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生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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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生存指南-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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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箭里,这些年过去使得弓箭更加强横,尤其是那十支箭,隔的很远就能让人感到阵阵的杀孽之气,大蚯蚓有次好奇摸了一下弓箭愣是被弓箭上的杀孽之气吓出一身冷汗,大蚯蚓暗暗推测这十根箭和弓在不断的进化着,不知道最后会变成什么级别的灵宝。

    看过弓箭后也给张水峰一个启发,每天都会用体内的灵气温养手上的柳树枝,渐渐的了扩大柳树枝内部的空间,将这个发现告诉蝶衣后,让大蚯蚓在蝶衣面前得意了很久,要不是蝶衣一脚将其踹出去,估计现在还每天到蝶衣的住处炫耀一次呢。

    望着在空地上用火烧烤着不知名动物大腿的几个巫族人,张水峰心神飘扬满脸惆怅着轻声道;“是时候该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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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闻事

    “啊哈哈,知道本女王的厉害了吧,其他的渣渣们还快不拜倒在本女王的脚下。”张水峰站着一只七彩鹿身上望着周围的其它小妖发出女王三段式的笑声,本来还打算逃跑的小妖立马趴在地上。

    被大蚯蚓打倒在地的散仙期七彩鹿满脸惆怅道;“我的一世英名全毁了,我照谁惹谁了。”

    当张水峰想到要离开露珠的部落也没有多做打算,找到蝶衣后,两人就起身离开,犹如亲人离开一样,整个部落的人将两人一直送到村外,如果中间忽略掉露珠几乎笑开花的脸就更好了,也难怪露珠会这么开心。毕竟有一个不是本族的强者压在上面,就算明知道她不会伤害自己也会感到不自在的。

    大蚯蚓和蝶衣离开部落后按照刚开始的想法继续向西行,在停停走走上百年后懒病发作的大蚯蚓突发奇想的要找个坐骑代步。

    张水峰的借口是这样的。想那西游四人组还有匹马代步,自己和蝶衣也算是向西行怎么也该找个坐骑,至于蝶衣知不知道西游四人组就只有她自己知道了。

    于是乎七彩鹿就倒霉了。

    本来散仙后期的七彩鹿在这一带也是妖王级别的存在,每天带着一帮得道期的手下没事晒晒太阳欺负欺负周围化形期的妖怪,日子过得也是逍遥自在,谁知突然来个煞星要抓自己当坐骑,最让七彩鹿难过的是他竟然连一个散仙初期都打不过,也难怪七彩鹿会如此惆怅,

    轻而易举(其实是费劲九牛二虎之力)将七彩鹿撂倒大蚯蚓有种说不出来的成就感;“散仙后期又怎么样?还不是被我这个散仙初期的高手击败。在给自己几万年我就可以以散仙的实力打败天仙,啊哈哈。”

    (散仙打败天仙?做你的春秋大梦。)周围的几百小妖和七彩鹿同时在心中吐槽。

    大蚯蚓笑了一会见没有人接自己的话,也无聊的从七彩鹿身上跳了下来,对着刚要起身的七彩鹿露出一个小恶魔般的表情道;“有没有想好,是给我当坐骑,还是让我把你给吃了。“”

    刚刚站起身来的七彩鹿双腿一抖,差点又爬下去,谄媚的道;“那个,这个。上仙,你看我现在都已经散仙后期了,随时都有可能进入天仙,不是不想给上仙当坐骑,加上年纪大了,身体不行了,而且也没有那个时间,要不这样,我带上仙去我以前的群族中,族里的七彩鹿随便选,即使整个群族都带走也没有关系。”

    “我晕!你就这样把你整个群族给卖了。你的节操呢,说好的为了族人舍生忘死呢。”大蚯蚓大声叫道。

    “什么是卖,我是为它们找道一条出路,跟着上仙说不定还有几乎成为妖兽,然后得道成仙,这比整天浑浑噩噩那天被其它猛兽吃掉要好的很多。”七彩鹿脸色不变完全一副我是为群族着想的样子道。

    “虽然我明知道你是在瞎掰,但是我竟然无言以对。”大蚯蚓对于洪荒世界的节操感到无限的担忧;“难道整个洪荒世界的节操都在欠费中吗?想想都感到可怕。”

    感到整个洪荒世界的节操欠费后大蚯蚓也丧失了找坐骑的打算。对着在空中隐藏的蝶衣道;“大蝴蝶,下来吧,坐骑的事我们以后再说。”

    “大仙请收我当坐骑吧,我一定任劳任怨绝不偷懒。”

    “我擦!你的节操呢,刚说的年纪大身体不行呢?你丫的找抽是吧。”

    “去,去,当坐骑也要看谁,像这位大仙明显要成为金仙了,给她当坐骑也是我的荣誉。”

    第一声是七彩鹿见到蝶衣后发出的声音,第二声是大蚯蚓的吐槽。

    “我已经对这个世界的节操感到绝望了。”张水峰一副伤心欲绝的道。

    “嗯,竟然不打算找坐骑了,我们就走吧。”蝶衣依旧萌哒哒的说道,下意识的忽略掉张水峰和七彩鹿的对话。

    眼看两人就要离开,七彩鹿连忙道;“两位大仙,我有事要说,请听我一言。”

    “嗯?”张水峰望着七彩鹿道;“首先说好,当坐骑就免了。”

    “不是,不是。”七彩鹿急忙道;“是关于一个天仙的事情。”

    “天仙?说来听听。”蝶衣一脸好奇宝宝的说道。

    七彩鹿严肃的道;“其实具体情况小仙也不是很清楚,我只知道五百年前我原先所在的那一带来了个天仙,自从那天仙来到那里后,经常猎杀周围修炼的同道,不管实力强弱修为高低都会无差别的猎杀,整整五百年光是有名有姓的同道就被他击杀了上万之多,更不要说是那些刚刚开始修炼的同道了,方圆万里的修炼者几乎被他杀绝,而这些手下都是当初跟我一起逃出来的人。”

    一个天仙无差别的猎杀修炼过的妖兽,甚至连刚刚开始修炼连还没有开启灵智的都不放过,怎么看都是一件大事,至少照成无边杀戮一定是在做些什么。

    “把地方告诉我。”

    “你真的要管?”

    “嗯!”

    “别嗯啊,对方可是杀戮无数的狠人,不是弱鸡。”

    “行行,我错了,什么都听你的。”被蝶衣盯的浑身不自在的大蚯蚓率先败下阵来。

    在问清地点后,两人留下七彩鹿转身离去,留下的七彩鹿着轻声道;“希望可以为它们报仇。”

    路上张水峰对着蝶衣道;“对方也是天仙,你不怕吗?”

    “为什么要怕?我也是天仙。”蝶衣歪着头萌萌的道。

    “也是啊!”大蚯蚓被迷的昏头转向道;“你为什么还不进入金仙?别说不行,离开部落都上百年了,你资质还不是随随便便的事。”

    蝶衣想了想道;“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直觉告诉我还不是时候进入金仙,就好像现在进入金仙会留下什么隐患,所以最近几百年我都在压制修为,最近几年我能感觉到那个隐患已经消失不见,只是现在还有一丝不协调感,我想等最后一丝不协调感消失后在进入金仙。”

    极厚薄发。在听完蝶衣的话后,大蚯蚓整理出四个字,

    该说不愧是天妒之资吗,在没有明确的修炼功法时也能靠着直觉修炼道如此,果然九九归元劫不是白劈的,对于天劫某只大蚯蚓一直耿耿于怀,即使过去了上千百年也还记在心中,不愧是小气的宅男。

第二十七章 到达地点(补上昨天的;晚上还有一章)

    积厚薄发在洪荒世界里或许不是什么好事,毕竟只有更高的修为才能再满是危险的洪荒世界中活下来,对于蝶衣这种只靠感觉就不做突破的做法是需要很大的毅力的,不是谁想做就能做的,积厚薄发不是积薄厚发,两者之间有着明确的差异,前者在突破后依旧是初期,而后者在突破后一般都会直接跳过一个小境界或者两个小境界,就像爬山一样,前者是每走一步就会停下来歇一歇,然后看看风景在接着一步步向上爬,而后者这是在某个平坦的地方聚集大量的力气直接连跳好几个台阶,两者间到底是谁强谁弱无人得知,至少张水峰曾经听阿弥托佛说过积厚薄发是需要极大的毅力和忍耐,而如果有条件大部分洪荒世界的人都会选着后者,

    就张水峰个人所言他比较佩服前者,毕竟两者在同一个地方花费同样的时间,一个连跑几个台阶,另一个也只是踏出一步,毕竟修炼不是爬山跑的快,不一定能到达终点,而一步步的行走会有更高的感悟,至少同级别中很少有人打过蝶衣这是事实。

    要说洪荒世界的的常识和见闻是个大蚯蚓也赶不上一个蝶衣,但是要说对于修炼的知识大蚯蚓可以说要比蝶衣丰富的多,当年和阿弥托佛在一起时,不时的听到一些远超于自身修为的见识,甚至还有一些关于准圣境界的感悟,只不过这些感悟太高大蚯蚓听不懂只能默默的记在心中。阿弥托佛是谁,那可是后世佛教所以僧侣口中佛号,如果说在后世如来是佛教的领导者,那阿弥托佛则是佛教的精神领袖,让无数和尚每天都念道着。

    一路上蝶衣将直接对于道的感悟用尽可能明了的言辞告诉张水峰,不过这些感悟对于张水峰的修为没有什么用处,最多也就是扩建一下见闻。

    虽说条条道路通大道,不过不在一条路上是很难理解另一条路上的风景的,蝶衣的感悟大多都跟风和神识有关,而大蚯蚓的感悟都是大地和生命,可以说两人走的路毫不相干,自然蝶衣对于道的感悟对大蚯蚓帮助不大。

    大概行走了三年左右两人在一颗大树下停了下来。

    蝶衣站在树梢上出神的望着远方,过来好一会才跳了下来道;“前面就算七彩鹿所述的地点,我能感到前方有极其浓厚的灵气在聚积,按理说这样浓厚的灵气早就该飘散开,对方好像用了生命手法将灵气困在了一起,如果不是对方无法完全控制住灵气让其泄露了一点,我几乎都感应不到。这样的手法绝不是天仙可以拥有的。”

    “那还等什么赶快跑啊。”听到前面可能有一个金仙大蚯蚓转身就跑,可惜刚走两米远就被蝶衣用风跟卷了回来。

    蝶衣好气的道;“你能不能改改你那见到危险就跑的毛病,刚开始你还挺有骨气的,一个人敢独战蛇妖,怎么越活越胆小了。”

    “这不一样好不好,对付蛇妖时我有几会获胜,面对金仙我可是一点几会都没有,不跑我还能千里送人头吗。”大蚯蚓振振有词的辩解道。

    “你听我把话说完。”蝶衣将某个胆小的大蚯蚓紧紧的抓住道;“虽然说手法不是天仙可以拥有的,但是施展手法的人绝对是天仙。这一点我绝不会能错的。”

    收起怀疑的眼神张水峰分析道;“也就是说一个天仙得到了一个金仙的指点,布置了那个可以聚集灵气的阵法,因为是天仙施展不能发挥全部威力所以才让你感应到,依次推断前面没有金仙,只是一个天仙。”

    “对!就是这样。”蝶衣肯定的道;“如果有金仙在,现在我们就应该已经被发现了,毕竟我虽然对自己的实力很有自信,但也不会自大到认为自己可以躲过金仙的勘察,根据我刚刚的观察对方是一个天仙和两个散仙中期,如果打起来两个散仙交给你,天仙由我来对付。”

    “喂。喂,你就这么相信我可以对付两个散仙中期,别忘了我现在还是散仙初期。”大蚯蚓嚷嚷道;“这也太看的起我了吧。”

    “我相信你,毕竟你的感悟已经到达的散仙巅峰,只是灵气跟不上吧了,要对付两个修为不稳的散仙中期还是绰绰有。”余蝶衣一脸我相信你的表情对大蚯蚓道。

    “修为不稳?那是什么情况?”大蚯蚓好奇的问道。

    蝶衣解释道;“据我的神识观察,那两个散仙看似强大,其实就像是一只纸老虎。徒有一身散仙的修为境界一点都没有,最多也就是化形期的境界,应该是用某种方法强行提升的修为,你来对付他们绰绰有余。”

    (竟然还有这种方法。)张水峰大感好奇,要知道在洪荒世界连正儿八经的修炼功法都没有的情况下,竟然出现某这强行提升修为的方法,难免会引起人的好奇心。

    “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蝶衣停顿了一下道;“对方竟在作死我自然要成全他。”

    作死,对!那个天仙就是在作死,不分修为高低,只要修炼就猎杀从而造就了无边杀孽,这种做法已经完全违背了天地法则,可以说是在作死,平常杀死一个两个生灵没有关系,这是自然法则,就像要吃饭喝水一样,天道根本不会管,而这样无差别的杀孽已经不在是自然法则了,而是完全是为了杀戮而杀戮。造成如此杀戮的人即使天道不降下天劫将其轰杀之渣,也会悄悄的将其身上的运气撤走,当身上的运气消耗殆尽后。在你做某些事的时候天道会在暗中给你使绊子,穿小鞋,也就是所谓的倒霉。

    而张水峰和蝶衣要对付的天仙明显就是在作死,说不定两人的道来就是天道刻意安排的,而天道则是想借两人之手消灭他。

    想明了其中关键的地方,大蚯蚓摩拳擦掌随时准备开战的样子,既然有可能是天道借两人之手消灭对方,那么天道一定会给两人一些好处的,最不济也会在战斗时给对方穿小鞋。

第二十八章 血灵大阵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往往被人误解成天地把人当畜生一样,其实这样理解也没有错,只不过世人往往把自己看的比其它生物要重,对于天地把自己看成和畜生一样感到不满,从而认为天道不公,其实这句话真正意思道德经后面有说到:天地有仁心,滋生了万物;则说天地无所谓仁,也无所谓不仁。天地生了万物,并没有想取回什么报酬。所以真正意思是:天地看万物和那个丢掉的草狗一样,并没有对人特别好,对其他的万物特别差。通俗点说:天地看待万物是一样的,不对谁特别好,也不对谁特别坏,一切随其自然发展。换句话说,不管万物变成什么样子,那是万物自己的行为(包括运气),与天地无关,天还是干天的事,地还是干地的事,一切犹如随风入夜,润物无声,天地最是自然不过的。所以说断章取义是和等的可怕。

    做好事会增加自身的运气,做坏事会毁掉自己的运气,一切都跟自己的行为有关,天道已经划好了一切的规则,自己所造成的一切根本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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