非洲甚至可以剿灭一些小型国家的武装力量,哥谭市虽然水很深很浑,但还不至于危险到一个城市就拥有可一个国家的武装叫板的实力。
毕竟如果哥谭市的武装力量真的达到了那种级别,现在着急的就不是蝙蝠侠,而是美利坚的高层,毕竟就算是美利坚在强大,在高傲自满。也不可能在自己的枕头底下,放一个不稳定的炸弹。
所以在哥谭市对小丑进行攻击,虽然很难,而且几乎看不到一点点成功的希望,可就算是失败了,有幻影猫这个辅助在,他们至少可以逃走。
但问题是他们太小看小丑了,也太高估他们自己了。
四个长短互补的变种人,而且是蓝泽特意安排的保命组合,直接横冲直撞的冲进了小丑的王国。
他们本以为他们会是英雄本色里面大杀四方的小马哥,但现实告诉了他们一个血淋淋的事实。
那就是在小丑面前,他们就是四条翻都翻不动的咸鱼。
所以说,没有绝对强大的足以压垮对方的力量之前,最好不要太瑟,还有情报工作一定要做好,没有摸清对方底细就直接一股脑的冲过去,注定是要变成咸鱼的。
小马哥的传说虽然让人热血沸腾,但只存在于电影中,如果硬搬出来,注定是一场悲剧。
傍晚时分,哥谭市渐渐的也开始被夜色笼罩,蓝泽拒绝了戴安娜邀请的宴会,看着对方这一身惊艳的礼服,蓝泽就知道她要去干什么。
叼着一根烟斗,蓝泽向小丑的王国走去,虽然是四个笨学生,但自己总不能真的让小丑杀死他们四个吧?
如果他们四个死了,万一查理斯在找四个更笨的学生交给自己怎么办?
所以这个时候,自己这个当老师的要出手了。
不过蓝泽并不打算直接暴力的碾压过去,毕竟自己现在可是老师,有必要在这种特殊的场合教导这些学生一些知识。
所以拦下了一辆的士,在蓝泽的指引下,对方带着蓝泽来到了小丑的王国。
“小丑的王国”
哥谭市黑帮内部的一个最近出现的特殊词汇,指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被册封的王国,所谓的王国其实就是小丑经常出现,并且属于小丑势力范围内统治的地域。
自从小丑从疯人院跑出来之后,他的势力大幅度的扩张,现在已经不再是之前的那个疯子,而是当之无愧的哥谭市地下国王。
在小丑王国的范围内,那里充斥着混乱扭曲的人性,是属于真正的疯子和亡命徒的乐土。
蓝泽现在行走的这条巷道,就是通往小丑王国的一条路径。
地面有积水,空气中散发着一股夹杂着血腥味的腐烂味道,虽然还没有彻底的走进小丑王国,但仅仅在这条巷道里,你就可以感觉到这里面的疯狂。
这种感觉很难以用准确的语言来形容,总之在这个阴暗的巷道里,你会感觉到明显的不舒服的感觉,就好像一条和外界彻底隔绝的地狱一样。
以小看大,从这条阴暗的巷道,你就可以看出小丑这个人的性格,有多么的极端和疯狂。
蓝泽可以肯定,自己的那四个笨徒弟落在了小丑的手里一定不会好过。
不过蓝泽并不担心他们四个的安全问题,哥谭市就这么大,小丑就算是很诡异,在拥有时间宝石和空间宝石的蓝泽面前,也不可能杀死他们四个中的任何一个。
至于心理创伤?那是肯定的,哥谭市这么多的坏蛋,蓝泽为什么要找到最危险的小丑?还不就是为了好好的打击一下这些小鬼头吗?
他们就好像温室里的花朵一样,没有经历过大自然残酷的折磨,得到的一切都太过的顺利,丝毫不知道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差距。
所以蓝泽这一次找到了小丑,这个最难以捉摸的哥谭市地下国王,他要借着小丑的这双手,给这些学生一记当头棒喝。
让他们明白,相比较他们在自己教导下的进步,虽然成长很快,但实际上他们还差得很远。
至于心里创伤迈步过去?那就去死好了,自己又不是他们的保姆,凭什么保护他们一辈子,这一次的教训能学到多少,就看他们自己的悟性了。
只是让蓝泽没有想到的是,自己还没有找到小丑,就已经有人先找到了自己。
黑夜里,一抹刀光闪过,给蓝泽的鼻尖带来了一丝凉意,借着这股力道最终钉在了一旁涂满黑色污秽的巷道墙壁上,巷道的墙壁是黑色的,也不知道是血迹,还是什么,总之是黑色的,带着让人很不舒服的味道。
一个穿着一身灰白色老旧夹克衫,满头脏乱油腻头发,留着一口没经过打理的胡子,看起来有些类似澳洲人,身高大概有接近两米的醉鬼。
踉踉跄跄的从地面上爬了起来,在对方的不远处,还有一滩已经凝固的呕吐物,在对方强壮的胳膊上,夹着一个粉红色的独角兽布偶。
手里拿着一柄刀口锋利的回旋镖,有些颓废的看着蓝泽:“嗨,伙计,算你倒霉,在这个时候遇到了我,把身上的钱全部给我交出来,当心,我的回旋镖可不长眼。”
蓝泽一愣,看着自己比对方高了一头,也强壮很多的身体,摸了摸下巴,有些无奈的看着对面的这个颓废汉子:“你确定你要打劫我?”
疑似澳洲人的醉鬼打了个酒嗝,手中的回旋镖在空中如蝴蝶一样被丢来丢去,带着一抹凶悍的神色,狠狠的瞪了蓝泽一眼:“知道这是什么吗?他可不是玩具,他可以轻松的割断你的喉咙!好了,把你身上的钱全部给我交出来。”
打量着眼前这个一脸凶悍的醉鬼,在结合对方手里的回旋镖,还有胳膊上抱着的粉红独角兽,蓝泽摸了摸下巴,脸上多了一抹玩味:“钱?这东西我现在身上还真没有多少,不过我手里有这个,不知道你要不要?”
一枚散发着莹莹绿光的宝石,出现在蓝泽的手掌,虽然现在没有月光,而且巷道也十分的狭窄黑暗,但依然难以阻挡这块宝石所散发出来的惊人魅力。
这个疑似澳洲人的家伙本来还有些醉意,但在看到蓝泽手里的这枚宝石,双眼直接就看直了,眼里闪过一抹贪婪,整个人颓废的感觉,瞬间被一抹锐利取代。
别看这家伙现在一身酒气,看起来十分落魄不起眼的样子。
但实际上他可是在澳洲作案无数次的超级劫匪,他叫乔治迪格尔哈克尼斯,当然你也可以叫他回旋镖队长,他是一名职业的劫匪。
现金,珠宝,钻石,所有值钱的东西,他都打劫过。
之所以现在如此的落魄,一方是因为虽然他是初次来美利坚,但因为他在澳洲的一些行为太过分,所以想要隐藏一下自己的身份。
另一方面的原因是他现在没钱了,这一次来到美利坚,回旋镖队长根本就没准备启动资金,他本以为美利坚和澳洲一样,凭借自己的水平,只要轻轻松松的做上一票,马上就会有启动资金了,再说了,自己现在被澳洲警方追捕,怎么可能带着大量的现金来美利坚?
而哥谭市,就是回旋镖队长的第一站。
但没想到的是,刚来哥谭市自己就遇到了小丑,两人一见如故,曾经还是不错的朋友。
想当年,那时候的小丑还不是哥谭市的国王,当初的小丑只是一个惹人烦的疯子,但回旋镖队长有眼光,他一眼就看出小丑的不凡,经过几次交谈之后,回旋镖队长和小丑一拍即合,他们打算和其他的几个人合伙抢劫哥谭市最大的银行。
然后……
(_)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小丑一个人杀死了整个队伍里的所有人,如果不是自己小心谨慎身上带了一沓钱,自己在那次抢劫中也难以幸免。
侥幸存活下来的回旋镖队长也想过要找小丑报仇,只是那一次的抢劫让自己受了重伤,所以当时的回旋镖队长只能咬着牙找到了一个僻静的地方疗伤。
只是等他将身上的枪伤养好之后,外面的一切都变了。
小丑不知道什么时候,成为了哥谭市的国王。
曾经在哥谭市的那些大哥大佬们,全部都被一个叫做蝙蝠侠的家伙给扳倒了,回旋镖队长想要找小丑报仇。
但说真的,自己在哥谭市就是一个外人,而这里是小丑的主场,并且小丑还是这里的国王,最重要的是回旋镖队长对小丑的印象只是一个带着有着蓝色胡子的小丑面具,牙根就不知道对方到底长什么样。
亏自己当初还以为,这家伙是不是有什么心理疾病,或者是长得丑,所以才带着面具,现在想想,这家伙牙根就是不想留下任何线索。
报仇无望的回旋镖队长十分的无奈,想要离开哥谭市,有感觉有些不甘心,毕竟自己还没有找小丑报仇,所以就这样磨磨蹭蹭的,他身上最后的那点钱,彻底的花光了。
于是这个在澳洲风光无比的回旋镖队长,现在哥谭市落魄的需要打劫普通人来养活自己,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不过在看到蓝泽手里的这枚宝石,回旋镖队长知道,一切要发生改变了。
虽然现在的回旋镖队长十分的落魄,但眼光依然犀利,蓝泽手里的这枚宝石,虽然因为夜色的原因,自己看的并不是十分的仔细,但凭借多年磨砺出来的眼光,回旋镖可以断定,这枚宝石,就算没有上百万美金,至少几十万美金是有的。
几十万美金能干什么?
有了这笔钱,自己就能换一套装备。
有了全新的装备,自己就能离开哥谭市。
离开了哥谭市之后,自己就能大肆的抢劫银行。
用不了多久,自己就会再次走上人生巅峰,过上和在澳洲一样快活的生活了。
至于回旋镖队长的目标是什么地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