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或许明天可以抽空商量一下买房的事情”艾尔莎看着王歌的背影说道。 》≠miào》≠bi》≠gé》≠,
“当然”嘴上这么说,他内心却不禁撇了撇嘴,谁要买你的房子?买房子附送一个女主人还差不多,不然这个别墅他多半是不会住的。
离开别墅,王歌在自己的“四轮摩托车”旁看到了一辆稍显破旧的越野车,正是飞鹰的那辆。
在“四轮摩托车”上摸索了一下,拿出一个小型的跟踪器贴在了车底,王歌骑上车,扬长而去。
机车的轰鸣声响彻着夜空。
这一次行动非常的顺利,不光名正言顺的介入到了剧情之中,能够增加进度条的进展,而且还让飞鹰得知有一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
相信有了王歌这个压力,飞鹰寻找宝藏的速度会更快一些。
而王歌接下来的目的地,前往撒哈拉大沙漠……
第三十八章 跟踪
撒哈拉沙漠约形成于250万年前,是世界第二大荒漠,也是世界最大的沙质荒漠。
它位于非洲北部,该地区气候条件非常恶劣,是地球上最不适合生物生存的地方之一。
自古以来,这里就流传着数之不尽的传说,大多数和宝藏,和黄金有关,毕竟这寸草不生,天然地形复杂的沙漠是埋藏宝藏最理想的一个地方。
因此,这里从来都不缺少前来的淘金者,他们怀揣着梦想,想要一次拼搏瞬间致富。
也因为这些人的到来,原本如同干枯河道的沙漠,才如同注入了一汪细泉,让整个沙漠充斥了生机。
而沙漠旅馆,和沙盗成了这个地方的特殊职业。
王歌此时便乘坐着自己的全地形车,四个巨大的车轮让这辆车拥有着非比寻常的沙地行驶能力。
他整个人裹的严严实实的,狂风吹过,拉扯的脖子上的纱巾向后飘飞。
看了眼gps导航,已经被王歌悄悄放下跟踪器的飞鹰一行人在距离他前方1公里处停了下来。
这一场跟踪也不容易,王歌已经跟踪在飞鹰的身后连续两天两夜了,这一次飞鹰一行人停下来应该是到了原电影剧情中的沙漠旅馆。
“这一次刺激压迫一下飞鹰还是挺有用的”王歌停下了全地形车,按照原剧情,没有压迫感的飞鹰好像光是到达沙漠旅馆就用了差不多一个星期,现在两天能到肯定是因为日夜兼程的原因。
身形一闪,他整个人在沙漠上消失,再出现时他的头发变的湿漉漉的,而且手上还拿着一根冰棒。
这就是能够随时穿越回到现实世界的好处。
休息足了,王歌继续发动车,向着目的地赶去。
“真神祝福你们!”
沙漠旅馆的小老板是个典型的******信徒,当然也可能是个伪信徒,一脸热情的对着王歌张开了自己的怀抱,迎接他。
王歌点了点头,摘下了将自己的脸捂的严严实实的纱巾,随手抽了一张美元塞到了对方手中。
贪钱的人,他从来都不讨厌。
“我的车子也需要一个休息的地方”王歌随手把“四轮摩托车”的钥匙丢到了老板的手中。
接过钱,老板瞪大了眼睛仔细看了看,然后飞速的揣到自己兜里大声道“愿真神永永远远的祝福你,而且我们这里有超级干净室内停车点,干净清爽不说,而且一整天有人持枪巡逻,绝对不会有任何危险”
王歌看的感觉好笑,果然商人都没有是演技派。
在一楼的大厅坐下来,随便叫了点东西,他准备尝一下沙漠的特色食物。
看着仍旧在门口忙碌的旅馆老板,王歌心中未曾没有感叹,如果不是自己偶然得到了能够穿越电影世界的能力,可能也要和他一样,一辈子都为了那几张纸而奋斗吧。
上菜的速度很快,可能是老板特殊吩咐过的原因。
不过看着自己面前的菜,王歌下意识的眼角抽。搐了一下。
肉,全是肉!
烤肉,肉块,烤肉串,大块肉……
沙漠中数量最多的动物是骆驼,他们活着的时候是代步工具,可如果死了……就会变成王歌面前的这种特色的骆驼肉美食。
稍微尝了一下,虽然初次尝试感觉味道很好,可吃多了整个人都会受不了。
这时旅馆老板走了过来,他的脸上满是殷勤“怎么样各位?吃的还好吗先生?”
王歌点了点头,伸手从兜里取出了几张纸钞拍在了桌子上“我有点问题,想要请教你一下”
旅馆老板瞪大了眼盯着桌子上的钱,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当然,当然可以”他说着伸手就要把钱抢过来。
王歌伸手轻轻一抓,抓。住旅馆老板伸过来的手臂,任对方怎么扭动也无法再前进半分“听说,沙漠里有黄金?”
见手臂扯不出来,也前进不了,老板无奈放弃了挣扎,点了点头“当然了,这些来沙漠的人都是为了那笔黄金”
“哦?听说这附近有一伙沙盗?”他声音压低了,旅馆老板为了听清楚下意识的低下头。
店老板却突然脸色一变,抬起自己还能动的另一只手在胸前不停的摆“没,没听说过”
王歌盯了他一会儿,发现这个演技派店老板除了额头上的汗越来越多之外,根本没有任何其他的变化。
“放心,我找他们只是为了私事而已”王歌又从兜里拿出了几张绿色的钞票放在桌子上。
店老板眼中开始出现了挣扎,贪财的人,挡不了这种诱。惑。
“如果你不说的话”王歌把手隐晦的说道宽大的袖子里,在其腰间一顶。
店老板的脸色瞬间发苦,因为他感觉到了,在自己腰间顶着一把枪!
咔嚓
他甚至能听到子弹上膛的声音。
“我们各自发财,不正好吗?”王歌最后。进行着劝说。
在边上其他人看来,就是王歌和旅馆老板低头小声交流,可只有店老板知道,这是这个亚洲人在逼自己做出选择啊,要么拿钱,要么没命。
而关于这个选择,他心中已经有了定论。
“他们这些天在东边10公里左右行动,昨天早上的时候就有旅客在那里被抢劫了”
“很好”王歌嘴角勾起一丝弧度“那么,愿真神保佑你”他撤回了抵在旅馆老板腰间的手枪。
老板脸色瞬间放松下来,大喘了口气,但是却没忘记把桌子上的钱拿走,果然是要钱不要命类型的。
而在二楼,王歌也看到了刚搬进去飞鹰一行人,还有非常傻x的两个阿拉伯人打扮的复国战士。
微笑着冲飞鹰摆了摆手,王歌在对方一脸凝重的表情中,转身离开了旅馆。
既然下一个目标已经找到了,为什么还要在这里浪费时间?
“怎么了杰克?是谁啊”艾达走出了房门,看到一脸凝重的飞鹰问道。
“我们最强的竞争者” △miào△bi△gé△
“竞争者?”艾达看着王歌离去的背影不屑道“看着长的倒是挺好看的,但是要说竞争者?我们可是有联合国支持的”
“他能没有任何信息的跟着我们到达这里,说明他也有自己的信息渠道”飞鹰却不这么认为,突然他脸色一变“我们有可能被跟踪了!”
………………
王歌骑上自己的全地形车,开始向着东方位置疯狂的行驶,大风刮起的狂沙砸在他的身上,脸上,也有一些顺着衣服的缝隙钻进身体里。
滴滴滴
gps导航突然提示目标消失。
藏在墨镜后的眼睛微微一笑,肯定是飞鹰已经发现了他安装的跟踪器,可是王歌根本不在乎,飞鹰一行人的主要作用就是带领他来到沙漠,而接下来寻找黄金的路,还会有人带路的。
第三十九章 一个打一群
狂风肆虐的撒哈拉大沙漠上,
烈日晒的沙漠滚烫,如果人赤着脚走在上面,只用几分钟就会被烤熟。
就在这滚烫的沙漠上,一辆漆黑喷漆的全地形车彪悍驶过,如同金色草原上飞奔而过的黑色骏马!
所过之处,沙尘飞扬。
这骑着“黑色骏马”的骑士,正是王歌。
按照旅馆老板所指的方向全力行驶,甚至他连感到热得不可忍受时都没有及时的穿越到现实世界洗个澡,而是依旧驱车赶路。
很快,在目光所能看到的远处,几道飞驰的车影显现在了王歌的面前。
车子开得很快,伴随着急速的行驶还有响亮的枪声。
是沙盗。
王歌一笑,停了下来,身形一闪消失,再出现的时候一身衣服已经完全变了。
防弹衣,头盔,小。腿处两把勃朗宁的手枪,胸前挂着小香瓜。
左右手分别两把微冲。
而且在车子的后座上,还摆放着一个长长的大箱子。
这些都是他从尤瑞那里淘来的,满怀信心的尤瑞前往前苏联军队做军火生意,对王歌这个前来送情报的好朋友当然也不客气,不过价格根本就没便宜。
很快车就行驶到了王歌的面前,车停下来,打开车门迅速跑了下来4个人,每个人手中都有一把枪。
“别动!”四个人举枪指着王歌。
王歌却根本没有理会这四个人,而是探了探头,向着车子内望去,发现里面果然坐着一个老头。
他知道,自己找对了。
感谢那个******教的旅馆店老板,这几张钱没白花。
这些人严格意义上算不上是沙盗,应该算是劫匪,不过他们和沙盗一样都在沙漠上为非作歹,所以王歌姑且将其归为一类。
那个两条腿都残废的老头就是知道藏有黄金的基地在哪里的人,不过他没有钥匙,根本无法回到基地里独占财宝。
而被他找到一起搜寻宝藏的犯罪团伙,不过是蒙在鼓里的傻。子罢了。
既然已经确定了目标,王歌接下来的行动就彻底了起来,根本没打招呼,直接开枪!
生死之战,为何要和敌人打招呼?而且敌人还是一群穷凶极恶的人。
突突突突!!
他两只手的微冲瞬间吐出耀眼的火舌,即便在这刺目的阳光下也无法无视。
子弹打在沙地上,扬起了两米多高的沙子。
身体顺势一滚,王歌躲过对面射过来的子弹。
枪战,一个人打一群,他还没尝试过。
这是一个空旷的场所,双方的距离也非常的近,加上双方都是用枪好手,如果保持站在原地不动射击,肯定都是死。
而王歌一人和四个人对射,敢肯定先死的是他。
所以他才上来就制造点障碍,整个人开始保持不停的移动。
砰!
子弹擦着他的耳边飞过,打在沙漠上,留下一个小圆坑,风一吹,沙子把坑填上。
来不及心惊,躲避子弹的同时,王歌回手对着敌人大约的方向扣动了扳机。
突突突的射击,打的对方手忙脚乱。
火热的射击在还在升级,而王歌也感觉到对方火力越来越强,因为对方的参战人数越来越多,已经从四个变成六个了!
短时间内在沙漠上快速狂奔,翻滚,王歌的体力消耗的很快。
迅速的枪战变成了一场持久战。
不过王歌也并非一枪不中。
他丢出两把打没了子弹的微冲,右手抓。住靴子上的手枪,微眯着眼睛,一开枪!
“啊!”惨叫声告诉王歌,他这一枪打中了。
十分钟后。
王歌蹬了一下双手抱头,背对着自己跪在地上的大汉,将其一脚踹倒。
“从现在开始,我宣布你们自由了”
他以一副我解放了你们的姿态,让仅存的几个劫匪,赶快离开。
几个劫匪自然是不肯的,可看着另一边摞成一堆的同伴尸体,他们还是下意识的吞了吞口水,没敢拒绝。
原剧情中,把男女主角一行人打的像狗一样的犯罪团伙,在吃了王歌两个小香瓜后,直接挂了将近一半,这么近的距离,小香瓜爆炸产生的威力,根本让人不敢想象。
而剩下的小猫两三只在看到他的rpg火箭筒后,彻底老实了。
赶走了劫匪,空旷的沙漠上只剩下了王歌,还有腿废掉的老头。
如果不是因为原剧情中基地的地点太过笼统,周围又全都是沙漠,王歌根本找不到参照物,他肯定是不愿意这么浪费时间的。
到最后,他也只能选择这种非常笨的方式,先跟踪飞鹰,在跟踪二战基地的老兵,之所以不跟着飞鹰走,完全是因为飞鹰所经历的太过麻烦,一路上虽然欢乐,可王歌讨厌这种无意义的麻烦。
“你是谁?”阿道夫虽然彻底失去了依靠,可他看上去并不害怕。
“一个同样想得到黄金的人”王歌把地上的枪捡起来,快速的将枪拆解开,把枪里的沙子倒出来,有快速的组装好。
看着王歌一连串的动作,联想他之前一个打一群的行为,阿道夫脸色很凝重。
“带我去基地,阿道夫”王歌刚组装好的手枪枪口一转,指向了坐在车里的阿道夫。
就在刚才,阿道夫清楚的看到了眼前的这个亚洲人把一颗子弹放了进去!
“不可能,黄金是属于我的!”他情绪突然愤怒起来,从二战时期到现在,黄金几乎成了他心中的执念。
可王歌却不会被突然暴怒的残疾人老头所吓到“但是,你的名现在是我的”
“那你可以杀了我”他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
王歌微微一笑,没有开枪,而是把枪收了起来,走近阿道夫一脸神秘的道“知道吗?有个叫飞鹰的家伙,听说他手中有地图,还有钥匙”
他这句话一说出口,阿道夫的脸色瞬间变了。
飞鹰,一直是阿道夫的目标,因为没有钥匙,回不去基地,所以他才一路上一直跟踪飞鹰。
不过他们的行动太张扬了,遇见的人都会直接开枪干掉,最后栽到了王歌的手中。
阿道夫之所以敢面对王歌的枪口还能大声反驳,就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掌握着基地的位置,对方不敢杀自己。
可现在对方知道了飞鹰,完全可以干掉自己,去找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