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绝世美女校花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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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绝世美女校花老婆- 第3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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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轩的人生路,才刚刚开始。

    “明天,是建华的葬礼。将建华下葬后,我会离开江北市。所以……明天,我想再看一看你们。我的老朋友!”

    叶轩轻声一笑,说道。

    他和林雪姬等人,已半年多没见,若这一次再不见面,那就只有等到叶轩赴三年之约时再见面。

    那时见面,只是,不知是生离,还是死别……

    见面要趁早,还活着就好。

    “一定准时!”

    林雪姬心中一凛,很严肃地说道:“你这家伙,可得好好地活着。”

    “一定!”

    叶轩眼神坚定无比,说道。

    挂断和林雪姬的通话后。

    叶轩再次打开电话簿,翻看那几个电话号码。

    有几个号码,是京城的。

    叶轩再三犹豫,最终,还是决定打通其中一个。

    如果轩辕余生没换号码的话,那个号码,就是属于轩辕余生的。

    “嘟嘟”几声,电话被接通。

    但对方,没等叶轩开口说话,就直接说道:“一定准时!”

    “嗯。”

    叶轩稍稍点头。

    而此刻,那位站在轩辕世家的庭院中的青年,其手中,执掌着华夏经济半壁江山,比起半年前,成熟稳重很多。

    这青年,便是轩辕余生。

    “孔、宋、陈,要他们一起去吗?”

    轩辕余生呵呵一笑,手中拿着电话,疑惑道。

    “嗯。”

    叶轩再次点头。

    “明早九点,一定准时到达江北!”

    轩辕余生神情十分地认真,掷地有声的说道。

    “不见不散。”

    叶轩淡淡地说道。

    岁月催人老,任时光流转,曾经的朋友,不见不散。

    ps:这是今天的第四张!晚上,肯定还有更新!

    (本章完)

第592章 送丧(五更,大张)

    深秋凉风袭袭,吹在人脸上时,有如钢刀刮过一般,给人一种凛冽的刺痛感。

    叶轩像往常一样,早早地起床,穿衣、洗漱,锻炼身体,之后,再跑到集市上,买一些简单地早餐。

    本想多买一些,却突然记起,唐小柔等人,早被抓走,如今,生死未卜。

    叶轩不是多愁善感之人,相反,他有些冷血。可即使如此,当他想起唐小柔时,内心中仍会泛起一阵伤痛。

    人,就是这样一种动物,有丰富的情感。遇见伤心事,会难过,会哭。遇见开心事,会高兴,会笑。

    被叶轩抓在手中的早餐,被凉风吹凉,叶轩眼角处时常会有泪花,如果你曾仔细看过。

    “这早餐,也不知道铃木禾子,能不能吃的习惯……”

    叶轩苦笑了几声。

    很快,叶轩返回别墅,将早餐热了热,摆放在桌子上。这时,穿着樱花和服的铃木禾子,也起床了,走下二楼,稍稍洗漱后,便走到餐桌前,脸上露出几抹春风一般的笑意,她很温柔的盯着叶轩,说道:“你起的真早!”

    “习惯了。”

    叶轩笑道。

    早在唐小柔在的时候,叶轩就有早起的习惯。早起,不知是为了锻炼,还是为帮唐小柔买早餐。

    嗯,思念如泉水,一旦涌出,便直达心底,。

    “这早餐,味道还不错。”

    铃木禾子拿起油条和豆浆,吃了起来,脸上露出几抹笑意,赞叹道。

    “嗯。好吃就行。你赶紧吃,吃好以后,咱们就去参加葬礼。我现在,先要去楼上换一身衣服。”

    叶轩呵呵一笑,朝二楼走去。

    “换衣服……”

    铃木禾子这才注意到,即使现在是深秋慕寒之天,在叶轩身上,仍是几件单薄的衣衫。

    一件短袖衫,一件短裤,还一双拖鞋……这大概是叶轩,最喜欢穿的衣服。

    但,铃木禾子怎能知道,这样的装扮,对叶轩而言,有特殊意义。

    毕竟,唐小柔经常会批评,叶轩穿衣风格很烂。

    因此,当叶轩这样穿衣搭配之时,耳畔就仿佛会有唐小柔叨扰声,虽然很嘈杂,但叶轩,偏爱。

    任世人,如何评之、论之,我心偏爱之……

    走到二楼上,叶轩打开衣柜。

    在衣柜中的衣服,被摆放的很整齐,西装被熨斗熨的平齐、整洁。而一双双皮鞋,也被擦的锃亮。

    还有几根领带,颜色很花,叶轩不喜欢。但唐小柔当初说叶轩戴好看,也就狠下心来买了几条。

    回忆像一种羁绊,让人无法忘怀!

    叶轩将身上短衫、短裤脱掉,当然,那双很没品味的拖鞋,也得脱掉。

    他拿起整齐摆放在衣柜中的衣服,在身上,一件一件的试着。

    最终,叶轩挑选一件黑色西装,还有一条银白色的领带,以及,一双黑色的皮鞋。

    他是去参加葬礼,不是婚礼,穿的喜庆,是犯忌讳的。

    选好衣服后,叶轩弄了一点‘折叠水’,拿出喷雾头,喷在银霜白发上。叶轩头发很长,已经披肩了,这半年来,他从未剪过头发。他拿起一把梳子,过去唐小柔常用的梳子,将头发银霜白发梳了梳,直到头发很整洁,叶轩才将梳子放在桌子上。

    这是叶轩第一次打理他自己。

    嗯,第一次。

    叶轩不在乎形象,这因为,叶轩觉得,人活着,应该看气质。穿衣,改变的不过是外在,改变不了内在,更加改变不了气质。

    叶轩自信,他的气质,足以碾压大半个江北。而事实,也的确如此。毕竟,叶轩有着很强大的男人气魄,普通市井小民,根本不可能拥有叶轩这种气魄。

    但即使这样,叶轩仍要打理他自己。

    因为,他今天要去参加葬礼!

    李建华的葬礼。

    他的挚友,他的好兄弟的葬礼。

    同时,叶轩还要去见他过往的朋友。

    半年不见,甚是想念……

    将衣服穿上,将皮鞋提上,将领带打好。

    这样的叶轩,的确很有精神,他那一双眸子十分地有神韵,如同海底深处一枚蓝珍珠一样,散发出湛蓝色的光辉,很震撼人心。

    叶轩走下楼,来到餐桌前,用右手食指,轻轻地敲了敲桌子,很绅士的说道:“你觉得,我这样穿,怎么样?”

    “你的穿衣品味有问题。我可不敢……”

    铃木和子在吃饭,并没刻意地去看叶轩,她缓缓地抬起头,刚想使劲嘲讽叶轩,但当她猛地一抬起头,看见叶轩时,却顿时怔住了神。

    “你……”

    铃木禾子愣住了,脸上表情,有些呆滞。

    “怎么了!?”

    叶轩好奇道,这已经是他自以为,穿的最好地一次。当然,头上梳的发型也是他最自信的一种!

    “你……不错,很不错,相当不错。”

    铃木禾子看男人的眼光很刁钻,如果不是叶轩实力很强,凭铃木禾子的眼界,根本不会正眼瞧叶轩。

    一个整日里,只穿大裤衩、短袖衫、露脚趾拖鞋,这种男人,无疑**丝男,试问,有什么值得别人注意的呢?

    即使有人注意,也一定是用看待智障的眼光注意。

    可现在,铃木禾子顿时觉得,她的认知出现了错误。

    因为,叶轩的很帅!

    一双红色的眼睛,却散发出深海之水般的湛蓝色,一张侧脸棱角分明,坚毅极了。而那一对弯眉,如同刀锋刻的一样,十分地凌厉有神。尤其,是他那满头银霜白发,极为显眼,让人心里感到很震撼。

    稍微有些见识的人,都看得出,叶轩那银霜白发,是天然质的白,而不是刻意染白。

    这说明,叶轩是一位饱经风霜、人世浮沉的苍老男人!

    身上的笔挺的西装,熨的整齐笔直。搭配一根黑色领带,很合适。脚上的那双皮鞋,擦的锃亮泛光。

    这样的形象,就像电视剧中,经常看到的男明星一样。

    “你穿成这样去葬礼,我想,会让这次的葬礼,更加的轰动。”

    铃木禾子很认真的说道。

    “呵呵。”

    叶轩笑了笑,招了招手,说道:“吃完饭的话,咱们可以出发了。”

    “好!”

    铃木禾子简单地说道。

    这时,她看向叶轩的眼神中,竟多了几分敬佩之色。

    “看来,那个死的人,对你真的很重要。”

    铃木禾子坐在副驾驶,轻声说道。

    “有些人,注定是擦肩而过的过客。而有些人,注定是……相伴一生的挚友!无论生死。嗯,无论生死。”

    叶轩发动车子,笑了笑,离开别墅。

    几乎在同一时刻。

    在江北市国道上。

    数十辆……哦,不,数百辆,同一颜色,同一款式,车牌连号的汽车,以近乎相同的速度,行驶在省道上。

    “江北市,久违了!”

    坐在其中一辆车上,轩辕余生头顶上,有了几根泛白的发丝,他目光闪烁,内心里也很激动,轻声说道。

    几乎在同一时间。

    数十架飞机,“嗡嗡”不断地,缓缓盘旋飞在江北市上空。

    在那些飞机上,全都拉扯着黑白色的横幅,十分地显眼。

    横幅上,写道:“李建华,一路走好!”

    除此外,还有数十辆鸣炮车,从江南市出发,已经来到江北市外围环道。还有数十辆刻意染成黑白相间颜色的汽车,表达奠祭之意,浩浩荡荡的从江东市出发,已经来到江北市外围环道。

    “鬼王,你这几十辆鸣炮车,真的很气派!看来,为了这次的葬礼,鬼王真是狠下砸下大手笔了。”

    红姐坐在‘送丧车’上,摇下车窗,盯着鬼王,轻声说道。

    “呵呵,红姐说笑了。比起你这数十辆送丧车,我这几十辆鸣炮车,算得了什么呢?”

    鬼王坐在‘鸣炮车’上,同样盯着红姐,笑说道。

    “送丧!我要从江北市的外围环道,一直送丧,送到江北市的市中心。”

    红姐轻笑了几声,发号施令道,

    顿时间,一道道黑色的幕布,从车体上展开,在那些幕布之上,写着“李建华,一路走好。”

    “鸣炮!我要从江北市外围环道,一直鸣炮,鸣到江北市的市中心。”

    鬼王也是笑了笑,很严肃地说道。

    顿时间,只听“轰轰轰”的巨响。从那些鸣炮之上,轰然炸响开来,气势很浩荡。

    数十辆送丧车,和数十辆鸣炮车,几乎同一时间,驶进了江北市境内。

    一路送丧,一路鸣炮……

    这声势,浩大至极!

    江北市境内。

    各大主干道上,全部被劳斯莱斯、保时捷等豪车占领。但,很奇怪的是,这些豪车的颜色,竟全部统一为黑色。

    而且,在这些车之上,还贴着很多冥币。对,数以亿计的冥币。这些车一边开车,一边撒冥币。

    (本章完)

第593章 大手笔

    鞭炮声起,送丧阵仗,达到空前绝后的地步。

    一辆辆黑色的汽车,和一架架飞机,全都进江北市。

    这对江北市而言,是很震撼的。

    “草,这送丧车队,太拽了。”

    一个痞子青年,蹬着自行车,一脸震撼之色,吃惊道。

    “话说,李建华到底是谁?江北市,什么时候多了这样一位大人物?”

    其他路人,时而抬头,望向远处在天空上盘旋的飞机,时而看向前方,盯着那些豪华汽车,内心里,震撼极了。

    那些车都是黑色的,在车体上,用很醒目的油漆喷涂着大字,写道:“李建华,一路走好。”

    盘旋飞在天空中的飞机,拉着很长的黑白色的条幅,而在条幅上,也都无一例外的写着“李建华,一路走好。”

    毋庸置疑,在这个时候,整个江北市的人,都知道,有一位叫“李建华”的人,要举办一场轰轰烈烈的葬礼。这次的葬礼,以“奢侈、豪华、张扬”等风格,极尽奢靡之风,让人震撼!

    而此刻,在江北市公墓,上万响的鞭炮,几乎在同一刻被点燃。

    “啪!啪!啪!”

    鞭炮爆炸,震耳欲聋。

    “一鞠躬!”

    一位穿着笔挺西装的司仪,脸上的露出十分沉重的神色,哀默地说道。

    白发青年,衣服穿的很整洁,领带打的很完美,脚上那双皮鞋,更是擦的锃亮,阳光下,甚至还会闪烁出刺眼的光芒。

    这是白发青年第一次参加葬礼。

    这次葬礼,是他好朋友、好兄弟的葬礼。

    因此,他一定要穿的整整齐齐,让他的好兄弟风风光光的离开。

    人活着的时候,根本不知道生命的可贵,等到人死后,却突然发现……哦,原来我就要死了。

    叶轩站在人群最前方,他,永远都是人群中最醒目的存在!

    几乎所有人,都将好奇、诧异、疑惑的眼神,投在叶轩的身体上。

    人们好奇,叶轩为何没死!

    这就像人们好奇,一个该死的人,为什么没死一样。

    叶轩领头鞠躬,眼角处,有泪水在闪烁,凝重的神色,出现几分动容之色,十分地悲伤。

    其他人,整齐划一,穿着黑色西装,在右胸口的口袋里插着一朵送丧的菊花。

    菊花是黄色的,是落寞秋天,应该有的寂寞的颜色!

    这些人,脸上表情,或沮丧、悲痛,或伤心、难过,但总归,没有人是在露出嘲笑。

    他们跟在叶轩身后,见叶轩鞠躬,他们赶紧的鞠躬。

    “二鞠躬!”

    司仪再次沉声喊道。

    对这位司仪而言,他是很有专业素养的,始终坚持和雇佣他的顾客保持感同身受。

    葬礼时,他一定要悲伤。

    当然,再多给几百块钱,他就要哭。

    这就是专业!

    随着葬礼进行,叶轩在三鞠躬过后,眼睛里的泪水早就决堤,不断涌出。

    公墓前,人越来越多,但更多的人,是被叶轩这种豪华阵仗,给彻底地吓到了。

    一场葬礼,花费百万!

    直到,一道洪亮的叫喊声,陡然响起,人们才明白,这场葬礼,花费百万不过是一个开始。

    数十辆鸣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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