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妖僧,竟然将他们的忍耐当成了软弱,蹬鼻子上脸,骑到他们脖子上拉屎来了!
三天前,是七大派之首的青龙帮帮主,嫁女的大喜之日。
而迎娶青龙帮主之女的,便是七大派中历史最悠久,实力也相当雄厚的“江南霹雳堂”堂主的大公子。
这对新人不但是天作之合,这场婚姻更代表着青龙帮和江南霹雳堂的结盟,一个江湖上史无前例的庞然大物正式崛起,真是风起云涌,万众瞩目。
大喜之日的盛况自不必说,非但江湖中人蜂拥而至,就连朝廷都派人贺喜,整个江南都为之骚动,这原本是青龙帮和江南霹雳堂最风光的一天,结果,新人还没有拜天地,新娘子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被灵鹫上人这个妖僧劫走了。
妖僧!妖僧!真真是个妖僧!
是可忍,孰不可忍,要是被妖僧带着新娘子逃之夭夭,非但青龙帮和江南霹雳堂,就连七大派和整个江湖,还有人能抬得起头么?
“杀,今天一定要杀了这个妖僧,把他剥皮抽筋,大卸八块,杀啊,杀啊!”
青龙帮射出了“怒龙旗”,霹雳堂发布了“雷霆令”,发出重金悬赏,号召整个江湖,围歼妖僧“灵鹫上人”!
灵鹫上人这些年疯疯癫癫,原本就得罪了大半个江湖,七大派一声令下,江湖中人哪怕不要赏金都要“共襄盛举”,谁能格杀妖僧,就能得到青龙和雷霆两派的赏识,瞬间平步青云,自然人人奋勇,个个争先,终于将妖僧逼到逃无可逃的绝境。
为了围歼妖僧,七大派总共出动数千精锐好手,还有数万“共襄盛举”的英雄好汉,江南霹雳堂更是拿出了连军中都没有装备的五十具“霹雳火弩”,纵然那妖僧有出神入化的手段,都在劫难逃了
半山腰上,一个个江湖豪杰,或是咬牙切齿,或是横眉怒目,或是桀桀怪笑着。
狼牙峰上,灵鹫上人将半葫芦残酒一饮而尽,意犹未尽地砸吧着嘴,恋恋不舍地看着眼前大好天地,笑道:“好啦,小姑娘,就送你到这里罢,你的情郎就在狼牙峰下,狼毫谷中等你,这是最后一次问你,想清楚,你是否真愿意放弃锦衣玉食和过往的一切,和他长相厮守,平淡一生?”
“愿意,一百个愿意!”
那新娘子连连点头,用力撕扯着身上的嫁衣,仿佛江南霹雳堂的嫁衣,在身上多穿一刻都忍受不了,只是,看着从半山腰上越逼越近的火把,她的脸色一片惨白,终究还是叹了口气道,“狼牙峰上,插翅难飞,哎,大师,您为何要如此莽撞地帮助小女子,却是要小女子连累大师一条性命了!”
“也不全然是帮你,现在朝廷弱而江湖强,你爹和霹雳堂主都有野心,两大帮会的合流,有问鼎天下之意,一旦刀兵四起,不知又有多少腥风血雨,生灵涂炭。”
灵鹫上人撕着狗肉,将油脂揩进嘴里,吃得满嘴流油,含混不清道,“出家人慈悲为怀,虽然知道大势不可改变,但能改多少算多少,我问心无愧,你们自求多福吧!”
“是,大师是真正的高人,整个鲲鹏王朝人尽皆知,只可惜您终究不是神仙,我们逃了三天三夜,还是要被他们抓回去的,青龙帮和霹雳堂的联盟,谁也改变不了。”
新娘子咬着嘴唇,下定决心,抬头道,“大师放心,回去之后,小女子一定以死相逼,决不让父亲坏了大师的性命!”
“呵呵,有小姑娘这句话就够啦,狼牙峰高,但和尚未必不是真正的神仙呢,虽然擅自篡改法则的后果很严重,但……偶尔偷偷摸摸、鬼鬼祟祟改一次,倒也无妨吧?”
灵鹫上人嘻嘻一笑,随手捡起一片金黄的枯叶,在掌心捏碎了,往悬崖深处一抛。
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粉碎的枯叶竟然在迷雾和罡风之间,变成了一条蜿蜿蜒蜒,温润如玉的金光大道!
“这”
新娘子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话来。
这如果不是幻术,就是真正的仙家手段了。
“此宝名为‘滑滑梯’,去吧,小姑娘,快乘着滑滑梯和你的情郎相会,没羞没臊地幸福去吧!”
灵鹫上人含笑道,“和尚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那,那您呢?”
新娘子还没接受和尚是神仙的事实,下意识问道。
“万事万物皆有缘分。”
灵鹫上人看着天空,漆黑的眼眸映照着漆黑的夜幕,仿佛洞穿夜幕和天空,看到了更高处的东西,他喃喃道,“最近几年,和尚想起了越来越多的东西,想起了……自己究竟是谁,看来,我和这个世界的缘分已尽,是时候去了。”
说话间,他油腻腻的大手一推,新娘子顿时跌入那座枯叶炼制而成的仙家至宝“滑滑梯”上,顺着金光闪闪的滑梯,一路尖叫着坠入云雾之中,人迹罕至的山谷里。
只剩下一个胖大邋遢的癞和尚,回过身来,满不在乎地面对数千江湖豪杰。
“妖僧在那!”
“束手就擒吧!”
“别跑,乖乖受死!”
“小姐呢,快把小姐交出来,留你一个全尸!”
“七大派群豪在此,今天就算你有通天彻地之能都跑不掉了,跪地求饶吧,臭和尚,我们的账也该好好算算了!“
众多江湖豪杰连声怒骂,一支支熊熊燃烧的利箭在和尚周围,如火雨般落下。
山风猎猎,吹得和尚宽大的僧袍鼓荡起来,火光冲天,把他映照得如一尊古古怪怪的大佛。
看着群雄激愤,怒气滔滔,灵鹫上人咧嘴一笑,忽然做出一件令所有人都瞠目结舌的事情。
他竟然一把扯开僧袍,掏出那家伙,冲着下面的群雄,酣畅淋漓、痛痛快快地放起尿来!
第2974章 一道彩虹
“这……”
整座苍狼山鸦雀无声,只有猎猎山风和灵鹫上人稀里哗啦的尿声。
三山五岳的豪杰,杀人如麻的好汉,都被他的胆大妄为,惊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山风自上而下,正冲着群雄的方向吹拂,尿骚味扑面而来,隐约还夹杂着几个腥臭的雨点,群雄的脸色渐渐由白转青,由青转紫,由紫转黑。
和尚不慌不忙撒完好长一泡尿,慢条斯理系上了裤腰带,笑嘻嘻看着怒发冲冠的群雄,仿佛不知道,自己即将死得何等凄惨。
“太,太放肆了!”
“疯了,疯了,这妖僧真的疯了!”
“奇耻大辱,简直是奇耻大辱,这妖僧是以一己之力,侮辱整个江湖啊,他岂敢如此,岂敢!”
群雄气得发抖,五十具霹雳弩,数百张强弓,近万冷飕飕,明晃晃的刀剑,纷纷闪耀锋芒,对准灵鹫上人。
“死到临头,还敢放肆,妖僧,受死吧!”
群雄逼近,吼声如雷。
灵鹫上人依旧满不在乎地笑着。
天穹之上,忽然黑云滚滚,电闪雷鸣,一场倾盆暴雨,瞬间就要落下。
灵鹫上人把脸一抹,顿时变了神色,竟是说不出的大威严和大恐怖。
“究竟是谁死到临头,你们还不醒悟么!”
和尚胸膛中的暴喝,更甚天地间的雷霆,给群雄都来了一记狠狠的当头棒喝,所有人都如遭雷击,眼前一片红红绿绿,耳边尽是嗡嗡作响,不知不觉中堕入幻境,仿佛看到数年后青龙帮和江南霹雳堂联手起兵造反,对抗朝廷,杀得天崩地裂,血流漂杵,造成浩劫无数,在推翻鲲鹏王朝之后,又彼此残杀,令朗朗乾坤变成无尽魔域的画面。
今天在苍狼山围攻灵鹫上人的群雄,明天就将变成反叛朝廷的主力,一个个威风八面的大将,而在造成深重罪孽之后,又在劫难逃,沦为彼此刀剑下的死尸,一具具无处掩埋的枯骨。
除了拖累无数百姓,为他们的野心沦为孤魂野鬼之外,他们什么都得不到。
好一个栩栩如生的黄粱一梦,直做的所有人都冷汗涔涔,心痛如绞,分不清眼前是梦是真。
这才知道灵鹫上人是有**力,大道行在身的世外高人、陆地真仙,即便最负盛名的江湖高手,和他都有云泥之别,一时间吓得心胆俱裂,噤若寒蝉。
更有机敏过人之辈,暗自想到,原来这位高人不是抢人家的新媳妇,而是借这个由头将诸多杀业深重的英雄好汉聚集到一起,用这种方式来点化他们。
却不防有人心尖和指尖一起发颤,“崩崩崩崩”,上百支吃足了劲的霹雳弩竟然离弦而出,呼啸着朝灵鹫上人攒射过去。
“大师!”
群雄陡然色变,特别是青龙帮和江南霹雳堂的高手,更是吓得整张脸都扭曲了。
眼看上百支连城墙都可以洞穿的劲弩穿胸而过,灵鹫上人竟然在刹那间化作无数枚七彩纷呈的羽毛,羽毛被山风裹挟,又变成一束束耀眼的流光,流光凝聚成了彩虹,冲天而起,没入漫天螺旋的乌云中,不见了。
灵鹫上人就以这种不可思议的方式,化作一道彩虹,彻底从鲲鹏王朝消失。
只剩下满山群雄,纷纷跪倒在地,冲着悬崖峭壁之上,螺旋乌云之间,统统痴呆了。
……
“轰!”
贼兵的攻城锤又一次给城门造成重创,就连在城门后面死死顶住的士兵,都被震得五脏移位,鲜血狂喷,飞跌出去。
“哗啦!”
守军石和滚油齐下,火焰和箭矢如雨,终于将这柄攻城锤撕个粉碎,令贼兵再次抱头鼠窜,四散溃逃。
但更多百倍的贼兵,却是在后方组建新的攻城锤和云梯,摩拳擦掌,嗷嗷乱叫,预备厮杀。
贼兵的数量是守军的三五十倍,谁都看得出,“血鹰卫”辉煌的起点,也是最后的据点,这座孤城是守不住了。
破败不堪的城楼,最多只能再承受一次冲击,城楼之上的残垣断壁之间,一名胡子拉碴,满脸风霜的将军远眺天边,沉默不语,就连头盔上振翅欲飞的血鹰,都裹上了黑烟,折断了翅膀。
“大人!”
血鹰将军的亲兵同样身受数疮,满脸硝烟,连滚带爬过来,声音里带着哭腔,“整整百日,朝廷还是没有援军,明明数支大军都近在咫尺,却始终按兵不动,眼睁睁看着咱们被贼兵围攻!怎么会这样,咱们血鹰卫明明为朝廷,为陛下立下汗马功劳,怎么会这样!”
“不会有援军了,陛下就是要看着咱们和贼军同归于尽,毕竟,血鹰卫立下的功劳太大太多,早已封无可封,赏无可赏,成为陛下的心腹大患。”
血鹰将军笑了笑,道,“咱们这位陛下,耳根太软,心眼又太小,他还以为本帅要和他争抢这片天地,却不知道天外有天,天地之外的天地,是何等辽阔,又何等精彩啊!”
“大人,您……”
亲兵微微一怔,忽然觉得今天的血鹰将军,和往日格外不同。
“赵闯,跟随本帅多久了?”
血鹰将军忽然问道。
“自小河堡起兵,历经七七四十九次生死大战,已经一十九年了!”
亲兵顿时挺立如标枪,下意识回答。
“十九年,原来本帅已经在这一方世界修炼了十九年啊,真像是一场精彩纷呈的大梦,算算外面也过了好一阵子,那么,就是今天,你我缘尽了吧!”
血鹰将军微微一笑,阻止亲兵发问,继续道,“无需多问,天下无不散之宴席,此间虽好,终究不是我的世界,而是你们的。
“十九年金戈铁马,大家兄弟一场,接下来,本帅为你们开路,赵闯,带着血鹰卫残余的兄弟们突围吧,逃出贼军重围,一路向西挺进,度过‘铁线河’去,然后是归隐山林也好,浪迹江湖也好,还是……鼓起勇气,和咱们那位听信谗言,是非不分的陛下争一争这片天下,都随你,随你!
“只是,无论你怎么选择,记住本帅的一句话生命并不是一切,死亡也绝不是终点!”
“大、大人……”
亲兵目瞪口呆地看着血鹰将军,只觉得自家大人周身释放出了无比强烈又非常陌生的气息。
一时间,他竟然忘了问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贼兵近十万,血鹰将军只有一个人,又该如何掩护血鹰卫的残兵败将突围?
这个念头,刚刚从脑海中浮现,血鹰将军就留给他一个灿烂的笑容,竟然长啸一声,踏破城墙,跃至半空。
他明明没有骑马,速度却比驾驭汗血宝马更快,甚至快到融化在空气中,在敌我双方十万大军惊骇欲绝的注视中,变成一道最闪耀的火光,最绚烂的彩虹,彻彻底底地,燃烧,绽放,升华!
……
乞丐已经在这个路口连续乞讨了二十年。
在钢筋水泥打造的城市森林中,他的同行还有很多很多,行色匆匆的路人们从没注意到这样一个乞丐,仿佛他只是路边一颗会移动的石子。
乞丐也无所谓人们的注视,过得自由自在,我行我素。
春天,他欣赏花儿的开放,夏天,他聆听知了的嘶鸣,秋天,他捡来落叶做成口哨,冬天,他缩头缩脑地欣赏着雪花飘落的美景。
有人给钱,他笑容可掬,有人给两个馒头吃,他连声道谢,有人嫌他挡路踢他两脚,他一声不吭地爬开,还有一次,几个同行要抢他的地盘,对他拳打脚踢,他抱着脑袋,夹着裤裆,默默忍受,等别人打完了,又一边吐血一边蜷缩到了原本的位置上。
久而久之,乞丐已经和路口融为一体,变成和灯箱、电线杆子差不多的东西。
这样一个平平无奇,随处可见的乞丐,原本绝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更不要说各大新闻媒体。
在那辆失控的货车,撞向正过马路的小女孩之前,更没人想到,这样一个邋遢、窝囊、臭不可闻的乞丐,会见义勇为,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
不过,仅仅“乞丐见义勇为,牺牲性命拯救了小女孩”这样的事,仍旧不够轰动,最多上上地市级别的报纸,在人咬狗都不是新闻的网络上,更别想激起半点波澜。
令各大媒体和万千网民都大感兴趣,引起热议的是另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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