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如果天空流血的方向真是太阳,那这里应该是西边,咱们往西走昨天突围的时候不是说好了,一路向西,就有可能遇到‘同盟’的援军么?”
白小鹿乖巧道:“我都听万大哥的。”
两人将满地物资收拾起来,万藏海倒是没看着白小鹿一个人干活,甚至帮他分担了一个包裹,加上两柄自动步枪的重量,还是他的负重更大些。
而且他还主动走在前面,面对未知的危险。
这令白小鹿困惑起来,这个“万藏海”究竟是好是坏呢?如果他真有恶意的话,拿到了两支装满子弹的自动步枪之后,完全可以开枪,独吞所有物资的吧?
他占尽优势,还愿意和白小鹿组队,是否说明他真的把白小鹿当成“自己人”?
“别太相信他。”
哥哥淡淡道,“换成我是他,也不会开枪但并不意味着我就是善意的。”
“为什么?”
白小鹿不明白。
“第一,这里的物资太多太重,我们没有交通工具,光凭两条腿扛着两大包裹的物资在荒原中行走,走不了多久就要虚脱了。”
哥哥分析道,“以我们的年纪和体能,徒步前进的话,一个包裹已是极限,就算他杀了我们,最多也只能拿走一个包裹的物资,暂时放我们一马,却能得到一头心怀感激,毫无戒备的‘骡子’,帮他多扛一个包裹,就算我们消耗掉其中一半的物资,他还能多赚一半。”
白小鹿在心里“啊”了一声。
每次都是这样,对他来说天大的难题,到了哥哥那里,瞬间就能理清思路,找到关键。
“第二,更重要一点,我们本身就是非常重要的‘物资’,意味着一块非常新鲜的血肉。”
哥哥冷笑,“必要时,杀死我们,至少能收割好几十斤肉,维持三五天甚至十几天的生存都不成问题,这家伙一看就很聪明,怎么会白白浪费这么大一块好肉呢?”
剥皮老鼠11 残虎
“什么!”
白小鹿一时间不敢相信。
不是不敢相信世界上有“吃人”这种事,而是不敢相信,地底族竟然也会吃人?
“他们当然会吃人,而且吃得比‘屠夫’,‘蛇爷’这些墓碑镇的魔族更加优雅和高明。”
哥哥冷笑道,“若非他们比我们更会吃人,怎么他们能舒舒服服藏匿在地下避难所中享受,我们却要在烈日,辐射和变异野兽的威胁下苦捱呢?”
白小鹿默然无语,再看走在前面,肩膀一耸一耸的万藏海,愈发觉得他像是一头蜥蜴。
“不过,这样也好。”
哥哥不慌不忙道,“他把我们当成‘骡子’和‘羊羔’,我们也是一样他可以帮我们分担一半的重量,必要时还可以杀了他割肉,大大提升我们的生存几率,所以我们也不急着动手。”
“我们……”
白小鹿茫然道,“也要吃人么?”
“必要时,当然。”
哥哥道,“这本来就是一个人吃人的世界,难道你不想活着回到村子,去救妹妹和村里的孩子么?”
妹妹和村里孩子们虽然丑陋却无比稚嫩的面孔在白小鹿的心头浮现。
他又有了力气,扛着沉重的包裹,踉踉跄跄,在戈壁和沙漠之间艰难行走。
男孩和少年朝着他们以为是西边的方向,走了一天一夜。
这期间万藏海多次找白小鹿搭话,询问他家里的情况以及在“新金山”的生活,都被白小鹿支吾过去。
万藏海似乎没有起疑心或者说,对于他眼中的“骡子”和“羊羔”而言,真实身份根本无关紧要,只要能扛能吃就行,反正枪和子弹都在万藏海的手里,他彻底掌控了局面。
或许是心情不错,万藏海倒是大大方方说了很多关于家庭和学校的事情,让白小鹿对“新金山”增添几分了解当然,万藏海说的绝大部分东西,白小鹿都闻所未闻,听得目瞪口呆,云里雾里,认为那是神仙般的生活。
一天一夜之后,两人的体能达到极限,精神濒临崩溃。
虽然不断补充食物和水分,还是渐渐产生虚脱的感觉,面对一望无垠的沙漠和戈壁,更是绝望到了极点。
“真该死,我们大约走错路了。”
万藏海喃喃道,“倘若这里真是西边,我们走了一天一夜,无论如何都该看到些无人值守的自动化哨所,同盟的‘哨戒炮’什么的,但现在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没有!”
依靠太阳来辨认方向,是行不通的。
四方天边的铅云边缘,都荡漾开一抹抹血色的光芒,甚至还能看到一片片银光闪闪的城市残骸,在云端浮现。
那是海市蜃楼,烈血荒原上很常见的现象。
或许一天前他们正是被海市蜃楼误导,才朝着相反方向,也就是荒原北部的无人区,越走越远,越陷越深。
万藏海看着白小鹿的眼神,越来越不对劲了。
他大约正在评估,白小鹿消耗水和食物的速度,和白小鹿能携带多少物资之间,最精确的“投入产出比”,来计算究竟该什么时候杀死白小鹿,吸血割肉。
哥哥也做好了准备,随时可以对准万藏海的脑血管,来一次小小的“发动”
但这时候,男孩和少年却听到前方的沙丘后面,传来“隆隆”的轰鸣声。
“有人?”
万藏海急忙把白小鹿拽到在地,示意他隐蔽起来,“哈,是引擎声,还有车!”
在茫茫荒原上,车辆和汽油比生命和鲜血还要珍贵。
光靠两条腿,一天之内无论如何不可能走出几十公里,但有了车就完全不同了。
“我们必须弄到一辆车。”
万藏海的眼珠瞬间布满了血丝,朝白小鹿“嘘”了一声,打着手势示意白小鹿和他一起爬上沙丘去看。
前方的沙坳里,一场恶战正在进行。
十几辆镶嵌着尖刺的摩托,还有三辆焊接着防弹钢板的越野车,绕了一圈又一圈,围攻仅仅一个目标。
摩托和越野车的装饰都是魔族风格,车上坐着的自然也不是正规军,而是那些披挂着蝎壳战甲,沾满了羽毛的匪帮。
在看清楚被这些悍匪围攻的人是谁之后,白小鹿险些没叫出声来。
金牙老大!
他竟然还没死,却是像一头受伤发狂的野猪那样,变得比过去更加危险。
尽管被几十名敌人围攻,他却没有丝毫落入下风的样子,倒像是他一个人把这么多悍匪统统包围起来。
他的右臂上依旧套着磁爆步兵的电浆手套,左臂却佩戴着一尊小型火焰发射器,雷霆和火焰交错,在方圆十几米内形成一片绝对毁灭区域,没有任何一名悍匪,能在他面前坚持哪怕一秒。
可是,这些悍匪不都是金牙老大的人吗,他们怎么会在这里自相残杀?
“这是当然的。”
哥哥冷冷道,“这些披挂着蝎壳战甲,粘贴着斑斓羽毛的家伙,并不是‘花旗帮’,而是烈血荒原上别的帮派,只是贪图‘新金山’的财富,才暂时听从金牙老大的指挥,大家合伙抢劫而已。
“但金牙老大的情报有误,没料到‘新金山’还有一座磁爆步兵工厂,连累各大帮派都损兵折将,估计城市也没攻打下来,或者打下来之前就彻底垮掉了,白白赔上了大半家底,却半点好处都没捞着,这些家伙气得发疯,怎么能不找金牙老大报复?
“就算不为了报复,呵呵,‘花旗帮’在这次战斗中的损失应该最大,甚至金牙老大都变成了孤家寡人,正是各大帮派赶尽杀绝,取而代之的大好机会,金牙老大这样的强人,难得有这么落魄的时候,让他喘息一年半载,或许又东山再起所以,当然要趁现在干掉他啦!”
看着金牙老大落到现在的境地,再想到一天前他跨坐在装甲战车上,挥舞着花旗,吼叫着战歌,意气风发的样子,白小鹿心里颇不是滋味。
他对金牙老大当然没什么好感。
但对方救了他一命也是事实。
“虎落平阳被犬欺”的画面,谁看了都会觉得五味杂陈,和老虎究竟是好是坏并没有关系。
不管他怎么唏嘘,也不管万藏海怎么着急跳脚,他们两个都不可能改变这场恶斗的结果。
金牙老大一手一个,连人带摩托甚至带连人带武装越野车,撕碎了七八个。
他身上也中了至少几十发子弹,即便穿了防弹衣,估计骨头都要碎掉好几根。
“混蛋!”
万藏海咬牙切齿,“不要把摩托和越野车统统破坏掉啊,你这个混蛋,快去死,快点儿乖乖去死吧!”
很可惜,金牙老大的生命力之顽强,真像是剧毒土壤中长出来,饱受辐射污染的杂草。
直到最后一名悍匪被他拧断了脖子,他又站了足足半分钟,才直挺挺倒下去。
荒原顿时恢复寂静,只有永恒不断,呼啸的风声。
赤红色的沙砾很快在横七竖八的尸体上薄薄覆盖了一层,渐渐和干涸的鲜血融为一体。
那些摩托车和越野车都变成了废铜烂铁,甚至是燃烧的火球,也不知道是否有完好无损还能发动的。
万藏海和白小鹿面面相觑,两人缩着脑袋又等了足足十分钟。
万藏海眼珠一转,问道:“你会不会开车?”
哥哥其实是会的,白小鹿却摇了摇头:“不会。”
“这样啊……”
万藏海还是笑起来,下巴往前一点,“你下去看看,这些魔族都死透了没有,再看看那些车辆里面,有没有外观完好无损也没有漏油的,记住,你别碰枪啊,你一碰枪……很容易走火的。”
他并没有说,究竟是谁会“走火”,但白小鹿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
“我?”
白小鹿问,“我一个人?”
“怎么会是一个人,我们是团队,当然是两个人团结一致,并肩作战了。”
万藏海晃了晃手里的枪,枪口有意无意指着白小鹿,“大家只是分工不同,你负责冲锋,我的枪法比较准,负责在后面掩护你,如果有魔族还活着,只要他一坐起来,我立刻掀掉他的天灵盖,绝不会给他伤害你的机会,放心去吧,去啊,快去!”
万藏海的眼神,再次变得锐利起来。
白小鹿只能硬着头皮,顺着沙坡怕了下去,战战兢兢接近满地悍匪的尸体。
不知为什么,别的尸体死相再恐怖他都不怕,唯独不敢接近金牙老大的尸体花旗帮主应该是死了吧,就算是一头真正的野猪,公牛甚至大象,坚持到这种程度也是极限了吧?
金牙老大壮硕如山丘的尸体,被一层红沙掩盖,乍一看,真像是一座小型堡垒。
白小鹿艰难吞咽了一口唾沫,根本不敢去试探金牙老大的生死,绕着车辆残骸草草绕了一圈,向沙丘上的万藏海示意:“有一辆!”
万藏海又蹲了三分钟,才慢慢站起来,端着枪,一步步挪到白小鹿的面前。
“干得好,白小鹿,你立了大功,你救了自己也救了我,谢谢你!”、
万藏海笑嘻嘻道,口中说“谢”,眼底却不见丝毫谢意,只有兴奋和贪婪,“哪一辆,哪一辆?”
“这”
白小鹿只说了一个字,咽喉、心脏和周身每一个毛孔,便统统冻结。
一团巨大的阴影,笼罩在男孩和少年的头顶。
剥皮老鼠12 神药
白小鹿又闻到了那股军用皮靴都挡不住的臭气。
不,不是臭气,而是类似狮子和猛虎的野兽气息,是熊熊燃烧,酸雨都扑不灭的生命力。
到了这个地步,先是和“同盟”激战一场,又在雷暴中顽强挣扎了整整一天,再撕裂几十名荒原悍匪,但金牙老大的生命之火别说熄灭,仿佛都不曾黯淡一分,甚至因为他狰狞恐怖的形象,显得愈发旺盛,真像是一面燃烧的战旗,在荒原上空猎猎作响。
“嗬嗬。”
金牙老大站在万藏海身后,冲白小鹿咧嘴一笑,除了牙齿,他浑身上下都是黑黢黢一片,好似闷烧的焦炭,释放出袅袅青烟,愈发衬托出牙齿的尖锐和锋利。
“啊!”
万藏海也感觉到了这片恐怖的阴影,少年的反应都算敏捷,往前一扑想要躲到男孩的背后去,但发现距离太远,没办法拿白小鹿当挡箭牌,当即一咬牙,在半空中转身,右手自动步枪,左手手枪,同时准备开火。
但是,在烈血荒原上最凶悍的霸主面前,少年的敏捷和镇定没有半点用处。
金牙老大随便往前跨了半步,如大猩猩般奇长无比的手臂,就一巴掌把万藏海拍飞出去,手里的枪械都拍掉了。
其中一支手枪,正好落在距离白小鹿不远的地方。
“枪。”
哥哥提醒白小鹿。
“枪!”
万藏海被这一巴掌拍得口吐鲜血,眼冒金星,半张脸立刻肿胀成青紫色的肿瘤,但他丝毫没有放弃生存的希望,冲白小鹿尖叫,“小鹿,拿枪,干掉他,你是我们最后的希望!”
他自己的眼神,却是忍不住朝四周乱瞄,似乎在盘算趁白小鹿纠缠着金牙老大之时,夺路狂奔。
无论如何,白小鹿还是下意识往前一扑,捡起手枪。
“嗯?”
金牙老大回头,看到了白小鹿手里的枪,还有他颤抖得比刚才更厉害的双臂。
“嗬嗬。”
金牙老大又笑起来,活动了一下咀嚼肌,从嘴里吐出一些东西,吐到了自己蒲扇般的大手上。
是两颗牙齿,和半只耳朵。
牙齿是他自己的,耳朵就不知道是哪个倒霉鬼的了。
金牙老大把牙齿弹飞,把半只耳朵重新吞了回去,“嘎吱嘎吱”,嚼得很痛快。
“咔嚓咔嚓,咔嚓咔嚓!”
他慢条斯理地活动着周身关节,发出骇人的巨响,不慌不忙,朝白小鹿走过来。
“开枪啊,还愣着干什么!”
万藏海在不远处尖叫,“开枪!”
自己却不动声色往一辆越野车的底盘下面爬去。
“开枪。”
哥哥亦十分冷静道,“小鹿,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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