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真有行尸在里面啊,对了,看来我还需要找电筒,要不然到了晚上,没有路灯,我也不能看的太远。”
朱凌路一边想着,一边慢慢走进了超市,探头寻找着那处动静的来处,果然看到一个行尸被超市的货架压着不能爬出来。
这个行尸看上去像是个十一、二岁的孩童,身上还有好几处被撕咬的伤痕。
那脸上的肉被啃去了许多,肩膀之类的地方,也是如此,直接露出了里面的骨头,让朱凌路看着还真有几分恶心。
朱凌路几步上去,用棒球棍打碎了它的脑袋,从它身上得到了0。3的灵魂点,让自己的灵魂点总数到了4。4。
看来这些行尸所能提供的灵魂点,也是和它们灵魂强度有关。
现在这些行尸身上的灵魂点都不足1点,说不定就是因为它们的灵魂已经残缺了,那么一个正常人类所具有的灵魂点,会不会就是1点呢。
“不过从剧情来看,这个世界的危险,也不仅仅在于行尸,那些幸存的人类同样具有危险性,比如第三季中的那个镇长,就是疯子般的人物啊!可面对这样的人物,难道我要直接杀人吗?”
朱凌路在心头想着,继而又仔细的听了听超市内其他地方的动静,倒是没别的声响了。
于是朱凌路便在超市中搜寻了起来,可是结果让他有些失望,他只在地上找到了两根火腿肠和少量干果类包装,其他可以饱肚子的主食基本没有。
朱凌路看了眼火腿肠的包装,没有胀袋的现象,虽然上面的许多英文看的不是很明白,但保质期还是能看到了,似乎是保半年,最重要是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都写了。
根据这火腿肠上的生产日期来看,这个世界的时间应该在2010年4月到2010年12月之间,当然从如今的气温来看,应该是2010年的6月份到7月份。
不过这个对朱凌路来说也是无所谓的,现在朱凌路只感觉自己很饿,也就不管其他的,直接撕了一根火腿肠,闻了闻味道,感觉还是可以吃的样子,便几口吞下了肚子。
接着另一根火腿肠也没留下,肚子里有了点食物,朱凌路感觉自己似乎又添了几分力气,“可惜没有巧克力这类东西找到,不然有这些东西提供的高能量,就可以给身体补充更多的能量。”
这个小超市没给朱凌路提供更多的东西,朱凌路只能遗憾的往旁边一家杂货店走去,可结果还是失望的。
这边街道的商店,肯定被人搜寻过了,并没能给朱凌路留下什么有用的东西。
“不对啊,这么看来,也许在这周围还有幸存者,他们先来过了,唉,我现在所在的世界,究竟是和行尸走肉的剧情完全一样呢,还是只有背景相似呢!”
朱凌路心头似乎解开了一个谜团,难怪这个街道行尸这么少,此前应该是有别的幸存者来过,为了搜寻这边的店铺,这边的行尸都被人主动的吸引去了其他什么地方。
就是不知道这些幸存者是不是现在还活着,反正从这边的场面看起来,已经有很长时间没人来过了。
想通了这个问题,朱凌路便不准备在这边多耽搁时间了,他必须搜寻到更多的食物才行,所以他要去其他地方看看。
很快朱凌路已经到了这个街道的尽头,差不多也就是这处公寓社区和城市道路的相接所在,前面的道路两侧,已经出现了不少被抛弃的汽车。
朱凌路也看到了更多的行尸在马路上游荡,“唉,我究竟在哪里啊!”
看着眼前完全陌生的城市,朱凌路的心头又郁闷了起来,他完全不知道自己现在该去哪里,就算是给他一个地图,他都看不懂啊。
略微的分辨了方向,其实也就是寻找了一个游荡行尸最少的方向,朱凌路便走了过去,很快朱凌路更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处了。
在陌生的街头,在陌生的城市,朱凌路完全迷路了。
偏偏他也没地方找人问路去,路上遇到的行尸只会呼哧呼哧的叫着冲过来,准备吃你的血肉,所以朱凌路只能在城市中漫无目的行走着,遥遥望见大量的行尸,便主动避开。
偶尔,朱凌路也会主动猎杀几个落单的行尸,这样让他收获的灵魂点达到了9。3。
这么乱走了大概两个来小时,半路上又找了几处餐厅、小超市、小商铺,朱凌路总算是给自己找的了一些食物。
而天色也渐渐的暗了下来,独自一人行走在满是行尸的陌生城市,朱凌路的心头也产生莫名的恐惧……
十五、短柄消防尖斧
通过城市里的一些标牌,再加上朱凌路菜鸟英语,朱凌路大致感觉自己还真是在美国的亚特兰大市,也就是美剧行尸走肉中主要剧情发生的城市。
可惜朱凌路还是无法确定自己究竟是不是在这个美剧的世界中,因为他没见到一个活人,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城市的什么区域。
能不能在城市中遇到那些剧**物?
说实话,刚刚知晓自己在亚特兰大市的时候,朱凌路还是很兴奋的,这说明他真的可能在行尸走肉的美剧世界里。
但随着他一个人在城市里游荡,极度的寂寞感,让他的大脑开始主动回想他所记得的行尸走肉剧情,很快他意识到那些剧**物似乎都不是在亚特兰大市区内活动的。
那位男主角瑞克是亚特兰大市下属一个镇的警察,而从电视剧情看来,他们的活动范围还真难确定。
根据剧情中提示的几个地点,男主角最初所在的小镇,不知道是哪里,亚特兰大疾控中心,朱凌路大致有点印象,但现在什么方向,朱凌路完全不知道,之后的农场,监狱和在第三季出现的反角镇长总督布莱恩占据的小镇,同样完全不知道在什么地方。
除非是遇到那些剧**物,或许朱凌路可以跟着他们找到这些地方,但现在所有的剧情对于朱凌路唯一有帮助的就是,朱凌路算是知道如何对付行尸。
朱凌路完全不知道自己在亚特兰大市的什么地方,从某种方面来说,朱凌路其实是一个路痴。
说实话连回到他最初降临的那个公寓社区,朱凌路都没把握了,谁让他刚刚就是到处乱走的呢。
眼看着天色暗下来了,城市的电力系统早已崩溃,自然不会有路灯什么,朱凌路感觉自己再在城市里游荡,已经有些危险了。
到处漆黑一片,就算是借着天光不是伸手不见五指,可也很难远距离发现行尸了。
朱凌路知道自己必须找个安全地方,也就是求生安全屋过夜了,“嗯,这个地方首先应该不容易被行尸包围,其次行尸不容易走上来,要不然我睡熟了,根本就没办法预警到行尸的靠近。在剧情中,监狱里的了望哨似乎是很安全的,上下都需要楼梯,嗯,我最好也能找到类似这样的地方。”
想到这里,朱凌路不免转头向四周观察起来,可惜四周看去不是房屋就是宽大的马路,到处都有行尸在游荡,一时间还真找不到符合他心理安心底限的地方。
特别是天色越来越暗了,时间差不多已经到了晚上八点来钟了,朱凌路的视线也受到了越来越大影响。
看着左腕上,从一处高档钟表店弄来的,具有夜视效果的手表时间,朱凌路的心头越来越担心起来。
“要不,找一辆车子过一夜,不过要找那种大型车!也不知道那些电影、电视里发动汽车的手段是怎么样的,要在拆开方向盘下面钥匙孔,找两根电线,摩擦一下,可我刚刚也看了几辆车子,根本不知道怎么弄啊!”
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地方,朱凌路只能把注意放在了城市道路两旁,到处停放着的汽车了。
其实朱凌路早已试过,如何用两根电线来启动汽车,但现实总是这么骨感,电视、电影里看到情节果然都是骗人的,虽然朱凌路砸开了车窗尝试了几下。
可第一次是让车子的防盗系统鸣叫了起来,吓得朱凌路夺路而逃,倒不是怕警察来,而是怕车子的声音把行尸吸引过来。
后来,遇到了车窗、车门本身就开着的废弃汽车试了试,但好容易拆开车锁的面板,看到里面那么多电线朱凌路就败退了。
但现在朱凌路感觉没办法了,他必须逼着自己去弄辆车子,无论是晚上过夜,还是明天用车子代步,对于朱凌路来说,都很重要。
根据观察,朱凌路感觉自己现在又位于城市中的一处商业街道,两边主要是各类服装专卖店,有些像是城市里的什么商业中心的味道。
其实亚特兰大市也就是些英文标示,超大城市建筑等等之类有些异样,但城市的局部和普通现代化城市差不多,朱凌路有时候也有一种走在国内城市的味道。
而现在这处商业街区,同样也没有多少行尸存在,也不知道是自己游荡走的,还是被什么吸引走了,反正现在朱凌路已经习惯了少数行尸在周围游荡的环境。
此前朱凌路也在这些店里给自己又挑了几条裤子,几件衣服,把自己身上穿的一套都换了,那一身实在太热了,完全不是现在这个季节应该穿的。
所以朱凌路已经换了一身休闲装,只是在手腕上绑了布条护腕,腿上绑了布条护腿,这样哪怕是热一些,至少身上凉快了。
同时朱凌路也找到了一些水擦了擦自己的身子,算是让自己感觉舒服了许多,这些水不喝的话,身上又没有伤口,应该就还是安全的。
另外现在朱凌路手里的武器也已经换了,原本那根棒球棍被他摒弃了,但没有扔,只是插在了他后背的背包上。
朱凌路找到了更好的武器,那就是近一米长的短柄消防尖斧,相对于那根棒球棍,朱凌路感觉这个短柄消防尖斧更顺手,劈起行尸的脑袋更有效。
朱凌路已经算是有些经验了,前面遇到过脑袋壳很硬的行尸,他的棒球棍敲了好几下,才把它的脑袋敲破了,而有了这柄消防尖斧后,基本上对行尸的脑袋是一下一个。
最重要的就是顺手啊,哪怕不是用消防尖斧的斧刃,用尖斧另一侧尖头榔锤般的斧背,也足以直接砸进行尸的脑壳,绞碎它们的脑汁。
这可比原本剧情中那个号称榔头男的黑人壮汉所用的榔头武器威力大了不知道多少,哪怕朱凌路的力量不如那个黑人壮汉,但朱凌路也不至于让自己冲进行尸堆里。
所以绕到行尸背后,用一米长的短柄消防尖斧砸碎行尸的脑袋,对朱凌路而言,确实是一件最合适他战术的武器。
至于棒球棍在必要时候,还是可以作为推开行尸的障碍棍,反正背着也就是背着了。
这个短柄消防尖斧的得到过程,还真没什么可以说的,它原本就在一个红色的玻璃消防柜里,朱凌路一眼就看到了,然后直接砸碎了玻璃,取得了这短柄消防尖斧。
不管怎么样,在进入这个世界差不多六小时的时候,朱凌路已经适应了自己的面对的状况,让自己穿着不再消耗自己的水分和体力,得到了一件不错的武器,然后找到了矿泉水和少量食物。
接下来就是,就是寻找可以渡过夜晚,并能休息的安全屋了……
十六、成功的弄了辆车子
朱凌路继续观察着周围的环境,往前看去路旁似乎有一个停车场,里面也没看到什么行尸的身影。
朱凌路握着那短柄消防尖斧,心头也充满了勇气,也就不客气的走了过去,里面停的车子大概有十来辆,有小轿车,也有皮卡车。
朱凌路先到了一辆皮卡车旁,相对于那些好看的,昂贵的小轿车,或许还是这种旧式皮卡车更适合用电线点火。
为了写小说的真实性,朱凌路依稀记得自己在网上也查过所谓的摩擦电线偷车。
反正到了现代,越是好车,想用电线摩擦来启动车子就越不容易,好车的防盗锁之类设施更齐全,另外车子也会有更多的警报器。
朱凌路可不想再让车子鸣叫起来,天色黑了,在要是被行尸围上,还真担心会一头撞进行尸群里去。
所以朱凌路先选了一辆黑色的皮卡车,往里面看了几眼,没发现有报警器的闪光,便放心的拉了拉车门。
车门自然是锁着的,朱凌路不客气的直接用消防尖斧砸向了车子后侧的车窗,没多久便把车门拉开了。
再伸手拉起了驾驶室车门的防盗锁,便打开了驾驶室的车门,这算是熟门熟路了麽?
车内的光线有些黑暗,朱凌路手里倒也有一个搜寻到的led电筒,可以用来照亮。
此前一路扫街,朱凌路的背包里除了吃的、喝的和穿的外,就是找了各种有用的小工具,这个倒是朱凌路的习惯,见到什么有用的,就会顺手捡上,至少在他感觉自己背不动前,他是不会丢了的。
也许下一刻,朱凌路实在背不动的时候,便会找出一些没用的,直接扔了减负。
不过要是有了车子,这些倒是不用减负了,直接可以放在车上备用,不管怎么说,朱凌路的心思还是很细腻的。
用一字螺丝刀撬开了方向盘下侧的车锁塑料盖板,朱凌路便看到了里面红、白、黑、黄等不同颜色的电线组,那些电线至少有十来根。
之前,朱凌路就是看到了这些电线组便头疼的败退了,现在他却不得不逼着自己试一试。
可伸手将这些电线都拉了出来,朱凌路还是有些无从着手的感觉。
凭着自己的理解,朱凌路知道这些电线里面应该有电源线、打火线,“我记得红色的好像是电源线,其他的,呃,算了,要不全部弄断了,一根的试过来,或者把它们全都连在一起试试!”
朱凌路似乎想到办法,继而便用从背包侧袋拿出了一把瑞士军刀出来,直接把这些电线全都挑断了,露出了内中的铜线。
随着他胡乱的一捏,把露出来的电线两段,直接摩擦了一下,果然这辆皮卡车似乎发出了一声震动。
“嗯,好像可行啊!”
朱凌路感觉有戏,除了皮卡车产生了反应,发动机明显震动了一下,车子里的其他设备似乎也都有了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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