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点儿也不希望。”
“什么?!”
“也没什么希望不希望的,对这事我根本就没什么想法。
我只是个破案的,该判什么刑那是法官的事儿,我不关心。
要是嫌犯良心发现前来自首,那自然好,可也少破案的乐趣。
要是出于我自己的趣味,我并不希望他们来自首。
帮白野多争取一点儿时间,仅仅是因为……我觉得你会希望他们自首。”
“什么?!”
“我还不是怕某些人纠结至死,一边儿是抓捕杀人嫌犯,另一边儿又念着他们不容易。”
“你是说……你在考虑我?”
“是。反正这案子需要推理的部分已经完结,我何不顺水推舟让你好受点。
可惜天不遂人意,看来我这愿望是实现不了。”
“那你也想错了。”吴错歪靠在靠垫上,“我其实……也没那么关心判决结果。
不仅如此,我早有心理准备了,这个案件的凶手八成会判死刑。
哪怕再生活不易,做出这种连环杀人案……夺人性命,尤其是……被害者很可能……哎!她们跟白野可能连面都没见过,仅仅因为出身优渥,就要被杀?……即便他们跟我有些交集,我也必须说,这种凶手死有余辜!”
闫儒玉突然笑了,一笑便停不下来。
吴错往床角缩了缩,“你疯了?”
“白费工夫!白费工夫啊!你以为我想保他们,我又以是你想保他们。算来算去,没想到把自个儿算进去了。
我们第二次回孤儿院,就是受白野邀请回去的那次……我变着法儿地点他们,跟白野暗示凶手是章台柳,又跟章台柳暗示凶手是白野。
这么做无非是看着他俩相依为命,以为他们会像我们一样考虑着对方,害怕对方被冤枉,从而选择自首……
现在看来……呵呵,传闻有误啊……这两个人,跟我们一点儿也不像。”
闫儒玉拿起一根烟,想要点,却又放下了,“都说开了,心中无事,我睡觉去了。”
这一觉,闫儒玉睡得很踏实,吴错却依旧翻来覆去。。
直熬到天蒙蒙亮,手机总算响了,却是明辉打来的。
“组长,人抓着了!就在审讯室!”
“太好了!什么情况?”
“全招了。”
“这么痛快?”
“是啊,人一带回来就全主动交代了。”
第201709010719号案宗,嫌疑人白野陈述部分。
“我叫白野,白色的白,野孩子的野。
我的身世你们应该清楚吧?就不用我多说了吧?
总共死了三个人,姓于的,还有另外一个年轻女人是我杀的,杨秀是赵三刀杀的。
那天我亲眼看着杨秀把我哥……就是章台柳赶出家门儿,嘴里说着不干不净的话。
她说我哥是贼,说他该死,还威胁要去他们学校告发。
我哥不可能做贼,可为了以后的生计,为了安安稳稳拿到毕业证,他只能忍气吞声,不仅承认自己偷盗,还低三下四的跟那个女人陪不是,凭什么?就因为她有钱?
我想杀了杨秀,可那个女人刚跟我哥闹了矛盾,她死了你们难免要怀疑到我哥头上。
我应该再等等,过个一年半载,等谁都不会想起那个被赶走的家庭教师时,我再动手。
可那天偏偏让我碰到于司娜和赵三到谈事儿就在小区里,一个背人的地方。
他们的谈话让我改变了计划,我决定试试看,拉赵三刀入伙。
反正她们都是为富不仁,都该杀!”
第三六九章 赏金猎人(34)
“那天于司娜威胁赵三刀,说是如果赵三刀不离开于家,就让他好看。
一个年轻轻的小姑娘,对赵三刀年纪足够做她父亲了!颐指气使,指着鼻子说难听话。
说什么他一个臭司机,就是看上钱了,还骂他是个死变态,最后还想拿钱砸人。
赵三刀那么大一个人,被她训得孙子似的,等于司娜走了,我却看到赵三刀凶狠的目光。
那目光盯一直随着于司娜的背影,直至她的背影消失。
我没法形容那种目光,我只知道,他想杀了于司娜,至少在那个时刻,他应该动过这种念头。
所以我就上前跟他搭讪,我说这些有钱人真他娘的该死。
赵三刀说是。
我又说,真想亲手杀了欺负我的有钱人。
赵三刀说他也想。
我说我有办法。
赵三刀就问我有什么办法。
我指了指杨秀的家,我说你帮我杀了那家的女人,我就帮你杀了于司娜。
我跟于司娜没有任何交集,无论警察再怎么查,也查不到我头上。同样的道理,杨秀死了,无论警察再怎么查,也查不到他赵三刀。
一切都计划得很妥当,赵三刀是个老司机,对监控探头了如指掌,他还计划了杀人后的逃跑路线。
他唯一不知道的是,我跟踪了他,还拍下了他的作案过程。
哦,对了,原本计划的并不是他先动手,计划是我先向于司娜下手。
赵三刀这个人……有点儿怂,还有点儿小心眼儿,他怕我不兑现承诺。
对我来说,其实无所谓。我先杀了于司娜,要是赵三刀食言,不肯对杨秀下手,大不了我再多杀个人,反正,她们都该死。
8月30号晚上,我就该对于司娜下手的,那天她也去了酒吧,却是被朋友送回家的,我没能找到机会。
同一天晚上,赵三刀对杨秀的车做了手脚,中午杨秀出门,恰好车就出了问题,这是个很好的契机,赵三刀只好在这时候下手。
继续说正事儿,我跟踪了赵三刀,还拍了他作案的全过程。
其实我当时也没想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是觉得,留下赵三刀作案的铁证,或许以后会对我有利。
万万没想到,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
我给你们留下的视频你们也看了吧?杀杨秀的根本就不是赵三刀。
那个人,我也不认识。我只知道,那天的情况是,赵三刀把杨秀骗到了妖魔山后山,那个人紧随其后。
当我发现赵三刀强奸杨秀,而这一切都被那个人看到了,我的第一反应是想法除掉那个人毕竟,一旦赵三刀暴露,也就等于是我暴露了。
就在我悄悄摸过去,准备动手的时候,我那个人却蹿了出去,冲向了赵三刀。
我刚想上去拦,却又发现,他竟然二话不说勒住了杨秀,而且看那个架势,他是铁了心要杨秀的命。
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我也不知自己在原地愣了多久,等我缓过神来,那人已经跑了。
不仅是我,当时,赵三刀也愣住了,显然,他并不认识那个人。
好在,他还记得我们的计划,他把杨秀的尸体送了回去。
或许是太过奇怪吧,他并没有跟我提起那个人,而是谎称杨秀就是他杀死。”
“”
一个年轻轻的小姑娘,对赵三刀年纪足够做她父亲了!颐指气使,指着鼻子说难听话。
说什么他一个臭司机,就是看上钱了,还骂他是个死变态,最后还想拿钱砸人。
赵三刀那么大一个人,被她训得孙子似的,等于司娜走了,我却看到赵三刀凶狠的目光。
那目光盯一直随着于司娜的背影,直至她的背影消失。
我没法形容那种目光,我只知道,他想杀了于司娜,至少在那个时刻,他应该动过这种念头。
所以我就上前跟他搭讪,我说这些有钱人真他娘的该死。
赵三刀说是。
我又说,真想亲手杀了欺负我的有钱人。
赵三刀说他也想。
我说我有办法。
赵三刀就问我有什么办法。
我指了指杨秀的家,我说你帮我杀了那家的女人,我就帮你杀了于司娜。
我跟于司娜没有任何交集,无论警察再怎么查,也查不到我头上。同样的道理,杨秀死了,无论警察再怎么查,也查不到他赵三刀。
一切都计划得很妥当,赵三刀是个老司机,对监控探头了如指掌,他还计划了杀人后的逃跑路线。
他唯一不知道的是,我跟踪了他,还拍下了他的作案过程。
哦,对了,原本计划的并不是他先动手,计划是我先向于司娜下手。
赵三刀这个人……有点儿怂,还有点儿小心眼儿,他怕我不兑现承诺。
对我来说,其实无所谓。我先杀了于司娜,要是赵三刀食言,不肯对杨秀下手,大不了我再多杀个人,反正,她们都该死。
8月30号晚上,我就该对于司娜下手的,那天她也去了酒吧,却是被朋友送回家的,我没能找到机会。
同一天晚上,赵三刀对杨秀的车做了手脚,中午杨秀出门,恰好车就出了问题,这是个很好的契机,赵三刀只好在这时候下手。
继续说正事儿,我跟踪了赵三刀,还拍了他作案的全过程。
其实我当时也没想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是觉得,留下赵三刀作案的铁证,或许以后会对我有利。
万万没想到,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
我给你们留下的视频你们也看了吧?杀杨秀的根本就不是赵三刀。
那个人,我也不认识。我只知道,那天的情况是,赵三刀把杨秀骗到了妖魔山后山,那个人紧随其后。
当我发现赵三刀强奸杨秀,而这一切都被那个人看到了,我的第一反应是想法除掉那个人毕竟,一旦赵三刀暴露,也就等于是我暴露了。
就在我悄悄摸过去,准备动手的时候,我那个人却蹿了出去,冲向了赵三刀。
我刚想上去拦,却又发现,他竟然二话不说勒住了杨秀,而且看那个架势,他是铁了心要杨秀的命。
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我也不知自己在原地愣了多久,等我缓过神来,那人已经跑了。”
第三七十章 煮尸(1)
进入九月中旬,京北市迎来了第一次降温。
天气转凉,温差变大,早晚已不足十度。闫儒玉早早把空调打开,屋内热得像个蒸笼。
吴错每次想要关空调,闫儒玉就做咳血状。
装病。这招屡试不爽,简直就是他的杀手锏。
“看看你,弱成这样,以后怎么找女朋友?”吴错故意嘲讽他。
闫儒玉翻了个白眼,“这儿又没女人,我强给谁看?你吗?算了吧,我可没指望强过你。”
……
这边,闫儒玉正因为天冷而痛苦不堪,整天想着法儿地迟到早退。
另一边,有些人因为天凉而高兴了起来。
沈记羊肉粉汤店的老板就是其中之一。
天一凉,人们都想吃口热乎的,店里生意比着夏天不知好了多少倍,从早到晚,食客络绎不绝。
这天清早刚开张,大厨伍长安按照惯例将老汤烧开。
盛老汤的大锅比普通的浴缸还要大一点,半锅汤,半锅羊骨,还有许多中药材,熬出乳白的浓汤,是食客们的最爱。
不少懂得吃的老食客,要一碗羊肉粉丝汤,能加三回汤,直吃得大汗淋漓。
锅太大,架到灶台上比一个人还要高,所以伍长安要站在一张条凳上才能够得到锅口。
他手执大勺,不时在汤锅里搅动一下。
勺子碰到锅内的羊骨,传回坚实的手感。
突然,伍长安觉得,勺子碰到了一个绵软的东西。
他以为自己的感觉错了,因为锅里只有硬邦邦的羊骨,骨头上的肉早已剃净,怎么可能软绵绵?
他又用勺子向刚才的地方搅了一下。
这回,伍长安确信,那绵软的手感绝不是空穴来风。
“妈的!”他低声骂道:“谁他娘的又把抹布掉锅里了?不想干了吧?!”
伍长安一发火,后厨众人从帮厨到洗碗大妈再到大清早前来帮忙的老板娘,都不说话了。
谁都知道,就连老板都要敬大师傅几分。
大师傅用勺子在汤锅上敲了两下,发出哐哐的响声,表达完不满,才又在锅里捞了一下。
勺子一起,大师傅不由“嗯?”了一声。
锅里热气腾腾,使得大师傅看的不是很清楚。他只是觉得,被舀上来的东西很沉,而那些他亲手下锅的羊骨头绝不会这么沉。
“什么东西?”
他吹了一口气,将热气吹散,这才看到勾在勺子上的一大块肉。
白花花的,很细嫩的肉,长方形,大约30厘米长,将近20厘米宽。
肉里包着骨头,沉甸甸的,像是某种动物的躯干。
伍长安跟羊打了一辈子交道,任意一块羊肉,只要让他尝上两口或者摸上一把,他闭着眼都能说出肉取自羊身上哪个位置。
然而这块肉,他看不出来。
纵然凑近了仔细看,他还是看不出来。
“这……”他茫然地环顾四周。
老板娘也发现了异常,爬上条凳,凑上来看着勺子上的东西。
“人!……人人人!”喊完这一嗓子,老板娘一翻白眼儿,昏了过去。
后厨众人手忙脚乱,掐人中的,抬人的,打急救电话的……唯有伍长安拿勺子在锅里翻搅着。
“头啊!人头啊!”
终于,伍长安也大叫一声,叫声盖过了屋内所有的喧嚣。
……
重案一组是在早晨8点赶到沈记羊肉粉汤店的。正是上班族出门吃早饭的时间,不少食客匆忙地停下脚步,在警戒线外观望几秒钟,又匆匆融入上班的人流。
法医徐行二一进后厨,就盯上了那口煮汤的大锅。
此时汤锅已叫人从灶台上抬了下来。
徐行二拿勺子不时在其中捞几下。地上,一个孩童的尸体已拼凑出了人形。
头、躯干、四肢都找到了,煮得太烂,有一只手一只脚以及无数手指脚趾从关节处脱落。
徐行二将勺子递给法医助理,自己则观察起了尸体。
他先是仔细看了尸体四肢与躯干连接的位置,又看了脖颈位置,给出结论道:“没有切割痕迹,小孩是整个被放进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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